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编 政权 议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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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917
颗粒名称: 第十八编 政权 议政机构
分类号: D665.5
页数: 106
页码: 1074-1179
摘要: 本编记述慈溪市庵东镇政权、议政机构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参政议政机构。
关键词: 庵东镇 政权 议政机构

内容

境域民国时期为余姚县庵东区,先后设区公所、区公署,下辖庵东镇公所和崇三、福寿、大云、义四、曹娥5个乡公所。中共党组织曾于民国34年(1945)建立余姚县庵东特区政府,这是今慈溪市境域第一个人民民主政权。
  解放后,建立余姚县庵东区、宁波专区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县级建制),所辖乡(镇)分别建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1956年后,为慈溪县庵东区公所。1958年后,区公所改设为光明(后改为庵东)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改设为大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1961年,恢复庵东区公所,各管理区委员会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9年,庵东区与长河区合并,成立庵东长河地区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合并撤销,恢复庵东区,成立庵东区革命领导小组。1981年,复建庵东区公所和庵东镇人民政府。1983年,复建各乡人民政府。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建立新的庵东镇人民政府。
  1951年,召开庵东盐区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1954年,庵东盐区及所辖各乡先后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文化大革命”时期中断。1981年后,各人民公社(乡镇)恢复人大制度,直至乡(镇)撤并。
  1984年开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政协)慈溪县委员会在庵东建立联络机构,办理政协各项事宜与建议。
  第一章 权力机构
  1951年7月至1953年3月,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共召开7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后,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召开了第一届人大一至五次会议。至1956年6月,庵东盐区改制为慈溪县普通区,设区公所,不再召开人大会议。
  1953年11月至1954年2月,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乡先后召开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乡长、副乡长。1954年3月,庵东乡并入庵东镇,召开庵东镇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庵东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镇长、副镇长。至1966年6月,各乡(镇)体制不断变更,第二至六届人大均先后召开。“文化大革命”时期,人大制度中断。1981年5月,各人民公社恢复人大制度。
  1953年,第一次普选乡(镇)人大代表,后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盐区人大代表多为民主协商或间接选举产生;县(市)人大代表,1984年前由乡(镇)间接选举产生,其后由乡(镇)直接选举产生。
  庵东镇从1954年3月至2017年12月,共召开人大会议16届54次。东一乡从1953年11月至1992年3月,共召开人大会议10届25次;东二乡从1953年11月至1991年4月,共召开人大会议10届18次;东三乡从1953年11月至1992年3月,共召开人大会议10届20次;西一乡从1953年11月至1992年3月,共召开人大会议9届21次;西二乡从1953年11月至1992年3月,共召开人大会议10届20次;西三乡从1954年2月至1991年3月,共召开人大会议10届26次。
  第一节 历届人大会议
  庵东盐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7月至1953年3月,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共召开7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均听取盐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
  第一次会议 1951年7月12~15日召开。出席代表70名,列席代表14名。主要议程:一是贯彻抗美援朝总会“六一”号召,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二是号召各界人民订立爱国公约;三是发动捐献飞机、大炮运动,会上经代表讨论,认捐款达13.3亿元(旧人民币);四是处理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的积案问题。
  第二次会议 1951年10月14~17日召开。出席代表58名。听取一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布置下一步任务。
  第三次会议 1951年12月26~28日召开。出席代表60名。听取并通过形势报告,听取盐区土地改革情况通报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会上有8位代表发言。
  第四次会议 1952年4月17~19日召开。出席代表61名。听取三个月的工作总结及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关于提案执行情况及提案审查报告。通过九项决议,补选代表1名,改选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 1952年10月9~11日召开。出席代表60名。听取和讨论1952年5~9月工作情况报告、三个月工作任务报告、关于庵东盐区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执行情况报告及提案审查总结报告,并通过相应报告决议,通过《关于统筹全区小学校舍修建经费壹亿元的决议》,选举新的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 1952年12月14~15日召开。出席代表59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三个月的工作总结报告、关于提案执行情况报告及提案审查总结报告。选举新的常务委员会,选出由13名委员组成的区水利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 1953年3月26~28日召开。出席代表59名。会议听取三个月工作情况报告、今后工作任务报告、提案执行情况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关于统筹小学修建经费壹亿肆仟万元》的决议。
  庵东盐区第一届人大会议
  1954年7月至1955年11月,庵东盐区第一届人大共召开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12~15日召开。出席代表40名,列席代表10名。听取一年工作情况和工作任务报告、关于宪法草案报告、提案审查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1名省人大代表。会上有11名代表发言。
  第二次会议 1954年8月27~28日召开。出席代表(包括列席)41名。听取和审议题为《关于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开展盐农业增产运动》的工作报告。传达省人大会议精神。通过《关于响应省委为超额增产6亿斤粮食的号召,开展盐区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盐棉业超额增产运动》《关于做好优抚代耕及转业军人安置工作》《关于通过庵东盐区五年计划指标》等4项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54年11月27~28日召开。出席代表(包括列席)79名。听取《关于当前互助合作情况及今后意见》和《庵东盐区一年来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总结及今后加强盐区统购统销工作意见》的报告,并传达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精神。
  第四次会议 1955年9月27~30日召开。出席代表30名,列席12名。听取1955年1~9月工作总结、庵东盐区工作任务意见和提案审查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听取题为《关于宣传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农村合作化问题的指示;通过《关于发动人民群众协助政府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关于在盐区做好财政工作》等决议。有4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第五次会议 1955年11月20日召开。出席代表(包括列席)68名。听取和审议第四次会议以后政府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意见、提案执行情况报告、1955年财政收支预算和1955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学习讨论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情况的传达报告,修正和制订庵东区生产与互助合作的全面规划。选举区长、副区长、区人民委员会委员。
  庵东区辖各乡(镇)(人民公社)人大会议
  东一乡(人民公社)历届人大会议
  东一乡第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3年11月24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45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1名。
  第二次会议 1954年3月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31名。选举庵东盐区人大代表。
  东一乡第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0月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47名。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2名。
  东一乡第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8年4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47名。听取乡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1958年生产规划方案;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委员10名。
  东一人民公社第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2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65名,出席59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三年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8名;选举人民公社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9名;选举人民陪审员2名。
  第二次会议 1962年8月召开,应到代表65名,出席47名。听取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传达慈溪县人大会议精神。
  东一人民公社第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3年5月15日召开,应到代表91名,出席89名。听取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监察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4名。
  第二次会议 1963年11月7日召开,应到代表91名,出席64名。听取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
  东一人民公社第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6年5月召开,应到代表66名,出席66名。听取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东一人民公社第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1年4月20~22日召开,应到代表180名,出席177名。听取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二次会议
  1982年9月28~29日召开,应到代表177名,出席152名。学习邓小平在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开幕词;学习胡耀邦代表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07件。
  第三次会议 1983年4月22日召开,应到代表177名,出席147名。听取和审议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政法工作报告;通过乡规民约及决议;通过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决定。
  第四次会议 1983年9月18日召开,应到代表177名,出席145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3名;通过乡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决议。
  东一乡第八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324日召开,应到代表79名,出席74名。听取和审议第七届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3名。
  第二次会议 1985年4月8日召开,应到代表78名,出席7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5年9月8日召开,应到代表77名,出席50名。听取乡政府“奋战三年,开创水利新局面”的报告。
  第四次会议 1986年4月12日召开,应到代表77名,出席5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五次会议 1986年10月召开,应到代表77名,出席77名。调整修改三年水利规划;落实1986年冬季水利工程任务。
  第六次会议 1987年2月13日召开,应到代表77名,出席62名。区委领导讲话;接受乡长、副乡长辞职请求。
  东一乡第九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9~20日召开,应到代表50名,出席49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通过东一乡第九届人大活动制度的决定。
  第二次会议 1988年5月5日召开,应到代表50名,出席4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9年5月5日召开,应到代表58名,出席4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接受乡长辞职请求,补选乡长1名;通过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
  东一乡第十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0年3月30~31日召开,应到代表60名,出席6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乡规民约(草案)报告;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兼)1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9件。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9~30日召开,应到代表59名,出席5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民政工作报告;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议案审查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31日召开,应到代表59名,出席4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听取东一乡工业小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议案审查报告。
  东二乡(人民公社)历届人大会议
  东二乡第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3年11月24日召开,应到代表43名,出席43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1名。
  第二次会议 1954年3月召开,应到代表43名,出席43名。选举副乡长1名。
  东二乡第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0月召开,应到代表41名,出席41名。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1名。
  东二乡第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8年9月召开,应到代表39名,出席39名。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2名。
  东二人民公社第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1月召开,应到代表53名,出席53名。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东二人民公社第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3年6月召开,应到代表77名,出席77名。听取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东二人民公社第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6年6月召开,应到代表68名,出席68名。选举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东二人民公社第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1年6月召开,应到代表160名,出席155名。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次会议 1982年9月6日召开,应到代表160名,出席155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3年9月18日召开,应到代表155名,出席155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选举东二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通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决议。
