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育教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8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教育教学改革
分类号: G639.21
页数: 8
页码: 1833-184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管理题注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社会力量办学等。
关键词: 慈溪市 教育 教学改革

内容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
  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988年,义务教育继续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除县属中学、实验小学、师范附属小学外,其余小学、初中都由乡镇办学管理,幼儿教育由县妇联管理;市政府以发展基础教育作为重点,制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管理和建设教师队伍,负责国拨教育经费分配,对学校检查监督和考核等;乡(镇)政府以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主要职责,包括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建设校舍等。
  1989年,全市实行政府首长教育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发展教育事业指标列入市、乡(镇)政府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各乡(镇)成立教育管理委员会。1990年,幼儿教育归口市教育委员会管理。1991年,建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进一步完善市、镇(乡)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除浒山镇外,各镇(乡)学校、市属学校党支部划归当地镇(乡)党委管理,建立镇(乡)教育办公室;调整部分管理权限,将全市各镇(乡)初中校长、浒山城区小学校长由当地镇(乡)政府任命调整为市教委任命。2003年,根据国务院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体制(简称“以县为主”)的决定,慈溪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为“以县为主”,明确市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包括抓好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市教育局统一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及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镇(街道)政府承担相应义务教育办学责任;此后,中小学教师工资改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公办学校资产由市教育局负责运作;撤并镇教办,全市新设置20个教育办公室,作为市教育局派出机构。
  2008年,浒山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设立城区教育办公室,负责中心城区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教育管理工作;撤销三北镇、范市镇教育办公室,管理的学校划归龙山镇管理。2010年,杭州湾新区教育由庵东、周巷、崇寿3镇托管改由庵东镇管理。
  学校内部管理改革
  校长负责制校长聘任制 1987年,浒山中学、慈溪中学、实验幼儿园、周巷区中心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试点。1989年,市政府提出要确定学校独立的法人地位,逐步推行校长负责制,15所市属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制度。1999年,市教委印发《关于中小学进一步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暂行规定》,明确校长负责制是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学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校长任用制度,实施校长聘任制,各市属学校、初中、职成教中心校长、中心小学、浒山城区小学及各镇教办主任、委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教委聘任;其他小学校长由市教委委托教办聘任。2001年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明确中、小学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2003年采用竞聘上岗方式公开选拔校长。2005学年始全面实行校长聘任制、任期目标制,聘任方式包括公开选聘、竞争选聘或直接聘任;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续聘,聘任方法实行行政班子集体任期、个体聘任相结合;考核以聘任合同、任期工作目标为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教师聘任制 1993年,实验小学在定编、定岗、定职责基础上实行两级聘任、双向选择教职工聘任制试点,即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教职工由中层干部提名、校长聘任。1999学年始,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教职工均由校长聘任;聘任坚持按需设岗、公开公平、择优聘用、平等竞争;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由学校(单位)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期内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关待遇。1999学年,共聘任教职工6651人,试聘129人、缓签(合同)99人、拒聘1人、离岗退养20人。2010年以岗位管理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
  分配制度改革
  1993年,实验小学实行结构工资制,完善工资分配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试点。1994年,市教委《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中津贴的实施意见》规定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结构分为职务工资、津贴两部分;津贴发放以学校为单位,按工资构成的30%核定津贴总额,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与教职工岗位、实际工作数量、质量挂钩,拉开差距,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2006年,三山高中、上林初中、市第三实验小学开展教师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教师奖金(全年总额的20%)实行浮动,与教师职务聘任、绩效考核挂钩,在对教职工德、能、勤、绩考核基础上实行考核奖励;教育考核奖分为平均奖、绩效奖。2007年,市教育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区别校情、一校一策、加强考核、强化激励”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校内岗位结构工资制;年度考核奖基数15%~20%作为学校拉开差距奖金基数,按照绩效考核结果重新分配,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分配激励机制和向骨干教师倾斜分配政策。2009年1月1日始,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绩效工资后,全市义务教育段教师工资有较大幅度提高,人均每年提高1.30万元。
