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工队组织盐民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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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7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政工队组织盐民斗争
分类号: K264
页数: 5
页码: 645-6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政工队组织盐民斗争的斗争情况。
关键词: 抗日时期 斗争史 庵东镇

内容

反撤田夺地
  民国26年(1937)盐霸高锦泰为获得更多地租,以“收回、自种、撤田”名义追加租额,把佃农辛苦八九,年由海涂地逐渐改良为可以耕作的海农地撤回,对不肯撤田的佃农,采用武装家丁到佃农租地抢夺农作物,搬走佃农家具,甚至把佃农关入土牢等手段进行迫害,受害佃农达100余户。
  民国27年(1938)秋,中共余姚县工委书记陈小平和政工队鲍曙林亲自领导反撤田夺地斗争。首先通过报纸揭露事实真相,呼吁各界主持正义。接着,由区队发动佃农与高锦泰开展有理有利有节斗争。政工队邀请当地乡(镇)长、佃农代表、农会代表与高锦泰的代表进行协商,提出抗战时期政府为减轻人民负担,减租、减息,农民有永佃权,盐民也一样,不应收回租地和盐板,更不能增息。由于协商没有达成协议,政工队、盐民以农会名义向法院起诉,控告高锦泰。经法院3次开庭审理,迫使高锦泰提出庭外调解要求,承认农民永佃权,取得反撤田夺地斗争胜利。
  敦促廒商收盐
  民国27年(1938),由于全面抗战爆发,盐场食盐的不少销路中断,廒商借口食盐销不出,而长期不收盐,盐民生活十分困窘。盐民成群结队到场公署请愿,要求廒商收盐。场署副场长多次接待,表面同情,实则敷衍塞责,仍不解决。一次,盐民到场署请愿,妇女们气愤地把地里割来充饥的草头、野葱连泥块撒满了接见的副场长身上,他抱头又举手向盐民求饶,但还是不作答复。对此情况,政工队商量后,通过合法手段,向省政府发电反映,要求督促廒商收盐。同时,又向新闻媒体反映,呼吁社会各界支持。然后再通过余姚县长林泽向省政府告急收盐。8月,省政府主席黄绍竑到余姚巡视时,政工队向其汇报盐民情况,要求省政府请盐运使设法收盐解决盐民生活困难。通过上下呼应,廒商终于开始收盐,并直接支付盐款,避免篷长从中剥削。后鉴于河北塘沽盐场和江苏两淮盐场陷入敌手,只留下庵东盐场和四川井盐,国民政府考虑盐是军需民食不可或缺的战略物资,对庵东盐场存盐引起重视。是年开始,对廒商取消食盐专卖权,由国民政府财政部与浙江省政府联合成立食盐运销处,实施抢收庵东盐场食盐,盐民生活开始稍有安定。通过这场斗争,促进盐场抗日救亡运动发展,又成立2个救亡室,会员发展到500余人。
  制止篷长克扣盐斤
  篷长剥削盐民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克扣盐斤(原盐重量)。盐民卖盐时有三方代表上账:一是廒商,二是秤放局,三是篷长。当廒商收盐时,盐民像赶集市,有的用盐箩一担担挑,有的用牛车拉,一担担一篷篷的盐都排列堆放在盐仓前,等候廒商的称手——篷长过秤。当盐民争先恐后卖盐混乱时,称手就开始玩弄花样,克扣盐斤,明明100斤一担盐,他就称为70斤,一牛车1000斤盐,他就判为700斤。这样,一般篷长收10万斤盐,就可多出3万斤,归篷长所有。篷长不晒盐,但要拿回多出的3万斤的盐资,就勾结秤放局人员,把多出的盐记在晒盐板多的大户(俗称大板户)头上(篷长事先给大板户联系好)。这叫“生蛋”,盐民称为“生蛋记插账”方法。有时克扣盐斤多,就多找几个大板户“生蛋”,这笔克扣盐民盐斤的盐款全归篷长所有。
  政工队来到庵东盐场,在盐民中了解到篷长克扣盐斤的黑幕后,经研究,就提出监称、记对账的办法。先在政工队战社团中选出办事公正的两个人,一个跟称手监称,一个记对账。监称的事先把秤杆校对过,秤锤检验过,收盐时,做到“有一担称一担,有一斤算一斤”。这样监称后,称手就无法克扣斤两,那没卖盐的大板户也没法虚报给篷长“生蛋”监称就把克扣盐斤这个漏洞堵住了。另一个战社团人员同廒商、秤放局员、篷长一起,记对账,这就杜绝了虚报空码冒领盐资。这个办法先在大牌乡试点,后全场实施,盐民无不拍手称快。而篷长再也无法串通秤放局员克扣盐斤了,虽对政工队战社团恨之入骨,但亦无可奈何。由此,政工队为盐民利益公正办事的威望越来越高,区队长马青的名字也在全场传扬。
  阻止奸商资敌
  浙东素有山货、桐油、棉花等经济作物和废铜铁器,是日本侵略军迫切需要的战略物资。上海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后,庵东盐场各个海口成了走私口岸。民国28年(1939)奸商勾结一些乡保长,把浙东地区桐油、棉花等物资通过盐场海口运往日本侵略军,占领区资敌,高价牟利,大发国难财,使浙东物资供应造成相对紧张。虽然盐场驻有国民政府中央税警团和县自卫大队,但只要奸商贿赂就无不放行。
