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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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979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263-2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检察概况、查办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社会管理创新等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检察

内容

【概况】
  2012年,市检察院以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57件2947人,案件数同比上升6.7%,经审查批准逮捕1839件27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272件4705人,案件数同比上升60.2%,经审查提起公诉2687件3871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1件376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案件878件1163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3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101名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建立防范为先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1件521人。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出台信访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在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易引发涉检信访的重要环节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做到预警在前、防范在先、化解于未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的54件刑事、民事申诉案件,教育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调处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1件。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授予“201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检察开放日”活动
  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中,市检察院公诉科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省级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查办职务犯罪】
  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8件18人,其中,贪污案件1件1人,受贿案件7件7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行贿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13件13人,同比增长44.4%,要案3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办理广电系统窝案的经验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推广。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6人。严格落实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管分离和律师会见等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预防职务犯罪】
  运用预防联席会议、专项预防等形式,发挥各预防成员单位的主体作用,与宁波海关驻慈溪办事处联合签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合作备忘录,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赴郑徐水库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全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的制度,增强廉政合同的约束力。充实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开展廉政讲座19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123次。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撰写的《2011~2012年度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依法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10人,公安机关立案4件8人。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罪1件、漏犯2人,均作有罪判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均得到有效回复。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对15类常见犯罪逐案提出建议。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1件,经审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6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法院再审后采纳抗诉意见的1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动态监督监管活动,实时核对羁押信息。推动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共同促进规范执法。
  【社会管理创新】
  深入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机制,查实并纠正1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认定问题。探索公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公益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联合意见,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发挥社区矫正执法信息联网系统的即时定位、轨迹查询等功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防止脱管、漏管等现象发生。发挥基层检察室贴近群众、信息畅通的优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执法风险评估及法律咨询等工作。
  (周央利)

知识出处

慈溪年鉴2013

《慈溪年鉴2013》

本书记载了慈溪市2012年度全市各领域发展变化状况,内容包括:特载、慈溪概貌、大事记、专记、慈溪市人民政府、民主党派 人民团体、农业 农村、工业、开发区、国内贸易、金融 保险、人力资源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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