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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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2254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12
页码: 253-2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3年浙江省慈溪市社会生活发展情况。
关键词: 居民生活 社会生活 慈溪市

内容

城乡居民生活
  【概况】
  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44217元,同比增长7.2%,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41254元,同比增加3543元,同比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702元,同比增加2319元,同比增长11.4%,在宁波11个县(市、区)中绝对额位居第二位;增幅居首位,高于宁波市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7年缩小,由2006年的2.26∶1缩小到2013年的1.82∶1,在省内17强县(市、区)中居第二位,低于宁波市2.03∶1,全省2.35∶1和全国3.03∶1的水平。
  【城镇居民收入】
  工资性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847元,同比增长8.1%,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占总收入的比重56.2%,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8905元,同比增长7.4%,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占总收入的比重20.1%。
  财产性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422元,同比增长2.9%,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占总收入的比重5.5%。
  转移性收入 城镇居民人 均转移性收入8043元,同比增长5.6%,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占总收入的比重18.2%。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6645元,同比增长5.9%。
  【农村居民收入】
  工资性纯收入 农村居民工资性纯收入人均13086元,同比增长9.3%,工资性纯收入占全年人均纯收入的57.6%,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47.9%,拉动纯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
  家庭经营性纯收入 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人均纯收入6063元,同比增长15.2%,增幅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34.4%。农村居民家庭经营中,第一产业纯收入 人均1107元,同比增长11.8%;第二产业纯收入人均2935元,同比增长18%;第三产业纯收入人均2021元,同比增长13%。
  非经营性纯收入农村居民非经营性纯收入人均3553元,同比增长13.1%,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17.7%。其中,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852元、2701元。财产性收入增长主要是利息、租金收入的较快增长,两者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0.7%、10.8%。转移性收入增长主要是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同比增长17.9%。
  【城镇居民消费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支出33373元,同比增长1%,人均消费支出25528元,同比增长0.5%。
  食品类消费支出 城镇居民食品类人均消费支出8573元,同比增长0.5%,占消费支出比重33.6%,同比基本持平。
  交通和通信支出 城镇居民交通和通信类人均消费5185元,同比增长8.2%。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68辆,交通类人均消费支出3922元,占总消费支出比重15.4%,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通信类人均消费支出1263元,同比增长8.5%。
  网络消费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421元,同比增长149.7%。
  【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700元,同比增长5.2%。
  食品、衣着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5685元,同比增长5.2%;衣着消费人均支出1037元,同比增长13.1%。其中,购买服装同比增长19.5%,鞋类同比增长19.3%。
  交通和通信支出 农村居民用于交通和通信支出人均2655元,同比增长41%。其中,用于交通工具支出人均825元,同比增长9.4%;购买通信工具支出人均127元,同比增长24.5%
  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村居民用于购买首饰、化妆品等杂项商品和美容美发、旅馆住宿等服务支出983元,同比增长115.1%。
  (李小俊)
  社会保障
  【概况】
  2013年,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5.8万人、5.9万人、1.9万人、1.2万人、1.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增15.05万人;发放社会保障卡72720张。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83.3%.慈溪市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7.2%。慈溪市被省人力社保厅确定为全省12个社保基金阳光监管示范点之一。
  【基本社会保险政策】