  东二乡第八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3日召开,应到代表80名,出席8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3名;选举县九届人大代表3名,选举人民陪审员1名。
  第二次会议 1985年4月18日召开,应到代表80名,出席8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决定。
  第三次会议 1986年8月26日召开,应到代表80名,出席80名。听取乡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和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情况的报告。
  东二乡第九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7~18日召开,应到代表48名,出席47名。听取审议并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1名;选举县人大代表3名和人民陪审员。
  第二次会议 1988年5月4日召开,应到代表48名,出席4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9年5月2日召开,应到代表48名,出席4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东二乡第十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58名,出席5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兼)1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
  第二次会议 1991年4月6日召开,应到代表58名,出席5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补选乡长1名,副乡长1名。
  东三乡(人民公社)历届人大会议
  东三乡第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3年11月召开,应到代表31名,出席31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1名。
  东三乡第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2月9日召开,应到代表35名,出席33名。听取和审议乡政府所作的总结任务报告;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1名。
  东三乡第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8年4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35名,出席26名。听取乡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2名。
  东三人民公社第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2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53名,出席4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7名;选举县人大代表4名和人民陪审员2名、监察委员5名。
  东三人民公社第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3年5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61名,出席57名。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东三人民公社第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6年2月5日召开,应到代表39名,出席39名。听取选举动员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1名,同时选举监察委员5名。
  东三人民公社第六届人大①
  第一次会议 1981年4月20日召开,应到代表115名,出席110名。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名;选举县人大代表2名。
  第二次会议 1982年9月26日召开,应到代表115名,出席109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3年9月19日召开,应到代表115名,出席98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选举东三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通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决议。
  东三乡第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5日召开,应到代表78名,出席76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3名。
  第二次会议 1985年6月4日召开,应到代表78名,出席76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78名,出席72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四次会议 1987年2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78名,出席57名。接受1名副乡长辞职。
  东三乡第八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8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4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1名;选举县人大代表2名。
  第二次会议 1988年5月6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39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9年4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3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东三乡第九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55名,出席5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兼)1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选举人民陪审员1名。
  第二次会议 1990年10月3日召开,应到代表55名,出席5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91年4月6日召开,应到代表55名,出席4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接受1名副乡长的辞职请求;补选副乡长1名。
  第四次会议 1992年3月28日召开,应到代表55名,出席4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增选副乡长1名。
  西一乡(人民公社)历届人大会议
  西一乡第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3年11月24日召开,应到代表46名,出席46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
  西一乡第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6年4月召开,应到代表50名,出席50名。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1名。
  西一乡第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8年4月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51名。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2名。
  西一人民公社第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1月召开,应到代表71名,出席64名。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西一人民公社第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3年6月召开,应到代表92名,出席88名。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西一人民公社第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1年3月27~29日召开,应到代表188名,出席174名。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3名;通过提案审查报告。
  第二次会议 1981年10月28日召开,应到代表186名,出席169名。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三次会议 1982年10月3~4日召开,应到代表186名,出席186名。听取、审议并通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 1983年9月19日召开,应到代表184名,出席18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方案报告;选举西一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通过乡人民政府工作条例。
  西一乡第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1~22日召开,应到代表100名,到会代表9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3名。
  第二次会议 1985年4月17日召开,应到代表100名,出席9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宣布成立县公安局西一派出所,并授印授牌。
  第三次会议 1985年8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100名,出席8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 1985年12月21日召开,应到代表96名,出席76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补选乡长1名。
  第五次会议 1986年6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96名,出席8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六次会议 1987年2月13日召开,应到代表93名,出席75名。区委领导讲话;接受乡长、副乡长辞职请求。
  西一乡第八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9~20日召开,应到代表52名,出席4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选举县人大代表3名,人民法院陪审员1名。通过代表活动制度的决定。
  第二次会议 1988年4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52名,出席52名。
  第三次会议 1989年5月19日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4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1988年度农业发展基金使用和1989年农业发展基金筹取意见的报告。
  西一乡第九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9日召开,应到代表62名,出席6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乡规民约(草案)报告;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兼)1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31日至4月1日召开,应到代表60名,出席5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民政工作报告;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1992年3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60名,出席6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增选副乡长1名。
  西二乡(人民公社)历届人大会议
  西二乡第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3年11月24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到会代表45名。选举乡长1名。
  西二乡第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2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到会代表40名。选举乡人民委员会乡长1名,副乡长2名,委员13名,人民陪审员4名;选举县人大代表5名;批准和修改关于水利工作的决议、关于人大会议制度的决议、关于乡长和委员分工及扩大其他组织人员分工问题的决议。
  西二乡第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8年4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38名。听取选举工作报告、总结任务报告;选举乡人民委员会乡长1名,副乡长2名,委员10名;选举县人大代表6名,人民陪审员4名;通过关于乡长和委员分工及扩大其他组织人员分工问题的决议;通过关于1958年选举工作总结。
  西二人民公社第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2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61名,出席58名。通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9名,人民公社监察委员会委员7名,人民陪审员2名;选举县人大代表5名。
  西二人民公社第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3年6月17~18日召开,应到代表91名,出席83名。听取总结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7名;选举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7名;选举人民陪审员2名;选举县人大代表5名。
  西二人民公社第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6年5月召开,应到代表69名,出席69名。听取总结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选举监察委员会委员和人民陪审员。
  西二人民公社第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1年4月18~20日召开,应到代表189名,出席181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民陪审员2名。
  第二次会议 1982年9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189名,出席172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3年7月18日召开,应到代表189名,出席172名。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听取体制改革方案报告;选举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通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决议。
  西二乡第八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1日召开,应到代表100名,出席9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3名。
  第二次会议 1985年6月15日召开,应到代表100名,出席9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28日召开,应到代表100名,出席98名。
  第四次会议 1987年2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90名,出席76名。接受乡长辞职。
  西二乡第九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7年5月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5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的报告、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报告;通过关于代表活动制度的决定。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
  第二次会议 1988年5月7日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43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9年4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39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接受1名副乡长辞职请求。
  第四次会议 1989年11月18日召开,应到代表49名,出席42名。接受1名副乡长辞职请求,补选副乡长1名。
  西二乡第十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7~8日召开,应到代表61名,出席6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乡规民约(草案)报告;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兼)1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9~30日召开,应到代表61名,出席52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统一筹集水利费的决定;通过继续筹集人民教育基金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58名,出席5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听取民政工作报告。
  西三乡(人民公社)历届人大会议
  西三乡第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4年2月27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45名。听取乡政府总结任务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1名。
