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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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官制
分类号:
页数: 2
页码: 693-6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采访史齐浣奏置慈溪县,辖万户以上为上县。
关键词: 慈溪县 县署 官制

内容

唐制唐开元二十六年(738),采访史齐浣奏置慈溪县,辖万户以上为上县。置令、丞、薄各1人,尉2人。
  宋制宋改县令为知县,并以朝臣为知事。初不置丞,熙宁四年(1071)设丞1人,另置簿、尉各1人。庆历四年(1044),始设县学,置学官。盐场多由知县兼管。
  元制元设达鲁花赤(蒙古语,意为掌印官),主要由蒙古人、回族人担任,理县事兼管劝农,称监县,与县尹并治。县尹多由汉人担任。另设主簿、尉、鸣鹤巡检、教谕各1人,典史2人。大德三年(1299),在鸣鹤场设所,置盐司令、司丞、管办各1人。
  明制明废达鲁花赤,改县尹为知事,设县丞、主簿各1人,教谕1人,训导2人。鸣鹤场盐课司大使1人、副使1人。洪武二十年(1387),置观海卫,设指挥以下官员95人,内有管理民政之知事1人。
  清制清初仍明制,知县下设县丞、主簿各1人,顺治四年(1647),裁撤县.丞、县尉,设教谕、训导各1人。另设鸣鹤场盐课司大使1人、副使1人。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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