  5月1日始,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统一由12%调整为14%,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不变,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不再适用于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其职工(雇工)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按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按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办法;调整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时间、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时间等,扩大个人历年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和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推行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服务单元浮动付费及按服务项目付费、按单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混合结算办法。实行土保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土保参保人员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340人。调整社保扩面征缴政策,对本地职工已参保但险种不全的人员从当年8月始强制实行“五险合征”,允许外地职工先行参加工伤、生育保险。
  【养老保障待遇】
  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1837.6元,比调整前增加203.1元,涉及5.7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0元,从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轨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未叠加享受土保等相关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增发每人每月20元,未满60周岁的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涉及18.5万人。土保各缴费档待遇标准每月提高80元,生活补助档每月提高32元,涉及11.4万人。
  【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程】
  通过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动员大会和基层政策业务培训会,开展全覆盖政策宣传和城乡居民基础信息采集比对工作等。全年新增慈溪市户籍各类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5.05万人,累计参保83.55万人,慈溪市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7.2%,提前3年实现全覆盖目标,该项工作得到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龚益松)
  民政事务
  【概况】
  2013年,市民政工作以“阳光民政、法治民政、贴心民政”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推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成立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29个,改造城乡敬老院15家17处。有低保家庭5933户8716人,发放低保补助3964万元。开展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指导创建宁波市双拥模范镇(街道)4个;发放优待抚恤补助2600余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781万元。51个社区居委会、24个城镇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273个应换届村中,完成换届选举261个。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措施,成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慈溪社会组织信息网;年检合格社会组织786个,合格率93.9%。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升级改造农村公益性墓地9个,建成公墓生态葬区4个,新增生态型惠民墓位3000穴(格)。办结行政审批件749件;办理结婚登记6377对、离婚登记1766对。
  【拥军优属】
  指导周巷、宗汉、胜山、龙山4个镇(街道)创建宁波市双拥模范镇(街道),通过宁波市双拥办检查验收。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春节期间向21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近260万元。“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各类优抚对象750余人次,赠送部队慰问金、慰问品46万余元。帮助驻慈溪部队解决各类困难问题20余个,发放伙食补贴20余万元。全年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补助2600余万元,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781万元。采集优抚定补对象信息,信息采集录入3600余人。结报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费954万元,结报10万余人次。临时性救(补)助优抚对象,救助300余人次救助金额20万元。启动实施60周岁以上农村籍自费参保的退役军人享受国家生活补助制度。开展体检、疗养、假肢维修等“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
  安置符合条件的转业士官15人,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14人,自主就业1人。接收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501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642万元。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参加培训退役士兵357人。协调公安等部门搭建就业平台,招聘录用到公安巡特警大队退役士兵200余名。会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举办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退役士兵200余名。
  【社会救助】
  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1.55万户,发放慰问金1889万元。完善低保规范化建设,城乡低保标准全额档及补差档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265元和100元。至12月底,全市有低保家庭5933户8716人,发放低保补助3964万元。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和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527万余元,受益群众5.79万人次。加强助医、助房、助学、助社会养老等专项救助及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5500余万元。调整农村“三老”人员、精简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减免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费。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主题宣传和救助站“开放日”活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日常救助管理,全年救助1080人次。
