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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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751-7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编制1951年始实行干部编制制度。1955年4月建立慈溪县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委、办、局等71个机构和县以下284个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编制等干部管理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管理 干部

内容

编制1951年始实行干部编制制度。1955年4月建立慈溪县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委、办、局等71个机构和县以下284个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编制。1964年,经省编委核定,全县行政干部编制为897名,其中县级机关292名,区55名,公社(镇)550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编制工作一度中止。1969年12月,确定县革委会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干部编制165名。1973年撤销县革委会四大组,设立办、委、局、院、行及群众团体共30个单位,行政干部编制比“文化大革命”前增加7名。1979年,按全县总人口
  0.94‰比例编制配备公社(镇)行政干部,总编制名额为818名。1983年11月至1984年2月县级机构改革中,确定干部编制780名。1985年1月15日,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严格控制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增人增机构的通知》,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增人一律须报组织人事部门,并经县编委批准。是年按全县总人口1.2‰比例,编制配备区、乡(镇)部门工作人员866名,其中工业294名,农科140名,多种经营58名,公安171名,水利29名,山林14名,农机74名,城建34名,土地管理52名。其间,企业调入行政事业单位的计17人。1986年,对48个未定编制单位核定编制。1987年7月重新核定区、乡(镇)党政机构干部编制数1124名。
  任免1949年5月解放后,干部职务任免由县委组织部承办。1951年10月起,行政干部职务任免由县政府人事部门承办。1953年10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大胆放手培养提拔干部的指示精神,先后3批任命130名干部。1956年分部分级管理干部,下放部分干部任免权。1963年4月,恢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部门分别承办任免手续。1978年始,县级机关行政部门干部职务任免,从县委组织部承办改由县人事部门承办。1981年7月起,政府组成人员依照法律程序由县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副科局职干部由县人事部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1983~1987年,共任免局长级干部111名,副局长级干部240名。1986年10月始设置干部行政职务,至1987年,共评定副主任科员586名,科员817名,办事员109名。
  奖惩50年代初,干部奖惩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办理。后中共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的惩戒事宜,由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人民政府监察室分别办理。1957年起,由人事部门办理政府部门千部奖励事项。1966年后,奖惩工作混乱。1977年起恢复正常,县、区、公社(镇)等机关部门,均建立年终评比先进工作者制度。
  1980年以后,制订干部工作目标,实行岗位责任制,年终考核计分,评级定奖。1987年,评出县级先进工作者67名。是年,还查处违反政纪干部44名,其中警告11名,记过8名,记大过7名,降级2名,撤职3名,开除留用察看10名,开除公职3名。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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