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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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63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保险
分类号: F840
页数: 3
页码: 559-5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81~1987年间,全县有基层保险代理处80个。
关键词: 慈溪县 财政金融 保险

内容

民国35年(1946)浙江地方银行周巷、庵东分理处内设有浙江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机构,194,9年上半年终止。1951年1月1日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慈溪特约代理处,并在观城、周巷、浒山镇置代理处。3镇代理机构于1954年7月撤销。1953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慈溪支公司,至1958年5月归并县财政局,至年底撤销。1981年3月,县人民银行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慈溪特约代理处。1982年4月21日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慈溪支公司,仍与人民银行合户经营。1984年1月16日单独立户。1981~1987年间,全县有基层保险代理处80个。
  第一节 承保
  1951年1月,保险公司慈溪特约代理处开始对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县以上供销社财产实行强制保险,同时开展火险、运输险、船舶险、职工人身险和耕牛险等5种自愿险。1954~1957年间,收保险费38.67万元。1958年6月停办保险业务。
  1981年3月恢复保险业务,到1987年,保险种类由开始时的2种扩大到16种,承保户数增加37.5倍,承保财产额增加11.4倍,收入保险费增加17.2倍。1981~1987年,保险费收入共计960.70万元。
  第二节 赔付
  1954年赔偿款2898元,赔付率占收保费的6.85%。1955年降至2.58%。1956年,保险业务扩大,赔付额增大,其中团体人身险赔付率最高,为投保额的157.94%,是年赔付率骤升至11.17%。1957年为36.27%,比1954年上升4.3倍。
  1981年恢复保险业务,当年赔付率占收保费的2.55%。1986年赔偿各种灾害损失案8300件,赔款93.53万元,赔付率占46.61%,成为赔付比率最高年。1981~1987年,共处理赔案11125件,共赔付253.22万元,赔付率28.21%。
  运输工具险自1951年始,赔付率极低,1955年仅占收保费的0.15%。1982年赔付769元,赔付率占3.39%。之后,交通事故频繁,赔付额和赔付率逐年上升,1984年赔付3.04万元,赔付率占16.94%。1986年为34.77万元,占54.19%。1987年赔付51.22万元,赔付率占47.71%。
  赔付及时帮助解决投保户因意外事故所遭受的损失。1986年11月4日,浒山镇第四学校幼儿班一幼儿放学回家,不慎被开水烫伤,经45天治疗痊愈,该户当年首次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交保费2元,得赔付2265元。1986年12月26日,周巷镇群乐村环球弹力絮厂发生大火,县保险公司核定损失后赔款5.28万元,为该厂3年交保费总额的67.7倍。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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