  开展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演练和镇级灾害信息员培训。组织全市417家避灾安置场所排查安全隐患,其中,纳入市级规范化管理131家,设置标志牌、指示牌45家。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1家,其中省级、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各2家。开展强台风“菲特”救灾各项应急和灾后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基层自治组织】
  至12月底,51个社区居委会、24个城镇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205名、城镇居委会成员101名,社区
  居委会直选比例88%。崇寿镇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实行村委会选举无候选人自荐直选和固定投票方式。至12月底,全市273个应换届村中,完成换届选举261个,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875名,村民代表17855名。市村务办会同市纪委、组织、民政、司法、农业等部门抽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促各地按照规范化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开展“阳光村(居)务”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18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阳光村(居)示范村(社区)。
  组织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并出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服务型社区建设的意见》及市领导联系社区制度等“1十X”全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文件,分解落实2016年前服务型社区建设的14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社区用房达标工程,落实新一轮社区用房分年实施计划。启动“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建设活动,确定首批18个项目开展社区特色服务品牌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管办出台《慈溪市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指数测评方案》,检查城乡社区服务中心325个,下发整改意见书10份。组织新一届社区主要负责人培训和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全市有持证社工59人。
  【社会事务管理】
  推进“绿色殡葬”建设,改造农村公益性墓地(含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9个,建成公墓生态葬法区4个,新增生态型惠民墓位3000穴(格)。指导沿山各地有序推进县乡道两侧的坟墓“白化”治理,全年治理各类坟墓16137穴。调整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对象的范围,实施骨灰撒海服务项目费用补助。全年完成7698具遗体接运、告别、冷藏、火化等各项殡仪服务工作,其中享受惠民殡葬政策6684具,减免费用536万元。
  民政窗口全年办结行政审批件749件。市婚姻登记处和市人民法院建立离婚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年办理结婚登记6377对、离婚登记1766对,出具未婚证明9769份。
  完成第一批钦寸水库移民127户370人安置任务,实际入住41户111人;第二批钦寸水库移民(51户144人)完成安置点的“三通一平”、宅基地分配和建房协议的签订,进入全面建房阶段;第三批计划安置558人,实际报名556人,签订对接协议181户530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6个、小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8个,安排扶持资金383万元,其中完工项目12个。
  开展行政区划基础性调研,调整天元镇和周巷镇行政区划。联合检查“余慈线”“镇慈线”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集中整改全市地名标志,增(换)设路牌537块、门牌1432块、小区幢牌68块、交通指示牌33块。指导新兴产业集群区、商品市场物流园区等园区的道路、桥梁、河流命名。编印出版《新编慈溪市图志》。
  福利企业注销14家,取消1家。全市有福利企业13家,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8.7亿元,销售收入7.9亿元,利税3355万元。安置残疾职工574人。
  全市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超过3亿元,同比增长18.05%,销售总量继续保持宁波各县(市、区)首位。其中,电脑型福利彩票销售19164.05万元,福彩刮刮乐销售3950.36万元,中福在线视频彩票销售6987.12万元。筹集社会公益金9694.91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社会公益金3010万元。
  【社会组织管理】
  成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慈溪社会组织信息网。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类社会组织实行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市蓝天下爱心工作室、市慈航公益服务中心获准登记。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投入40万元资助公益创投项目14个。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委托评估公司实行第三方评估,参评社会组织160家。年检合格社会组织786个,合格率93.9%。联合市财政局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抽查社会组织20余个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联合教育、人社、文广、工商等部门集中专项整治民办培训机构,加强民办培训机构行政审批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与服务社会活动,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全年开展公益活动3000余场次。
