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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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19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16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为贪污案、受贿案、挪用公款案、渎职案。
关键词: 慈溪市 审判 职务犯罪

内容

1988—2011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为贪污案、受贿案、挪用公款案、渎职案。公职人员犯罪中,被告人自首、退赃等立功较多,缓刑适用率高,2003—2006年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缓刑适用率50%。团伙作案逐渐增多,2004年审结1起施某等10人贪污案、挪用公款案,罪犯均为宗汉街道周塘东村村干部,在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土地征用及核发土地补偿款的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犯罪活动。
  贪污案
  1988—2011年受理贪污案104件,审结107件;除2001年、2007年、2010年外,每年均有收案,其中受理最多为1988年收案15件,审结17件;其次为1991年,收案12件,审结14件。1998年后,贪污案收案数每年均低于受贿案。
  受贿案
  1988—2011年受理受贿案192件。1998年前,受贿案每年收案数均低于贪污案,占贪污贿赂案收案数的41.7%;1998年后,受贿案增长迅速,年均增长19.6%,收案数每年均高于贪污案,其中,金融、建筑等为贿赂犯罪高发领域,1999—2001年审结的受贿案,涉及建筑领域的占同期受贿案件收案总数的31.7%,其他涉及如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设的贿赂案件占29.3%。
  挪用公款案
  1988—2011年受理挪用公款案32件。2001年,审结1起被告人因挪用公款在外潜逃10年的案件,被告人马某原系龙山中学会计,1990年、1991年,嗜好赌博的马某利用保管现金支票及相关印鉴的便利,从学校银行账户中先后支取现金21次,累计4.04万元,并利用担任学校电子仪器厂会计之便,从企业银行账户中支取现金25次,累计6.65万元,均用于赌博。1991年8月底,马某因无力归还挪用款离职潜逃,先后逃窜于辽宁、河北、黑龙江、上海等地。2011年5月,马某在其亲友陪同下投案自首,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6年。
  渎职案
  1988—2011年受理渎职案84件,审结82件,其中收案最多的类型为玩忽职守案、滥用职权案,分别受理19件、14件。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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