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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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6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物价状况
分类号: F726.2
页数: 7
页码: 574-580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物价状况的基本情况。1986年,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棉针织品、服装等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农副产品、生产资料等商品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双轨制。部分商业户竞相提价,反复涨价,引起抢购风。
关键词: 慈溪县 物价管理 物价状况

内容

清末,每年新粮登场,粮商压价收购,待青黄不接时,高价出售,从中渔利,若遇灾害,粮商抬价尤甚。“谷贱伤农”,农民苦不堪言。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每市斤大米价格由18文涨至27文,发生抢米店风潮,四月二十二日,浒山周围群众怒打蒋裕大米店,捣毁三山司衙门;五月二十二日,胜山、坎墩农民攻打马家路马朝盛米店,遭官兵弹压,被打死和溺死者计21人。
  民国初至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粮价尚稳定。据浒山胡记米店帐册日记录:市场大米(中白米)销售价,民国19年(1930),每市斤0.087元,25年0.054元。抗战期间物价飞涨,34年,大米价格比27年上涨35134倍。抗战胜利后,物价上涨更甚,34年10月至38年5月,大米价格上涨212亿倍。26年可买两头黄牛的钱到1949年初买不到一粒米。是时纸币贬值,抢购成风,社会秩序一片混乱,市场、商店拒收纸币,手工业工人亦以大米收取工酬。胜山乡雇农罗仁贵做长工32年,死后只留下5斤12两作废的钞票。
  解放初,市场物资紧缺。1949年7月、11月先后出现两次涨价风潮。是年底至次年初,国营商业部门向外地调集大米、棉布和日用百货等物资投放市场,供销社向群众供应低于市场价的大米、棉布、食油、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物价渐稳定。
  1952年9月解除对私营商业不得外出采购商品禁令,同时扩大商品地区差价,百货由0.5~2%调整为4~7%,棉布由1.09~3.5%调至3~5%,调动了私营企业积极性,货源不断流入,物价更趋稳定。后又逐步提高粮食、棉花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民收入逐步提高。1954年后,粮、棉、油、纱、布等主要商品价格由国家统一管理,价格基本冻结。1962年初,商品短缺,为保障人民生活,对18类主要生活消费品实行限量平价供应,食糖、酒类、卷烟、副食品、钟表比平价高出3~5倍,敞开供应。至年底,市场供需矛盾渐趋缓和,高价商品价格下降。至次年12月,浒山镇贸易市场11种主要商品比年初降低44.1%,平价议价仅差15%。1972年后,主要棉织品价格有所提高。粮食、油料等收购价格实行超购加价,加价幅度为30%左右。
  1979年开始实行国家牌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多种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形式。棉花、粮食、油料、畜禽、毛竹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及肉类、禽蛋、蔬菜、水产品等主要副食品销价均大幅度提高。1982年11月放开197种小商品价格,海水鱼类实行规定最高限价议购议销。次年,棉布提价,化纤布降价,调价品种占市场零售商品总数的1/4。1984年2月又放开968种小商品、494种医药器械商品、10类近200种小食品的价格。同时棉花按“正四六”加价收购,加价幅度30%。次年又调整粮食、毛猪合同定购价。1986年,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棉针织品、服装等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农副产品、生产资料等商品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双轨制。部分商业户竞相提价,反复涨价,引起抢购风。是时,除米、盐、糖、油等主要日用消费品外,市场物价有较大幅度上升,建筑材料销售价因“建房热”涨幅更大,至1987年,杉原木由1980年的每立方米136元(原国家牌价)涨至950元,水泥由1980年的每吨69.60元涨至118元,标准红砖由1980年的每万块560元涨至762元,建筑用钢材(φ6.5毫米线材)由1980年每吨624元涨至1298元。是年全县物价上涨总指数突破11%。为稳定物价,加强物价监督检查,查处违纪案件,发展商品蔬菜基地,改进财政补贴办法,控制商品放开的范围和商品最高限价,规定调价前的申报制度等。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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