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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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0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养老保险
分类号: F842.612
页数: 6
页码: 1566-1571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庵东镇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商业养老保险组成。养老保险主要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部分组成,辅以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
关键词: 庵东镇 保障 养老保险

内容

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商业养老保险组成。1988年前,养老保险制度以1950年代建立的退休制度为主,仅涉及全民、集体所有制职工,部分农村镇、村干部有一定的养老补贴。1980年代后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逐步改革并不断扩大对象覆盖范围。1988年9月,成立镇社会保障基金会。1990年3月,庵东保险服务所成立。1990年代开始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1995年8月10日庵东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成立。城镇职工养老由劳动人
  事部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负责。2002年,农村养老保险移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2003年实行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以下简称土保),2005年出台土保转职工养老保险政策。2007年,相继实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2009年8月,土保、新农保、城保“三保”合一。2010年,根据省、宁波市要求,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此后,养老保险主要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部分组成,辅以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制定雇员统恤办法、学校教员养老金及抚恤金条例等文件,并始建保险福利制度。但条件苛刻,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及退休年龄多被雇佣方辞退或解雇,享受者无几,生活没有保障。
  1951年2月,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1953年起,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保险待遇,规定职工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等情况,可按标准享受免费医疗、病(伤)产假工资、退休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1963年1月1日起,《条例》实施的企业,不论新老职工、统一享受规定的待遇。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行统一。1987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统筹办法。1993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原则,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模式。建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1998年,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乡镇、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扩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乡镇、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未达到15年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允许一次性补交2~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建制镇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2002年,实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政策。2005年,全面启动农保、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三保”衔接工作,符合条件的土保、农保人员可选择转为社保。2006年,22名退伍军人纳入养老保险体系。2008年,重点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综合险。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现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2014年5月起,不再新增低标准养老保险参保对象。2017年5月,取消外来务工人员综合险。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
  2007年,市人民政府颁布《慈溪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参保对象为非农户籍城镇居民。缴费标准分3档,参保对象可自行选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待遇与缴费标准对应,2007年,分别为每月280元、330元、380元;2008年,调整为每月300元、350元、400元。此后,待遇水平根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情况随时调整。至2011年,庵东镇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7475人,养老金待遇分别为每月430元、480元和530元。2012年起,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5年1月,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出台;8月,市人民政府颁布《慈溪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8月10日,庵东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成立,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为非城镇户口所在地的农村各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经商者和服兵役者,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年龄以参加劳动取得收入为起点,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18周岁以下人员可提前参加保险。农村(不含乡镇企业)各业人员以村为单位投保,保费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个人缴纳保险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纳分趸交和年缴2种,趸交者一次性缴纳保费标准一般不低于200元,上不封顶;年缴费标准以50元起档,多缴不限,镇、村办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一般以企业和经济组织为单位参加投保,按季或年缴纳保费。入保年满60周岁后,根据所缴保费的积累总额,确定领取标准,按季领取养老金,每隔2年增加5%左右标准。
  2005年,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退保的老农保参保对象均按正常退保办理,退还个人账户,老农保参保对象可以转移至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两低”)体系。2007年9月,停止办理新增参保及缴费业务,老农保参保对象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转移、缴费年限折算过渡到新农保体系。年末,除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外,其余参保人员开始退保、转保。2007年12月1日始,实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慈溪户籍暂未纳入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无业和无固定工作的城镇居民、农村戤社户,经本人申请可缴费参保。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全市农民月人均纯收入的50%、75%、100%分为A、B、C三档。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15%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市、镇两级统一按B档缴费基数的4%和1%补贴,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10%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劳动保障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至2011年,全镇23个行政村,累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24546人。2012年起,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09年,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布《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参保对象为具有宁波市户籍,年满16周年(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策补贴构成。待遇与缴费标准对应,2009年,分别为每月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1700元、2000元共八档。此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情况随时调整。至2017年底,庵东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25773人,其中享受14349人。
  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险
  1990年代前,土地征用补偿采用招工方式。规定征用1亩土地,用地企业招收1名固定工。行政事业单位征地,劳动行政部门在省市下达的用工指标中平衡,分配至各类企业。至20世纪末,改为招收临时工。此后,征用土地不再安排人员进企业,改为向农民支付土地补偿金。2003年1月、9月,中共慈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分别出台《慈溪市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实施(暂行)办法》《慈溪市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实施细则》,并在杭州湾新区试点。参保对象要求:2003年1月1日后,因建设需要,经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批准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和使用,以户为单位,人均承包土地少于133.33平方米及以下、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具有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资格的人员。同时,鼓励规定年龄外的社会人员参保(未满16周岁或在校学生土地全部被征用时,一次性领取安置补助费,办理农转非手续,不纳入参保对象)。2002年度被征地的农民,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批准撤村建居的农转非人员,本人有参保意愿,统一承担个人投保费用的,政府按政策适当给予补助。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所需资金,按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按规定缴足投保资金,从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03年按月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的标准分A、B、C三档,额度分别为150元、200元和250元。个人享受待遇档次与缴费档次相对应。2007年9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A档200元、B档250元、C档300元、生活补助档77元。此后,养老保障待遇根据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作相应调整。至2017年,已参保8512人,其中享受人员7011人。
  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为提高高龄老人生活保障,2011年,省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意见规定从4月1日起,我省年满80周岁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宁波市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列入2011年十件实事项目之一,确定80~89周岁、90~99周岁高龄老人分别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50元、100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维持每人每月300元,境域按照宁波市标准执行,至2017年未变。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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