  第二节 社会力量办学
  1988年,华山书法艺术学校成立,是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慈溪第一个民办教育实体。1995年,光华集团在龙山镇创办宁波光华学校,为同时期第一所全日制民办中小学校。1998年,企业与部门以较大规模投入教育产业,育才中学、实验中学、阳光实验学校成立;随着外来人口急剧增加,民工子女学校相继出现。1999年,横河镇育才小学为境内第一所民工子女学校。2000年后,政府加强扶持力度,社会力量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至2008年,社会力量办学涵盖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社会培训等各个层面,有私人办学、股份制办学、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办学体制。2011年共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372所,其中普通中小学21所(小学12所、初中4所、高中5所)、幼儿园237所、各类培训学校(机构)98所;全日制在校中小学学生2.64万人,占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总数的18.1%,其中,小学、初中、普高学生分别占该类学生数的13.5%、25.5%、25.1%;教职工1778人,占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19.3%;民办学校总占地面积12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1.75亿元。
  办学领域
  幼儿教育 1995年,私立金山开发幼儿园开园,4个年段7个班级幼儿250人。此后,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大量涌现,至1998年,全市新建幼儿园140所,改建、扩建16所,幼儿园总数556所,入园幼儿2.89万人。1999年,慈吉集团创办慈吉幼儿园。市教委直属实验幼儿园2000年开展国有民办试点,2010年恢复教育经费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体制。2008年,全市除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外,其余244所幼儿园均改制为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自筹资金办学(其中129所为自建园所)。2011年,全市有民办幼儿园237所,在园幼儿4.39万人。
  中小学教育 1995年,光华教育集团在龙山镇创办宁波光华学校;学校分幼教部、小学部、中学部共11个班级,首批学生301人。1998年,市定时器厂厂长独资创办育才中学(完全中学);同年,股份制学校实验中学成立,由慈溪中学与慈庄轴承公司共同出资创办,此举开宁波市范围内公办名校以无形资产参与民办办学先例;同年,浒山镇政府与3家房产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国有民办九年制阳光实验学校。1999年,慈吉集团创办慈吉小学;次年,慈吉教育集团成立,创办慈吉中学。2000年,宗汉镇政府借锦纶专修学院校舍创办国有民办(九年制)新世纪实验学校;同年,大榭开发区慈庄轴承有限公司董事长出资创办实验高中。2008年,阳光实验学校、新世纪学校由浒山街道、宗汉街道资产经营公司投资接收后,改制为民办学校;慈溪中学、慈吉教育集团合作创办慈中书院,招收一年级2个教学班学生65人,学校采用股份制办学体制。
  职业技术教育 1999年,金轮集团依托浙江大学建立宁波金轮职业技术专修学院。2001年,职业技术教育布局调整,金轮职高(含专修学院)与慈溪职高合并,由慈溪职高全权办学。2006年,宁波金轮职业技术专修学院停办。部门办职高先后并入教育部门全日制职高或停办(详见本编第二章第一节)
  外来民工子女学校 1999年9月,安徽寿县人祝某在慈溪创办第一所民工子女学校——横河育才小学。2001年9月,浒山街道创办民工子女学校,由政府扶持、教办承办、民办运作。此后镇办民营,即“政府资助、教办承办、骨干公派、民校运作”成为民工子女学校的主要办学模式。2009年,12所镇办民营民工子女学校先后改制为公办学校。至2011年,全市有民工子女学校22所,其中公办13所、个人办学9所;在校小学生、初中生1.97万人(其中九年制学校2所,初中在校生495人),占全市小学生、初中生总数的15.9%;教职工820人,占全市小学、初中教师总数的10.8%。
  培训学校 1988年,华山书画院在新城大道北路创办华山书法艺术学校。1989年,市文化馆艺术学校、市工人文化宫培训站(学校)、市青少年宫艺术科教培训学校等相继成立。1998年有各类培训机构17个,2000年增加至28个。2011年,全市持有办学许可证各类培训机构共98个,培训内容除文化补习外,包括书画、文化艺术、珠心算、外语、科技、生态教育、早教、职业培训等。
  政策扶持
  1988年后贯彻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体制,相继出台具体扶持政策。
  1999年,市政府下发《慈溪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实施细则(意见)》,民办学校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在征用土地和建设配套费等有关规费减免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允许投资者在不影响教育正常情况下逐年回收投资款,回收投资可在捐款中列支;允许以股份制形式办学,学校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提取奖励基金,奖励给投资者,奖励基金可打入教育成本;允许学生家长以赞助费等形式支持学校建设,民办学校收费采用备案制;允许学校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国有民办或民办公助等试点学校,政府给予必要经费资助,民办职业高中每年按实际毕业生数享受每生600元财政补助。
  2001年8月,市教委下发《慈溪市社会力量办学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开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渠道;文件明确经市教委批准并推荐去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教师、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保留公办教师编制,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介手续迁入民办学校;保留公办教师编制教师被民办学校解聘后,可到其他民办学校应聘或到原任教所在地公办学校、农村其他学校应聘;被公办学校聘用的,由市教委办理调动手续;民办教师在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并对民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退休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1—2003年,市教育局先后出台《慈溪市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民办学校(幼儿园)招生暂行规定》,提倡民办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以特色促发展,实行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允许民办学校打破地域界限,面向全市招生;招收高中段学生可采取自主招生或纳入市教育局统一招生。2003年,市政府出台凡兴办规模教育项目企业享受腾笼换业(企业从老厂区搬迁至新工业园区,允许老厂区土地规划由二产调整为三产)政策。
