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侵犯财产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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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19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侵犯财产案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1627-16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侵犯财产案、盗窃案、抢劫案抢夺案、诈骗案敲诈勒索案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审判 侵犯财产案

内容

1988—2011年,市法院受理侵犯财产案12509件,占刑事案件同期收案总数的50.0%。1988—1997年,案件类型主要为盗窃案、抢劫案、诈骗案,其中盗窃案最多,占77.0%。1997年后,侵犯财产案的类型不断增多,如侵占案、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故意损害财物案、破坏生产经营案等,其中仍以盗窃案最多,占同期侵犯财产案收案数的67.0%。
  盗窃案
  1988—2011年受理盗窃案8376件,审结8358件,为收案数最多的刑事案件,占刑事案件同期收案数的33.5%,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04年增长46.7%。1999—2002年,判处盗窃罪的罪犯中,外来人口占68.5%。部分旧货交易摊点、个体收购站等对来货不按规定审核发票和凭据,有的明知是赃物仍收购、代销,为盗窃者销赃提供便利。同期发生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也相应大幅上升。
  抢劫案抢夺案
  1988—2011年受理抢劫案2453件,占侵犯财产案同期收案数的29.3%,审结2440件,其间,抢劫案收案数1991年、2003年有少量下降外,其余年份均有增长,年均增长150%,收案最少为1988年7件,最多为2008年229件。
  1988—2011年受理抢夺案392件,审结386件,除2005年、2007年、2008年、2010年收案数有所下降外,其余年份均有增长,年均增长128%。
  抢劫案、抢夺案的罪犯中外来人口数量与比例较大,且团伙作案居多。2000—2002年,外来人口犯抢劫罪、抢夺罪的人数超过500人,约占同类犯罪人数的2/3;团伙作案的人数约占抢劫案、抢夺案犯罪人数的60%。在抢夺案件中外来人口作案的人数占犯罪人员总数的90%以上,犯罪分子利用摩托车为工具,针对带包单身女性作案的飞车抢夺案件增长显著。
  诈骗案敲诈勒索案
  1988—2011年受理诈骗案494件,审结485件,其中收案数最多为2011年49件;受理敲诈勒索案400件,2005年后敲诈勒索案呈突发状态,至2011年收案275件,占收案总数的68.8%。
  部分诈骗案系由被告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借款后虽无力偿还仍大肆借款挥霍所致。2001年,市法院审结1起案件,庵东镇珠江村妇女丁某在1990年至2001年3月间,明知自己有巨额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以做生意缺资金、帮他人借款等为借口,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庵东镇、长河镇、杭州湾镇等地的37户村民借大量资金,所得借款用于购买高档生活用品及家庭日常开支等,后因无法应付讨债而向警方投案自首,时已有50万余元债务无法偿还。市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所得款项。
  此外,1998—2011年受理职务侵占案92件、挪用资金案42件。2001年,受理1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案,横河信用社押钞员陆某因赌博输钱,利用进金库提取运钞箱机会,将另1只专用箱提出并藏匿。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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