  第二次会议 1954年6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45名。总结工作和布置任务。
  第三次会议 1954年7月8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45名。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学习党在农村中的基本政策,传达庵东区工作方针。
  第四次会议 1954年12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45名。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学习传达党在农村中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第五次会议 1955年6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45名,出席45名。总结工作和布置任务。
  西三乡第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2月召开,应到代表37名,出席3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2名。
  西三乡第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8年4月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43名。听取乡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选举县人大代表。
  西三人民公社第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2月7日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49名。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选举人民公社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举县人大代表。
  西三人民公社第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3年6月19日召开,应到代表69名,出席64名。听取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3名;选举县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
  西三人民公社第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6年2月15日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51名。听取和审议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选举县人大代表4名。
  西三人民公社第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1年5月28日召开,应到代表150名,出席138名。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及主任1名,副主任2名;选举人民陪审员;选举县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82年10月5日召开,应到代表149名,出席135名。听取公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3年9月19日召开,应到代表149名,出席121名。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的报告;选举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通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决议。
  西三乡第八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5日召开,应到代表94名,出席8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选举县人大代表3名,人民陪审员3名。
  第二次会议 1985年5月27日召开,应到代表94名,出席9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5年9月20日召开,应到代表94名,出席8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 1985年12月22日召开,应到代表94名,出席72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补选副乡长1名。第五次会议1986年1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94名,出席6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的报告。第六次会议1987年2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94名,出席69名。区委领导讲话,接受2名副乡长辞职请求。
  西三乡第九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20日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4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1名;选举人民陪审员,选举慈溪县人大代表3名。
  第二次会议 1988年5月24日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4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9年5月2日召开,应到代表47名,出席4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西三乡第十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57名,出席5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兼)1名;选举乡长1名,副乡长2名。
  第二次会议 1990年9月7日召开,应到代表57名,出席57名。审议通过西三乡农田基本建设改造规划方案。
  第三次会议 1990年11月13日召开,应到代表57名,出席5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 1991年3月26日召开,应到代表57名,出席53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庵东镇(人民公社)历届人大会议
  庵东镇第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4年3月29~30日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44名。总结四年工作,听取提案审查报告,成立庵东镇人民政府,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1名。
  第二次会议 1954年7月5日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31名。总结第一次会议后三个月的工作,选举庵东盐区人大代表22名,并布置工作任务。
  第三次会议 1954年8月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51名。贯彻省委提出超额增产6亿斤粮食精神,通过四项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54年10月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51名。总结生产互助合作工作,布置粮食、棉花统购任务、农业税征收及积极发展信用合作社、还贷等工作。
  第五次会议 1954年12月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51名。总结工作和布置任务。
  第六次会议 1955年3月4日召开,应到代表51名,出席51名。总结前期工作,贯彻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计划生产运动,通过拥护政务院颁布《关于征集补充兵员的命令》决定,拥护全国政协和“世界和平大会”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决议。
  庵东镇第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1月4~6日召开,应到代表39名,出席30名。听取总结任务报告;选举镇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镇长1名,副镇长2名,委员13名;选举人民陪审员9名;选举县人大代表9名。
  第二次会议 1957年1月召开,应到代表39名,出席39名。总结1956年的工作;布置以生产自救、节约度荒、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贯彻阶级政策为主的二季度工作。
  第三次会议 1957年7月召开,应到代表39名,出席39名。总结二季度工作,布置三季度任务;通过大云乡十三庄、十四庄划入庵东镇的决定。
  庵东镇第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58年4月7日召开,应到代表56名,出席56名。选举镇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镇长1名,副镇长2名。
  庵东人民公社第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1月6日召开,应到代表76名,出席72名。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庵东人民公社第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63年5月16~17日召开,应到代表151名,出席137名。听取二年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选举县人大代表12名;选举人民陪审员4名;听取提案审查报告。
  庵东镇第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1年4月1~3日召开,应到代表195名,出席183名。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镇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3名;通过关于改善饮水卫生和搞好城镇建设的决议。收到代表建议92件。
  第二次会议 1982年4月20日召开。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第三次会议 1983年9月19日召开,应到代表193名,出席158名,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2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听取《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补选镇长1名,副镇长1名。
  庵东镇第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3~24日召开,应到代表110名,出席103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31件。
  第二次会议 1985年6月9日召开,应到代表108名,出席10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并通过关于庵东镇总体规划的报告;通过关于重视智力投资、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定。
  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14日召开,应到代表108名,出席8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8件。庵东镇第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21日召开,应到代表56名,出席4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2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1件。
  第二次会议 1988年5月20日召开,应到代表56名,出席4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89年5月22日召开,应到代表56名,出席46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议案审查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5件。
  庵东镇第九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8~9日召开,应到代表71名,出席69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名(兼);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3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71件。
  第二次会议 1991年4月3~4日召开,应到代表70名,出席6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调整庵东镇总体规划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补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第三次会议 1991年6月1日召开,应到代表70名,出席62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决议;补选镇长1名。
  第四次会议 1992年3月27日召开,应到代表70名,出席5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
  第五次会议 1992年5月28日在区大会堂召开,应到代表245名,出席231名。是庵东镇与东一乡、西一乡、西二乡合并扩镇后,由原3乡1镇人大代表参加的会议,选举新庵东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5名。
  1992年后庵东镇人大会议
  庵东镇第十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25~26日召开,应到代表139名,出席136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5名;通过人民陪审员名单。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60件。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1日召开,应到代表139名,出席13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议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69件。
  第三次会议 1995年1月6日召开,应到代表139名,出席12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接受镇长和1名副镇长辞职请求,补选镇长1名、副镇长1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69件。
  庵东镇第十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5年12月7~8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7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4名;选举人民陪审员1名;通过议案审查报告。
  第二次会议 1997年1月13日召开,应到代表69名,出席59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补选副镇长1名。共收到代表议案16件,建议28件。
  第三次会议 1998年1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68名,出席5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补选副镇长1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46件。
  庵东镇第十二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1999年1月22~23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7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4名;选举人民陪审员2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31件。
  第二次会议 2000年1月8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6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5件。
  第三次会议 2001年1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69名,出席6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补选镇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1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5件。
  庵东镇第十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2002年1月11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7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4名;选举人民陪审员2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36件。
  第二次会议 2003年1月24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6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5件,建议49件。
  第三次会议 2004年1月14~15日召开,应到代表69名,出席5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4件,建议40件。
  第四次会议 2005年1月7~8日召开,应到代表69名,出席6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补选镇人大副主席1名;补选镇长1名,副镇长2名;通过《庵东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人民陪审员3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5件。
  第五次会议 2006年1月22日召开,应到代表66名,出席5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3件。
  庵东镇第十四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2006年11月28~29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70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4名;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庵东镇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49件。
