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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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作机构
分类号: D625
页数: 7
页码: 675-6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49年5月24日慈溪解放,6月在孝中镇(今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成立县人民政府。
关键词: 慈溪县 人民政府 工作机构

内容

1949年5月24日慈溪解放,6月在孝中镇(今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成立县人民政府。1954年10月调整行政区域,迁浒山镇。1955年县人大一届五次会议后,改称县人民委员会,正、副县长改上级任命为选举产生。
  县政府(人委)的工作机构,解放初期有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公安局、实业科、粮食局、文教科、武装科等,到50年代中期,科多数改局。1958年11月,省委在慈溪试点,按照人民公社联社模式,下设办公室、政法公安部、工业交通部、农林管理部、财贸粮食部、文教卫生部、工资福利部、人民武装部、经济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等10个部委,原科、局等机关悉裁撤。1961年9月,恢复科、局建制,保留人民武装部。
  “文化大革命”初期,政府机构瘫痪。1967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主持建立县生产办公室。同年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县人委机构,不久被“造反”组织冲垮。1968年11月,再次成立慈溪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其间,部分局先后建立革命领导小组,行使部分行政权力。1973年4月,撤销人民保卫祖,恢复县人民法院和公安局,1977年5月,撤销政工组、生产组、办事组,逐步恢复委、办、局。
  1981年3月,撤销慈溪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党政职能逐步分开。又陆续恢复和增设一些委、办、局机构。至1987年底,县人民政府共设置46个单位、8个区公所、1个直属镇(浒山镇)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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