第一节 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8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G40-058
页数: 2
页码: 782-7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清宣统元年(1909)至民国时期有劝学所、教育科、教育局等。
关键词: 慈溪县 教育管理 管理体制

内容

清宣统元年(1909)至民国时期有劝学所、教育科、教育局等。解放后,县教育部门几经易名和撤并,1977年9月建立慈溪县教育局。清末学堂置堂长或学监,总揽校务。民国时期,公立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私立学校设校董会,决定重大事项,日常工作则由校长负全责。
  解放后,较大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主委(或称校长)负责制。1950年建立区、乡中心小学,负责所在地区学校辅导工作。1955年,全县设区镇中心小学11所,辅导点(校)31所。1956~1957年一度撤销,建8区4直属镇的小学学区,设学区辅导员和政治辅导员各1人。不久恢复区镇中心小学。1959年,大公社设文教卫生委员会,学校视党员数量,先后单独或联合建立党支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城镇中小学,公社派贫下中农代表管理农村学校。建立以工人、贫下中农为主体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取代原领导班子,干扰教育秩序。1971年配备教育干部,设8区1镇教育办公室。1983年撤销,恢复9所区镇中心小学。1985年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县办完全中学,乡镇办初级中学和小学。1987年,7所区中心小学改为镇中心
  小学,,另设区(镇)辅导学校,担负各乡初中、小学辅导任务。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