  第二次会议 2008年1月12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6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25件。
  第三次会议 2008年8月12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69名。补选镇长1名,副镇长1名。
  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63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25件。
  第五次会议 2010年1月16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6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36件。
  第六次会议 2010年12月31日召开,应到代表72名,出席67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补选镇长1名,副镇长1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44件。
  庵东镇第十五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2012年1月10日召开,应到代表95名,出席94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2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68件。
  第二次会议 2013年1月15日召开,应到代表95名,出席91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补选副镇长1名,增选镇人大副主席1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72件。
  第三次会议 2014年1月10日应到代表95名,出席89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投票表决2014年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69件。
  第四次会议 2014年7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95名,出席89名。补选副镇长1名。
  第五次会议 2015年1月23日召开,应到代表95名,出席88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和审查镇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情况报告,票决实事工程。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4件。
  第六次会议 2016年1月30日召开,应到代表93名,出席8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和审查镇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情况报告,票决实事工程;补选镇长1名,副镇长1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6件。
  庵东镇第十六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 2016年12月26~27日召开,应到代表95名,出席95名。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审查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情况报告,票决实事工程;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2名;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44件。
  第二次会议 2017年7月26~27日召开,应到代表95名,出席88名。听取和审议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通过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审议和通过加强财政监督的实施办法;评议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和分管副镇长工作。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21件。
  第二节 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及日常工作
  庵东盐区人大主席团
  1951年7月,庵东盐区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11名,由区长任主席。至1953年3月共主持召开7次会议;自第五次会议开始,常务委员会设专职干部1名,专门处理会务工作。1954年7月,庵东盐区召开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各界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7名,行使人大的职权至庵东盐区人民政府改为庵东区公所终止。
  庵东区辖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1953年普选后,庵东区辖各乡(镇)召开的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均依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首先选举产生主席团主持会议。各乡(镇)人大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大会主席团是会议的临时机构,在人大会议期间行使职权,大会闭幕后主席团即完成任务。1986年12月,按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镇、乡人大主席团负责召集下一次人大会议。1990年4月,依据《浙江省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由每届乡(镇)人大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和常务主席,开始行使闭会期间工作职责。区由县(市)人大常委会聘请人大联络员。
  庵东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
  1992年5月,召开庵东镇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选举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993年2月,召开镇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基本规范化。1996年后,设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活动,处理镇人大日常工作,协助市人大组织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人大日常工作
  1951~1953年,庵东盐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102件、建议5件。1951年7月,庵东盐区第一届人大各次会议共收到提案79件,均由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办理和庵东盐区提案审查委员会办理。
  1994年6月,为使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正常开展活动,根据代表法和《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理顺上下关系等人大工作机制,以促进镇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召开例会、建立制度 主席团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重大事项审议、讨论、决定则即时召集会议。例会主要内容:交流代表活动,布置下阶段工作,听取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审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市人大代表约见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府部门的领导。2007年,镇人大主席团制订和完善《庵东镇人大议事规则》等十二项制度,人大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办理议案、建议 1992年后,对每次人大会议期间收集到的议案、建议,经议案、建议审查小组汇总分类,由主席团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审查报告。从1993年镇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至2017年镇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集代表议案、建议1307件,由主席团负责交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领导负责,专人办理。对一些重点议案和建议由镇长亲自领办,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向代表答复,并报告主席团。主席团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主要工作来抓。积极督促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及时办理落实,推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真正把议案、建议和意见落到实处。主席团每年组织代表进行办理满意度测评,对代表不满意的,发还相关部门再次办理,限期办结。主席团及时听取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在每届任期最后一年,还组织开展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回头看”活动,督促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抓紧解决落实未办结事项。
  监督镇人大会议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每年都定期听取镇人民政府工作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实事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专题分析研究重大工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镇人大与镇人民政府之间的联系,制订《庵东镇人大与镇政府工作联系办法》,以加强沟通,相互协商;帮助镇人民政府同上级人大和有关部门搞好衔接,支持依法开展行政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镇党委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从镇十届人大开始,主席或副主席参与镇历次重大工程招投标会议,实行有效监督。
  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 镇人大主席团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为目标,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和方式。在会议期间,除依法审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外,还通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决议;在闭会期间,对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的议案,镇人大主席团根据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在十四届人大期间,先后审查批准镇人民政府要求创建宁波市生态镇和省生态镇的请示,批准调整个别年度实事工程、工业经济指标和地区生产总值指标的报告,同意因为体制调整和规划编制等原因而暂缓实施部分工程项目,审查并批准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新浦镇马潭路村、下一灶村、浦东村,崇寿镇富北村、海南村、三洋村,周巷镇路湾村、西三村共8个行政村等区域划归庵东镇管辖的请示,同意镇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报批;在十五届人大期间,对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杭州湾新区荒滩开发利用试点涉及规划修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庵东镇水利综合发展规划》《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南片区规划研究(2013~2030)》《庵东镇镇区总体规划(2013~2030)》《慈溪市庵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成果》等重大事项,主席团认真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2014年起,还推行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
  开展执法检查 十四届人大开始,镇人大主席团采取“学、听、访、查、议”的方法,组织代表先后对执行义务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水污染防治法、招标投标法和精神卫生法等11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专题听取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将监督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转交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办理落实,确保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和执行。还组织部分代表旁听法院审判活动,对法庭的审判活动进行依法监督,同时提高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确保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贯彻和执行。
  监督镇财政运行 坚持对镇财政预算进行审查,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要求镇财政预算日常执行情况实行月度书面报告、半年度向主席团报告、年度向大会报告制度,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镇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进行审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程序。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督促政府加大对工业经济、现代农业、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评议政府工作 2003年开始,试点评议人民政府工作和分管工业副镇长,到2007年,转入正常化。每年组织全体代表对镇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分管镇长(副镇长)进行述职评议,一届任期内对镇人民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和分管镇长(副镇长)轮流评议一遍。对评议中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移交给被评议对象进行整改,并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抓好落实,促使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意识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评议 1995年12月后,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对行使行政执法的公安、司法、工商、卫生、文化、环保、供电、国地税局等8个职能部门及交警中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庵东镇两级人大代表深入选民走访、调查300余人次,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询等方式,准备材料,向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评议。在十三届人大期间,主席团组织代表先后对市交通局、水利局、建设局、检察院、公安局及长河工商所、长河交警中队和庵东派出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
  组织行风评议 1997年开始,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行风评议,听取被评单位述职报告,召开评议会。代表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主席团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在十四届人大期间,先后组织代表对庵东土管所、庵东派出所、庵东供电所和长河工商所等部门进行行风评议。
  组织视察调研 1993年镇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后,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围绕当年人大会议确定的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实事工程及民生重点建设项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在个别视察、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和代表小组视察的基础,上,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集中视察。每次视察调研由人大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带队,组成代表视察调研小组,实地视察走访,听取汇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限时整改和执行,对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跟踪监督。
