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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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90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4
页码: 1019-1022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庵东镇纪检工作以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开展执纪审查,组织镇村干部参观宁波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实地参观黄湖监狱等法纪教育基地和现场观看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关键词: 庵东镇 纪律检查 地方组织

内容

1950年,中共庵东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倪岐任书记。1951年,经中共宁波地委批准,建立中共庵东盐区工委纪委。倪岐任书记。
  1951~1959年,纪律检查的任务是向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党纪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查处党员丧失立场、道德败坏、贪污公款以及工作中违法乱纪等案件。1951年12月20日盐区各机关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学习,查出贪污分子70名,,贪污总数折合大米56799斤。根据情节,分别判处死缓二年1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1人,缓刑一年1人,开除3人,撤职记过4人,开除党籍1人。
  1959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庵东人民公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1959~1960年,党的纪检工作着重查思想“右倾”、阻碍“大跃进”等案件。由于“左”的影响,一度出现处理扩大化倾向,伤害了一些党员。1961年,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过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甄别复查。是年,庵东人民公社572个农村党员分为六类:一类62人,二类227人,三类239人,四类40人,五类2人,六类2人。1963年对错案作了平反。
  1979年后,纪检工作以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为重点。1979~1981年,组织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纠正“文化大革命”和历次运动中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1980年,中共庵东区委对错案复查,对错划右派的20人落实政策。
  1986年进行建党整党教育,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2件,处置一些不合格党员,警告15名,严重警告11名,留党察看3名,撤职6名,开除党籍2名,收缴违法收入9893元。及时清理不合格党员,劝退除名8名。
  1989年5月,中共庵东区委制定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意见,区属单位23个党支部,219名党员参加评议,通过核实处置,受党纪处分2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除名1人。
  1991年,建立中共庵东区纪工委,冯尧煊任书记。同年庵东镇、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各乡党委均建立纪律检查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制定党风责任制及廉政规定,全区查处违纪案件34起,处理违纪党员3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3人,严重警告8人,警告21人。对处分的违纪党员案卷作了全面审查,全区共审查82卷,材料齐全的50件,调处纪检信访案件58件,结案55件。
  1997年,建立村干部谈话制度,采取“请上来、走下去”方法,与村三套班子成员每年的谈话次数不少于2次。
  2003年始,每年年初出台《庵东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和《庵东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建立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网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析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制度,履行“一岗双责”。
  2004年,中共庵东镇委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开展“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推选活动和“如何当好一名称职的镇干部”大讨论活动,组织机关民主评议。是年,镇党委实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干部住读、夜学、商议、夜谈、夜访和联系基层、扶贫结对制度;推行以下访、暗访、约访为主要内容的“三访”工作制度。
  2005年,镇实施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坚持原则,在村级重大事项的热点、难点处理中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透明度,稳妥解决各类问题。
  2007年后,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观看廉政电教片、开展三分钟廉政党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廉政勤政”主题教育、“廉内助”评选等活动,推行“四条禁令”(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网上聊天、玩电脑游戏,严禁在机关或下基层时搓麻将,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度假和违反规定参与公费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干部下村“五不准”(不准接受宴请,不准收受礼品,不准接受成包卷烟招待,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或单位承担的有关费用,不准参与村级组织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礼品上交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建设,对166项进入镇级招投标平台的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监督,交易总金额达8031万元。2008年起每年还组织党员干部就个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准则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2011年,开展“肃风肃纪、求实求效”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建立健全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系统,加强村级财务管理。2007~2011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8起,共处分党员18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
  2012年开始,围绕庵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每年制定《庵东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明确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党建职责”意识,并坚持述职述廉制度。2015年,开展“清风和韵——我身边的廉政微记录”活动。征集廉政微故事、廉政微图像、廉政微视频等形式的“廉政微记录”作品46件。经评选,共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强化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庵东镇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庵东镇党务、政务督查工作方案》《庵东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关于严肃村级招投标工作纪律的通知》《庵东镇村级组织外出考察管理办法》等,参与拟定《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并全程参加工程招标、开工监理、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切实保障党委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检查教育预防,注重源头治本防腐。开辟《纪委提醒您》专栏,建立节前短信提醒机制,警示、提醒党员干部筑牢廉政防线。定期组织镇村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邀请上级领导和老师上廉政教育课,组织镇村干部参观宁波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实地参观黄湖监狱等法纪教育基地和现场观看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至2016年,累计廉政谈话2370余人次,诫勉、警示、约谈干部29人。出台镇、村工作人员影响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办法,开展“正风肃纪”明查暗访专项检查70次,发通报18次,实名通报4人,口头告诫125人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3件,处分党员23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严重警告或警告14人。
  2017年,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开展述职述廉述党建;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多层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镇村干部100余人赴镇海廉政教育中心接受教育;组织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活动;镇党委班子下村宣讲换届纪律16批次;全年进行效能检查16批次,发现问题26个,谈话提醒15人次;全年接待初信初访22件、办结率为100%,实现党的十九大期间零上访零越级零进京;开展执纪审查,上报各类问题线索3个,全年共立案3件,办结3件,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2人。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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