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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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6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C913.7
页数: 4
页码: 743-7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慈善事业、残疾人事业、残老孤幼供养等社会福利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社会福利 民政

内容

第一节 慈善事业
  解放前,慈溪现境民办慈善机构主要有:
  观城团前方慕义堂义田,清道光十六年(1836)由姜姓一家捐置,赈济贫苦族人,至咸丰二年(1852),有义田219亩。
  范市乐善会,清光绪年间(1875~1908)创办;崇善会,清宣统二年(1910)创办,均办施棺。
  师桥兴善局,清光绪十五年创办;普济局,光绪廿八年创办,卅四年并入兴善局,共有义田60亩,并向沪、杭、甬同乡募捐,主办施棺,收殓路尸。
  浒山志仁堂,清光绪二十年创办,办施棺、赈济。
  马家路马氏义庄,清光绪二十年建,有地千亩,主办施药、施棺、赈济。
  坎墩同仁局,清光绪年间创办,有地30亩,主办施棺;亦仁堂,光绪年间创办,有地20亩,收埋路尸和海上浮尸。
  义三乡掩埋局,光绪年间创办,有义冢地3处,共收埋无主浮厝800余具。
  鸣鹤达观堂,民国9年(1920)创办,募捐办施棺,掩埋路尸。
  观城傅仁堂,民国13年创办,主办施医、施药、施棺,赈济孤寡。
  保德乡亦仁堂,清光绪间设海滨,收埋海上浮尸。
  义三乡义冢(周巷),清雍正二年(1724)徐远如建。是年七月,飓风大作,海水溢,越2日潮退,无主不克殓者约千余,徐远如制棺数百具,收殓8日,于眉山司城北古大塘之南买地数亩,以大冢而葬。
  民国初期,现县境有凉亭近百个,供行人休息。或置有茶水,供行人解渴,故亦称“茶亭”。茶亭有善堂善局修置、寺庵附设的,也有数家或独家捐置,置田以敷开支的。
  民国后期,慈善事业衰落,大多名存实亡,至1949年初大都停办。凉亭亦年久失修,甚至有被拆毁的。
  解放后,社会福利事业由人民政府、工厂企事业、集体单位出资兴办,亦有个人捐助。
  1981年秋,县人民政府在四灶浦九塘建立慈溪四灶浦收容所。1984年3月改名为社会福利院,配备管理、服务人员6名,收养无家可归的呆、痴、残人员。有蔬菜地4亩,鱼池9亩,并饲养禽畜。至1987年,有院民26人,其中呆痴23人,残疾3人。福利院创办以来,院民生活安定,精神状态好转。1986、198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社会福利系统“文明院”。
  第二节 残老孤幼供养
  “五保”1954年起,乡村无生活能力的孤老、病残、孤儿逐渐归农业生产合作社供养,做到住有屋,吃有粮,烧有柴,穿有衣,死有葬,合称“五保”。疾病治疗和孤儿上学,也由农业社负担。被五保者还可参加生产队内的轻微劳动,记工取酬,并自种蔬菜、饲养禽畜及从事其他家庭副业,补充生活。死后遗产按遗嘱处理,无遗嘱者由社队收管。
  1960年以后,“五保”经费统一由农业社公益金定额开支,每人每月3~6元不等。1963年,全县有“五保户”1399户,年支公益金145811元,月平均每户10.5元,人均约7元。
  1980年土地承包到户后,“五保”供养金由村民委员会筹发。后渐改乡镇统筹。1983年,全县“五保户”1102户,1172人,发放《五保供给证》1102件,月人均享受13.8元。1987年减至1029户,1054人。全县65个乡镇中有41个实行统筹。供给金按土地均摊,或从乡镇村办企业利润中提成,或由个体户捐赠。供给标准因乡而异,最高者月30元,最低8元,月人均17元。自1979年至1987年,发放定期定量救济款20.72万元。“五保户”家财保险费由社会救济费统一支付。198、7年全部投保,共支付保险费3808.11元。
  城镇居民中的鳏寡孤独,由县拨专款,实行定期定量救济。
  敬老院1958年10月,五洞闸人民公社在师桥塘下村资西庵创办“幸福院”,入院313人,占全公社“五保户”的74%。翌年改名敬老院。1959年,全县8个人民公社办敬老院17所,入院628人,每人月伙食费6至7元。1964年,敬老院减至6所,196人,月人均伙食费6.3元。至1966年仅存五洞闸、坎西两所。
  1983年6月,沧田乡老新街村集资5000多元新办敬老院。1984年5、6月间,庵东镇街东居委、东二乡、东三乡也相继办敬老院。是年9月,县民政局在东三乡召开敬老院工作现场会议,交流集体办院经验。县人民政府从1983年至1987年,共拨款15.7万元,供应计划木材
  42.5立方米,水泥134.5吨,红砖56万块,赠送彩色电视机2台,黑白电视机1台,棉大衣157件,扶持敬老院。1987年,全县共有敬老院21所,其中县办1所,乡镇办15所,村办5所,在院老人240人,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49人。每逢重要节日,政府机关和群众团体均派干部慰问在院老人,赠送礼品。
  第三节 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1959年,全县大办工业,安排62名残疾人到10个镇的25家工场劳动。后陆续减少,至1963年,仅存县办师桥五金机电厂,从业残疾人11名。
  1983年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后,县人民政府发动各乡镇兴办社会福利工厂。1984年7月,逍林镇率先办起慈溪逍林玩具配件厂,至9月,从业残疾人74名,月产值8.9万元。是月,县民政工业公司成立,至年底有福利厂14家,次年增至42家。1986年达80家,产品以塑料、五金为主,并有纺织品、服装、绣品、玩具、化妆品、电器等。是年12月,有8家福利厂的106种产品在民政部举办的全国社会福利企业产品展销会上展出。
  1987年,全县有县办社会福利工厂2家,乡镇办103家,总产值6887.6万元,总利润590.16万元。其中年产值超百万的21家;年利润超百万的2家。在厂从业残疾人1736名,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40.8%。有10家福利厂因经营不善停办。
  此外,全县尚有725名残疾人分散在街道单位就业,151名经营个体行业,使残疾人实现残而不废,自食其力。
  县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5年3月、10月先后成立县残疾人协会、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至1987年,两会配合有关部门,先后举办残疾人摄影展览1次,文艺调演1次,各种体育运动会4次,在国际儿童节慰问全县7~14岁残疾少年儿童1次。1986年6月,组织慰问受龙卷风袭击的西三乡7户残疾人家庭。是年9月27日,协同各乡镇分会庆祝国际聋人节,向聋哑人及其家属赠送礼品。
  两会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募捐,为残疾人创办福利事业,1986年募得36万元,翌年12月建成县聋哑学校,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1986、1987年,县残疾人协会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和宁波市的“先进之家”。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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