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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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9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26.1
页数: 3
页码: 1226-12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庵东镇志的军事政法的司法行政的人民调解,实施村级调解联勤制度,60%的纠纷和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所有上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
关键词: 庵东镇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内容

1952年,境域各乡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1954年,乡、村两级普遍建立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等5~7人组成,专管乡、村民间纠纷调解工作。1955年,生产合作社建立调解组织。1958年,治保、调解两个组织合并为治保调解委员会。1962年调解组织恢复独立建制,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均设立调解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时期,调解组织解体,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生产大队革命领导小组的人民保卫组负责民事纠纷的处理。1973年起,恢复人民调解组织,各人民公社设专(兼)职调解干部,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都建有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3~7人,调解业务在县人民法院、区人民法庭的指导下进行。
  1998年,成立庵东镇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大调解机制。2000年,庵东镇建立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是年,实施村级调解联勤制度,60%的纠纷和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所有上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
  2005年,镇在巩固完善村级调解组织,基层维稳第一防线基础上,全面开展区域联调制度,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镇、村二级四层次调解网络,其中镇司法所工作人员8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13人,调解员13人,村调委会11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家,共有调解员117人,调解信息员163人。是年,成立村级和谐促进会。
  2014年,分别建立驻派出所调解室。其中庵东派出所调解室有调解员3人,杭州湾新区派出所有调解员4人,主要由退休老干部和教师组成。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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