  【养老服务】
  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综合改造城乡敬老院15家17处,其中,拆除重建1个(胜山镇老年公寓),迁扩建1个(周巷老人公寓),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实施全市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定点集中供养,确定市社会福利院、市城区社会福利院、新浦镇社会福利中心为定点托养机构。成立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全市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日间托老照料等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29个,累计建立309个,覆盖城市社区98%、农村92%新建掌起阳光日间托老中心、胜山镇镇前村及龙山镇海甸戎村3家日间托老照料中心。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养老护理专业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建立养老机构星级评估激励办法并试点建立养老服务职岗考评办法,制订居家养老服务(托老)照料中心安全应急预案,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依托市“81890”生活服务平台,免费为老年人安装“一键通”话机1679部。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市享受服务补贴的困难老人3385人,全年服务补助588.8万元。启动实施低保失能失智困难老人安托养服务。
  (程红)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
  2013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动力,突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人口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惠民利民,强化服务管理,人口计生工作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全年出生7526人,人口出生率7.22%‰,人口自然增长率0.52%‰,计划生育率95.26%,出生人口性别比(包括流动人口)112.47,其中,户籍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含补报)107.33。全市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6944.25万元。
  【计生服务】
  全年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73人次,目标人群覆盖率91.49%;免费提供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查病“三查”服务19.25万人,开展TCT宫颈癌筛查5600余人。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活动,规范随访服务,全面应用“12356”服务平台。开展避孕药具“十心”(指耐心、精心、关心、细心、热心、专心、公心、虚心、操心、放心)服务,打造“十分钟避孕药具服务圈”。深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8960人,发放奖励扶助金2411.56万元;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调整为每年120元,发放计划生育奖励经费403万元,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76.05万元。
  【性别比治理】
  召开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实施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制度,部门联合、区域协作开展执法行动,打击“两非”行为。全年开展性别比治理联合执法350次,查实“两非”案件38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件,查获“黑B超”8台,罚款36.18万元,兑现有奖举报奖金3万余元。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含流动人口)由2012年的112.98下降到112.47。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
  全年为外来育龄妇女免费提供技术服务27.2万例,为5.1万名已婚育龄新市民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开展优生两免服务242人次,发放生育救助金、慰问金26.84万元。推进新市民新家庭计划创建活动,引导流动人口建设幸福家庭,全市有30%以上的新市民家庭参加创建活动,其中20%家庭创建为星级家庭。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运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机制日益完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议书11份,与105个地级、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接待双向协作组137批次,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35例,征收金额68.1万元。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加大流动人口无证怀孕管理力度,核查流动人口怀孕6652人,补办生育证件179人,劝离户籍地办证1845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96.69%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规范全市再生育审批工作,办理再生育审批1467件。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巩固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受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449例,征收审批413例,应征收金额3567.6万元,已征收2368.19万元,征收兑现率66.38%,结案率48.11%。全年办理来访来信来电106件,全市无恶性信访案件。
  【婚育文明建设】
  强化人口计生阵地建设,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市级三优指导中心示范点、婚育文化园建设工作,创建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省级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5个,建成掌起幸福大院、宗汉街道新界村新市民幸福家庭生活馆。举办人口资源环境国策宣传系列活动,联合市计生协会举办慈溪市第二届新市民家庭才艺比赛。开设《慈溪日报》人口计生专版,新市民新家庭计划创建活动获宁波市人口计生工作创新项目三等奖。深化“三优”促进工作,开展第二届“慈溪三优宝贝”评选活动,推广使用人口家庭“12356”信息平台、宁波家庭婚育文化传播媒体“妈妈知道”网,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等知识,提供科学的个性化的宣传、咨询和服务。