  1995年,镇人大主席团以“如何拓宽七塘沿线多元化经济发展”“如何开发八塘沿线名特优海鲜品生产基地建设”“开通慈溪市北大门,新建庵宗公路”等重大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代表在向政府提出良策的同时,义务投工庵宗公路土建并捐款。在十三届人大期间,组织代表调查视察12次,向市人大写调研报告5篇,着重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第三期农地整理工程及加强环境整治力度等向政府及部门提出建议意见。在十四届人大期间,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和“村级振兴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食品安全监管、污水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镇文体中心建设、七二三大街南延拆迁改造工程等重点实事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和视察。在十五届人大期间,对全镇水利建设工作情况、城镇建设、农村建房问题、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及时上报镇委决策;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专题询问,推动庵东镇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卫生镇;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对环境整治、食品安全、污水治理和城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防汛公路两侧综合整治、滨海墓园迁建方案等重点实事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支持和推进政府工作顺利开展。十六届人大以来,对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加强代表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精神,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结合视察、评议和专题调研活动,相继学习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城乡规划法、精神卫生法、交通安全法等23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代表们进一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为代表更好地履行依法监督职能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组织代表述职 2003年开始,镇人大主席团每年组织部分代表向本选区选民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征求选民评议和意见。以一届人大代表任期结束,本选区每位镇代表和市代表至少述职一次为原则。述职一般安排在当年末至次年初,与村干部述职评议同步进行,采用召开评议会的方式进行。主席团每年将代表述职评议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选民评议结果和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议代表。
  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 1993年2月,镇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始,镇人大代表划分为5个代表小组,由主席团成员分别联系小组,代表小组联系选民,要求每位代表联系选区选民10名以上。2008年开始,镇人大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23个行政村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6名市(镇)人大代表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点,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通过工作站(室、点),拓展代表联系选民渠道,开展“我为秀美庵东献计建言”“为民执言社情民意征集”“助推政府调查研究”“五水共治代表献计出力”“看群众生活、听群众呼声、集群众智慧、解群众困难”“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等系列活动,征集到的部分意见建议被列入政府工作计划。2014年起,还通过工作站(室、点),每年开展政府实事工程征集活动。2017年,将原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室、点)统一规范为联络站(点),并按照就近、便于活动的要求,将全镇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庵东镇四级代表全部编入联络点,并进行制度上墙。
  第三节 人大代表
  庵东盐区各界人民代表(1951.7~1954.7)
  第一次会议代表(84名,包括列席)
  区党工委代表1名:(姓名不详)
  区人民政府代表3名:
  张振世 石理成 郑永基
  部队代表3名(其中1名姓名不详):
  汤光华 高鹤鸣
  工人代表9名(其中2名列席):
  应文兰 金复先 钟金荣 陈宝银 张顺利 张金法 尚玉榜
  王存让 徐可博
  盐民代表20名(其中5名列席):
  杨家国 金尧正 张永渭 郑均宝 周志芳 应行祥 屠纪旺
  邹宝明 马永波 陈尧炎 金仁敖 朱纪先 杨钊龙 邹宝东
  章定相 邓习斋 徐雪荣 杜月江 许治 王悦海
  农民代表9名:
  马志英 胡全基 苗惠春 陈渭昌 章安标 杨仁章 奕源照
  张尧连 李田张
  青年学生代表2名:
  沈春根 冯玉琴
  妇女代表7名(其中1名列席):
  冯荷花 陈珠英 张剑英 沈云英 蒋梅香 王桂玉 钟美琴
  文教界代表5名:
  邹其表 叶云祥 吴云星 沈尧腾 吕芝辉
  工商界代表5名(其中1名列席):
  徐永标 金家泉 丁家传 叶建堂 宋世成
  民兵军属代表13名:
  沈金法 施永花 高海仁 俞连纪 施守铨 屠金江 应成友
  宣阿钿 俞长富 赏纪茂 王忠柑 马岳书 周昌连
  医务宗教民主人士代表7名:
  黄炳康 励昕 徐梦仙 赏鹄翔 徐惠泉 丁元生 许深洋
  第二次会议代表(58名,其中有姓名记录的9名)
  区党工委代表2名:
  张振世 倪岐
  区人民政府代表2名:
  高清洲 王明
  部队代表2名:
  高鹤鸣 王同年
  工人代表2名:
  王传清 陈光寿
  妇女代表1名:
  张剑英
  第三次会议代表(60名)
  区党工委代表2名:
  张振世 倪歧
  区人民政府代表4名:
  石理成 李兰阶 王明 张幸华
  部队代表3名:
  魏义山 沈外香 高鹤鸣
  工人代表6名:
  应文兰 徐可博 王传清 陈光寿 马志宣 王基兰
  青年代表1名:
  冯玉琴
  妇女代表1名:
  张剑英
  文教界代表3名:
  邹其表
  工商界代表3名:
  许深洋宋世成叶建堂
  医务宗教界代表2名:
  励昕 赏鹄翔
  盐民农民代表37名:
  庵东乡:俞凤鸣 沈云香 章安标
  东一乡:杨家国 胡仁表 许成水 朱小炎 沈士远
  东二乡:高仁钿 王松高 宣永卫 袁四娥
  东三乡:陈近大 杨张荣 张元林
  西一乡:周昌连 陈德友 王忠孝 邵志渭 陈爱珠
  西二乡:周文通 潘照凤 高潘炎 罗岳良 杨正和
  西三乡:阮荣恩 卢田海 卢田琴
  崇寿乡:张志泉 王成万 杨阿凤 王永良
  高兴乡:王尧钱 丁永新 陈金法 沈张修 王张敖
  第四次会议代表(61名)
  区党工委代表2名:
  张振世 季玉君
  区人民政府代表3名:
  石理成 李兰阶 高清洲
  部队代表2名:
  魏义山 杨志明
  工人代表5名:
  金百川 许惠铨 钟金荣 周忠水 应文兰
  盐民农民代表29名:
  庵东乡:马志寅 陈吉泉 陈利员
  东一乡:屠金江 胡仁康 马袭江 朱纪先
  东二乡:高仁钿 冯渭法 孙孝尧
  东三乡:冯惠能 沈尧和
  西一乡:周昌连 冯来福 邵志渭 陈德友
  西二乡:周文通 高潘炎 俞亚连
  西三乡:章长根 马永绥 施文荣
  崇寿乡:张志全 俞家源 袁可林 张尧连
  高兴乡:陈志增 倪其昌 王云清
  妇女代表10名:
  黄桂森 潘照凤 樊调花 陈彩调 张金凤 冯阿娥 施雅环
  沈照花 俞雅凤 赵淑琴
  文教界代表2名:
  邹其表 陈冉云
  青年学生代表2名:
  王基芳 徐月香
  烈军属代表2名:
  沈外香 马定铨
  自由职业代表1名:
  励昕
  民主人士代表1名:
  许深洋
  工商界代表1名:
  金文樵
  宗教界代表1名:
  赏鹄翔
  第五次会议代表(60名)
  区党工委代表1名:
  魏义山
  区人民政府代表3名:
  石理成 李兰阶 高清洲
  部队代表1名:
  张学年
  工人代表5名:
  周忠水 金百川 许惠铨 应文兰 钟金荣
  盐民农民代表30名:
  庵东乡:马志寅 陈吉泉 陈利员
  东一乡:朱纪先 胡仁康 马袭江 屠金江
  东二乡:高仁钿 孙孝尧 冯定铨 冯渭法
  东三乡:冯惠能 沈尧和
  西一乡:邵志渭 周昌连 陈德友 冯来福
  西二乡:周文通 俞亚连 高潘炎
  西三乡:施文荣 马永绥 章长根
  崇寿乡:俞家源 袁可林 张尧连 张志全
  高兴乡:王云清 倪其昌 陈志增
  妇女代表10名:
  刘瑛 陈彩调 张金凤 冯阿娥 黄桂森 潘照凤 樊调花
  俞雅凤 施雅环 沈照花
  青年代表2名:
  王怀南 徐月香
  文教界代表2名:
  陈冉云 邹其表
  烈军属代表1名:
  沈外香
  自由职业代表1名:
  励昕
  工商界代表1名:
  金文樵
  宗教界代表1名:
  赏鹄翔
  特邀代表2名:
  陈汝坤 许深洋
  第六次会议代表(59)
  除西三乡马永绥未担任外,与第五次会议代表名单相同。
  第七次会议代表(59)
  与第六次会议代表名单相同。
  庵东盐区第一届人大代表1954.7~1956.6)
  有代表41名(第四次会议时有2名代表俞爱花、许登科随区域变动划归余姚)。其中:脱产干部7名,工人5名,盐农民22名,工商业者1名,民主人士2名,其他4名。代表中,中共党员14名,妇女5名,青年7名。
  中共盐区工委:皋九皋
  盐区人民政府:王肇 杨清魁 李平
  盐区工会:王学明
  盐区妇联:沈照花
  庵东镇:杨国宾 邹其表 金文樵 陈小毛 张永昌 陈志华
  沈张才 宋世成 高水康 吴连生 张恒安
  东一乡:陈永尧 陈彩调 邹荣根 陈如坤
  东二乡:王杏炎 马家生 徐月香 应炳根 陈金潮 宣岳田
  东三乡:苗杏龙 高仁茂 邹宝东
  西一乡:陈志惠 金阿花 王仁保 胡生荣
  西二乡:单成友 潘才来 丁金仙 王张太
  西三乡:丁秋英 俞爱花 许登科
  庵东历届慈溪县(市)人大代表
  1956年,撤销庵东盐区,划归慈溪县,庵东区开始选举产生区辖乡(镇)的人大代表,参加慈溪县人大会议。
  庵东区及所辖乡(镇)的县人大代表
  第二届县人大(46名,1956.12~1958.5)
  庵东镇:邹其表 杨国宾 卢书近 沈相裕 李怀珠 张玲娣
  于学诚 皋九皋 邵志源
  东一乡:杨调姑 王渭善 屠清元 郑仁长 王明山
  东二乡:宣岳治 励雅琴 苗义表 王增瑞 王松康
  东三乡:叶丽琴 邹宝东 宣尧良 胡玉兰 金文樵
  西一乡:滕修山 冯忠生 屠珠连 马涨渭 金阿花
  陈金芳 沈杏菊 王相铨 应德鑫
  西二乡:孟如良 谢福增 章纪元 丁夏梅 丁金仙
  西三乡:施生敖 邵菊花 应志旺 卢士森 苗杏龙
  解放军:陈智毅 巩宝德 王九官
  第三届县人大(46名,1958.6~1962.7)
  庵东镇:皋九皋 于学诚 奕源照 郑宝连 沈相裕 王建英
  古慧玲 杨国宾 姚金炎
  东一乡:王炳泉 奕阿彩 蒋世祥 应炳根 屠清元 郑仁长
  东二乡:董初定 王杏炎 施其铨 励雅琴 苗成海
  东三乡:孙永强 邹宝东 张调爱 金文樵 谢钊炎
  西一乡:金生才 陈仁裕 高正生 韩茂荣 应德鑫 沈杏菊
  金阿花 沈世金 袁连康
  西二乡:丁生钊 王调花 潘悦琴 阮张行 章纪元 孟如良
  西三乡:马永绥 周长云 李建元 应志旺 周志丰 邵菊花
  第四届县人大(40名,1962.7~1963.12)
  庵东人民公社:张桂生 冯正言 金茂潮 郑文德 王天贵
  沈樵琴 周余卓 张春来 黄招琴
  东一人民公社:屠光福 卢书煊 田夏彩 励昕 蒋世祥
  东二人民公社:苗杏坤 姚小冬 范荫祖 董初定 郑均炎
  东三人民公社:孙长炳 张菊花 钟尧灿 阮阿琴
  西一人民公社:金生才 金志文 曹德茂 应德鑫 韩茂荣
  王增瑞 沈杏菊
  西二人民公社:单尧根 陈杏花 孟如良 王雅琴 丁尧太
  西三人民公社:沈钊荣 应志旺 王小娥 周月珠 丁长铨
  第五届县人大(43名,1963.12~1966)
  庵东人民公社:冯正言 俞火荣 王天贵 郑文德 应金炎
  应德鑫 周余卓 张桂生 袁可灿 张春来
  黄招琴 钟银美
  东一人民公社:沈如兴 蒋世祥 励昕 卢书煊 田夏彩
  东二人民公社:周昌连 董初定 范荫祖 姚小冬 郑均炎
  东三人民公社:潘长永 高仁吕 阮阿琴 王爱凤
  西一人民公社:章瑞根 曹德茂 王增瑞 娄厚敖 姚金炎
  钟水连 沈杏菊
  西二人民公社:丁春根 孟如良 丁尧泰 王雅琴 周调英
  西三人民公社:张银泰 皋九皋 应志旺 王小娥 周月珠
  第六届县人大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会议停止。
  第七届县人大(59名,1978.12~1981.3)
  庵东区:沈如兴 卢焕灿 张桂生 赏国荣 徐延宗 劳调兰
  章启愚 张先如 张松山 王正意 王尧林 施素珍
  金大德 胡玉祥 谢银洲 孙迪园 赵刚 袁继宗
  董初定
  庵东人民公社:茅雅伦 陈志周 张良华 王剑能 陈凤美
  周惠堂 马美蓉 赵登夫 吴春泉
  东一人民公社:陈志惠 沈性维 孙章金 郑珠凤 石正海
  吴中基
  东二人民公社:沈士焕 陈元洪 应永远 苗孟英 范荫祖
  东三人民公社:邹荣祥 姚尧宏 阮玉凤
  西一人民公社:袁可尧 许登顺 冯金毛 陈正安 章仁苗
  项庆治 钱志校
  西二人民公社:马涨渭 周连裕 丁尧太 潘照凤 潘钊林
  西三人民公社:陈元品 施能明 戴冬花 朱长根 平有木
  第八届县人大(37名,1981.3~1984.7)
  屠光煜 袁继宗 潘元臻 沈如兴 陈月娣 王尧林 应新康
  应德鑫 钟松桥 华夏良 马美蓉 王渭仙 徐延宗 张金钊
  应显耀 陈志惠 邹荣祥 张纪根 沈裕传 陈信校 邹菊英
  陈爱调 葛骏 张瑞连 王爱凤 钟传标 潘家明 沈士焕
  沈根生 蒋安祥 章凤英 王秀美 陈尧煊 平有木 严邦大
  沈永根 夏登佳
  第九届县人大(40名,1984.7~1987.5)
  马绪江 王张林 王新立 平有木 厉磊 朱凤翔 朱纪康
  华夏良 刘君朝 许淑南 孙启来 严邦大 杨林焕 杨菊飞
  应显耀 应维源 应德鑫 沈士焕 沈长兴 沈夏娣 沈彩娣
  张建华 陆辉映 陈尧煊 陈光新 陈兆贵 陈调忠 陈继芬
  苗惠利 金家仙 周胤 钟松桥 袁义远 姚彩香 徐延宗
  彭克伟 葛骏 谢耀华 潘家明 潘金森
  第十届县(市)人大(29名,1987.5~1990.5)
  马绪江 王建英 平有木 冯永烈 朱凤翔 朱恩华 刘君潮
  刘绒珍 许志祥 巫凤娣 李森龙 应显耀 应德鑫 张国员
  张桂生 陈长灿 陈光利 陈常焕 陈继芬 苗杏再 罗士荣
  姚彩香 姚菊仙 袁义远 黄茶花 章仁苗 潘申钊 潘家明
  戴秋芬
  第十一届市人大(32名,1990.5~1993.3)
  冯永烈潘 申钊 陈光新 应祖芳 许菊英 应德鑫 巫凤娣
  张志秀 钟松桥 应显耀 林炳庭 张国员 杨申祥 陈国权
  陈启员 黄茶花 章启连 马绪江 沈永振 陈志校 丁罗英
  王仁江 姚菊仙 陈光纪 张宝姑 周正良 陈光利 陈雅环
  夏长仁 应钊夫 周雅娣 沈忠柱
  庵东镇的市人大代表
  第十二届市人大(23名,1993.3~1998.2)
  李森龙 沈性维 冯尧煊 沈忠柱 应祖芳 陈张龙 许菊英
  巫凤娣 张志秀 张国伟 陈启员 赵永根 陈志校 林炳庭
  屠士苗 章顺高 肖培生 许文英 孙幼君 冯凤娟 杨申祥
  叶雅琴 应显耀
  第十三届市人大(19名,1998.2~2003.2)
  劳可军 冯尧煊 应祖芳 沈忠柱 陈张龙 陆焕员 应建儿
  张志秀 张国伟 张惠芳 陈志校 屠士苗 陈启员 阮国芬
  杨申祥 陈红群 沈丽君 王炳耀 崔成钢
  第十四届市人大(20名,2003.2~2006.11)
  丁银坚 马坚持 王炳耀 王素芸 王惠张 邹忠新 阮国芬
  应祖芳 应娟娟 沈军伟 陈志校 沈素英 沈聂 陈启员
  章德均 屠士苗 潘惠新 戴龙军 胡惠群(2003.2~2004.12)
  史建范(2004.12~2006.11)
  第十五届市人大(23名,2006.11~2011.12)
  应建勇 陈启员 马坚持 王林冲 王惠张 沈军伟 王素芸
  冯炜炜 沈聂 陈志校 沈素英 苗成洲 徐迪春 章德均
  潘新生 王志成 史建范(2006.11~2007.11)
  张立敏(2007.11~2010.12) 方健(2010.12~2011.12)
  王炳耀(2006.11~2010.1) 王松来(2010.1~2011.12)
  楼雪聪(2006.11~2010.1) 柴志清(2010.1~2011.12)
  第十六届市人大(28名,2011.12 ~2016.12)
  冯炜炜 王素芸 陈焕军 苗成洲 郑建林 陈南英 金立申
  杨月煊 袁素聪 陈志校 章德均 鲁文杰 应建飞 徐迪春
  王惠张 陈兴大 应建勇 施月飞 袁建林 苗森洪
  高庆丰(2011.12~2012.12) 陈寿旦(2012.12~2016.12)
  柴志清(2011.12~2012.12) 王晓引(2012.12~2016.12)
  方健(2011.12~2013.12) 宓永波(2013.12~2016.12)
  徐惠炎(2011.12~2014.12) 陆漫(2014.12~2016.12)
  第十七届市人大(23 名,20 16.12~)
  丁群卫 王义明 王素芸 平丹苗 冯炜炜 杨建波 应华惠
  应建飞 陆漫 陈兴大 陈志铨 陈焕军 金立申 宓永波
  钟近茂 奕红力 施月飞 袁建林 徐芳 徐迪春 高乃权
  章玉亚 屠云长
  庵东历届慈溪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1978年12月,在慈溪县第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冯顺张、沈性维当选为县革命委员会委员。
  1981年3月,在慈溪县第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应德鑫当选为县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1984年7月,在慈溪县第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应德鑫、金家仙当选为县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1987年5月,在慈溪县第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陈光利当选为县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1998年2月,在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陈志校当选为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3年2月,在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陈志校当选为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7年2月,在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陈志校、成央珍当选为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2年2月,在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成央珍当选为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7年2月,在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成央珍、冯炜炜当选为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四节 人大代表选举
  盐区人民(人大)代表选举
  庵东盐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1951年7月,由各乡人民政府采取推荐与聘请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代表广泛性的要求,在各阶层推选产生代表70名,列席17名。
  代表条件:政治上靠近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是地主;要有号召力的积极分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代表结构:由中共盐区工委代表、盐区人民政府代表、部队代表、工人代表、盐民代表、农民代表、青年学生代表、妇女代表、文教界代表、工商界代表、民兵军属代表和医务、宗教、民主人士代表组成。
  产生方法:盐农民代表,由各乡人民政府通过召开村群众大会,在小组协商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再以乡为单位召开盐农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工人、工商界代表,由盐区人民政府直接通知当地基层工会、工商联,在该组织小组会上推荐产生;妇女、青年学生代表,由妇联和教育界根据条件要求推荐产生;民主人士、医务人员、宗教界代表,由盐区人民政府指定名单,邀请出席会议。
