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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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2647
颗粒名称: 农业行政执法
分类号: F322
页数: 5
页码: 136-1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慈溪市农业行政执法的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森林保护、动物检疫与执法监督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农业 行政

内容

【概况】
  2015年,慈溪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342家次,抽查农资产品61个,查处违法行为25起,共处罚没款24.51万元。开展春季“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开展“绿剑”夏季保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经营退市农药行为。开展夏季卫生杀虫剂专项检查,检查超市3家,检查卫生杀虫剂产品30批次。开展“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行为。开展烟熏剂专项检查,规范烟熏剂市场。开展腌制蔬菜添加剂检查,未发现腌制蔬菜经营户使用非食用物质。开展水果专项检查,结合本地及季节特色,对全市的草莓、杨梅、柑橘等进行专项抽检,抽取杨梅样品13批次,抽取柑橘样品10个,抽检草4样品9批次,乡镇自检抽样草莓38批次,完成省级草莓专项监督24批次。开展葡萄用药专项检查,对葡萄产地周边农资店进行检查,抽取农资产品5批次。升级农资智慧管理系统,完成与宁波农资智慧管理系统并网,构建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将农资经营台账与农药经营许可换证工作结合,提高农资智慧系统使用率。
  【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单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镇、街道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例会制度,召开4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会,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和整治重点。落实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
  全市完成定量检测3403批次,定性检测1.47万批次。其中,果蔬、粮食样品农药残留检测3203个,不合格样品30个,样品合格率为99.1%;兽残120个,合格率100%;水产品80个,合格率100%。配合部、省、市三级业务部门抽检蔬菜、草莓等农产品样品423个。其中,宁波市级抽样178个,合格率99.4%;省级抽样共147个,合格率99.3%;农业部抽样98个,合格率100%。全年开展肉制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肉品、水产品、农资打假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草莓、杨梅、葡萄、腌制蔬菜等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5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98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3起,立案20起,结案20起,共处罚没款24.13万元。拟定《慈溪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方案》和《慈溪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细则》,在周巷镇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周巷镇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方案》,在农田、河道、进出路口等地建立回收点1329个,由浙江中冠农资有限公司和慈溪市兴合农资配送有限公司2家公司进行专业化回收归集。对32家宁波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在杨梅、葡萄、蜜梨等方面开展二维码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的试点。每个镇两个以上企业进行种植业电子档案的试点。按照《慈溪市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实施方案》,完成18个镇(街道)的基本信息调查和360个采样点的信息录入。基本完成土壤样品和相应农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检测参数包括铅、镉、铬、铜、汞、砷、锌、镍等8种重金属元素。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农产品产地总体情况良好。
  【植物检疫】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设立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监测点10个,其中,红火蚁监测点1个,葡萄根瘤蚜监测点1个,柑橘黄龙病及柑橘溃疡病监测点1个,梨树疫病监测点2个,扶桑绵粉蚧监测点2个,黄瓜绿斑驳病毒病监测点3个。均无植物疫情。稻水象甲、水稻细菌性条斑病调查面积2933.33公顷,甘薯茎腐病调查面积29公顷,未发现疫情。实施化学防治面积180.40公顷,防控率100%。经防治下降至162.30公顷,比上年同期下降10.1%。产地检疫面积76.70公顷,其中水稻18公顷、蚕豆58.70公顷,生产无病水稻种子15万千克、蚕豆8.60万千克。调运检疫62批次,其中,调运检疫麦冬、鸢尾等合格种苗59批次,杨梅苗2批次,蚕豆种子1批1.10万千克。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企业(个人)8家,检查种子9.20万千克、苗木150万株,立案查处无证调运蔬菜种子一案,处罚款850元。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森林病虫害无公害防治面积1.40万亩次,无公害防治率100%。森林病虫害成灾面积180公顷,成灾率1.0‰;实际监测面积1.01万公顷次,监测覆盖率100%,监测准确率99.8%;产地检疫种苗面积2000公顷,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镇组织专业施工队6支,开展松材线虫病病木清理,清理病木面积181.93公顷,安全利用木材1500吨,就地烧毁70余吨。打孔注射免疫针剂20万支,性信息素诱杀天牛面积933.33公顷。全市范围内设立23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发布病虫情报6期。2015年,行道树首次发生悬铃木方翅网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任务的外包工作,采集3200份标本,鉴定标本号数10目72科101种。组织开展“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从规范植物检疫秩序着手,同管理相对人签订协议12份,在巡查中对5家使用涉松木制品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立案查处无证调运松木案件1起,罚款3000元。
  【森林保护】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结合“雷霆一号”“雷霆二号”“雷霆三号”“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林业行政执法立破案31起。其中,行政案件24起,行政罚款30.72万元;侦破非法狩猎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侦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解救陆生野生动物442只。开展“雷霆三号”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动警力316人次,出动车辆150车次;查处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处行政案件3起,行政罚款3.15万元;化解涉林矛盾纠纷2起。市森林公安局被宁波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给予单位嘉奖一次。陈红明被省森林公安局评为“2015雷霆三号行动”先进个人。1月,与市气象局签订《关于联合开展森林防火人工增雨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合作目标和各自职责,成立联合作业队,为降低森林火险清明前期成功实施一次人工增雨作业。4月,市政府发布《慈溪市森林火灾重点整治镇(街道)管理实施办法》。9月,按照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求,调整落实乡镇不少于25人的半专业队伍;全市有山镇(街道)、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03人,市直属专业森林消防队员40人,武警中队慈溪森林消防队员30人;统一投保保额3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险。