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就业 再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就业 再就业
分类号: F323.6
页数: 6
页码: 1682-16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就业、再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就业 再就业

内容

就业安置
  1988年开始,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青年156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065人、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242人、小集体企业209人、自谋职业51人;招收土地征用工359人。1989年实际安置待业人员123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59人、市属集体企业355人、小集体企业246人、自谋职业102人、临时工73人;向北仑港等地输出农村劳动力155人。1990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57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05人、市属集体企业398人、其他各类小集体企业438人、中外合资企业91人、自谋职业154人、劳动服务企业84人;招收职工子女149人,土地征用工341人,区、镇、乡工办招工327人,技校毕业生分配86人。1991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754人,其中全民合同制工人526人、集体合同制工人467人、中外合资企业24人、小集体企业550人、自谋职业101人、临时工86人;乡镇、城建、环卫、棉纺等部门或行业招收农民合同制工人458人;招收土地征用工296人。1992年,安置待业人员173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658人、市属集体企事业单位306人、“三资”企业154人、小集体企业525人、临时工94人。安置特困人员85人,集体固定工转全民合同制工人37人,办理土地征用工380人,招收职工子女174人。
  1993年取消指令性安置指标,调整安置方法,推行就业制度改革,以市场取向为主,多渠道安置。全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34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415人、市属集体所有制单位133人、劳动服务企业212人、群众自办企业45人、乡镇企业137人、“三资”企业47人、自谋职业179人、临时工175人;安置特困人员72人。1994年后不再办理招工、子女顶替、调动等,劳动就业进入劳动力市场。1995年1月,开始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劳动就业从城乡二元就业结构向统筹城乡就业转变,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实现用人单位自主用工,劳动者公平竞争就业。
  人力资源市场
  劳动力市场交流1988年9月成立县劳务市场,举办首届劳动力交流大会,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报名应聘748人,县水泥厂等13家企业招收临时工361人。此后每月8日举行交流大会。1992年,市劳务市场为28个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推荐用工931人,发放劳务许可证37人,介绍临时工108人。城镇待业人员建档立卡、登记发证1296人,其中待业青年1254人、社会闲散劳动力42人。1995年,规定每月18日举办市劳动力交流洽谈会。在19个市(县)建立劳务基地,引进外来劳动力4345人。1998年、1999年分别举办劳动力交流会28期、32期。2000年举办劳动力供需招聘洽谈会33期,入场单位477个,人场求职3.23万人次,提供各类工作岗位1.10万个,应聘登记人员5427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158人次;组织4家企业参加省劳动力市场在宁波举行的中高级技能技术人才交流大会,有108人达成就业意向。2001年3月始,劳动力市场交流日调整为每周五举行,当年举办劳动力市场交流洽谈会43期,进场4.50万人次,入场招聘单位1299个次,提供岗位1.03万个,应聘登记5565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114人次。2004年成立观海卫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形成以市劳动力市场、区域性劳动力分市场为主体,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2007年,洽谈会延伸到浒山街道、坎墩街道、三北镇、横河镇等,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2008年,劳动力市场改称为“人力资源市场”。2009年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工作在全省率先向农村延伸,实施城镇乡村统筹就业。2011年,全年举办各类人力资源供求洽谈会101期,入场招聘单位3613个次,提供各类岗位10.70万个,入场应聘人员4.20万人次,求职应聘登记2.60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67万人次;是年8月,慈溪被宁波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充分就业县(市、区)称号。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2000年5月制订《慈溪市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对象包括各类用人单位就业人员,从事非农业农村剩余劳动力,个体工商户,各类临时性就业人员,辞职、辞退、解聘终止劳动关系人员。另外有148家企业的5363名离退休人员和8316名社会就业人员纳入管理范围。2001年代理养老保险1.49万人、失业保险1.44万人、大病保险1.48万人,代收养老、失业、大病3项基金2828.46万元,档案保管1.49万份。2003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由现金缴纳调整为委托市信用联社按月代扣养老、失业、医疗3项保险费。2005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实行电话通知、短信提醒、书面告知提示服务,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保险费代缴、代办参加医保、代办退休手续、档案代管等。2011年代理劳动保障事务3.19万人,其中养老保险1.29万人、失业保险5915人、医疗保险1.32万人,档案管理2.10万份。
  劳务输出
  1988年向北仑等地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65人。1989年有计划向市外输出劳动力55人,其中宁波35人、海南8人、北京3人、上海9人,向北仑港介绍农民装卸轮换工29人。1990年向外地输送临时工46人,其中海南岛、深圳两地16人,北仑港30人。1991年向深圳、北仑输出劳务人员55人。1992年向杭州、北仑、北京等输出劳务人员76人。1994年与省境外就业介绍所和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协作,尝试国际劳务输出;此后不再组织有计划的劳务输出。
  职业介绍
