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图书馆
慈溪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慈溪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章 粮油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9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粮油购销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6
页码:
481-4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慈溪现境主产棉、盐,历来缺粮,油料自给有余。1987年,全县城乡缺粮人口占总人口的79.58%。
关键词:
慈溪县
商业
粮油购销
内容
慈溪现境主产棉、盐,历来缺粮,油料自给有余。1987年,全县城乡缺粮人口占总人口的79.58%。
第一节 粮食
民国20年(1931)统计,现境共有私营粮店59家,多集中于周巷、浒山、观城、逍林、范市、鸣鹤、横河等集镇,粮食年输入量达1.5万吨左右。货源来自江西及浙江杭嘉湖地区,以海宁为多,也有少量进口大米,其中周巷镇粮食交易店、行多至30余家。抗日战争时期,粮源受阻,投机粮商乘机囤积,粮价暴涨。解放初,粮食自由贸易,投机商纷纷抢购,粮价剧烈波动。浒山、庵东等地大米市场价达每担20元(新人民币计),超过国家销价1倍以上。1950年10月,中国粮食公司宁波分公司慈溪办事处从江西调入谷米2.09万吨,平价销售,抑平粮价,稳定市场。1954年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粮油统一由国营粮食部门购、销、调、存。1985年取消粮油统购,实行合同定购,部分粮食购销又进入贸易市场。
农村购销
1954年开始,按上级分配统购任务,由县粮食部门根据田亩等级、产量丰歉、农民负担能力,及“三留粮”(口粮、种籽、饲料)标准,综合平衡,分配到乡、村,落实到户,实行统购。统销控制数也分配到乡、村,确定每户供应数,凭证购买。翌年7月,每乡配备粮食专管员1名,负责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业务,余粮户定购、缺粮户定销。是年,全县核定征购基数为1.967万吨,定销指标为4.976万吨。1958年4月实行粮食包干,5年不变,是年定购基数为1.355万吨,定销指标为3.75万吨。时因办“大食堂”,用粮无计划,此后又遭自然灾害,粮食减产,一度实行粮食供应“低标准”,1961年以后逐步好转。1965年实行“一定三年”政策,按前3年粮食平均产量调整粮食购销指标,确定全县征购9885吨,定销为5.106万吨。1971年为使棉农口粮不低于临近产粮区,省增拨统销原粮5000吨,是年确定全县征购粮食9550吨,定销5.897万吨。以后征购额逐年减少,定销数继续增加。
1982年4月改革粮食管理体制,实行征购、销售,调拨包干,确定全县征购数为1.252万吨,定销数6.598万吨,后因粮食连年丰收,一度出现“卖粮难”。1985年开始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全县20个乡镇、179个村、16692户有定购任务,总定购数5000吨,次年调整为6500吨。1987年实行粮食定购与供应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三挂钩”,是年国家供应奖售化肥650吨,柴油130吨,发放预购定金46万元,县增加供应饼肥325吨,全年完成定购粮食6504吨。
城镇供应
城镇居民口粮实行计划供应始于1953年12月,初由县粮食部门下达控制数,经民主评议,当地政府核准后张榜公布每户基本供应数,凭证按月购粮。1955年11月实行以人定量:工人月定量14~25公斤,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脑力劳动者13.5~24.5公斤,大中学生14~15.5公斤,其他居民最低3.5公斤,最高12.5公斤,以后个别工种和年龄定量标准有所调整。
工商行业用粮
