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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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0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页码: 670-6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县 政权政协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1950年2月,建立慈溪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3年召开10次会议。1954年起建立县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78年12月恢复,至1987年3月,历经10届21次会议。自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起设常务委员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机关、党派、团体和各阶层民主协商产生。历次大会代表人数最多为323名,最少为141名。县第一至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基层革命委员会扩大会议或全体职工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差额选举原则,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选率分别达98.3%、98.1%、96.5%。县第十届人大代表353名,工农代表占36.53%,知识分子代表占25.78%,解放军代表占0.57%,党政干部代表占29.75%,爱国人士代表占7.37%。代表中有回族代表6名;女性代表占26.06%;非中共党员占33.7%;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占29.18%;35岁以下青年占19.55%。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2月22日召开。出席代表300多名。会议总结解放后8个月的工作,讨论发展生产和剿匪反特、民主反霸等工作;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21名。
  第二次会议。1950年11月10~13日召开。出席代表141名。会议讨论征粮和土改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目前形势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1951年2月23~26日召开。出席代表235名。会议讨论抗美援朝、发展生产、土改扫尾、镇压反革命等工作,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1951年7月13~16日召开。出席代表323名。会议议题:开展爱国主义生产教育、响应抗美援朝号召、总结土改、继续搞好镇反工作,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1951年11月13~18日召开。出席代表231名。会议听取、审议工作任务报告、镇反工作报告和关于贯彻《婚姻法》意见的报告;补选常务委员3名,并对5个违法乱纪的代表作出撤销代表资格的决议。
  第六次会议。1952年4月8~12日召开。出席代表230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常务委员21名。
  第七次会议。1952年9月9~13日召开。出席代表22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县调查评产方案、各区所得税分配方案和今后3个月工作任务的决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3名。
  第八次会议。1953年3月2~5日召开。出席代表247名。会议议题:布置春耕生产、物资交流,贯彻《婚姻法》,研究民兵工作。
  第九次会议。1953年7月18~21日召开。出席代表187名。会议讨论农业生产、普选、物资交流等事项,并通过“八一”建军节致解放军的慰问信,免去常务委员1名,补选2名,作出关于成立慈溪县选举委员会的决议,确定其组成人员名单。
  第十次会议。1953年12月11~15日召开。出席代表15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实现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供应和今后4个月工作任务”的决议。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13~18日召开。代表总数235名,出席代表218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总路线的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报告;作出关于拥护宪法草案的决议,并通过致毛泽东主席的信。
  第二次会议。1954年10月13~15日召开。出席代表153名。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调整镇海、慈溪、余姚3县县界划建棉区县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1954年10月28~31日召开。出席代表18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调整县界、划建棉区县的报告。
  第四次会议。1955年1月17~20日召开。出席代表283名。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彻底粉碎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的发言。
  第五次会议。195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召开。出席代表231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审查报告和关于动员全县人民为完成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决议;选举县长,副县长3名、人民委员会委员17名及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26~30日召开。出席代表349名。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长,3名副县长,21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及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57年4月2~4日召开。出席代表325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关于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关于加强县人民代表对政府工作监督和进一步密切县人民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暂行办法的决议;补选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名。
  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6月1~5日召开。代表总数354名,出席代表349名。会议通过关于坚决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提案审查报告;选出县长,副县长3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1名,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名。
  第二次会议。1959年12月26~28日召开。代表总数397名,出席代表386名。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补选县长,增选3名副县长,罢免1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7月17~22日召开。代表总数431名,出席代表384名。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4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2名,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12月30日至1964年1月5日召开。代表总数485名,出席代表455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出县长,副县长4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0名,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64年8月30至9月1日召开。代表总数484名,出席代表442名。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补选县长,副县长2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名,选举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
  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原定1966年召开,因“文化大革命”而未举行。
  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12月17~20日召开。代表总数733名,出席代表718名。会议审议通过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全县人民团结起来;一心一意为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的报告;选举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7名,委员40名,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1年3月20~26日召开。代表总数437名,出席代表428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改变城乡人民饮水条件的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5名,委员13名;县长,副县长4名,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2年5月18~20日召开。出席代表406名。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1983年2月9~12日召开。出席代表406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决议;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名。
  第四次会议。1983年9月15~17日召开。出席代表387名。会议选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宁波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8名。
  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7月12~17日召开。代表总数486名,出席代表418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5名,委员15名;县长,副县长4名,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19~22日召开。出席代表425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15~18日召开。出席代表468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5月26~30日召开。代表总数353名,出席代表350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5年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4名,委员16名;县长,副县长4名,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机构设置
  1981年3月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始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为县人大常设机构。11月设办公室。1984年7月设法制、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科教文卫4个工作组。1987年6月改设法制、财政经济、科教文卫3个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
  1981年3月至1987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会议45次,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10次,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工作报告95次,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37项。主要有《关于总结、完善、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决议》(1982年1月16日)、《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决议》(1982年3月18日)、《关于切实搞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议》(1982年7月16日)、《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决议》(1983年9月6日)、《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1985年5月4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决议》(1986年9月13日)等。
  1981年起,先后组织县人大常委委员和县人大代表调查视察31次。1987年8月作出在县级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同年10月组织干部对公安、法院、土管、工商、卫生、教育等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共查出6个方面84起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先后任命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47名,免去19名,接受辞职3名;任命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27名,免去27名。
  1981年3月至1987年,县人大代表累计提出议案、意见、建议3269件,分别由“一府两院”及所属工作部门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
  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1981年,全县各区、乡()相继建立代表中心小组、代表小组,学习时事政治,视察讨论当地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大事,每二、三个月活动1次。1986年4月起,建立每月1次接待人民代表来访日制度,至1987年5月,共受理代表及群众来信603件,接待来访1181次。汇编《会刊》45期,《人大工作通讯》、《人民代表反映》各35期。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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