  庵东盐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庵东盐区自1953年冬开始至1954年春,在全区开展普选。遵照省选举委员会关于庵东盐区划归宁波专署领导后应速成立选举委员会、单独召开庵东盐区人大的指示,成立庵东盐区选举委员会,主席杨清魁,设委员8名,分别是皋九皋、徐光宇、张永昌、陈金凤、丁金仙、王仁保、邹其表、金文樵。所辖6乡1镇先后召开乡(镇)人大,选举产生庵东盐区第一届人大代表41名,其中盐区机关6名、庵东镇11名、东一乡4名、东二乡6名、东三乡3名、西一乡4名、西二乡4名、西三乡3名。
  县(市)人大代表选举
  1956年后,庵东区选举产生慈溪县第二至七届人大代表,由所辖各乡(镇)在人大会议上间接选举产生。慈溪县(市)第八至十六届人大代表,由各乡(镇)直接选举产生,并从1980年开始实行差额选举。第八届至十一届县(市)人大代表每届任期3年,从第十二届开始,每届任期5年。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
  1953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用普选方法产生。10月,余姚县选举委员会派出普选干部到各乡(镇),进行第一次普选。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订计划,划分选区。首先成立选举委员会,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8~12名。负责办理选举过程中有关事宜,至选举结束为止。乡(镇)召开行政扩大会议,传达普选工作精神,按自然居住情况划分选区。为保障普选顺利开展,余姚县第四人民法庭选址庵东,李平兼任庭长,下设工作人员4名,普选结束后撤销。第二阶段,人口调查,选民登记。以互助组或行政村为单位,由小组长带领,按组按户顺序登记,经选民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在选举的3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第三阶段,推荐、协商并确定代表候选人。先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不属于上述各党派、团体的选民或代表,按照选举区域或选举单位联合或单独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乡(镇)选举委员会召开由中共党组织和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协商会议,形成协商名单并交由各选区充分酝酿讨论,及时反馈后,由乡(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第四阶段,召开选民大会,投票选举。是年,全区有选举权人数计19759人,其中参加选举选民人数为14275人,参选率为72.25%。此后至1966年,各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进行普选,方法与第一次普选基本相同。
  “文化大革命”时期,各乡(镇)均未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代表工作停顿。1980年1月1日新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开始,施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基本按第一次普选时程序分四个阶段进行,在选民名单公布、代表候选人的名额、提出、名单公布和投票形式等方面有所变化,不断改进。
  选民名单公布 1986年11月以前,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前30天公布;1986年12月至1995年1月,在选举日的30日以前公布;1995年2月以后,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
  代表候选人名额 1986年11月以前,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二分之一至1倍;1986年11月以后,比例为多三分之一至1倍。
  代表候选人提出 代表候选人主要由各组织、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产生,1986年11月以前,也可由任何选民或者代表1人提议3人以上附议推荐产生;其后可由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 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986年11月以前,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1986年12月至1995年1月,在20天以前公布;1995年2月以后,在15天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986年11月以前,在选举日前5天公布;1986年12月至2010年2月,在5天以前公布;2010年3月以后,在7天以前公布。
  投票形式 1981年4月至1995年1月,各选区设立投票站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1995年2月至2010年2月,各选区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2010年3月以后,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以方便选民投票为原则设立投票站,在选民居住比较集中地召开选举大会,因患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选民,也可以选用流动票箱等方式投票。
  第二章 行政机构
  民国17年(1928)设立庵东镇,建庵东镇公所。民国29年,设庵东区,建庵东区公所,所辖各乡均建立,乡公所。民国30年,日本侵略军侵占庵东后,先成立日伪维持会,后建立伪区公所、伪特别区公署和伪乡(镇)公所。日本投降后,民国34年,设庵东区公署,复建乡(镇)公所。中共党组织也先后建立庵东特区政府和余上县三区、四区区署。解放后至今,庵东曾建立区、特区、乡(镇)等行政机关,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所在地。
  第一节 民国时期政权
  国民政府庵东区公所 民国29年(1940),建庵东区公所,隶属余姚县政府。设区长1名,副区长1名,管理地方治安,推行政府法令。
  庵东区公署 民国34年(1945)12月,设庵东区公署,为余姚县政府派出机关,推行和督促政府法令的实施,是乡、镇公所的领导机构,下属6个乡、镇公所。第一任负责人胡定五,第二任负责人曹兆千,第三任驻区指导员俞凤翔,第四任驻区指导员张璧,第五任驻区指导员黄建白。后任区长为顾启祥、宋晓颤、蒋月强、方筱寅。下设区队长1人,巡官、所员、勤工等9人。
  庵东镇公所 民国17年(1928)设置庵东镇,镇公所建立,设镇长1名,副镇长2名(后增至4名)。民国34年10月,复建庵东镇公所,设镇长1名,副镇长3名,下设总干事、文书、会计、抄写、户籍、事务员、计务、巡工等。
  民主政府
  庵东特区政府 民国34年(1945)8月20日,中共领导的民主政权——庵东特区政府成立。隶属余姚县政府,区长田井,副区长薛诚。同时设立庵东镇和大云乡公所,沈士芳任庵东镇长,王福瑞任大云乡长。10月6日,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后停止工作,建政历时48天。
  余上县三区区署 民国37年(1948)下半年,在周巷建立。工作区域为周巷、浒山、庵东3区,隶属中共领导的余上县办事处,区长陆建平。民国38年5月结束。
  余上县四区区署 民国38年(1949)3月,在庵东建立。工作区域为浒山、庵东区的部分地区,隶属中共领导的余上县办事处,区长陈平。5月结束。
  附:汪伪政府
  伪庵东维持会 民国30年(1941)5月,日本侵略军侵占庵东后即成立维持会。陈鸿佑、程洪良、吴兆炳、张金惠先后为会长。内设文书2人,情报员2人,会计1人,事务员3人,抄写员2人。
  伪庵东区公所 民国31年(1942)设立,区长陈楚香,副区长吴兆炳,下设文书、会计、户籍员、办事员、职员和勤务数人。主要管理地方治安、推行日伪政令,数月后撤销。
  伪庵东特别区公署 民国32年(1943)3月成立,区长由伪余姚县长劳乃心兼任,下设宣传、警卫、总务、会计、户籍、建设6个股和粮食配给所,署内配有秘书、日本翻译各1名,设有收发室,股内配有股长、股员、办事员等,共50余人。粮食配给所设首届主任、次届主任各1人,职员、管栈房、勤工等,共11人。其主要任务是协同日本侵略军搞“清乡”,同时到乡、镇公所征用民夫和粮食。
  伪乡(镇)公所 民国31年(1942)建立,设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1~3名,下设事务员、文书、户籍、办事员、后勤人员,乡队附2人,乡丁14人。其主要任务是替日伪部队拉民夫、借东西、强迫收取经费、派苦工等工作。
  第二节 庵东区(盐区)、镇及下辖行政机构
  庵东区(盐区、人民公社)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区公所)
  1949年6月,建立庵东区人民政府,设区长1名,副区长1名,隶属余姚县。
  1950年6月,建立庵东盐区人民政府,为丁级县建制,盐区人民政府设区长1名,副区长1名,隶属宁波专员公署。盐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有秘书室、人事科、民政科、公安科、计划科、文卫科、生产科、会计科和财经委员会、人民法庭。
  1953年5月,庵东盐区改为普通区,撤销丁级县建制,设区长1名,副区长2名,隶属余姚县人民政府,人员和机构不变。
  1954年4月,再次隶属宁波专员公署。区长由余姚盐务分局局长兼任。
  1955年6月,余姚盐务分局及所辖场务所机构撤销,在编人员并入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及各盐业仓库。庵东盐区人民政府设区长1名,副区长1名。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秘书、民政、生产、储运、财会、统计、文卫7个科室及1个盐业指导站。
  1956年6月,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划归慈溪县人民政府管辖。同年,改为庵东区公所,设区长1名,副区长1名,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变。
  1958年9月,庵东区改建光明人民公社(区级);1959年3月,改称庵东人民公社,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配主任1名,副主任5名。
  1961年9月,恢复庵东区公所,设区长1名,副区长2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67年初庵东区相继成立群众组织,区行政机构受到冲击,逐渐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3月,庵东区建立临时生产指挥班子,由人民武装部主持工作,武装部干部任负责人。8月前后,人民武装部被冲击,负责人被批斗,临时生产指挥班子处于瘫痪状态。
  1969年3月,庵东区与长河区合并建立庵东长河地区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1971年1月,撤销庵东长河地区,恢复庵东区,建庵东区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
  1981年6月,复建庵东区公所,设区长1名,副区长2名。区公所内设工业、农业、盐业、文教卫、经营管理办公室和财会组。
  1983年9月以后,区公所设区长1名,副区长2~3名。
  1992年5月,慈溪市实施撤区扩镇并乡,庵东区公所撤销。
  庵东区(人民公社)所辖各乡(镇)行政组织
  1949年5月,庵东解放后,余姚县人民政府分别指派应竹安为庵东镇、魏鹏飞为崇三乡、陆少稼为福寿乡、范毓桐为大云乡行政负责人。
  1949年11月,设庵东乡,建立庵东、崇三、福寿、大云、义四、曹娥等6乡人民政府。至1950年6月区划调整前,均隶属庵东区人民政府。
  1950年6月,建立庵东盐区庵东、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崇寿、高兴等9个乡人民政府。各乡设乡长1名,副乡长1~2名。
  1953年普选后,1954年3月,庵东乡并入庵东镇,庵东盐区下辖庵东镇和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等6乡。各乡(镇)先后召开第一届人大,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1~2名。各乡(镇)人民政府设互助合作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民政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和财粮委员会等7个委员会开展工作。
  1956年初,各乡(镇)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6月,随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划归慈溪县,隶属慈溪县庵东区公所。
  1958年9~10月,庵东镇和东三、东二、东一、西一、西二、西三乡人民委员会依次改为光明人民公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大队管理委员会。1959年3月,各大队改为管理区,先后设大队长、主任1名,副大队长、副主任2~4名,隶属未变。1961年11~12月,改建为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同时设监察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隶属庵东区公所。内设工业、农业、财经、文教卫生、民政治保、人民武装部等工作部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受到冲击,逐渐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3月,建立临时生产指挥班子,由人民武装部主持工作,武装部干部任负责人。8月前后,人民武装部被冲击,临时生产指挥班子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9月,西三人民公社成立慈溪县第一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至1969年1月,各人民公社陆续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受区革命领导小组领导。1981年3~6月,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等6个人民公社恢复管理委员会,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4月,庵东人民公社复建镇人民政府,设镇长1名,副镇长3名。隶属区革命领导小组(后改为区公所)。内设工业、农业、财经、计划生育、文书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等工作部门。
  1983年7~9月,政社分设,撤销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复建各乡人民政府,设乡长1名,副乡长2~3名,同时各乡(镇)建立经济联合社,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各乡人民政府撤销,原东一乡、西一乡、西二乡并入庵东镇,原东三乡划归新浦镇,东二乡划归崇寿镇,西三乡划归小安乡。
  庵东区所辖各乡(镇)经济联合社
  1983年7~9月,各乡(镇)实施政、社分设,先后建立乡(镇)经济联合社,设委员5~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一办、三公司”,即:经济联合社办公室,农(盐)业服务公司、工业公司、多种经营公司。
  经济联合社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和管理机构。在经济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政治上接受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
  1992年后庵东镇人民政府
  1992年5月,东一乡、西一乡、西二乡并入庵东镇,建立新的庵东镇人民政府,隶属市人民政府。作为过渡成立庵东镇政务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5名,代行镇人民政府职权。是月28日,新的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产生,设镇长1名,副镇长5名。内设机构5办1所,即:工业、农业、文卫、城建、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和财政所。
  1994年3月,镇人民政府以撤扩并前的原乡(镇)辖区为范围建立庵东、东一、西一、西二4个办事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办事处为镇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分片负责镇人民政府授权的部分政务,至2000年8月撤销。
  2004年4月,镇辖新东、新舟、马中、兴陆4个行政村委托慈溪市经济开发区管理。
  2010年4月,庵东镇成建制委托宁波杭州湾新区管理。内设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三农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和便民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根据《慈溪市庵东镇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慈党办(2016)93号),镇人民政府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环卫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室、财政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便民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庵东镇人民政府所辖各办事处
  1994年3月,庵东镇人民政府设立4个办事处,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后增加为2~3名)。主要职责:及时完成镇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片区内各村行政事务。其中,庵东办事处管理五爱江村、爱伯村、街东村、镇南村、庵北畈村、化南村、车站村、镇北村、种子场;东一办事处管理新湾村、新三村、傅新村、掘船村、傅马村、富强村、繁荣村、陆中村、天灯村、横村、东横村、西横村;西一办事处管理崔南村、崔北村、崔陈路村、跃进江村、钱江村、大桥村、高王路村、水中湾村、水南村、湾东村、杭湾村、海边村;西二办事处管理张家路村、水路湾村、横湾村、上陆丁路村、陆丁路村、下胡家路村、胡湾村、下诸家路村、诸湾村、九塘村。各办事处日常工作在办事处党总支领导下进行。
  第三节 1992年后重要政务活动
  开展新农村建设
