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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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64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分类号: F284
页数: 2
页码: 572-573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鉴证、监督检查、仲裁、咨询服务。
关键词: 慈溪县 工商行政 经济合同

内容

解放前,民间房屋典卖、租赁,现金借贷、遗产继承等流行合同形式的契约,组织经济互助会则具会单,在工商经济活动中倡有合同。在签订单约时,需有当事人各方、证人画押。政府未设公证管理机构,悔约、倒会纠纷时有发生。
  解放后,开始推行经济合同制度。1953年起,商业部门收购农副产品多先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手工业社与工商主管部门之间也多签订加工、产销合同。后受“大跃进”影响,合同制度放松,“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度被否定。1982年7月为实施《经济合同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专门管理机构,各区、乡(镇)亦相应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县有2500个企业设经济合同管理小组,形成经济合同管理网络。
  鉴证
  1980年6月,县副食品公司、龙南供销社在龙南公社进行杨梅购销合同鉴证试点。当年共签订收购杨梅合同64份,鉴证63份,均如期履行。此后合同鉴证工作全面推广。1981~1987年间共鉴证各类合同1416份,其中1985年鉴证507份。管理部门对条款不全、履约责任不明的合同,指导签约者及时修正,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甚至违法的合同,及时废止或查处,有效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84~1987年间,全县共废除或终止各种无效合同119份,计金额2489万元,防止了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监督检查
  1984年对全县62个乡(镇)中的2329户集体企业,县属12个系统70家国营、大集体企业的39532份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合计金额5.75亿元,查出纠纷合同524份,争议金额374万元。次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有选择地对企业进行合同检查,抽查1525户次,检查合同7009份(包括鉴证合同348份),查出无效合同19份,计金额1230万元,指导当事人及时停止履约,以减少经济损失。1986年检查27880份。1987年清理经济合同纠纷,计清理合同21610份,涉及工商企业5003家,其中纠纷合同1815份,争议金额1147万元。通过辅导、帮助,解决合同纠纷案762起,金额837万元,依法催讨应收货款660万元,使合同履行率显著提高,并出现了一批“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85~1987年,共命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457个(次)。
  仲裁
  1984年4月成立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办理合同纠纷案件。至1987年共受理各种合同纠纷案355起,通过调解、裁决,结案349起,解决争议金额6759.2万元,其中1987年仲裁量和结案率均占全国各县之首,被评为省级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咨询服务
  1984~1987年间,县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为配合实施《经济合同法》,巡回宣讲经济合同法规180场次,听讲者887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还先后接待来访者6975人次,上门服务1602次,辅导企业依法申诉合同纠纷案件943起,为企业或个人代写申诉书361份,使企业及时追回应收款1358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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