  当时,浙江省政府主席黄绍竑提出的三年施政纲领中,对走私资敌绝对禁止。政工队研究对策后,决定在盐场几个重点区域成立3个缉私队:一个设在东三乡,由沈国璋任队长;一个设在福寿乡,由苗纪良任队长;一个设在大牌乡,由张尧忠任队长。东三、福寿乡各有队员10余人,大牌乡有队员20余人。武器是大刀、梭镖,后来在郭静唐处借得枪械11支,东三、福寿各发2支,大牌发给7支。3个缉私队人数不多,但能量却很大,奸商闻知心惊胆战。缉私队得到各乡战社团的支持,发现走私情况,及时调兵遣将,密切配合,有力堵塞了奸商走私资敌。与此同时,政工队区队长马青还做好税警队的统战工作,搞好与总队长沈永芳的关系,一有走私情况,沈永芳下令,税警队员密切配合缉私队员的工作。只要缉私队和政工队告知税警队配合时,税警队不得不派人协助。还有县自卫大队各中队的指导员都有政工队派去的人员,如陈肃(陈子方)、沈标、秦鲤等都大力支持。自缉私队成立后这段时期,对一些乡保长和奸商的走私资敌行为予以狠狠的打击,确保浙东物资供应。
  争提雇工工资
  盐场雇工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生活最痛苦,受剥削更严重。东三乡是雇工最多的一个乡。民国28年(1939)政工队开始采取1个党员联系5个雇工,以结拜兄弟形式,进行教育启发,激发雇工斗,争信心,把他们团结起来成立雇工会,维护自身利益和权利,有组织地向雇主提出增加工资要求,派代表与雇主谈判。对谈判不成,政工队就提出利用晒盐旺季进行罢工。开始雇主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有时则进行威胁。在政工队支持下,雇工们拖长罢工时间,雇主眼看盐业旺季失产很多,才不得不答应雇工合理要求,给予增加工资。通过斗争雇工们尝到甜头,提高工资收入,非常感谢政工队的支持和帮助。
  撤换不法乡(保)长
  政工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推行的政治民主政策,通过各种渠道,对一些有贪污行为和不理政务及胡作非为、阻碍抗日的不法乡长,向县政府建议撤换,推荐政治民主乡长。当时的乡镇政权大都是地主和“士绅”的代表人物所控制,一部分还是欺压人民,经济上有贪污行为,被群众所痛恨。民国28年(1939),大牌乡率先发动群众撤换贪污舞弊的高锦泰代理人乡长吴纪生,推选思想进步、处事公正、支持抗日、受到群众拥护的平凡为乡长。东三乡告倒保长,吓得乡长自动离职。崇德乡撤换原乡长,推荐接近中共的陈庭辉担任乡长。义四乡告倒原乡长王连钊,由中间人士担任乡长,副乡长由中共党员赵永芳担任。由此打击封建顽固势力,大长群众志气。
  恢复卤晶原价
  卤晶是盐的副产品。庵东盐场年产卤晶十余万担,可做山田肥料。每年春节后,诸暨等地卤晶商前来庵东盐场购买,价格每担2元余至3元,到诸暨等地每担售卖5元余,利润可观。因此,成了诸暨等地有势力商人的专卖品,每年可发一笔大财。民国29年(1940)春,正值收获卤晶旺季,诸暨卤晶商到庵收购,原定每担3元价格付给盐民,后与场公署、秤放局勾结,大压收购价,只答应每担1元5角,盐民坚决不同意。场公署用高压手段出布告,要盐民以每担1元7角5分出售。盐民闻讯非常气愤,盐民战社团团员连夜到县城找正在召开成立两周年纪念大会的政工队汇报情况。政工队先调一部分队员回庵东,并与中共盐区工委委员沈一民联系,派盐民代表到场公署交涉,坚决不同意每担1元7角5分的价格,并对场公署未得盐民同意擅出布告一事,提出抗议。几千盐民集中到场公署高呼,要场公署收回布告,而场公署不作答复,却暗地支持诸暨商人,把已收购卤晶强行起运,这使盐民怒火万丈。政工队支持盐民正当要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堵住卤晶出运。在诸暨商人强行起运卤晶时,先发动万余盐民到庵东,雇牛车拉回船上的卤晶,并把泊在江口及半路装运的卤晶派人看守起来。继而四面八方的盐民赶到场公署,把场公署围了个水泄不通。质问诸暨商人压价,质问场公署擅出公告。最后,各盐务区派2名代表和政工队一起到场公署谈判。谈了3天,场公署与诸暨商人毫无诚意,并推说是县长林泽“要盐民让些步,马马虎虎卖掉好了”。代表们不信,派人打电话讯问县长林泽。林泽听后,怒斥场公署副场长,支持盐民正当要求和意见,并要求场公署按原定每担3元价格收购。经过连续几天斗争,再加上政工队区队长马青在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最后迫使场公署和诸暨商同意按每担3元价格,恢复卤晶原来收购价。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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