  1993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建设新农村,提前奔小康”实施意见。1994年和1995年,分别开展村庄集镇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开,镇人民政府提出编新村规划、抓好村庄整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工作成绩突出,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样板。2007年,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村庄整理扎实推进,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镇11个村全部创建成为市庭院整治示范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全镇村级集体可用收入增幅超过上年1.3倍,村级管理日益民主,村级各项制度健全,在全市率先推行村干部创业承诺制。2008年,创建成为新农村电气化镇。2009年,全面实施“村级振兴工程”。按照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的要求,进一步探索统筹协调、建管并举、集约高效、探索发展的新农村建设路子。2010年,把实施“村级振兴工程”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抓手,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发展物业经济,形成集体经济稳固增收机制,完善激励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2011年,培育建设“中心村”。充分利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和实施“农房两改”等机遇,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培育“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开发经营项目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来源。2012年,新农村建设展现新成效。以“中心村”培育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可复制可承受可持续”原则,集中力量推进海星村新村样板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农村面貌整体提升。2013年,深化推进“村级振兴工程”全年拨付各类惠民政策资金1.4亿元,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过1亿元。2014年,以后,新农村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围绕“水清、地绿、路洁、灯明、院美”目标,不断加快建设步伐。
  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1993年,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镇人民政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各行政村(场)调查发证工作。1999年,进行调整和完善。2009年,镇人民政府成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庵东镇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分队,制定《庵东镇耕地保护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2010年,镇人民政府制定《庵东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2006~2020年)。2012年,镇人民政府与所辖各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同年,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庵东镇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管理责任制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设置保护标志牌,并实行属地管理。2013~2014年,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2016年,制定《庵东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管理责任制度》
  编制城镇总体规划
  1994年,镇人民政府根据扩镇后的新情况,编制庵东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995年,通过技术会审;1996年,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镇发展定位为慈溪市西北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贸、交通、旅游型现代化小城市。2002年,由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即将开工建设,为迎接大桥经济时代到来,镇人民政府对原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编制《慈溪市庵东镇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2~2020年)。城镇发展定位为慈溪市北部区域中心,杭州湾跨海大桥南翼工贸型城镇。2011年,行政区域扩大,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对境域建设和各项事业的标准和要求,2013年,镇人民政府编制《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南片区规划研究》(2013~2030年)和《庵东镇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南片区发展定位为滨海特色新镇、秀美风情乡村;镇区发展定位为庵东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品质生活新家园。
  编制村庄规划
  1995年,镇人民政府发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村庄编制工作原则,至1996年,全镇所有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999年,制订和调整村庄规划,完成下胡家路、傅马两个中心村制图设计,编制居住小区和形象性区块修建性详规。2000年,完成了庵东中心村建设规划。2001年,行政村合并后,开展村庄和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2002年,顺利通过技术会审。2005年,镇人民政府委托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庵东镇塘北片村庄建设规划》。规划期限: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2006年,全面完成村庄区块编制详规。2007年,在原有村庄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各村新居集聚区和村庄梳理区块。2010年,启动培育中心村规划。2014年,编制中心村、特色村建设规划。2015~2016年,根据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村庄建设规划,预留老镇区向北拓展的土地规划空间,探索村庄连片规划编制,推进村庄抱团发展。
  创建省“星火示范镇”
  1996年,镇人民政府成立“星火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7人组成,下设办公室。1997年,庵东镇列入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七镇之一。1999年,镇人民政府开始创建省“星火示范镇”。根据浙江省星火示范镇实施细则,确立“科技兴镇”发展战略,立足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镇经济发展保持健康、有序、持续、高效势头,各企业单位科技目标明确,发展重点突出,投入措施有力,科技进步工作融入各项建设事业,经考核验收,成为省“星火示范镇”。
  实施宜耕荒地改造工程
  1996年,镇人民政府向市计委提出废盐造地工程项目,经批准后1997年实施。1997年,又向市计委提出宜耕荒地综合改造项目,经批准后从1997年至1999年,分3期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制订关于宜地盐荒地综合开发工程建设及承包管理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宜地盐荒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工作)意见。
  创建国家、省、宁波市卫生镇
  1997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卫生镇的决定。2006年,全镇各村全部创建成为市卫生村,庵东镇被列为市卫生强镇。2007年,创建成为宁波市卫生镇。2009年,创建成为省卫生镇。此后,坚持长效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方针,健康教育、城镇管理、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除“四害”、食品卫生等工作均得到巩固、发展、提高,2013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镇复评。2014年,镇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创建国家卫生镇的目标。镇人民政府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广泛组织发动。2015年,国家卫生镇创建通过宁波爱卫办资格验收;2017年,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国家卫生镇。
  实施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建设
  1997年,镇被列为宁波市“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建设单位。1998~1999年,镇人民政府引资150万元建成庵东文娱中心,拥有歌舞厅、录像放映厅、多功能厅(用于培训、电教、展览等)和棋牌、游艺、乒乓、台球等室,以及篮球、网球场和游泳池。1999年10月,庵东镇荣获“浙江东海文化明珠”荣誉称号。2009年,通过“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复评,镇文化站创建为浙江省特级综合文化站。2009~2010年,镇人民政府投资1739万元新建庵东镇文化体育中心,内设文化礼堂、图书馆、七二三盐工革命斗争史陈列馆、会议培训中心、体艺馆(分设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舞蹈室)。
  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1999年,镇人民政府以创建文明镇、跨入新世纪为主题,实施“环境整治百日行动”。2000年,镇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环境整治目标。2000~2009年,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年”活动。扎实开展“四个全面”〔全面实行生活垃圾袋(桶)装化、全面实施道路和河道保洁责任制、全面消灭露天粪缸和简易户厕、全面开展绿化行动〕、“四大会战”(拆除不良建筑大会战、整理交通秩序大会战、消除环境污染大会战、改善路边形象大会战);开展庭院整治、小区绿化和休闲广场建设;实施工业污染、畜禽养殖专项治理以及贯彻实施禁止“白色污染”等工作;开展境域河道轮疏及生态治理;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2010年以后,为巩固整治成果,实施“秀美和谐新家园建设六大行动”(河水清洁行动、大地绿化行动、道路畅通行动、品质提高行动、村容整治行动);结合创建国家卫生镇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年”活动和“幸福美丽家园”建设;落实“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起,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解决村庄环境存在问题,使全镇整体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要求。
  创建省、宁波市教育强镇
  2001年,镇第十二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确定创建教育强镇目标后,镇人民政府全面实施“以教兴镇”战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教育基础投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社会办学,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办学水准和质量不断提高。是年,顺利创建成为省和宁波市教育强镇。
  创建平安镇
  2002年,镇人民政府下发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镇活动的实施意见,争取三年内把庵东镇建设成为治安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的“平安之地”。此后,以“平安镇”建设为有效载体,创建活动全面推进。2005年,开展“平安庵东”“民主法治示范村”“无毒村”“治安安全村”创建活动;2006年,开展“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创建活动。2006~2016年,镇人民政府每年下发“平安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并通过上级考核验收。2007年,庵东镇被评为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宁波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法治镇和宁波市创建法治乡镇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宁波、慈溪文明镇
  2004年,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争创“市文明城镇”的决定,镇人民政府成立由11人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规划,明确领导小组和各办(所)职责任务。2005年,成功创建成为市文明镇。2007年,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共庵东镇委关于开展创建宁波市文明镇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文明家庭、文明村、文明单位创建和村落文化宫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功创建成为宁波市文明镇。
  创建省、宁波生态镇
  2006年,镇人民政府按照镇党委提出的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目标和镇人大关于建设生态镇的决定,制定关于开展建设宁波市及省生态镇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宁波市生态镇的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庵东镇生态建设规划》和关于创建宁波生态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当年顺利通过宁波市生态镇考核验收。2008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省生态镇的决定,制订具体实施意见,聘请9名创建工作监督员。2009年,成功创建成为浙江省生态镇。
  创建省体育强镇
  2008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省体育强镇的决定,制订具体实施意见,成立由13人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单位、学校建立体育指导站、国民体质监测点;举办体育骨干和科学健身培训班;充分发挥各体育分会作用,广泛开展群体活动,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各村建立健身路径、篮球场等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开展友谊比赛活动。经过创建,通过考核验收,被命名为“浙江省体育强镇”。
  创建“森林庵东”
  2010年,根据宁波市开展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要求和市人民政府森林慈溪建设行动计划,镇人民政府成立“森林庵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由10人组成,制定创建活动实施计划,部署创建活动工作任务。2011年,开始实施“森林庵东”三年行动计划。创建活动中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体,大力开展绿色廊道、滨水绿带、绿色村庄、区域公园绿地建设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总量适宜、结构合理、生物多样、功能兼备、景观优美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2015年,森林生态文明、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生态保护等各项指标均达宁波市森林城镇考核要求,创建成为宁波市“森林城镇”。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年,镇人民政府制定《庵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范围为当时庵东镇行政管辖范围的全部土地。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镇人民政府随之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实施“三改一拆”专项行动
  2013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镇委《庵东镇“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实施“三改一拆”(旧村改造、旧厂房改造、旧住宅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对建成区内存在的危旧房屋进行改造,实现城中村改造提速,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及道路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2014年,实施建成区内3处区块综合改造,实施镇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20142015年,开展“三横”(新东村原东横村、马中村原横村、兴陆村原西横村)地段综合改造整治项目。2015~2016年,实施防汛公路两侧综合整治项目。2016年,实施镇工业区排水管网检测、维修工程,实施旧住宅小区(恒大新村)改造工程,在宏兴、振东、元祥、华兴、浦东、桥南等6个村实施家保安装(安装家庭安保成套配电箱)及路灯线路改造工程。开展城乡危旧房屋排摸、鉴定和维护、改造。
  第四节 基层自治组织
  民国时期基层自治组织
  民国23年(1934)推行保甲制,改村为保,保领甲,次年整编至民国29年结束。民国35年,庵东区辖,1镇5乡,76保,997甲。其中庵东镇辖16保,231甲;大云乡辖13保,161甲;义四乡辖12保,166甲;曹娥乡辖10保,122甲;福寿乡辖11保,137甲;崇三乡辖14保,180甲。每保设保长1名,副保长1名。
  新中国成立后基层自治组织
  1949年5月解放后,废除保甲制,乡建立行政村,村管理机构改称村公所,设村长1名,盐(农)协会主任1名,民兵队长、妇女队长等不脱产干部若干名。村公所主要配合乡(镇)政府阶段性任务开展工作,担负组织全村生产、治安、卫生等职责。
  1952~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村级设村长1名,副村长1名,盐(农)协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村民委员会下设生产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武装委员1名,治保调解委员1名,妇女委员1名,自卫队长1名,民兵连(排)长1名,儿童团长1名。1954年,乡(镇)成立7个委员会,各行政村相关委员为乡(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