制药、浆纱、印刷等辅助用粮,根据生产耗用计划,由县粮食部门核定后发给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凭证按计划供应。制酒用粮按省分配控制计划列入专项支出。熟食日、副食品用粮在统购统销初期免票供应,1957年起改为顶票供应。1985年4月1起,除个别熟食、副食品行业有部分顶票供应外,其余全部改用议价粮。近年来,县内开放议价调节市场。1987年,供销部门议价收购原粮7108吨,议价零售2218吨;二工业和其他部门议价收购原粮9608吨,农民向非农业居民议价出售原粮818吨。
第二节 油脂
民国时期,油料由各地油坊收购,居民食用植物油亦多由油坊和各集镇酒酱商店供应。解放后,初由油脂专业机构统一经营,1956年后划归粮食部门经营。
油料收购1953年底实行油料统购,1956年按“多产多得,增产多留”原则按比例收购:油菜籽统购量为产量的60%,棉籽除每亩留种12.5公斤外,统购70%,是年统购油菜籽747.5吨。次年起实行“全购留油”办法,油料除留种外全部由国家统购,每售50公斤油菜籽,发油票2.75公斤,菜饼票18公斤;每售50公斤棉籽,发油票0.75公斤,棉饼票15公斤。1962年起改革购销政策,以生产队为单位实行“食油包干,统购余油”。余油队只购不销,缺油队和自给队不购不销。全县油菜籽包干统购任务1675吨,芝麻20吨,花生果47.5吨。后因芝麻、花生种植面积减少,包干任务亦先后取消。1985年取消油料统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全县油菜籽定购任务8000吨。
食油供应1954年1月开始,全县农村食油实行计划供应,按区分配控制数,个人凭证不限量。1957年3月取消购油证,改用油票,以人定量,每人每月2两,后改4两(16两制)。次年仍恢复凭证供应不限量,1960年4月又实行定量供应。1962年6月实行油脂包干,农村只购不销,油菜籽以籽换油,棉籽通过结算兑换至今。城镇居民食油自1955年第四季度开始实行凭证登记供应。1957年3月改用油票,每人每月2两,后改4两(16两制)。1965年11月起,每人每月定量减至2两。1978年增加至4两(10两制),同时还发放节日补助、临时补助和特殊补助油票。
食品复制业、饮食业等行业用油,自1955年起实行计划控制供应至今。
第三节 饲料供应
民国时期,禽畜饲料都在集贸市场交易,无专门饲料商店。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规定饲养家畜留粮标准:肉猪每头25公斤,母猪每头100公斤,耕牛每头10公斤。,是年,全县实留饲料粮2285吨。同时粮食部门经营饲料加工及供应业务,供应品种为“四六”统糠(40%米糠,60%大糠),“三七”统糠(30%米糠,70%大糠)。1961年开始规定向国家交售一头肉猪奖售饲料粮(原粮)10公斤,次年提高到40公斤。1965年7月改为交售净白肉35公斤,奖售饲料粮25公斤。同时粮食系统开始供应“混合饲料”(大麦、玉米、碎米、米糠,棉仁饼混合)。1972年,全县47个粮站普遍供应“703”发酵粉,鼓励饲用发酵青粗饲料。
1984年后,随着饲养业的发展,开始生产配合、混合饲料,供应饲养专业户。1987年,县粮食部门统一留饲料粮6300吨,供应饲料2.78万吨;县多种经营办公室所属慈溪禽蛋公司经销“四号粉”1702.3吨,鱼粉668.5吨,矿粉36.7吨。
第四节 储运
清道光六年(1826)在浒山龙池东南建常平三仓43间,可储麦米5908石。民国26年(1937)在浒山西门外小茶亭南建第二县仓44间。35年,沈师桥、昌明、淞浦、龙山等乡镇建集中仓和收纳仓11处,总仓容27000石。
解放后,国家接收县仓和部分收纳仓,并逐步改建、扩建。1954年县境调整后,有各类粮仓95座,计1081间,仓容总量2.117万吨,当年储粮1.413万吨。次年,全县组织护仓四邻小组183个,参加人数1023人。1956~1959年间先后在浒山、周巷、观城新建苏式仓3座,仓容6875吨。60年代改建老式仓,改善仓储设施。1979、1980年,帮助农村社队建造土圆仓和小格仓370座,后因集体存粮减少,逐渐淘汰。至1987年,全县共有仓点74个,各种类型粮仓282座,仓储面积6.54万平方米,总仓容8.897万吨,比1954年增加3.2倍。周巷、浒山、观城,龙山等地还建有油池、油罐34座,总库容4290吨。
为加强粮食运输能力,1975年,县粮食局始置运输货车,1984年3月成立粮食局汽车队。至1987年已有各种载重汽车7辆,51吨位,全年运输粮食144.57万吨公里。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