  2005年建立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8年对民工子女学校实行公办学校吸纳为主,举办民工子女学校为辅方针。2009年8月始,12所镇办民营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办学经费均由市财政负担。2010年始,市财政设立的流动人口学校专项经费由每年2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
  规范管理
  1993年,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税局《关于调整社会办学经费收支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社会办学收取学费,使用由市财税局监制、市教委核发的统一凭据。1996年,市政府《慈溪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社会力量办学均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发放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办学。1998年始,市教委对办学3年以上全日制民办学校进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1999年,《慈溪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实施细则》规定民办学校最小规模为小学12班、初中18班、高中12班、幼儿园3班;规定办学必备条件审验,加强办学许可证管理,实行年审登记制度。2000年,《慈溪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一次性建校赞助费单独建账,只能用于校舍建设、添置教学设施。2001年,《慈溪市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民办学校逐步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广告审批、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等作出规定,并进行严格监督;查处非法开办民工子女学校与无证幼儿园。2001年、2002年依法关闭14所民工子女学校,幼儿园总数减少至301所。2007—2011年依法立案查处违法办学案件132件,其中无证幼儿园98所,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31份,关闭无证幼儿园23所。
  第三节 教学与招生制度改革
  德育工作改革
  1988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各中学、乡中心小学以上及规模较大完小先后建立德育领导小组;学校普遍实施国家教委《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验小学、附海乡中心小学、东海乡初中进行德育工作试点,实施中小学德育纲要;高中以共青团组织为平台,开展以立志成才为基本内容的综合教育活动。1989年,市教委成立德育领导小组,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专题督导;成立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少先队工作学会;建立“少年之家”,开展“学赖宁、做党和人民的好孩子”等活动;龙山中学、逍林中学开始组织学生军训;建立市德育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德育工作机制;表彰百名优秀班主任,首次表彰学校德育先进集体。1990年,小学及初中开设劳技课,培训劳技教师,配备专职教研员,举办劳技教育成果展览,47所小学建立农业劳动基地。1992年,市教委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镇(乡)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各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建立校级德育基地,聘请校外辅导员,建立少年军(警)校。
  1994年,全市少先队组织开展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少先队员参加率达99%;高中实施《浙江省高级中学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暂行办法》,对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进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第考核。1995年,市委宣传部命名12个市级德育基地;年底,全市中小学有校级德育基地266个,校外辅导员302人,家长学校396所,少年军校14所。1996年,观城镇建立全市第一所少年法制学校。1997年,初中制订《慈溪市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社会学科综合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同毕业、升学挂钩;高中加强业余团校、业余党校建设,当年发展学生党员5人。1999年,高中举行中学生成人宣誓仪式。2000年,全市少先队员参与环境整治年活动,100余支红领巾护河队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
  2004年开展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创建工作。2005年命名慈溪革命烈士纪念馆等22个单位为市第一批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丰富、拓展德育教育载体。
  2005年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细则,以讲座形式开展家庭教育、青春期教育、健康心理教育、法制教育等。2006年确定宁波大桥生态农庄为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2008年,市看守所成为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
  小学和初中课程教学改革 1988年,小学、初中采用全国统一教材。1989年,市教委对初中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初中教育转轨。
