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支农知识青年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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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8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支农知识青年安置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759-7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7年,首批接收宁波市知识青年插队落户。1965年,动员境内城镇知青下乡,同时继续接纳外地回原籍的插队知青。1969年后,数次动员知青支边。1973年6月,县革委会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管理知青支农事务等支农知识青年安置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支农知识青年 安置

内容

1957年,首批接收宁波市知识青年插队落户。1965年,动员境内城镇知青下乡,同时继续接纳外地回原籍的插队知青。1969年后,数次动员知青支边。1973年6月,县革委会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管理知青支农事务。1957~1976年间,全县共有插队落户知青10876名,外地回原籍插队知青2536名。支边青年共两批,首批1969年去黑龙江、内蒙古538名,第二批1972年去吉林420名。1979年10月后,不再动员城镇知青支农支边插队落户。
  1971年开始,即有部分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招工、招生或应征入伍。1978年起,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就业:全民及集体企业优先招收下乡知青,年龄放宽至35周岁;拨款143.25万元,扶持安置已婚知青3070名的64个知青厂、19家知青商店和其他乡镇企业;规定知青占职工总数60%的乡镇企业,1985年前免缴工商税和所得税;允许跨乡(镇)与农民结婚的知青回原乡(镇),并发给500~1000元补助费;已与农民结婚的知青,本人安置工作后,照顾1名不满15周岁的子女转为商品粮户口;病残知青由民政局给予定期救济;已安置在国营农林场工作的参加农业劳动有困难者,安排到集体工商企业工作;有专业特长的已婚知青,则支持他们就近开业,并将其户粮转为城镇商品粮户口。至1980年,全县下乡知青均得到妥善安置。
  对支边青年的安置始于1978年,是年县属集体企业安置1972年前支边的知识青年55名。至1980年,近千名支边青年,除少数在边疆招工或自愿安家落户外,多返县就业。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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