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鳖”的俗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298
颗粒名称: 关于“鳖”的俗称
分类号: Q959.6+3
页数: 2
页码: 429-430
摘要: 本文关于“鳖”的俗称由罗映堂创作,原载《慈溪史志》。
关键词: 慈溪市 地方志

内容

在志稿编辑中,常碰到词语俗称的尴尬问题。以《农业》编(包括《慈溪市农业志》)为例,初稿中对“鳖”的表述为:“鳖,爬行动物,外形像龟,吻尖长,背甲椭圆形,上有软皮,生活在水中。也叫甲鱼或团鱼,俗称‘王八’。”对于“俗称王八”语,我的头脑中掠过一丝莫名的疑问,马上查《现代汉语词典》,才知撰稿者确是按词典表述的,无疑是正确的;也查了很多资料,有的也认为“鳖”是学名,“王八”是俗称。照理对于“鳖”与“王八”的概念问题应就此定论了,但我还是耿耿于怀,觉得词典的释义与区域概念有些差异。我从小在江河里钓过鳖,在田坎边抓过王八,在江南(最起码在慈溪)从来没听说过鳖可“俗称王八”的说法。
  地方志语言必须符合汉语规范用词,这是原则问题,但也要因地制宜,完全照搬词典可能会失去“地方”特色。
  为了慎重起见,我请教了上百人次的鱼贩子和老渔民,他们认为:慈溪人对“鳖”和“王八”都弄不清楚,那是笑话。金山菜场有一位经营水产的商贩(曾是我的学生),他特地弄来鳖、乌龟、王八各一只进行比较:鳖,体型扁平,深灰色,无纹,头尖,有齿,性情凶猛,生活在江河湖里,民间食用作大菜,“冰糖甲鱼”更是浙菜之名菜;乌龟(龟读如居),体型较扁,黑色,头略呈绿色(有“绿头乌龟”之称),背有13瓣花纹(俗称“十三块六角”),壳坚硬,不食用;王八(八读如剥),背腹厚实,呈黄色,体型与颜色与鳖明显不同,和乌龟一起常见于坟滩、水田、溪边,不食用。一位来自高背山的老渔民还介绍了鉴别口诀:“三爪乌龟四爪鳖,五爪王八六爪蝎(音译,鳖的变种,剧毒)。”说起“乌龟”“王八”,人们往往津津乐道,把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扯在一起,故“乌龟”“王八”又成了骂人的话。
  词典释义为什么说鳖的俗称是“王八”呢?我发信息与大江南北的战友们进行了广泛交流。南方的战友们都能清楚辨认“鳖”和“王八”,因为南方多江河、多水田,环境气候适宜鳖、王八等生长,他们都说在家乡没有鳖的俗称叫“王八”的说法。北方的战友们却把鼋、鳖、乌龟、海龟等都统称为“王八”。这是因为北方少江河,鳖等水产又不宜在北方生长。北京的几位战友说从未接触过鳖,确实分不清鳖、乌龟、王八,倒是认识花鸟市场出卖的“王八”,所以北方人把鳖俗称为“王八”不足为奇了。看来南方人与北方人对鳖的认识有较大差异。
  《现代汉语词典》词语释义原则为“记录普通话语汇为主”,而“普通话”的定义为:“我国国家通用语言,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从“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句,这就不难理解词典“鳖..俗称王八”的释义了。俗称问题的出现,对于地方志的词语应用要求来说,既要不失规范,又要兼顾地方性,在编辑时尽量采用“避”“绕”等办法,使不同地区的读者都能理解。《农业》编终审稿后,不设“甲鱼(鳖)”目名,叙述中删掉了“团鱼”“圆鱼”“王八”等字样,对“甲鱼”“中华鳖”“养鳖塘”等都没有作名词解释,简洁明了无异义。《慈溪市农业志》终审稿也改为:鳖,亦称“甲鱼”。这样避开了有异义的俗称,选择学名,少了麻烦,符合规范。
  当然并不是说地方志书语言都要避开俗称,我说的“避”有个前提,是指易产生异义的俗称。作为地方志书用词,既有学名,又有俗称,不但不失规范,还更能突出地方性和增强可读性。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慈溪市志》编修全过程和辑录相关资料编纂,卷首配有与修志工作密切相关的彩色照片,前置编纂回顾、编纂记事,正文由文件辑存、讲话发言、专家评审、论文选录、修枝慢谈、修志掠影六个部分组成。

阅读

相关人物

罗映堂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