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庵东区、镇及所辖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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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8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庵东区、镇及所辖党组织
分类号: D225.5
页数: 41
页码: 951-991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庵东区、镇及所辖党组织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中共庵东区(盐区工作)委员会、中共庵东区辖乡(镇)组织、1992年后中共庵东镇委员会、中共村级组织。
关键词: 庵东区 地方组织 所辖党组织

内容

中共庵东区(盐区工作)委员会
  1949年5月24日庵东解放后,设中共庵东区委员会,1949年6月至1950年6月,设副书记1名(主持工作),委员2名,隶属中共余姚县委领导。区委机关内设6个党支部。下辖境域各乡(镇)和盐区场务所党组织,有党员63名,其中农村党员3名。
  1950年6月,改中共庵东区委员会为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为特区(县级)组织,隶属中共宁波地委领导。1950年6月至1953年2月,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区盐务分局三套机构实行一元化领导,由区工委书记兼任区人民政府区长和盐务分局局长。1953年5月,撤销特区建置,复为中共余姚县委管辖的区级组织。1954年4月,再次从余姚县划出,复属中共宁波地委领导。
  1950年6月至1955年5月,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设区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工委机构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室、组织部(科)、宣传部(科)、民运部(科)、文卫科、计划科、公安科、生产科、人事科、会计科、妇联会、团工委、盐农协会、总工会等工作部门。1955年5月,经浙江省宁波专区编委批准,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设第一书记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5名。内设机构有秘书室(4名),组织科(4名),宣传科(3名),互助合作科(9名),财政贸易科(4名),群团组织(4名,其中青年团2名,妇联2名);区工委编制31名。
  1956年6月,撤销庵东特区建制,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庵东区工作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归属中共慈溪县委员会领导。1956年6月,全区有党员361名。1958年9月,建立中共光明(后改称庵东)人民公社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4名,委员若干名。
  1961年9月,中共庵东人民公社委员会改名为中共庵东区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
  1970年5月,建立中共庵东长河地区核心小组,设组长1名,组员2名。
  1971年1月,建立中共庵东区核心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3名。
  1971年12月,恢复中共庵东区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2名。下设组织、宣传、纪检、人民武装、经管、妇联、团委、秘书等专职干部。1981年5月后,中共庵东区委员会机构设置为:书记1名,副书记3名,委员5名。下设组织、宣传、纪检、人民武装、公安、经管、妇联、团委、秘书等专职干部。下属各人民公社党委均设置书记1名,副书记2名(分管党群、行政),下设组织、宣传、纪检、人民武装、治安、妇联、团委、文书等岗位。
  1992年5月前,中共庵东区委员会机构设置为: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3名。下设组织、纪检、宣传、人民武装、经管、团委、妇联、秘书、民政、司法等专职干部。
  1992年5月,中共庵东区委员会撤销。
  中共庵东区辖乡(镇)组织
  1951年12月19日建立中共庵东(市镇)工作委员会,受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领导,工作区域为庵东,乡和庵东镇。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1954年,庵东乡并入庵东镇后,工作区域为庵东镇。
  1955年4~7月,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和西三乡陆续建立中共支部委员会,受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领导。设书记1名(或副书记1名主持工作),后配副书记1~2名。1958年7月,各乡支部改建为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若干名。1958年9~10月,庵东(市镇)工作委员会和各乡总支部改名为大队(后改为管理区)总支部,受中共光明(后改称庵东)人民公社委员会领导。设书记1名、副书记1~3名,委员若干名。
  1961年9~11月,各管理区建立中共人民公社委员会,受中共庵东区委员会领导。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2名,下设组织、宣传、人民武装、妇联、团委、文书等岗位。
