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图书馆
慈溪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慈溪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章 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3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检察
分类号:
D926.3
页数:
3
页码:
719-7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检察、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县
检察
政法
内容
第一节 刑事检察
1955年4月始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主持公诉工作。至7月,共批准逮捕刑事案犯94名。1956年3、4月间,通过政策宣传,促使146名反革命犯和9名刑事犯自首,5月13日召开大会,宣布从宽处理6名反革命犯和1名刑事犯。1957年,在集中打击犯罪分子斗争中,批准逮捕334名,提起公诉166名。1958年,在侦破积案、肃清残余敌人和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中,批准逮捕313名,起诉424名。1961年11月至1962年3月,批准。逮捕95名,起诉89名。1962年起,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杀人要少,捕人要少,管制也要比过去少”的方针,批准逮捕和决定起诉的案犯逐年减少。1965年批准逮捕15名,决定起诉26名,为建院以后最少年份。1978年11月,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批准逮捕48名。1983年8月起,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19日,第一次集中打击,批准逮捕110名,其中流氓团伙犯36名,流窜犯4名,杀人犯1名,强奸犯12名,抢劫犯8名,重大盗窃犯3名,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的7名,赌头赌棍7名,流氓、盗窃、诈骗等其他刑事犯32名。1986年6月,集中打击盗窃犯罪活动,其间共召开10次处理犯罪分子大会,对12名投案自首、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案犯宣布免予起诉。至1986年底,历时3年零4个月,共批准逮捕1450名,决定起诉1395名,免予起诉20名,不批准逮捕229名,不起诉8名。1987年,四次集中打击流窜盗窃、流氓和赌博犯罪活动,全年批准逮捕人犯246名。
第二节 经济检察
1955年6月,开始对经济案件试行正规侦查工作程序。1956~1962年,共查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的贪污、盗窃案37件。其中1957年查处农业社贪污案10件,追回赃款赃物计值2650元;1958年逮捕农业社贪污案犯1名;1962年侦破教育系统两贪污案,召开有400余名教师参加的宣判大会,并协同县教育部门找原因,订措施,做好预防犯罪的工作。1963年第一至三季度,立案查处贪污、盗窃案12件;第四季度在县级机关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反盗窃、反投机倒把的“五反”运动,贯彻“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的方针和对愿意坦白交代、彻底退赔、洗手不干的犯错误人员不戴帽子,不予处分的精神。“五反”运动中,挽救一批犯错误干部。1964年上半年,根据“依靠群众专政处理案件”精神,首次对一贪污案犯交群众教育改造。1967年5月后,经济检察工作中断。1980年恢复检察经济犯罪案件,是年立案侦查13件。1982年,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查处经济犯罪案件25件。1985年起,打击经济犯罪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全年查处金额在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6件,计10人;查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经济案犯26人,挽回经济损失18.4万余元。1986~1987年,查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经济案犯43人,挽回经济损失94.3万余元。
至1987年,8年中共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207件,262人,计提起公诉143件182人,其中依法逮捕90人,免予起诉46件,57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56.8万余元。
第三节 法纪检察
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检察。1957年查处10名,其中强奸犯2名,流氓、诬告、诈骗、伤害、破坏军婚犯各1名,医疗责任事故犯3名。是年,会同县监察室调查9个乡镇干部遵守法纪情况,查明违犯法纪进行扣押、捆绑、搜查等事件200余起,均及时作出处理。
1958年10月,查处天元乡在肃清残余敌人集训中的违纪事件。1962~1965年,查处违法案27件。1978~1987年,共查处28件,其中非法拘禁案11件,邮电工作人员私诉、隐匿、毁弃邮件案5件,玩忽职守案2件,重大责任事故案2件,非法搜查案1件,诬告陷害案2件,重婚案2件,其他3件,涉及38人,4名作其他处理。34名案犯,8名免予起诉,26名提起公诉,其中13名依法逮捕。1986~1987年,通过法纪检察,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54.2万余元。
第四节 监所检察
1956年10月起实施监所检察,至1965年,共检查监所30次,并对县看守所进行3次清理,纠正“以押代侦”、“久押不决”等违法现象。
1979年2月,清理36名在押人犯,其中10名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释放。1980~1987年,先后检察看守所196次,与县公安局、法院联合查监98次,并共同研究监所执行政策、法律以及狱政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至1987年,对在押人犯进行个别教育3405人次,上法制课118次,召开宽严大会7次。1981~1987年,对判处监外执行、徒刑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检察,计440人次。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1955年,开始行使控告申诉检察职能,至196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453件(次),其中自办554件。1978年后,逐步建立分析汇报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受理查处控告申诉案件,其中包括“老大难”信访、矛盾易激化案件以及群众“告状无门”的案件等,至1987年,共受理来信来访3071件(次),其中自办844件。1980~1987年,信访共提供684件刑事、经济、法纪等案件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4人。
1979年开始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决定免予起诉的历史老案105件,其中70件维持原决定,35件撤销免予起诉。并分别办理安置工作8人,离休1人,退休、退职22人,对4名死亡人员分别安排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户粮关系,并给予生活补助。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