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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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0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
页数: 8
页码: 1549-1556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庵东镇民政事务社会福利的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孤寡老人供养、残疾人事业。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和中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和居家安养工程。推进残疾人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关键词: 庵东镇 民政事务 社会福利

内容

孤寡老人供养
  新中国成立初,孤寡老人生活困难主要由群众互助解决,同时民政部门给予重点救济。1957年开始,对农村中生活无依无靠、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给予“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辅之以国家救济。1959年,庵东镇首办敬老院,收住鳏寡孤独老人,月人均伙食费6~7元。1960年后,“五保”经费统一由生产队公益金开支。1983年,土地承包责任制后,由村民委员会筹发(一般在村办企业上交款中列支发给五保户),金额为每人每月8~30元不等。1985年、1986年,五保户分别有30户31人、28户29人,每月标准分别为15元和20元。1990年后,“五保”老人每人每月的生活费标准逐步提高,最低村发40元,最高村发80元。1997年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都列入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基本统一。
  2005年,由镇人民政府出资370万元,市民政局补助30万元,在新建村兴建庵东镇老年公寓。公寓占地面积1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76平方米。配备双人标准床位78张,每间有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和呼叫报警器,设有共用洗衣房、理发室、医务室、阅览室、棋牌室、浴室、餐厅等附属设施。2006年7月投入使用,入住老人38人,其中“五保”老人16人、社会老人22人;有工作人员6人。至2013年12月,入住老人39人,其中五保户22人、社会老人17人;有工作人员7人。2014年1月,“五保”老人由市集中供养,庵东22位“五保”老人分别安置在市城区福利院16人、新浦福利院5人、崇寿敬老院1人。2014年2月始,庵东镇老年公寓全部入住社会老人,至2017年底,人住社会老人38人,有工作人员7人。
  残疾人事业
  1985年开始,为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国家鼓励创办社会福利企业,采取免税扶持政策。1997年,镇人民政府开始实施残疾人优先列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减免学杂费、残疾人经营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税费等10条优惠政策。2004年3月30日建立庵东镇残疾人康复指导站。
  就业 1985年起,镇域各乡开始创,办福利企业,在福利企业安排一定比例残疾人就业,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各企业按规定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并在工种上适当照顾,实行同工同酬。采取“集中安置、分散按比例安置、居家就业、鼓励扶持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开展“走千户残疾人家庭,访百家企业”活动,组织残疾人参加残疾人专场招聘会。1992年,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大力发展福利企业,争取多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年,有福利企业4家。至1995年底,安排进福利企业的残疾人职工占全镇残疾人总数的15%,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55%。1998年底,境域4家福利企业职工171人,其中残疾职工73人,在福利企业就业的人数占全镇残疾人总数的25%,占福利企业职工总人数的42.7%。2006年,境域有53家企业,安置残疾人114名,其中48家企业为残疾人办理了残保金,抵扣减免金额77万元。
  宁波正良涂料有限公司有员工109人,其中残疾员工45人,占41%。2004年,公司被慈善总会授予“德善济世”奖牌。2006年,被评为“十五”助残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获“全国优秀福利企业”称号。肢体残疾人施坚强自1995年始创办坚强画室,后发展成省当代油画院杭州湾新区分校,累计辅导学生上万人次。2005年以来,肢体残疾人潘书平创办西二海鲜楼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累计收入超过百万元。2007年,庵东镇被评为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并获得市首届残疾人运动会道德风尚奖。
  2006年,镇残疾人就业服务站成立,各村相应建立村残疾人就业服务点。依托镇成校,建立残疾人培训基地,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残疾人电脑、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组织残疾人参加宁波市残联和市残联举办的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2007~2012年,累计培训人数达1500多人次。
  2006~2007年,推行项目扶贫,扶持20户残疾人家庭建立水产养殖基地,扶持资金5万元。2011年,新开发种养业扶贫基地1个,面积470亩,辐射种养业残疾人家庭20户,安置残疾人就业5人。以镇支柱产业为导向,组织开展海涂养殖产业门类专项培训。2011年,从事海涂养殖产业的残疾人有25人。
  2012~2017年,开展创新创业行动,完成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123人次,组织就业专场洽谈会5场,全镇残疾人集中就业60余人,分散按比例就业72人,自主创业46人。80户种养业大户和第三产业户得到补助,4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均创建成为宁波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其中1个基地创建成为省残疾人扶贫基地),共安置残疾人25人,辐射86户种养业的残疾人家庭。
  助残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对残疾人特困户、生活困难残疾人给予救助,对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进行“五保”供养。1957年开始,对生活困难残疾人给予适当照顾,特别困难的由民政部门救济。镇领导、民政和残联干部每年春节走访慰问残疾人困难户。
  1991年5月11~21日,举办为残疾人事业捐赠一元钱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7660.50元捐赠任务。
  1992年以后,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对全镇特困残疾人40户60人,进行重点照顾。一是实行每年2次的经济补助,二是对平时生活有困难的进行社会救济,三是对在校的残疾儿童及残疾子女有困难的由文卫办或残联出具证明减免学费,四是对无劳动能力和无赡养人的残疾老人优先列入“五保”户。
  1997~1999年,制定出台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对残疾人优先就业,优先审批建房,年老的优先进敬老院,特困的优先列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免去义务工,有承包地的适当减免农业税,个体工商户减免管理费和相应的工商税,扶助残疾儿童就学,助学结对等。