  1956年开始,在初级社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村或跨行政村的高级盐(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7年12月,庵东镇成立3个居民委员会。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行政村改称小(中)队,设正副队长各1名,小队下辖生产队。次年,小队改称生产队,生产队下辖生产小队。1961年,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均建立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队长、副队长、财务队长、妇女队长、会计、保管员等分别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管理委员会成员,生产队还配有记工员、保管员、监察员、协会小组长、民兵排(班)长、妇女小队长各1名。
  1969年,生产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
  1983年,生产大队恢复为村,重建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下设爱国卫生、教育、治安调解等委员会,负责全村行政、社会等事务管理。与村民委员会平行设村生产合作社,1991年8月改名为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村生产合作社、村民委员会和中共村支部(简称村三套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原生产队为村民小组,取消生产队为核算单位。
  2000年11月至2001年2月,行政村合并后,各村、居委重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和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居民和社员代表分别直接选举产生,设主任(社长)1名,委员3~5名,副主任(副社长)视情设置。
  2007年8月,各村三套班子成员分别分管党群、老龄、共青团、妇女、人武(民兵)、文化、体育、卫生、农业、经济、工业(三产)、土管、安全、文书、出纳、治保调解、环境整治、计生、民政、社保、暂口管理、建设及档案等,村级干部各负其责,交叉兼职,分工合作,年终实行工作考核。
  2009年11月,海星村经济合作社改制成为境域首个股份经济合作社。
  2013年1月,虹桥村经济合作社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至2014年,全镇各村经济合作社均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民主选举 解放初,乡(镇)政权建立后,废除保甲、建立行政村,村干部由上级推荐出身贫苦、政治可靠、有一定工作能力、群众中威信较高的积极分子,通过群众大会选举产生。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大队(中队)管理委员会由队内社员代表大会选出,生产队长由本队社员推选产生。1983年,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成员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文化水平、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受大多数村民信任和拥护”的要求,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经考察后直接任命。时称第一届村委会。1989年9月至2017年,村民委员会进行了十一次换届选举。其中第五届换届选举,首次实行直接提名和差额竞选,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第六至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方式为“海推直选”,实行全民推选候选人的做法。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方式为“自荐直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先由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选民报名参加竞职,再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保证村民民主权利,加强村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决策 1989年,村委会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或户主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实行民主决策。至2005年6月,各村均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大实事工程、村民建房、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村每年一般组织召开2次以上会议。振东村建立每月村民代表例会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实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2011年,全镇率先在慈溪市推行村级重大决策民主听证制度。2017年,完善村务集体议事决策管理办法。建立村“两委”定期速议机制,每月由村党总支书记召集村务工作联席会议1次以上,对于重大事务,根据“五议两公开”的要求,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建立特定事项灵活专议机制,对突发事、紧迫事实行专议专办,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建立完善灵活办理机制。做到简单事及时办、常规事规范办、急难事特殊办、重大事集中办。
  民主管理 2001年前,民主管理主要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建立村务监督小组等形式实施。2001年以后,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村规民约日趋完善,村民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村级组织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各村制订的各项民主制度有: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听证、民间纠纷调处、村民学校规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卫生、档案工作等,使民主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至2017年,各村均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
  民主监督 2006年前,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村务公开。村务公开一般采用设置公开窗(栏)方法,每年1~2次公布村务实施情况。2006年后,民主监督不断完善,一般村务一年2次(1月20日、7月20日)公开,重大村务随时公开。2008年,各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其中10个村创建成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达标村。2011年,全镇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阳光监督,对村决策程序、实行全程参与、情况反馈、沟通协调、申诉帮助、责任追究等机制。2017年,全面推行村民说事制度。综合利用网格党员中心户、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礼堂等场地为“说事点”,每月开展一次以上的“说事日”,由群众、党员、村民(股东)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镇联村干部等参与说事。依托“两网融合”系统,分类确定“村民说事”事项,对一级事件由网格长现场解决、及时反馈,对二级及以上事件填写“村民说事”(两网融合)登记流转表后进入商议流程。
  第三章 参政议政机构
  抗战胜利后,庵东区成立镇(乡)民代表参议员议会,每保产生2名代表讨论议决本镇(乡)自治事项。第一任议会主席王忠藩,第二任议会主席陈荣香,后由陈如海接任,陈汉元、娄士耕等28名为镇(乡)民议员代表。解放后该议会解体。
  第一节 政协庵东联络组织建设
  1956年后,庵东区协商产生历届慈溪县(市)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为庵东的发展建设建言献策。
  1984年,庵东行政区域建立政协相关组织。1998年,建立政协庵东联络委员会。一直以来,政协庵东联络组织受慈溪县(市)政协委托,办理各项事宜与提议、建议,负责镇域内各届政协委员的推荐与考察,组织政协委员列席庵东镇历届人大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团结带领各社会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发扬民主,体察民情,关注热点,调查视察,参政议政,广泛实行民主监督,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福祉建言献策。
  政协庵东联络组织沿革
  1984年9月,政协慈溪县第三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建立政协庵东镇学习小组。
  1986年3月,政协慈溪县第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建立政协庵东镇活动小组。
  1987年5月,政协慈溪县第四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政协庵东镇活动组。
  1988年6月,政协庵东镇活动组更名为政协庵东镇联络组。
  1990年5月,政协慈溪市第五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置政协庵东区联络组。
  1992年6月,政协慈溪市第五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政协庵东区联络组,设置庵东镇联络组。
  1993年3月,政协慈溪市第六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置政协庵东联络组。
  1998年2月,政协慈溪市第七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建立政协庵东联络委员会。
  第二节 政协庵东联络组织活动
  政协庵东联络委(组)成立至2017年,共活动140余次,其中,考察调研51次,集中学习66次,每年还接待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及撰写提案、建议等。
  农业农村工作
  1987年9月,在庵东中学召开部分养殖专业户座谈会,听询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经验介绍,为他们出谋划策。
  1992年8月,联络组成员专程去西二渔场听取渔场场员意见,写成《关于妥善处理西二渔场基建投资款的再建议》,要求市人民政府领导召开一次由农经委、水产局、渔场和主管领导人参加的协调会议,被采纳。
  1993年6月,在调查考察海鲜品养殖情况时,发现沿海盐碱地大量荒废,与庵东镇农办干部一起赴上海奉贤县参观学习,撰写《庵东镇海鲜品养殖的现状和前景》调查报告,提交镇党政部门。镇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利用盐碱荒地发展养殖,收到较好经济效益。《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和《慈溪日报》对此相继采访或报道。
  1994年春耕开始时,根据中共庵东镇委安排,联络组成员到五爱江村进行备耕生产调查,了解到农业成本高、棉花价格低、村民植棉积极性不高的情况,迅速汇报,引起镇委、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落实优惠政策,帮助村民恢复生产。
  1995年,联络组成员赴江苏太仓、张家港考察,返回后撰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把江苏的经济模式和成功经验汇报给镇委。是年,镇委出台一系列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措施,联络组也积极捐资,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1996年7月,按照镇委部署,视察部分村户,着重了解海涂开发及海涂使用费的数额、缴纳方法。镇委根据联络组的调查结果,顺利解决海涂定权难题。
  1997年初,在调研中发现盐碱地改造中存在问题,概算土地改造预算经费,写成提案,有关部门明确答复并予以支持。
  1999年5月,视察宜农荒地综合开发工程,形成《关于推进庵东万亩宜农荒地综合利用工程的建议》,通过市政协送交市人民政府。
  2000年3月,调查海涂开发和利用情况。
  2001年,从调研中了解到,庵东镇因建造杭州湾跨海大桥和建设杭州湾新区被征用大量土地,而征用补助标准不统一,引发社会矛盾,建议市人民政府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使出台的政策尽可能一致,以减少矛盾。
  2002年春,针对建设用地征用困难、村队与承包户的经济利益矛盾突出等问题,向慈溪市、庵东镇提出建议,进一步理顺村级管理体制,研究和落实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措施,制订更加合理的土地征用政策,使城镇与农村、公益性用地与工业用地的价格大体一致。
  2003年,针对杭州湾新区建设步伐加快,大量农宅拆迁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组织委员进行实地调研,以“上下一致,切实加强干群对重点建设支持力度”为题,向市政协和庵东镇人民政府建言,得到肯定和采纳。
  2007年,开展“关于规划启动桥头堡区块建设”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实施统筹发展战略,促进片区共同繁荣》调研报告。
  2008年,开展“关于杭州湾新区加强村级建设和管理”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09年,开展“关于在桥头堡区块建设一个适合大众休闲观光、度假旅游景观区”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10年,开展“关于切实关注离校返村少年管理和教育问题”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11年,开展“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12年,开展“关于统筹发展学前教育”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13年,开展“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促进会工作”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14年,开展“关于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各镇旧有建成区改造”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15年,开展“关于解决农民建房问题”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2016年,开展“关于将七塘公路列入慈溪两路两侧改造工作”调研活动,并向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
  文化宣传工作
  1990年末,建议扩大对七二三大街命名来历的宣传,建立盐工革命斗争展览馆,展出民国13年(1924)7月23日庵东盐民运动史料,得到市、镇有关部门的支持。
  1992年,直接参与庵东盐工革命斗争展览馆的筹建工作,先后到浒山、余姚、宁波、杭州等地的党史资料研究室、档案馆、图书馆查阅、搜集资料;后又到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图书馆查阅档案120多卷,并又查阅当时发行的《申报》《时事公报》等,搜集到珍贵历史资料和照片等近百件,经整理制版后公开展出,对广大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是年,为整顿金融秩序,陈墨委员通过社会调查,与市文联干部合写《保证人这角色》一文,在多家报纸上发表,并获全省优秀稿件二等奖。
  1994年11月,配合镇人民政府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供5份文艺宣传资料和1篇讲演稿。陈墨委员为“庵东七二三盐工革命斗争史陈列馆”撰写5万余字的资料。
  1999年9月8日,组织委员视察镇文化市场建设情况。
  关注热点问题
  1990年8月,部分成员考察东一乡旱情,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恢复水改优惠政策、发动群众造水柜和营建海涂水库等建议。9月,全体成员赴西一乡考察有线广播情况,向市有关部门提出维修整改意见。
  1993年3月,在五爱江村调查,并根据村民意见,建议镇委、镇人民政府向上级要求庵东至宗汉公路改造,市交通部门为此修改设计图纸,将庵宗公路走向改为沿五爱江村向南连接宗汉。
  1994年8月,部分成员到傅新村调查棉农对棉花价格的意见,写成《应该充分重视部分棉农厌棉情况》的调查报告,报送市有关部门参考。是月,联络组还对赌博、迷信、民间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得到镇人民政府的重视,并组织力量对赌博、迷信、盗窃等进行集中打击,出台处理民间纠纷的若干解决办法和加强组织落实的措施。
  1998年3月,为解决三八江北段道路修路资金不足的困难,全体成员发动社会力量集资35万元,使该路段水泥路浇注工程得以顺利完成。
  2000年,探讨社会稳定问题,分析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建议镇委、镇人民政府理顺关系、稳定情绪、解决好社会矛盾,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镇委、镇人民政府采纳建议,统一干部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使下半年的上访人数大幅减少。
  第三节 境域当选县(市)级以上政协委员
  1956年,庵东区划归慈溪县后,协商产生行政区域的慈溪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其后,每届均协商产生县政协委员出席历次会议。
  慈溪县(市)历届政协委员
  慈溪县第二届政协(1981.4~1984.7)
  应德鑫 裘伯初 沈文海 祝桂花 孟如良
  慈溪县第三届政协(1984.7~1987.5)
  徐岳铨 符信友 陈其桐 祝桂花 沈文海 诸焕良 孟如良
  慈溪县(市)第四届政协(1987.5~1990.5)
  马元海 符信友 樊曼玲 诸焕良 冯次中 沈文海 陈其桐 祝桂花 徐玉新 徐如尧
  慈溪市第五届政协(1990.5~1993.3)
  应娟娟 符信友 樊曼玲 冯次中 沈文海 陈其桐 诸焕良
  冯尧煊 丁春根 张毅
  慈溪市第六届政协(1993.3~1998.2)
  符信友 樊曼玲 王仁栋 陈墨 冯次中 屠士龙 沈文海
  沈志扬 翁霄群 姚尧良 张毅 钱国基
  慈溪市第七届政协(1998.2~2003.2)
  王仁栋 钱国基 程丽梅 沈志扬 翁霄群 胡建新 苗成洲
  卢春敖 陈墨
  慈溪市第八届政协(2003.2~2007.2)
  应永军 王仁栋 苗成洲 胡建新 胡雪群 钱国基 卢春敖
  慈溪市第九届政协(2007.2~2012.2)
  应永军 王义明 许建光 邹忠新 胡雪群 沈志扬 应娟娟
  钱国基(2007.2~12)
  慈溪市第十届政协(2012.2~2017.2)
  任琴儿 沈军伟 王义明 应园 许建光 王红亚 袁郭竣
  沈素英 俞蒙琼 吴欣航 应娟娟(2012.2~2015.6)
  慈溪市第十一届政协(2017.2~)
  朱洁袁 郭竣 陈志校 沈聂 俞蒙琼 陈钢军 沈军伟
  吴欣航 竺飞雄 孙丰迪
  浙江省政协委员
  浙江省第四届政协委员(1977.12~1982.4)
  陈正安
  浙江省第八届政协委员(1998.1~2003.1)
  陈阿调

附注

①历史档案记载东三人民公社1981年和1966年召开的人大均为第六届。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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