  1991年,观城区建立教改实验区,承担省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教材试验工作,参加省编新教材试验,承担全国教育科学“八五”重点课题《大面积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质量的探索》。1992年,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全面使用新教材,整体优化实验开展面达90%,第二实验小学等校教改经验被拍摄成电视录象片,发行全国各地,慈溪被评为全国新教材实验先进县(市)。1996年,市教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定资料征订、作业完成时间、竞赛次数、考试学科及评分办法;严格禁止分快慢班和按分数排名次,规范双休日活动,遏制节假日补课,学校常规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1997年,慈溪《大面积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质量的探索》课题获得国家基础教育课题成果二等奖,被省教委确定为省素质教育实验县(市)。2002年,市教育局成立课改领导小组、教材选定专家小组、学科指导小组、区域指导中心、学校领导、骨干教师参加各种课改培训;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全面实行新课程改革实验。2005年推广校本教研,完善教研制度、教学常规,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改革学生评价制度,改评“三好生”为星级学生。2006年率先在宁波市范围建成“校校通”教育网,开通省内第一个县(市)级教学资源平台;学生每7人1台电脑,60%以上班级多媒体进教室;初中毕业考试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07年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编写并开设学校课程。2008年,鸣鹤初中的“低起点、小步子、多活动、快反馈”减负做法,受到省教育厅肯定和《浙江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成为全省农村初中“轻负高质”样板学校。2009年,慈溪中学等5所学校被确定为新一轮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长河镇中心小学成为宁波市首批“轻负高质”实验学校,锦堂职高成为宁波市首批中职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2010年,市教育局成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实施发展性评价,推进11所农村初中“轻负高质”教改实验;宗汉街道润德小学《运用“博客”提高学生表达能力的研究》课题在全国“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评优活动中获得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011年成立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初中学校全面开展“减负提质”工作,举行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区域推进发达地区农村初中‘轻负高质’整体改革实践研究”的论证会,推动新课程改革进程。
  高中课程教学改革 1990年调整学科课程,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超过32课时,每周活动总量不超过38课时。1992年实施高三分流教育。1994年,从秋季入学普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进行分流教育试验,调整教学内容。1999年,根据省教委普通高中教学计划,调整每周必修课总课时数,每周活动总量均为34课时。2005年开展校本教研,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优化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过程,提升教学质量。2006年9月启动高中新课程实验。
  招生制度改革
  小学和初中招生 1988年秋季始规定乡镇初中一律不再进行招生考试,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划片全部升入初中政策;民办学校兴起后,规定民办学校不得以书面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新生;学区划分由各镇(街道)负责,以“相对就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为原则;城区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班额、学额情况,适当招收择校生,择校费统一上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2011年规定招生秩序,按照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严禁义务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和以书面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选拔新生。
  普通高中招生 1988年,除慈溪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外,其余各高中学校分区域招生;招生实行考试选拔制,初中毕业生参加统一考试,根据考分录取。1998年秋改革高中招生办法,重点高中招生部分实行分配制,即把招生名额与初中办学水平评估挂钩。2000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慈溪中学首招理科实验班学生89人,学生经初中学校推荐、慈溪中学考核、教委审批,不参加全市统一考试。同年,高中段学校招收特长生;2000—2004年,因教育设施限制、新学校搬迁等,浒山中学、杨贤江中学、三山中学先后实行过限招及优先录取的招生措施。2005年推出“阳光招生工程”,高中段招生实施“六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20%;学校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按规定收取择校费统一上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2006年,高中招生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改变以考试分数衡量初中毕业学习水平、高中段招生唯一录取标准做法,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高中段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省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扩大名额。2008年深化考试评价制度,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建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录取相结合机制;推行高中招生网上阅卷、平行志愿填报、扩大自主招生学校、提高体育考试分值等招生改革措施。2011年,省一级重点高中按初中学校毕业生数分配高中招生名额,各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省等级重点公办普高招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民办普高均采用自主招生办法;规定普高招生行为,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加强新生电子学籍管理。
  职业高中招生 1999年改革职高招生办法,横河职高、行知职校等学校相继招收综合高中班,慈溪职高招收“3+2”(3年职业高中、2年大专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班,简称“高职班”),市职业中专招收高职预科班。2000年,浒山、周巷等职成校免试招收春季班10班555人;对有意就读职业中学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可减试入学。2001年、2002年实行单职类按语文、数学、体育3科分类单招入学。2004年对紧缺制造业专业试行自主招生,2005年,自主招生扩大至11类专业1860人,率先在省内县级推行中职网上录取。2006年,“3+2”高职班纳入普通中专招生类别。2007年率先在宁波市内县级实施远程实时录取;中职学校停招综合高中考生,分别纳入职高、普高招生计划。2011年实行中职、高职一体化招生(即3+2);杭州湾职校(技工学校)部分专业自主(提前)招生;新生录取采用网上投档,从高分到低分网上远程录取。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