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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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9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75
页数: 4
页码: 1851-18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教育经费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经费来源、经费管理等。
关键词: 教育 教育管理 教育经费

内容

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教育经费主要来源,1988年后持续上升。1988年、1991年、1993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分别为1379.30万元、2068.20万元、3730.10万元。1994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的通知》明确,努力做到政府对教育拨款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等3个增长;要求教育事业费占全市财政预算内支出比例的20%以上,财政超收分成返还到镇(乡)经费用于教育比例也要保证在20%以上。1999年始,市财政按同口径连续5年新增1.5个百分点用于教育,镇(街道)财政超收分成部分至少50%用于教育。2003年实施“以县为主”体制后,市财政拨款增加至3.44亿元。2005年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范围。2007年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市财政拨款增加至10亿元,2011年为15.64亿元。
  开征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务院1985年、1987年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征收教育费附加通知,慈溪先后开征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城镇教育费附加。2006年,国务院规定农村教育费附加停征。2007年始改征地方教育附加,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1988—2011年征收教育费附加34.15亿元,占全市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9.7%
  收取学杂费 1988年前,学杂费是学校教育经费来源之一,学杂费按学校类别收取,特殊教育免收学杂费。1988年秋季始实施义务教育段小学、初中免收学费,只收杂费;高中仍收取学费,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按重点、一般中学收取,职业高中按专业类别收取,借读生、“三限生”按规定收取;民办学校按培养成本经物价部门核准确定。2004年始,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及作业本费,一次性向学生收取)。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段公办中小学免收杂费,由市财政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7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段学校只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寄宿生住宿费。2008年,春季开始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非义务段学校除收取杂费外还收取学费;民办学校实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收费。2010年,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免收住宿费。
  社会捐资集资 1989年始,经市政府批准相继建立市和各乡镇教育基金会,开展全民集资筹措教育基金。至1991年1月筹资705万元。1992年增加至2640万元。1997年建立专项助学基金寒窗基金。1998年12月,市政府取消各类地方教育基金,包括镇乡人民教育基金、全民集资。2003年设立帮困助学制度,由市财政每年拨款100万元,各镇(街道)按万人万元筹建专项基金。1985—2000年,港胞姚云龙先后捐资1600余万元助建云龙中学、鸣鹤小学、鸣鹤初中;港胞沈文棋捐款347万元助建文棋小学、文棋中学、文棋职业高中;旅美华侨王广量捐款240万元助建乾明小学、任家溪小学、东安初中。1988—2011年捐款集资3.24亿元,占同期全市教育经费收入的1.9%。
  校办产业收益 1980年成立县校办工业公司。是年,校办产业补助学校教育经费66.23万元。1988年,校办工厂296家,产值4499万元,纯收入501万元,上缴学校146.20万元,1995年上缴800万元,1997年上缴1200余万元。1988~2006年共上缴学校1.12亿元。2007年校办企业改制后不再补助学校经费。
  此外,部分学校在学校建设、设施配置时曾经有过贷款。
  经费管理
  经费包干与校财市管 1988年,基础教育继续实施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县内教育经费实行基本定额、专项拨款财政包干办法,各乡镇学校经费列入乡(镇)财政。1989年,改革经费管理办法,按学校类别、上年班级数核定综合定额包干经费,其余部分专项补助,15所市属学校试行工资总额包干。1994年执行分类核定、总额包干、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经费包干办法。1995年始,教育经费预算单列,杂费、借读费为专项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单独核算,统一管理,全部用于补充公用经费。1996年秋始,中、小学实行收费登记制度,并统一票据。1997年始,对各委属单位实施核定收支基数、结余提留分配的经费考核管理办法。是年,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一切预算内外资金,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管理,禁止私设小金库。1998年始,全市推行新会计制度。1999年,预算外资金实施收缴分离办法,市属学校预算外资金上交市财政专户。2000年7月始,市属学校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2001年成立市、镇(街道)两级会计代理中心,公立学校财务进入代理中心集中核算,统一收付,集中管理。2002年建立市教育局会计代理中心,负责市属学校、直属单位会计代理工作。2007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建立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中小学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校财市管制度。2008年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2009年建立暂住人口子女学校投入保障机制。
  支出 政府财政拨付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各种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开支等。预算外经费收入除用于教职工福利、奖励外,也用于公务业务费、校舍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其中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充实公用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镇(街道)自筹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办学条件改善、教师福利等。企事业单位、个人集资、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改建维修校舍、购置教学设备等。勤工俭学、校办企业收入用于补助教育经费。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公务业务费。在教育经费分配上,除人头费按师生人数核拨外,基建投资、设备费分配在各个时期有所侧重。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以排除危房、改造破旧差房为主。90年代中期后,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更新改造工程成为重点。进入21世纪,以普及高中段教育,加快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实施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重点,此后经费投向实训基地建设、教育装备、师资培训等。教育经费支出随着收入增加逐年增长,历年教育经费支出中,人员经费所占比重较大。1988年以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预算外收入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比重逐步上升。2006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面推行资助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质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2007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2010年免收住宿费。2011年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治理乱收费 1988年建立市属学校经费定期送审制度。1992年建立互审、送审、重点审查相结合的经费审查制度。1996年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1996年成立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办公室,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整顿会计工作程序。1996—2001年共查处清退违规收费332.61万元。2002年9月始,全市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学校必须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范围、举报电话等。2003年9月为全市教育收费检查月,重点检查收费公示、高中段择校生“三限”政策、强制购买校服保险及搭车收费等情况;规范学生假日教育活动、采购校服、学生投保等收费工作。2004年秋季新学年始,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2007年开始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收费行为,规定只能按一费制规定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2项代管费和寄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收取任何费用,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2008年进一步规范高中段学校、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坚持每年春、秋两季对全市教育经费收费状况进行督查。2011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至2011年,教育收费连续9年零投诉。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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