在匡堰镇岗墩新建1座森林防火瞭望塔。2013—2015年度,获评省森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1人;宁波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个,先进个人3人,优秀护林员4人。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分发《森林消防宣传手册》《画说浙江森林消防》5000余份。与慈溪市蓝天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制作森林火险宣传版面,在慈溪电视台新闻频道、民生频道播出;并在气象网站、气象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平台中发布,高火险期和紧要期通过短信方式,提醒森林防火。全市建有1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1个野生动物救护站。完善制订2015年野生动物救护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协议。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对沿海塘堤16处宣传标语进行刷新。全年办理林地征占用项目5项,征占用林地面积共14.74公顷;临时占用林地2项,占用林地面积5.12公顷;林业生产占用林地3项,面积1.67公顷。参与调解林地纠纷1件。完成林地变更调查和“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动物检疫与执法监督】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建立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畜禽屠宰联合执法稽查队,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12月,市动物防疫指挥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习。试点建设规范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1个(龙山屠宰场分所),向省畜牧局报备动物检疫证明签证人员83名,其中签A证人员21名、B证人员62名。制定公布实施《慈溪市动物检疫工作制度》和《慈溪市动物卫生监督1234行动制度》(慈农〔2015〕124号)。基本建设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成并投入运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收集储存点31个。全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73万头,其中8月以后实行集中统一焚烧处理,装运病死猪1.96万头,处理病死猪228吨、其他动物及动物产品15.70吨。全年屠宰生猪22.10万头,中心城区实行“家禽杀白”上市,家禽集中屠宰72.10万羽。澳洲牛进口隔离屠宰项目启动。加强肉品经营管理,审核备案2518批次,通过核准从省外调入生猪1.68万头、家禽2.15万羽、猪肉299.41吨、禽肉23.08吨。加强屠宰检疫病害及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统一委托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生猪屠宰共检出病害猪233头,检出病害内脏及屠宰废弃物共2.80万千克,其中委托处理病猪103头、内脏4855千克。开展动物产地、屠宰检疫,产地检疫生猪36.70万头,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生猪22.10万头、家禽屠宰检疫72.10万羽。开展畜产品质量和投入品质量抽样监测,全年共计248份样本,其中猪尿97份、禽蛋17份、猪肝74份、猪禽肉24份、饲料16份、兽药20份。对市逍林宏业食品店经营的一批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经营的两批从省外调入的动物产品未申报备案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罚款1915元。对3位经营劣兽药的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90元、产品11.77千克,罚款3240元。2015年补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家,全市共核发51家,其中动物饲养场49家、屠宰场2家;新核《动物诊疗许可证》1家,全市共核发14家。新增执业兽医注册7人。
  【渔业管理】
  2015年,慈溪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船证不符”“违禁渔具”和污染海洋环境行为整治工作。对全市83艘“船证不符”的渔船进行核查、勘验和处罚,罚款17万元。落实渔船船东多休减捕承诺和“船证不符”渔船情况公示,提交船网工具指标审批申请,完成“船证不符”整治工作。对已取缔的141艘涉渔“三无”船舶开展自查,完成补助资金的发放任务。完善“一船一档”整理工作,并对小型涉渔“三无”船舶深挖严打,对外地渔船“超区域作业”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慈溪市2015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慈海〔2015〕6号),将沿海六个镇渔业安全列入市对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慈溪与上海崇明渔政协作组织和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异地合作管理。开展春雾季、秋冬汛等渔船安全检查24次,出动检查人员103人次,检查渔船214艘次。做好渔船防汛防台和渔船救助信息系统维护,发送安全信息和警示短信2349条;开展上街渔业安全咨询2次;举办渔业宣传教育培训2期,受教育、培训渔民200余人次,发放渔船安全宣传资料1600余份。渔船互保实现100%全覆盖,年度投保渔船财产互助保险94艘,人身互助保险201人,保费总额16.44万元。开展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行动,查获990起,收缴非法电鱼器具1028件;在全市主要河道和电捕鱼易发水域安装警示标志30块。开展海、陆执法19次,出动执法检查78人次,与上级联合执法行动2次。清理地笼网、张网等违规网具1556顶,发放宣传资料370余份。在内陆主要淡水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大规格鲢、鳙、鲫鱼苗231万尾。
  【规范农业行政审批】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农业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中的审批权力事项(以下简称“三项半审批权力事项”)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系统,55项三项半权利事项中,51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入驻率92.7%。全年受理各类农业行政审批3829件,办结3829件,其中即办件3482件、承诺件受理347件,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法制监督】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推进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上网公开,48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获得近五年来省农业最佳成绩,省农业厅评选出的2015年全省10个农业行政许可、10个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中,慈溪有2个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入选。4名人员通过农业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及换证工作共验审19人,换证审核14人。
  【农业普法宣传与培训】
  2015年,慈溪市农业局举办一期全市农业法制培训会,一期乡村兽医培训班。组织召开针对镇(街道)农业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主体的专题培训讲座。在宁波市内率先建立农业法治文化长廊,编制10多幅法治标语进行固定展播。利用农民信箱短信服务平台,2015年通过手机短信向农资经营单位负责人、种植大户、龙头企业等发送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服务短信近30万条次。

知识出处

慈溪年鉴2016

《慈溪年鉴2016》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2015年度全市各领域发展变化状况,采用分类编纂法。卷首设“特载”“大事记”“慈溪概貌”“专记”。正文部分由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组成,其中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卷末设“附录”“索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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