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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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2748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225-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慈溪市物价管理概况包含价格调控、价格改革、价费日常管理、清费减负、价格监督等。
关键词: 慈溪市 价格 改革

内容

【概况】
  2015年,慈溪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1.0%,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消费品价格指数累计上涨0.6%,比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5%,比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涨跌呈“五升二降一持平”格局。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烟酒类、食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分别上涨3.4%、3.4%、3.2%、2.2%和1.1%,交通和通信类、居住类分别下降4.9%、1.2%,衣着类持平。
  【价格调控】
  2015年,市发改局强化主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监测,按规定开展价格监测的采集、审核、分析和报送工作。掌握市场价格动态,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强化对粮食生产、供应、价格变动等情况的掌控。开展生猪、蔬菜、油菜籽、杨梅、黄花梨等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分析工作,深化农产品成本和价格变动的规律性、可能性分析。审核农民公寓、人才公寓和安置小区等保障房开发的房屋建设成本,印发《关于确定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类缴纳标准的通知》;定期监审供水成本和城市污水处理价格成本;核定和备案审核新建住宅项目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价格改革】
  2015年,市发改局调整水资源费分类和征收标准。制定并实施非居民天然气调价方案和上下游联动机制,两次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调整有关上网电价和用电价格。
  【价费日常管理】
  2015年,市发改局规范和完善定价和收费行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的相关工作。改革收费监管方式,出台《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及收费年度审验工作。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健全收费单位收费执行报告制度。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相关工作,规范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及调整部分养老服务机构休养床位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民办中小学校的杂费收取标准和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备案审核管理;调整部分民办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学杂费收费标准。
  【清费减负】
  2015年,慈溪市养老和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减免土地复垦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和免征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和对小微企业免征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和减少建设工程规划日照分析服务、气象专业服务、安全评价等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明确白蚁预防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调整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规划局、宁波海关慈溪办事处等部门的部分涉企服务收费。
  【价格监督】
  2015年,市发改局强化宣传和服务意识,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集中力量对民生商品价格和宾馆、旅游景点收费开展市场巡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市第二十届年货展销会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收费、教育收费、银行收费等专项检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起,经济制裁总额177.39万元,其中,没收价格违法所得7.90万元,责令退还多收价款9.93万元,罚款159.56万元。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完善价格投诉网络。“12358”举报热线、市“81890”公共信息服务中心共受理消费者价格咨询、投诉举报94件。

知识出处

慈溪年鉴2016

《慈溪年鉴2016》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2015年度全市各领域发展变化状况,采用分类编纂法。卷首设“特载”“大事记”“慈溪概貌”“专记”。正文部分由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组成,其中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卷末设“附录”“索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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