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比价 差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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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6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比价 差价
分类号: F726.2
页数: 4
页码: 580-583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物价比价与差价的基本情况。比价、解放前,商品交换比价由市场调节,因时因地各异。现境主产棉花,农民之生计,赖棉粮之合理比价。棉粮比价较为稳定。政府规定粮棉比价。60年代稍有升降,比价基本稳定。地区差价,民国时期,县内商品价格悉照宁波行情,一直有加二回洋,天下通行之行话。向宁波批发之商品,在浒山销售一般加价20~30%。商品批零差价及地区差价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唯农贸市场,无统一的地区差价。
关键词: 慈溪县 物价管理 物价状况

内容

比价
  解放前,商品交换比价由市场调节,因时因地各异。民间流传有“千盐石米”、“蛋肉同价”、“一斤籽棉三斤谷”、“斤米三(杨)梅”之说。现境主产棉花,农民之生计,赖棉粮之合理比价。民国前期,棉粮比价较为稳定。民国25年(1936),每市斤皮棉可换取大米5.13市斤。抗日战争时期,米价大增,棉价惨跌。31年,米价超过棉价,棉农怨声载道:“一斤花皮一斤米,卖卖出眼泪,不卖饿肚皮”。
  解放后,政府规定粮棉比价。1950年,每斤皮棉抵大米7.5斤。60年代稍有升降,比价基本稳定。油菜籽、蚕豆、大小麦、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而棉花收购价提价幅度较低。进入80年代,尽管地方政府对棉花采取奖售及财政补贴等措施,但植棉的经济效益明显低于其他农副业,为棉田面积大幅度减少的原因之一。
  地区差价
  民国时期,县内商品价格悉照宁波行情,一直有“加二回洋,天下通行”之行话。向宁波批发之商品,在浒山销售一般加价20~30%。解放后,商品批零差价及地区差价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唯农贸市场,无统一的地区差价。随着经济开放搞活,慈溪经济发展迅速,人民购买力较强,农贸市场副食品价格多数高于邻县。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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