  (宓聪苗)
  流动人口服务
  【概况】
  2013年,全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88.95万人(市本级),其中,男性49.39万人,女性40.56万人,未成年13.14万人。市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更名为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承担“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察、考核评估”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职能。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项目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流动人口教育培训、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安居保障、治安管理、融合发展“六大体系”建设。加强与流动人口集中输出地的交流协作,到贵州毕节、威宁、金沙等地开展对接交流活动,与威宁签订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建立“配合密切、服务互动、管理互补、信息互通、体制完善”的工作机制。慈溪市被评为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流动人口公共服务】
  规范提升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育行为,义务段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49530人,其中公办学校接纳率85.55%。加强流动人口重大传染病防治和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流动人口儿童建卡12658人,接种疫苗320687针次,流动人口儿童“五苗”覆盖率90%以上。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对符合计划生育条件流动人口实施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免费基本妇幼保健服务,流动人口保健覆盖率100%,系统管理
  率45.68%,儿童保健覆盖率71.05%。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双向区域协作,省际协查信息反馈率98%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100%,计生免费服务率100%,流动人口现孕对象提交率98.97%,婚育证明信息提交率98.82%。加快推进流动人口集中居住项目建设,全市竣工交付集中居住项目105637平方米;在建项目69309平方米;规划选址面积25436平方米。流动人口需求导访热线归并到市“81890”救助热线。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
  全市流动人口登记率89.1%,出租房屋登记率98.7%,流动人口注销率92.5%。倒查被打击处理的违法流动人口,追究不履行信息报送的出租房屋房东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未履行流动人口信息报送义务的出租房屋房东100人、流动人口82人。
  【流动人口素质提升】
  实施宁波市外高技能人才落户和子女入学等配套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异地交流制度,推动安徽、江西等流动人口集中输出地常态化、制度化双向协作,并建立校企合作基地,实行“订单式”就业模式。累计引进职技院校毕业生3000人。培训流动人口6500人,其中培训高技能人才603人;成立宁波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成立素质教育培训讲师团,举办流动人口基本素质教育师资培训班,编印《新市民教育培训简明教材》5万余册,重点培训流动人口1800人,教育培训流动人口53234人。推进民工子女学校外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建设,长河蓝天小学、古塘开发小学被评为市级外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
  【和谐促进会建设】
  全市347个村(社区)和谐促进会组织开展体育活动5120场次,义务巡逻19万人次,志愿者服务4.9万人次,环境整治3.8万人次,矛盾化解5089场次。组织开展星级和谐促进会评比,被评为三星级和谐促进会的村级和谐促进会6个,二星级和谐促进会11个,一星级和谐促进会19个;被评为宁波市融合组织示范点村级和谐促进会9个。
  【“融合与素养”主题活动】
  以“新慈溪人文化活动月”“新慈溪人读书月”为载体,组织开展优秀新慈溪人巡回演讲赛、新慈溪人文艺会演、新慈溪人征文摄影比赛、“慈溪一家亲——新市民青年联谊活动”等系列活动,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各类文体组织和文化活动,丰富流动人口精神文化生活。以“学法用法,共建和谐”为主题,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举办“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和第六届“迎新春,过大年”新慈溪人春节茶话会,节日期间全市各地累计走访、慰问新慈溪人困难家庭1000余户,发放慰问金21万元。
  【“小候鸟”关爱行动】
  开展“小候鸟”关爱行动,构筑流动人口子女暑期安全防护网。设立警示标志牌312块,新增河道安全防护栏1万米,开放村落文化宫、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活动处所170余处,组建关爱“小候鸟”工作志愿者队伍18支,志愿工作人员800余人,开办“小候鸟”假日班、“夏令营”等各类培训150余期,暑假期间涉及流动人口意外伤亡事故同比减少28%。
  (徐长军)
  关心下一代工作
  【概况】
  2013年,全市有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关工委316个(不包括庵东镇),机关事业单位关工委4个,中小学校关工委147个;新建民营企业关工委11个,累计有民营企业关工委575个。周巷镇关工委被评为全国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
  【帮困助学】
