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化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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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98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文化经费
分类号: G249.275.5
页数: 2
页码: 1381-13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庵东镇志的文化体育的群众文化的文化经费,坚持多渠道筹集文化经费。除乡镇(人民公社)拨补、村级安排部分经费外,坚持以文养文,以工补文,使文化事业稳步发展。
关键词: 庵东镇 文化 群众文化 文化经费

内容

坚持多渠道筹集文化经费。除乡镇(人民公社)拨补、村级安排部分经费外,坚持以文养文,以工补文,使文化事业稳步发展。
  财政下拨
  建国初期,乡(镇)人民政府在财政十分拮据的情况下,挤出公用事业经费办文化事业,组建文艺团队。盐政部门资助兴办盐工俱乐部。1970~1980年代,乡(镇)建文化站,文化设施逐渐完善。1992年,撤扩并以后,文体活动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镇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文化事业迅速发展。2009~2010年间,建镇文化体育中心,土建投入1739万元;2011年,镇财政拨补村文体活动经费9.36万元,其中:文化设施补助费6.10万元,文体活动补助费3万元,文体人才培训费0.26万元。
  以文养文
  民国37年(1948)5月,成立庵东盐区各界业余联谊会,其经费来源:基金——向各界劝募;入会费——每人5万元;常会费——每人每季度5万元;特别费——一切业务收入。1953年,组织和平剧团,在演出期间以票房收入作剧团的戏服添置等用,在停演期间则各自回家不计开支。1980年代,庵东越剧团演出千余场,票房收入10万余元以支开销。2002年,办庵东滨海梅兰越剧团,经费自筹自支。19821985年,西二乡、西三乡影剧院经费收入分别达到38133元、29139元,以补文化事业费用。2013年11月,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司运营方式管理文体中心(馆),为广大群众、文体爱好者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同时,2014~2016年,场馆运营收入133.08万元,促进文化事业的再发展。
  以工补文
  1979年12月,建立庵东镇文化站,县文化馆拨发经费25元/月,镇人民政府拨发60元/月。为破解经费对文化事业发展的制约,1980年8月,办文化工厂——庵东镇工艺美术厂,以工补文,用文化工厂的上缴利润发展群众文化事业,进行文化设施建设。
  1980年8月29日经县文化局批准,创办工艺美术厂,系镇办集体企业,全县第一家文化企业。厂内的,文化与生产具体业务由文化中心(站)管理。启动资金以个人集资为主,厂房靠租赁解决(后自建),业务,初以油漆、雕刻、制作塑料包装袋、生产塑印油墨,继而生产电表配件,组装电表,后生产保暖杯、台灯、壁灯、节能器、衣架等产品。1983年,实现产值100余万元,利润13.70万元,上缴文化中心2.80万元,加上文化中心会堂收入0.80万元,计3.60万元,相当于县文化部门下拨经费的120倍,县、镇二级拨发款总数的35倍。文化中心(站)依靠该企业兴办事业,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1988年,东一乡文化工厂,产值2.10万元,用于补文经费0.12万元;东二乡文化工厂,产值9万元,用于补文经费0.40万元;东三乡文化工厂,产值20万元,用于补文经费0.40万元;西二乡文化工厂,产值2.20万元,用于补文经费0.18万元;西三乡文化工厂,产值3.60万元,用于补文经费0.15万元。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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