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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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优属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734-7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民国27年(1938)2月,县建立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委员会,各乡(镇)设支会。规定凡新兵入营,发给家属20~50元安家费,享受派捐减免,子弟免费入学,贫苦“征属”凭“支折”向“优征支会”领取救济金等优属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优属 优抚安置

内容

优待
  民国27年(1938)2月,县建立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委员会,各乡(镇)设支会。规定凡新兵入营,发给家属20~50元安家费,享受派捐减免,子弟免费入学,贫苦“征属”凭“支折”向“优征支会”领取救济金。经费由适龄壮丁缴纳之“缓役金”半数列支。缓役金额有多至皮棉100公斤或稻谷500公斤的,而优待多未兑现。30年4月,县城沦陷,“优征会”解体。
  三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后,抗日民主政府组织“变工队”为抗日军人家属代耕土地,给贫苦“抗属”发救济粮。民国34年3月,浙东行政公署发布并实施《浙东地区优待“抗属”暂行办法(草案)》。是年10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国民党当局实行“清乡”,新四军的家属多被诬为“匪属”受到迫害。
  解放后,各乡村设“优抗”委员,对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的军人家属进行登记,生活有困难的给予救济。1951年,全县推行代耕制度,给缺乏劳力的烈军工属和革命残废军人代耕土地,方式有代耕小组、专人代耕、聘工代耕3种,经费向乡村男劳力统筹。1954年推行固定代耕。1955年全县3440户烈军属和二等以上在乡残废军人中,享受代耕1003户,土地2616.46亩。是年春,在坎西幸福高级社试行“代耕土地由集体耕种,预估收益,再折合工分,参加集体分配”的办法,后在浒山、逍林、观城3区推广。1956年2月,改为优待劳动日制,受优待1069户,计劳动日57100个。1958年底至1959年初曾试行“供给制”后仍恢复优待劳动日制。1960年优待644户,劳动日42000个。1962年起,新增加,优待义务兵家属每户约200个劳动日。1980年受优待3346户。1981年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现金优待制,资金由承包土地上缴款、村办企业上缴利润中提成,以及按劳力分摊等办法筹集。企事业单位则由单位支付应征职工原基本工资。1987年享受优待1918户,计优待金74.1万元,全县户均386.3元,各乡镇略有差异。1985年起,有18个乡镇对立功受奖和超期服役的军人实行优待金制度,荣立一、二、三等功者,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奖金,超期服役者增发优待金20~30%。上述制度实施情况,每年向慈籍军人所在部队通报,得到部队赞扬。
  烈军属还受到多方面的优先照顾。土地改革中,烈军属、荣军优先分得好地、好房、好家具。1951年7月,各界开展优待活动,手工业工匠八折计工资,商店九五折供应商品,私人开业医师免收诊费。1962年6月20日起县人民委员会规定:烈军属、荣军有救济、贷款之优先权,优先供应副食品,子弟入学优先享受助学金、减免学费,开大会为烈军属、荣军代表设专席。是年7月向烈军属、荣军发《优先证》及烈属《光荣证》,凭证优先乘车、购物。
  补助
  1951年春节,开展“慰问烈军属(包括荣军、复员军人)一碗米”运动,所筹款物,随春节慰问送至各户,对个别特殊困难户,县另给补助。1954年冬至1956年春,先后发放补助金5万余元,扶助烈军属及复员军人向农业生产合作社投资。1957年春夏间,对困难较多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补助3~8元。1961年起,给生活无靠的非农业烈军属及复员军人以定期定量补助。1979年起,对生活无靠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失踪军人家属、生活无靠的复员军人进行普查,发给月补助金,对解放战争及新中国建立初期入伍的复退军人按年发给补助金。1987年,全县享受按月补助的优抚对象1998户,补助金额38.20万元。
  慰问表彰
  节日慰问1950年春节,机关、学校、团体组织拜年队,向烈军属、荣军送慰问品。1951年1月,各地拥军优属委员会组织腰鼓队、秧歌队,向烈、军属送光荣牌、光荣灯及慰问品贺年,各区公所召开慰会,设宴、演戏招待。2月20日,宁波专署宣传慰问队及千余群众向烈士王阿能、王阿福之母送“无尚光荣”匾1块。县人民政府给郑侠虎等10户烈属各赠送“人民功臣”大匾1块。1952年春节,逍林、浒山、横河、周巷、周朝区以及庵东特区,募集款物折合13632元慰问烈军属。每年春节、建军节、国庆节,县、区、乡领导分头带队慰问,或赠年历,或送食品。1984年元旦,县领导去胜北乡浦东村向百岁烈属沈阿调送慰问品,贺年祝寿。
  评优表彰1951年,各区分别召开烈军属、荣军、优抚模范会议,表彰先进。是年9月,革命老根据地代表、掌起乡军属模范罗秀琴赴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接见。1952~1987年,召开县烈属、军属、荣军、复员退伍军人、优抚模范代表会议21次,出席6500余人次。其中1954~1966年15次会议和1979~1987年3次会议中,当选的县级模范、积极分子分别为453人次和174人次,先进集体分别为79个次和90个次,均发给奖状和纪念品。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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