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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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6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2
页码: 628-629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民国时期地方武装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民团、县国民兵团、县国民抗敌自卫大队、县自卫总队、县自卫大队、县特务大队。
关键词: 慈溪县 地方武装 民国时期

内容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主要有前期的各地民团及后来的县保卫团、国民兵团、国民抗敌自卫大队、自卫总队、民众自卫总队等。
  民团 民国元年(1912)至19年,现境西部原姚北地区先后成立沿海护洋保卫团、庵东商民保卫团及部分乡镇保卫团、村里联合保卫团等地方武装组织,经费由地方自筹,一般由地主、富商等出资招募团丁,并操纵领导权。17年10月,余姚县政府通令各民众自卫团体按省颁《保卫团组织暂行条例》改组,地方武装始逐步趋向统一。原慈溪情况大致相同。
  县保卫团 民国20年建立。县长成应举兼总团长,副总团长方绍英。各区设区团,由区长兼区团长。同时,县、区均建有基干队、常备队,配有少量枪支。
  县国民兵团 民国28年12月1日建立。县长章驹兼团长,副团长傅道。下设政训、编练两股,并建有常备队、自卫队及预备役干部会。31年4月,由盛世馨接任团长。34年12月裁撤。姚北各区、乡于抗战初建有壮丁队,30年4月沦陷前夕结束。
  县国民抗敌自卫大队 民国30年4月县城沦陷后,于6月间由撤出的各军、警、团、队缩编而成,傅道兼任大队长。下设4个中队。
  县自卫总队 民国34年8、9月间,先后收编汪伪军吴载生部、周干卿部、宋清云部,合编成慈溪县自卫第二总队。县长赖云章兼总队长,宋清云、相莘友任副总队长。下设2个大队和1个迫击炮中队,有官兵827名。
  县自卫大队 民国34年12月由县自卫总队改编而成。宋清云任大队长。下设4个中队。次年2月裁为2个中队,4月21日解散。县民众自卫总队民国35年10月20日建立。县长程方兼总队长,郝一飞、蒋铁民任副总队长,有官兵182名。
  县特务大队 民国36年由县民众自卫总队整编而成。县长程方兼大队长,副大队长杨峰。下设两个中队;年底,改设3个中队、1个独立分队。次年3月以后,先后由继任县长吕思义、王克迈兼任大队长。有官兵298名,配有轻重机枪。1949年5月解放前夕溃散。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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