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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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9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1197-11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庵东镇志的军事政法的公安的机构,从民国18年(1929)5月-2011年间机构设立情况介绍。
关键词: 庵东镇 公安 机构

内容

民国18年(1929)5月,设余姚县庵东公安分局,民国21年5月撤销。民国26~27年,称庵东警察所。民国34年10月,称庵东警察分驻所。民国35年5月,称庵东区警察所。民国37年6月,称警察分驻所。民国38年1月,复称警察所,设所长1人,所员1人,巡官2人,警长3人,警士30人,夫役2人,5月瓦解。
  1949年8月,建立余姚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庵东派出所。1950年8月,建立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公安科,隶属宁波专员公署公安处,下设监狱(看守所)1所(在集镇宝兴弄,今人和街231弄4号),监所有房屋1间,约30平方米,配看守警察1个班。1953年,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后撤销。
  1953年,改隶余姚县,称派出所。1954年8月,称宁波专员公署公安处直属庵东派出所,1955年,改为庵东区公安分局。1956年6月,庵东区公安分局划归为慈溪县公安局管辖。1958年7月,庵东公安分局改组为庵东派出所。“文化大革命”前期,公安机关重组,公安局实行军管,区、各人民公社成立旧址(2013年摄)人民保卫组负责公安工作。1970年4月,恢复庵东派出所,1971年5月,区配公安员。1973年8月,区公安员改称区公安特派员,人民公社专职保卫干部改称人民公社公安员。1978年,重设庵东派出所。1982年2月,人民公社公安员改称公安特派员,其编制、供给关系均划归县公安局。1983年9月,东一人民公社、东三人民公社和西三人民公社分设公安特派员各1人。1985年4月,建立庵东镇、西一乡、西二乡、东一乡派出所,由各乡(镇)自筹招聘合同制民警,由县公安局与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以县公安局为主,所长由县公安局在编干警担任。
  1987年5月,乡(镇)派出所撤销,建立乡(镇)责任区民警,由庵东区派出所管理。1989年4月,庵东交警分队成立,隶属市交警队。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庵东区派出所改称为庵东派出所,管辖庵东镇行政区域。是年12月,宁波市公安局对庵东派出所进行考核验收,认定达标合格。
  2004年,新东、新舟、马中、兴陆等4村由杭州湾新区派出所管辖后,庵东派出所实际管辖11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
  2008年,建立杭州湾跨海大桥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1人,协警10人。
  2011年,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境域由2个公安派出所管辖。其中,庵东派出所实际管辖境域13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杭州湾新区派出所实际管辖境域10个行政村,此后未变。
  2017年末,庵东派出所有民警14人,协警29人,5个责任区。设所长、教导员各1人,副所长2人。配有警车6辆,摩托车14辆,电动车10辆;杭州湾新区派出所有民警18人,协警58人,特勤27人,3个警务站。设所长、教导员各1人,副所长2人。配有警车7辆,摩托车22辆,电动车40辆。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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