  开展银发助学,参与捐款的“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1212人,募集善款23.7万元,结对青少年567人。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支持奖学助学基金。制定下发《慈溪市英才奖励关爱基金实施暂行规定》《关于评选慈溪市青少年英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发放英才奖学金4.1万元,受益学生13人;发放奖学助学资金19.9万元,受益学生199人。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会同司法部门为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讲18场次,受教育青少年6945人次。配合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花季关护工作室”,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会同市文广局召开全市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培训会议,监督网吧328次。调查市外来人口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撰写《关于当前我市外来人口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
  【青少年科技教育】
  举办青工及青年企业家培训19期,参加人员1000余人。开展联校教学活动16场次,参加青少年3640人次,联场18个,联村24个,联户102个,对接青年大学生43人。完善“医校结对”机制运行,到学校检查指导126次,健康教育82场次,受教育师生3.1万人次;下发健康宣传资料93.5万份;开展学生健康体检136871人。
  【孝德教育】
  建立活动小组的学校23所,举办主题活动1156个,发放学习宣传资料2.75万份,编印教材1.85万册。举办报告会27场,受教育师生4.2万人。开展“孝贤故事”“寻找身边最美的人和事”征文,收到征文作品563篇,选编出版《慈溪孝贤故事》《寻找身边最美的人和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孝德大讲堂、孝德主题班会、“孝在我心中”演讲赛、“孝人孝事”故事会等。
  【校外教育】
  开设假日学校99个,参与志愿者744人,受教育青少年3327人。组织“五老”和青少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参加活动的“五老”1500人次,受教育青少年8.64万人次。制定《慈溪市关心下一代校外教育阵地管理办法(试行)》,逍林镇王河庙革命历史遗址、宗汉街道关工委假日学校被列为宁波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市关工委被宁波市文明办评为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叶培雪)
  老龄工作
  【概况】
  2013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2.46万人,占总人口的21.54%。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92万人,占总人口的14.31%;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3.54万人。全市有各类养老机构15个,总床位3902张;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农垦场)331个。市老龄办被评为2013年全省先进县(市、区)老龄办。
  【老年人权益保障】
  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尊老敬老氛围。办理高龄老人优待证24717本,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咨询2058人次,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37件,向35348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266.06万元,向340名困难(低保边缘)老年人发放节日慰问金17万元。
  【老年文体活动】
  组织举办“老戏迷赏越剧”文艺专场、健身操展示等活动。联合团市委开展“暖悦夕阳、爱心敲门”志愿服务行动,联合市妇联开展“聚家孝亲、回家探亲、亲家帮亲”暖巢活动。指导各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戏曲巡回演出、休闲旅游、游园祝寿、老年休闲体育比赛等,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华龄乐学”工程】
  2个试点培训学校开设国画、书法、拉丁舞、交谊舞、广场舞等7个特色班,学员192人。累计建立老年电视大学教育点286个,其中,镇(街道)18个,行政村214个,社区48个,养老机构3个,机关及其他3个;在册学员总人数3.86万人,其中2013年新增电大教育点2个,新增学员5598人;新增“浙江省老年电大示范教育点”1个、“宁波级老年电大示范教学点”9个。
  【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募集资金556.18万元,累计资金2207.18万元。当年下拨资金412.89万元,用于助推基层老年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独居老年人用餐,城区老年人上大学及眼病老人就医交通等。
  (邹建尔)
  残疾人工作
  【概况】
  2013年,市残疾人工作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市残联“六代会”制定的任务目标,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核发残疾人证2273本,持证残疾人总数25019人。受益对象40945人次,补助总额3927万元。横河镇、长河镇、逍林镇、观海卫镇创建为“宁波市扶残助残爱心镇”。
  【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全年受益对象40945人次,补助3928万元。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制定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全年基本生活保障受益残疾人24944人次,补助总金额2180万元。加强市镇村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建设,选送业务骨干到省和宁波康复医院参加业务培训。长河镇宁丰村创建成为省级社区康复服务站。全年康复服务残疾人6292人次,补助和使用资金425万元。扩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范围,7月始,将残疾等级为二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纳入托(安)养服务对象范围,优先解决智力和精神残疾人。8月始托养服务中心投入运营,是宁波地区规模最大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首批入住政策性对象51人。全年托(安)养受益残疾人3798人,补助和使用资金940万元。扩大贫困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范围,制定补贴标准随最低工资调整作适当调整的动态机制,全年惠及残疾人1160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举办市第三届残疾人就业专场洽谈会,达成就业意向148人;建成就业扶贫基地2个,帮扶残疾人家庭自主创业362户;帮扶残疾人教育就业6039人次,补助和使用资金383万元。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年办结上级转来及本级直接受理的信访件10件,接受群众来访、来电或通过政府互动平台咨询150件次,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残疾人法律救助联络站,为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法律救助25件,帮助解决部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向118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共3.07万元。