  1989年9月,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制止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通知》,开办劳务服务机构须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经市劳动局批准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和从事劳务中介活动机构在媒体中印发和发布招工广告,需经主管部门审查,市劳动局同意。1994年,市劳动局会同市工商局出台《慈溪市职业介绍中心暂行规定》《关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规范劳务中介,维护正常用工秩序,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是年开办职业介绍机构6个,职业介绍登记4570人次,介绍成功2428人次。1995年成立市职业介绍中心,新开办职业介绍机构10个,依法取缔非法民间职业介绍机构5个。1996年有职业介绍机构21个,登记劳动力6707人,为1091个用人单位介绍输送劳动力4683人,成功率69.8%;依法取缔非法民间职业介绍机构6个,限期整改5个。此后,每年开展职业介绍机构整顿、专项检查,打击欺诈行为,规范职业中介市场。1998年组织职业介绍工作人员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2005年建立社会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认证机制。2011年,全市有职业介绍机构17个,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34人,招聘岗位2.82万个,求职登记7902人,介绍成功4907人。
  职工培训
  1986年3月成立县职业技术培训站。1997年前,职工素质培训主要在企业或企业的主管部门进行,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后,职工素质培训出现社会化趋向。2000年,市政府发出《关于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02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慈溪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要求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特色块状产业加强劳动者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打造各具特色的培训品牌,成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负责人联动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立体培训工作网络。2006年4月成立市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2007年1月开通“慈溪培训”网站,提供网上报名、网络培训、网上开班申报、补贴经费审批、职业资格证书查询一体化服务。至2011年,累计完成城乡职业技能培训183.58万人次,其中务工人员培训121.30万人、职业素质培训32.80万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14.8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27万人、失业人员培训2.79万人、就业前培训6741人、企业经营人才培训4500人、后备劳动力培训4378人。
  再就业工程
  1993年11月,劳动部下发《再就业工程》文件。1994年,慈溪开始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1997年正式启动再就业工程。
  失业职工再就业1994年,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安置失业职工214人,占失业职工的88%。1998年后,企业体制改革深化,失业职工人数剧增,是年安置失业职工4364人再就业。2001年改变失业职工安置方式,实行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体自谋职业。2002年,再就业2334人,再就业率66.9%,其中由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安置就业的失业职工316人,劳动服务企业吸纳就业250人,通过承诺制实现再就业61人,民营企业安置1707人。2003年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3713人,再就业率87.5%;城镇登记失业率2.4%。2004年有6432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6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2005年,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不挑不拣、一周上岗”服务限时承诺,104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城乡登记失业率2.1%。2011年增加城镇就业岗位2.14万个,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17人。1994—2011年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6.55万人次。
  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2003年设立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失业职工安置补助,扶持失业职工和下岗职工开展生产自救、转业转岗培训、转业转岗训练基地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助和税收减免政策;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享受银行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政策。2003—2011年,全市享受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57万人次,支付再就业工程资金3.32亿元。
  失业职工再就业转业转岗培训随着经营机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分流富余人员,部分职工下岗失业;1996年开始启动转岗转业培训,是年培训转岗转业人员141人。1998年始,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企业失业人员增多,转岗转业培训人员不断增加。1998—2011年培训转岗转业失业人员2.79万人,用于再就业培训经费1830万元。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1988年有劳动服务企业274家,职工3094人,其中城镇待业青年1238人、下岗富余人员495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361人。1990年整顿和规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少至172家,职工2473人,其中城镇待业青年780人、下岗职工404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289人。1994年有劳动服务企业212家,职工2746人,其中失业人员412人、富余人员689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645人。1994年后,劳动服务企业数逐渐减少。1999年,劳动服务企业转制,重新界定劳动服务企业产权,16家改为个体私营企业,2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有劳动服务企业63家,从业人员1904人,其中失业人员(职工)1043人。2003年始,劳动服务企业管理权全部下放到镇(街道),市级劳动部门不再管理。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