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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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64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分类号: F760.5
页数: 2
页码: 573-574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商标、广告管理的基本情况。1980年,全县开始办理产品商标注册申请核转业务,至1982年底,国家商标局核转审批商标49只(其中新申请注册34只)。198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商标法》,申请商标产品迅速增加,至1987年,全县共注册商标237只。1985年8、9月份,全面检查服装、电扇、瓶酒、药品等企业使用商标情况,受查企业692户,发现违法使用商标的243户,占受查企业的41%,没收假冒注册商标标识37。1987年2月,县工商局进行依法使用“商标注册证”的教育,并印发国家商标局拟订的《商标注册证使用须知》。
关键词: 慈溪县 工商行政 商标

内容

商标
  民国时期,周巷和美丰瓶装酱油,最早使用商标,牌号为“麟吐玉书”。民国25年(1936)浒山广盛油烛店在《余姚日报》刊登广告,推销“国产广盛麻油”(瓶装)。36年,,浒山武林酿造厂生产的瓶装酱油用“三菱牌”商标,在《浙东日报》上刊登广告,当时因政府未设管理机构,均未正式注册。
  1963年,县工商局开始办理产品商标核转申请。次年,浒山铁器社(今宁波工具厂)生产的电工登高脚扣,由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正式使用“虎山牌”商标。1966年,浒山综合厂生产的皮表带也以“虎山牌”商标正式注册。“文化大革命”时期,商标注册工作中断。1976年以后,上市商品擅自使用商标者渐多。1978年11月,县工商局清理产品商标,至翌年10月共清查49只,经申请注册的仅3只。1980年,全县开始办理产品商标注册申请核转业务,至1982年底,国家商标局核转审批商标49只(其中新申请注册34只)。198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商标法》,申请商标产品迅速增加,至1987年,全县共注册商标237只。
  为保护商标专用权,1981年起,县工商局每年清查商标印制单位,1983年检查50户,查处违法商标10起。1985年8、9月份,全面检查服装、电扇、瓶酒、药品等企业使用商标情况,受查企业692户,发现违法使用商标的243户,占受查企业的41%,没收假冒注册商标标识37.5万枚、印版7副,罚款处理2户,有效地制止生产、销售冒牌及伪劣商品活动。1987年2月,县工商局进行依法使用“商标注册证”的教育,并印发国家商标局拟订的《商标注册证使用须知》。同年11月对全县70家商标印制企业进行检查,又发现14家企业未凭印制证明私印商标。后即确定11户为定点印制商标企业,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广告
  1984年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清理整顿广告制作单位。1987年,全县核准登记的广告制作单位有慈溪科技报社、慈溪电视台、慈溪人民广播电台、慈溪工艺美术服务社4家。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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