  【残疾人事业文体工作】
  评选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继续设立电视台双语新闻和电台“爱心有约”残疾人专题栏目,全年在各类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刊播稿件270余篇(条)。组织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的助残宣传活动,举办“中国梦·我行动”残疾人主题演讲比赛、残疾人就业创业摄影展评、残疾人坐式排球比赛,参加宁波市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坐式排球比赛。游泳运动员姚攒在荷兰举行的世界轮椅和截肢者运动会上,获得3金1铜。
  (王志愿)
  慈善事业
  【概况】
  2013年,市慈善总会和各分会募集善款8194.1万元;慈善救助及公益资助总额6565.2万元。实施春节送温暖、向精神病人施药送关爱、创建扶贫基地、发送慈善助医卡等15项慈善救助及公益系列活动,累计受益111726人次。加强善款劝募、使用、管理,村、社区分会的财务纳入到以镇(街道)为会计单位,实行村(社区)分会财务镇(街道)代理制,300余个村(社区)慈善分会(基金)的会计账务转为19个会计账务。新建村慈善分会22家,设立村(社区)帮扶基金102个,成立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市慈善总会被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胜山镇大湾村、崇寿镇海运村、白沙路街道长春村、桥头镇毛三斢村、逍林镇林西村、长河镇垫桥村、周巷镇潭南村、新浦镇水湘村、观海卫镇东桥头村9个村被宁波市慈善总会授予“宁波市慈善村”称号。
  【慈善捐款活动】
  4月22日下午,市行政中心二楼大厅举行慈善捐款仪式,市领导和市级机关干部职工向雅安地震灾区捐款,现场募集善款9.13万元。村级慈善分会募集善款2193.6万元;观海卫、胜山、长河、周巷4个镇(街道)慈善分会募集善款500万元以上,其中观海卫镇慈善分会募集善款1053.9万元,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冠名捐款签约3000万元(从2013年开始的10年间每年向市慈善总会捐款300万元),成为慈溪市冠名捐款数额最高的企业。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慈善分会共募集善款8194.1万元,同比增长10.24%。
  【春节访贫送温暖活动】
  1月下旬,市慈善总会开展春节访贫送温暖活动,看望慰问特困户40户,向每户特困户赠送慰问金2000元和米、油、被等物品。委托镇(街道)慈善分会走访慰问困难户1000户,向每户赠送慰问金800元。市慈善总会与镇(街道)分会(不包括村、社区、企业慈善分会的访贫慰问)共慰问5634人(户),用于春节访贫慰问善款450余万元。
  【第一批慈善扶贫基地正式挂牌】
  年初,市慈善总会决定在慈溪市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慈溪市志海果蔬专业合作社建立第一批慈善扶贫试点基地,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向多种产业延伸发展,逐步增加慈善扶贫基地。4月25日、26日作为第一批慈善扶贫基地的慈溪市志海果蔬专业合作社、慈溪市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先后挂牌运营。
  【首届高中学生“宏志”奖学金颁发】
  6月18日上午,市慈善总会首届高中学生“宏志”奖学金颁发仪式在海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全市17所普、职高的95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参加受奖仪式,每人获得“宏志”奖学金3000元。高中学生“宏志”奖学金是市慈善总会新设立的一项慈善助学项目,本次“宏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海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童向群)
  老年人体育
  【概况】
  2013年,全市19个镇(街道)、382个行政村(社区、居委)、17个市级机关设有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更新完善,市体育中心2片塑胶地掷球场建成投入使用,基层老年人健身体育设施不断丰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全年组织24名技术骨干参加省级培训班2期,宁波市级培训班7期。举办太极拳、柔力球、健身球操、门球等骨干培训班12期,受训825人。208个老年人健身基层辅导站,举办各类基层培训班405期,受训4560余人。开展中老年健身健康知识讲座206场次,受教育3.2万人次;组织专家下村、进工厂开展义诊、咨询活动2次。举办“巾帼杯”门球赛、退休干部门球赛、浙苏沪18城市老干部桥牌赛、行政村门球赛等赛事8次,1340余名老年人参加。承办浙江省柔力球(竞技)比赛,组织健身球操等10个项目的12支队伍,参加宁波市级比赛交流活动10次,获得优胜奖8项,优秀奖4项。参加浙江省展示交流比赛2次,分别获优胜奖、优秀奖各1项。宗汉街道、龙山镇西门外村、白沙路街道长春村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被省体育局批准命名为“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
  【开展“省老年太极拳之乡”创建活动】
  在全市开展“两创”(即创建城市规范社区、创建农村示范村庄)的基础上,提出通过两年努力,实现“省老年太极拳之乡”的创建目标。4月18日,“省老年太极拳之乡”创建启动仪式在宗汉街道举行,标志全市创建“省老年太极拳之乡”工作全面展开。8月8日“全民健身日”,组织宗汉、浒山、古塘、白沙路、逍林等镇(街道)的1100余名老年人参加太极拳展示大会。市第二届五街道和分片区老年运动会上,进行太极拳展示。11月11日,响应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提出的全国老年人健步走大联动活动的号召,组织19个镇(街道)的万余名老年人参加健步走大联动活动。全年全市累计有13.85万老年人经常参加各种健身活动,老年体育人口占全市老年总人口的64.4%。
  (施达新)

知识出处

慈溪年鉴2014

《慈溪年鉴2014》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市域内2013年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设特载、慈溪概貌、大事记、专记、中国共产党慈溪市委员会、慈溪市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农业·农村、工业、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金融·保险、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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