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殡葬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4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殡葬管理
分类号: D669
页数: 5
页码: 1733-17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殡葬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政 社会事务 殡葬管理

内容

遗体火化
  推行遗体火化 1975年12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火化场筹建领导小组。1978年建成县火化场。1979年3月,首次发文提倡火葬,当年有54位干部职工遗体火化,占年死亡人数的1%。1986年12月,县民政局开展推行火葬宣传月,周巷镇庙后村首个响应,对遗体火化的家属给予160元奖励。1990年,市政府划定浒山镇为遗体火化区,城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率先实行遗体火化制度。1996年重申殡葬改革,遗体火化范围扩大到宗汉镇、周巷镇和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是年火化遗体492具,火化率8.9%。1997年12月启用新建的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区扩大至全市,除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10个少数民族外,市民死亡后遗体全部实行火化。1998—2011年,火化遗体共10.03万具,火化率100%。2011年12月,市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政策,2012年1月1日始实施。规定慈溪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4类人员(慈溪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慈溪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慈溪市户籍的学生、驻慈溪部队现役军人、在慈溪公安机关登记居住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免除5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小型告别礼厅使用费、一次性普通卫生盒和骨灰袋、骨灰寄存费)。对重点救助对象(低保户、“五保”户、“三无”人员、“三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人以及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免费提供骨灰盒。其他特殊对象由市民政局批准后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以上4类人员骨灰入葬市内经批准认证的生态墓地(含公墓内生态葬法区)每穴(格)补助1200元。
  市殡仪馆 原为县火化场,址于浒山镇眉山村小岭墩,占地面积0.43公顷,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投入资金14.40万元(省拨6万元,县筹8.4万元),1978年12月竣工,1979年3月启用,1990年更名为“市殡仪馆”。因城区扩大与火化区域扩大,1996年市政府投资2421万元,择址横河镇上剑山村东山下迁建市殡仪馆,1997年11月建成启用。1999年征用周边山地15.87公顷,形成生态火化馆区。馆区总占地面积20余公顷,作业区面积5.70公顷,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由殡仪区、服务区、骨灰存放区、生活区、生态绿化区5部分组成。馆内有平板火化炉6台,冷藏柜8组(可同时存放遗体48具),备有租用冰棺23只,殡仪车16辆,大、中、小告别厅14个,骨灰寄存楼1幢(骨灰存放格6000余个)。设计年最大火化量7600具。2011年,市政府投资600万元升级改造,平板火化炉增加至9台,采用最新的后置处理设备。设计年最大火化量增加至1.20万具,遗体冷藏柜增加至12组(可同时存放遗体72具)。馆内有公安部门的遗体解剖室等配套设施。
  公墓建设
  1988年,有公墓2处,分别为三北公墓、匡堰公墓,小型农村公共墓地270个。三北公墓自1979年后不再受理土葬,只受理安葬骨灰业务。1988年殡葬管理所成立后,推行殡葬改革,规划全市殡葬场所布局。1989年8月始,批准建设镇办或村办墓园,龙山镇东门外村在雁门岭建龙山墓园,时为市民政局批准的第一家村办经营性公墓。后相继批准建设彭桥墓园、田央黄公墓、杜湖墓园等。1996年调整殡葬设施规划布局,批准建设范市墓园、天乐墓园、滨海墓园、桥头墓园、卫山墓园、天园墓园。1999年,批准建设虎山墓园。2004年,市民政局停止审批经营性公墓,推广骨灰深埋、植树种草、不立坟头、不竖墓碑的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至2011年,全市有经营性公墓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5个、骨灰存放处12个。
  生态墓地 1997年4月,在三北公墓举行树葬仪式,11位离退休干部骨灰植树深埋,倡导骨灰深埋后植树种草、不立坟头、不竖墓碑的生态葬法。后公墓内设生态墓区和生态型移坟点。2007年,批准建设匡堰镇石人山生态墓地。至2011年,全市批准建设镇、村生态墓地5个,建设生态墓位1.45万穴。
  骨灰存放堂(室) 1983年,县政府在浒山镇小山墩建革命工作人员骨灰安放室,是年,接纳骨灰存放59盒。1998年开展墓葬治理、平坟还耕,提倡以镇为单位新建骨灰堂,代替公墓、墓地等场所。至2011年,全市有骨灰存放堂(室)12个。
  坟墓治理
  1990年,市政府划定全市为土葬改革区,倡导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公共墓地,归并散坟,集中安葬。1996年,开展滥建坟墓专项治理,拆迁非法新建坟墓2508穴,植树覆盖国道、省道沿线两侧坟墓5017穴。1998年10月至2003年12月,开展大规模平坟还耕(山)工作,共清理、拆迁或深埋沿海北部平原地区、南部山区部分风景区及建城区范围内坟墓
  13.18万穴;整体迁移小、乱、散农村公益性墓地266个、义冢地107处;所涉地域全面绿化或复耕。1999年,加大违规违章坟墓治理,当年拆除违规违章坟墓146穴。2004年取缔违规建造的农村公共墓地2处。2008年,集中清理境内沈海高速视野范围内坟墓2748穴。2009年,对“三沿五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住宅区、开发区)和县乡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坟墓的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区,至2011年,共治理各种坟墓43131穴。1999—2011年,市民政局依法拆除违规建造的坟墓8253穴,查处非法墓地3个,没收、焚毁棺材121口,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咨询等4082件。但丘陵山区违反规定滥建坟墓时有发生。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阅读

相关机构

慈溪市殡仪馆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