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镇村建设规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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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7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镇村建设规划管理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2
页码: 542-5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庵东镇镇村建设规划管理情况。
关键词: 庵东镇 镇村建设 规划管理

内容

1986年,按照《浙江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镇人民政府城镇建设办公室自行组织编制了第一个庵东镇总体规划,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自此,镇村建设有章可循。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新组建的村镇建设办公室有专人分管规划工作,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组织实施。
  1994年,由于撤扩并后的境域面积大幅扩展,1986年制定的规划已不能适应,按照《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重新制订《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总体规划》。2002年,根据《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镇人民政府调整了总体规划。
  2011年,原属新浦镇、崇寿镇、周巷镇的8个村连同已围垦的73.72平方千米划归庵东镇管辖,境域面积继续扩大,2002年调整的总体规划难以适应。为此,2013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制定了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南片区规划》和《庵东镇区总体规划》。
  镇人民政府编制或调整镇村建设规划时,一般委托有规划编制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编制完成后,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主席团审议通过,其中村庄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
  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按照批准后的规划,实施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按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规划核实,依法颁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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