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施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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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2600
颗粒名称: 重要施政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81-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慈溪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施政包含重要体制机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出台等。
关键词: 慈溪市 体制改革 政策措施

内容

【重要体制机制改革】
  2015年1月,慈溪市政府制定慈溪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市农合联执委会为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执行机构;市供销社为市政府直属正科(局)级机构,参照群团组织机构管理,与市农合联执委会合署办公。3月,市政府对相关市级部门委托(下放)给各中心镇的行政管理事项进行重新评估、梳理和确认,并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心镇扩权事项目录的通知》,将调整后委托(下放)中心镇行使的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予以公布。8月,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主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挂慈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市场监管局。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安全考核督查等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管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市政府和慈溪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职责;强化组织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推动建立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制度。设立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市卫生计生局”),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将原市卫生局除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相关职责以外的职责,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除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等职责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卫生计生局。承接省、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下放的职责和权限。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局。将原市卫生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相关职责,划入市安监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市政府和慈溪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职责。加强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抓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职责。
  【重要政策措施出台】
  2015年3月,慈溪市政府制定出台《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对建设管理、准入条件、审核程序、分配管理、租赁管理、后期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5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宁波前列;市政府办公室制定《2015年度慈溪市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工作。
  7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完善多项政策激励约束,全力推进“空间换地”和亩产倍增计划,力争2014—2017年,累计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66.67公顷;累计开发城市地下空间200万平方米;累计新建(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到2017年,全市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比2012年提高8%,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2年提高38%,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同月,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8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全市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市政府办公室制定《慈溪市小微企业三年健康成长计划(2015—2017)》,要求力争用3年的时间,基本形成小微企业创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度发展格局。并提出政策扶持、规范提升、创新服务等主要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外贸进出口,强化创新驱动,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做好对企业精准服务等方面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提出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并对项目范围、操作流程和工作措施作出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市场准入登记效能。
  9月,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避灾安置场所全覆盖,并提出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0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设立产业基金的意见》。《意见》明确,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为1亿元,基金规模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地方财力情况,经规定程序审批后逐步扩大。要求规范基金设立,健全基金管理模式,规范基金运作方式,把握基金投向,健全管理机制。
  12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市政府制定《慈溪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知识出处

慈溪年鉴2016

《慈溪年鉴2016》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2015年度全市各领域发展变化状况,采用分类编纂法。卷首设“特载”“大事记”“慈溪概貌”“专记”。正文部分由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组成,其中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卷末设“附录”“索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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