  1970年2~6月,建立各中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或组员2名。同年7~10月,恢复各人民公社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4~8名,下设组织、宣传、纪检、人民武装、妇联、团委等岗位。
  1981年1月,中共庵东人民公社委员会改建为中共庵东镇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配组织、纪检、宣传、人民武装委员共4名。
  1983年7~9月,七塘以北各中共人民公社委员会改建为中共乡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1~2名。下设组织、宣传、纪检、人民武装、治安、团委、妇联、文书等岗位。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中共庵东区委员会撤销,原所辖中共东一乡、东二乡、东三乡、西一乡、西二乡、西三乡委员会同时撤销。中共东一乡、西一乡、西二乡委员会所辖党组织和党员并入庵东镇,中共东二乡委员会所辖党组织和党员并入崇寿镇,中共东三乡委员会所辖党组织和党员并入新浦镇,中共西三乡委员会所辖党组织和党员并入小安乡。
  1992年后中共庵东镇委员会
  1992年5月扩镇后,中共庵东镇委员会设书记1名,主持全面工作;副书记2名,其中1人兼任镇长,主持人民政府工作,另外1人分管党群工作;配组织、纪检、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委员各1名。1995年10月,增设1名委员,由辖区公安派出所长兼任。1997年7月,增设1名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
  2010年4月,庵东镇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委托管理,中共庵东镇委员会归隶中共宁波市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领导。2010年10月,宁波杭州湾新区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镇党委又增设2名委员,分别分管城建工作和镇便民服务中心。
  2011年11月,行政区划调整后,镇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4名(分管行政、党群、政法、建设线),委员6名(分管组织、纪检、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公安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镇党委换届选举时,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分管行政、党群),委员6名(分管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政法、建设线)。11月后,增设4名委员,分别由镇人民武装部长、辖区公安派出所长和挂职干部兼任。
  2017年末,中共庵东镇委员会下辖1个企业党工委、26个党总支部(其中行政村23个),有党支部187个(其中企业42个、事业单位14个、机关9个、其他122个),党员总数3930名(其中正式党员3882名)。
  中共庵东镇辖办事处组织
  1992年5月扩镇以后,庵东镇辖区管理范围大幅度增加。1994年3月,镇人民政府机关管理体制进行改进和完善,实行“一办三线四片”的管理和工作机制(一办即综合办;三线即农村线,工业线,财政、城建、三产开发线;四片即东一片办事处、西一片办事处、西二片办事处、庵东片办事处)。中共庵东镇委员会设立东一片、西一片、西二片、庵东片办事处总支部委员会,分别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主要职责为完成中共庵东镇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受镇党委委托,负责所辖支部党的建设。2000年8月,各片办事处党总支部随办事处同时撤销。
  中共村级组织
  解放后,随着中共庵东(市镇)工作委员会和各乡支部的建立,所辖区域陆续建立分支部。
  1958年7月,中共各乡支部改建为总支部,各行政村陆续建立党支部,设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
  1961年后,随着农村行政体制的改变,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
  1983年,实行政社分设,人民公社改称为乡党委,原生产大队党支部改称为村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
  2000年11月~2001年2月,镇域行政村撤并,各行政村建立中共村总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村总支部下设若干个党支部。
  2003年5月,马中村党总支部与宁波耐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部合并,设立中共马中村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4名。下设农村和企业两个党总支部。2004年后村企分离,马中村恢复为党总支部。
  2004年4月,新东、新舟、马中、兴陆村党总支部委托中共慈溪经济开发区(后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作委员会管理。
  2010年4月,由慈溪市委托新区管理的周巷镇路湾、西三村党总支部,再经新区委托中共庵东镇委员会管理。10月,新东、新舟、马中、兴陆村党总支部回归中共庵东镇委员会管理,新浦镇马潭路、下一灶、浦东村党总支部,崇寿镇富北、海南、三洋村党总支部,由慈溪委托新区、新区再委托中共庵东镇委员会管理。
  2011年11月,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新浦镇马潭路、下一灶、浦东村党总支部,崇寿镇富北、海南、三洋村党总支部,周巷镇路湾、西三村党总支部,划归中共庵东镇委员会领导。至2017年末,各行政村中共党组织未变。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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