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志》稿复审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255
颗粒名称: 《慈溪市志》稿复审意见
分类号: K295.5
页数: 2
页码: 248-2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鄞州文史》主编戴松岳对《慈溪市志》稿复审意见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市志 复审意见

内容

《慈溪市志(1988—2011)》面对一个生长着的现代化进程中的特殊地域,在继承优良的修志传统和遵循志稿编纂原则的基础上,应用现代科学研究成就和地情研究成果,对现境内的自然环境、社会发展、人文现象和经济结构进行了全面、科学、准确的记叙。在吸纳各界人士的意见后,对初稿的纲目和编排进行了合理、有效的调整,是一部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体现综合性、权威性、资料性的地情书,全志编排合理、详略得当、叙述简明、资料翔实、论述准确的新型地方志,充分体现了这届修志中特有的时代背景和要求——即中国的社会结构、城乡差别、生活状态、经济水平全面发展的变化的情况下一个市(县)域变迁的轨迹。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慈溪市的地理位置、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经济结构又异于浙江各县市,极具特色,而且又有一支非常敬业、有水平的修志队伍和非常好的稿本,如再修改,必是一部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新型志书,与前获全国志书一等奖的《慈溪县志》形成合璧。
  本着精益求精的精神,在出版前可在以下四个方面修正:
  一是结构方面。盐业放在第十三编《农业》似不妥,因为至迟从汉代起,盐、铁即为政府专营产业,自成体系,且《农业》编中所涉及的林、牧、渔的产品均为生物,唯有盐的产品为矿物。因此可作两种安排,一是放在《工业》编中,为第三章第十二节;另一种安排,设专记记录。因为慈溪已有盐业志,但至21世纪初盐业停产,已成为一种历史,用专记的形式记录慈溪盐业的消失过程,似较恰当。另,第三十编《公安司法》中的“司法”内容宜移至第三十二编《审判》中。其原因是公安所涉方面的内容颇多,两章内容似难统括,涉及社会各方面以及队伍都比检察、法院为多。但在志书中却仅两章。而从工作联系上看,司法与审判关系密切,而与公安相对疏远。故第二章“司法行政”宜移至第三十二编。
  二是文献引用方面要利用最新成果。本志第一编第二章“解放前慈溪县境域”中写到北境仅止翠屏山,山之北鸣鹤乡还属余姚县。最早记载见于北宋《元丰九域志》,但出土墓志铭明确记载唐贞元十八年(802)上林乡已属慈溪。此种墓志铭已出土多种,学者且已研究,可吸纳此成果(参见《慈溪史志》2013年第1期厉祖浩文)。此外,第十八编《农业》下序中记述杨梅时,引雍正《浙江通志》说,荸荠种杨梅“为我国赤色优良杨梅品种”,这种现代语气,似非原文。此类引语,皆应查证。
  三是行文语气中要消除报告体。如《综述》最后一段中讲到存在问题时所持的均为年度总结时语气。但县志是一个时间段的总录,不宜拘泥于一时,如讲问题,亦应从经济发展与结构矛盾、社会发展与环境限制、收入提高与贫富差距、城市化与管理滞后等大的方面去概括,以成志书体行文。此类叙述在管理类的记叙中也时有所见。
  四是要增加专记篇幅。专记是志书采用的新型类型,具有独立、系统、特殊的编排作用,既不同于正文内容,又可彰显其独特的重要性。如今收录的《慈溪大姓源流》等编即是如此。但慈溪作为沿海的一个新中国时期由原属绍兴余姚和宁波慈溪、镇海三县北部地区合并而成的行政区域,它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其文化风俗是糅合宁、绍两地的有效成分而成的,而宁、绍两府又是中国有影响的地域,这种糅合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演变已形成新型的慈溪文化;二是由于海涂的围垦,慈溪的区域在不断扩大,所以是生长着的城市,因而,慈溪的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更具独特性,而用专记形式来彰显这种独特性,是一种比较切实可行的方式。所以建议增加《慈溪的地域精神》、《徐福与达蓬山》等专记,以强化新志的特色。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慈溪市志》编修全过程和辑录相关资料编纂,卷首配有与修志工作密切相关的彩色照片,前置编纂回顾、编纂记事,正文由文件辑存、讲话发言、专家评审、论文选录、修枝慢谈、修志掠影六个部分组成。

阅读

相关人物

戴松岳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