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12320020220005052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保障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15 |
页码: | 1566-1580 |
摘要: | 本章记述慈溪市改革开放前,庵东与各地一样,仅有少数人享有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保障制度,主要是基本由政府包办的国有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和劳保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和公费医疗制度。1980年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逐步改革并不断扩大对象覆盖范围,1986年开始推行退休费社会统筹,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负担。至2016年,覆盖庵东大多数人口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待)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险系统基本建立,全社会基本保障体系趋于健全。 |
关键词: | 慈溪市 庵东镇 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