  2000年,对全镇234户低保残疾户337人,按市50%、镇35%、村15%的比例,发放救助资金70770元。至2007年底,全镇有173名特困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在享受低保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月60元补助。对于91位处于低保边缘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90~14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每年发放生活补助金10万余元。
  2006~2007年,做好特困户家庭“安居工程”共投入资金40万元,对30户特困户进行助房,其中危旧住房新建16户,修缮14户,。开展助学助医,全镇有486名残疾人免费和减半参加农村各项医疗保险,占残疾人比例的90.8%。对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予以减免学费的照顾。
  2008年,全镇残疾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金138人,除民政生活补助外,镇残联补助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外加60元护理补助,全年发放生活补助和护理补助共计14万元;享受低保边缘的重度残疾人221人,每人每月补助60元、130元、150元、210元不等,全年发放金额40余万元。
  2008年起,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和中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和居家安养工程。依托镇敬老院(老人公寓),集中托养25名残疾人,其中11名为一级重度残疾人;与各行政村加强沟通与协调,开设村居家养残服务站8个,为118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和医疗康复等方面服务,向12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安养补贴。
  2007~2011年,累计对残疾人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000多万元,救助13329人次。2011年底,有298名特困残疾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358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边缘救助范围,201名重度残疾人、中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列入低收入、无收入救助对象,118名重度残疾人享受重残护理金定补,216人次残疾人得到临时生活困难救助,3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危旧房改造和修缮救助,对驾驶机动残疾车的10名残疾人给予燃油费补助,对贫困残疾人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助,总补助192人次,推进残疾人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对贫困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子女入学给予补助,2011年,对14户残疾人家庭的15名学生下发补助金16340元。
  2012~2017年,累计对残疾人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200多万元,救助14829人次。2017年底,享受两项补贴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869人,其中低保对象395名,原低保边缘对象123名,原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民政)对象387名;两项补贴中的护理补贴享受对象1085名,分别给予627元、540元、270元、135元不等的每月定补。对驾驶机动残疾车的47人次残疾人给予燃油费补助;对贫困残疾人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助,至2017年底总补助610人次,补助金额114.31万元;推进残疾人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对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学前、高中入学给予补助,2012年至2017年底,对75人次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家庭子女下发补助金15.63万元。
  康复 2004年2月17日建立镇残疾人康复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兼任。3月30日建立庵东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站址设在庵东中心卫生院。有专(兼)职医生从事残疾人,康复训练,并建立了一整套残疾人健康档案。
  2002~2006年,29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56名精神残疾患者得到免费施药和综合救治,98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56名下肢瘫痪残疾人免费配备轮椅车,3名残疾人安装假肢。每年10名左右的听力残疾人免费佩戴助听器。完善镇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和村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二级康复服务网络,拓展康复服务平台,落实“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按时按期实施各类免费康复服务项目。
  2007~2011年间,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245人,安装助听器204人,验配助视器22人,安装假肢和矫形器18人次,安装家庭无障碍设施11人,实施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1000余人次,免费赠送辅助器材286件,有15名中耳炎患者免费手术,310人次贫困残疾人得到定额医疗救助卡,62名贫困残疾人获得大病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32万元。
  2012~2017年间,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342人,安装助听器269人,验配助视器47人次,安装假肢和矫形器25人次,安装家庭无障碍设施11人,实施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1000余人次,免费赠送辅助器材326件,有5名中耳炎患者免费手术,293名精神残疾人得到定额医疗救助卡,71名贫困残疾人获得大病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38万元。
  慈善事业
  1998年6月,市慈善总会庵东分会成立。分会设会长一名,由镇人大主席兼任,设副会长1名,由镇文卫副镇长兼任,社会事业办主任兼任秘书长。2006年以后,各行政村相继建立村级慈善分会,设会长1名,由村党总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镇分会受市慈善总会委托对其实施领导。镇村分会主要负责每年全镇善款募集和慈善救助工作。
  兴陆村企业家章德均,心系贫困学子,热心公益事业,从2005年开始至2016年,累计结对省内外贫困学子237人,资助320余万元;资助学校添置各类软硬设施、为家乡修桥铺路、为地震捐款及其他捐赠等合计300余万元。其间在开展“金凤行爱心助学”行动中,资助大中专学生137名,资助金额230万元。章德均的慈善义举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连续两届被评为市“扶贫帮困十大功臣”2007年获市村企结对工作先进工,作者,2008年获省汶川“5·12地震”赈灾捐赠慈善爱心奖,2011年获省革命老区创新
  创业优秀工作者、市慈善爱心奖、市“星星火炬”事业功臣奖,2012年获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蓝天下爱心大使。公司连续3年被评为市慈善捐赠先进企业。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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