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编 公安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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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145
颗粒名称: 第三十四编 公安司法行政
分类号: D631;D926
页数: 56
页码: 1539-15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公安、司法行政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公安 司法行政

内容

越窑青瓷罐形墓志(唐代)慈溪市博物馆藏
  本编目录
  第一章 公安/1542
  第一节 公安机构/1542
  第二节 户政管理/1542
  第三节 安全保卫/1544
  第四节 治安管理/1547
  第五节 刑事侦查/1554
  第六节 经济侦查/1557
  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1559
  第八节 消防/1567
  第九节 缉毒/1571
  第十节 看守监管/1573
  第二章 司法行政/1575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构/1575
  第二节 普法教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1575
  第三节 人民调解/1578
  第四节 法律服务/1580
  第五节 法律援助/1586
  第六节 帮教安置/1586
  第三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588
  第一节 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1588
  第二节 专项整治/1592
  1949年8月建立慈溪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956年3月改称“慈溪县公安局”)。1959年4月,与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合并成立县政法公安部。1962年1月撤销县政法公安部,恢复原机构。1967年5月后,因“文化大革命”,公安工作中止。1973年4月恢复县公安局(1975—1978年兼行检察职能)。此后,机构建设不断加强,队伍日益壮大。
  慈溪公安机关在惩治刑事犯罪,实施治安、户政、消防、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保卫,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发挥职能部门作用。1988年后,市公安局坚持从严治警、科技强警,运用传统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常规工作与专项斗争相结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完善户政、道路交通等各项管理,查禁黄、赌、毒,加强社会治安,保证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1981年前,慈溪司法行政工作在县政府和县法院指导下进行。1981年5月建立慈溪县司法局,在普及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1997年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同年,市、镇(乡)、村成立帮教安置小组,通过重点教育、超前教育等方式帮助刑满释放、解教人员。2002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2003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县(区)司法局称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覆盖全社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群防群治策略,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立体型、全时空、密覆盖的杜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运用宣传、教育、调解、打击等综合措施,配合集中专项整治,建立和谐促进会,开展平安慈溪创建活动,保障社会治安大稳定、新提高,2006—2011年慈溪连续6年成为省平安市(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涉及党政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公安、司法2部门尤多,故单列一章纳入本编。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公安机构
  内设机构
  1988年初,慈溪县公安局设办公室、政工科、刑事侦查队、预审科、治安科、内保科、政保科、户政科、后勤科及看守所、消防警察中队、交通警察队;全局共有民警282人。2002年,政府机构改革,市公安局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队(纪委、监察室、审计室)、法制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市看守所)11个职能机构;共有民警828人。2008年4月调整机构设置,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大队、法制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巡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科技信通科、警务保障室等职能机构。2011年12月调整机构设置,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协辅警管理大队)、督察大队(监察室、审计室、信访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5个职能科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市看守所)、交通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警察大队、科技信通科11个直属大队;全局共有民警1048人。
  派出所
  1988年初,县公安局下设区(镇、乡)派出所15个。2002年下设镇(街道)派出所20个及杭州湾派出所、公交派出所。2008年9月,因行政区划变动,撤销浒山中心派出所、三北派出所、范市派出所,设立浒山派出所、白沙路派出所、古塘派出所。2011年12月下辖龙山、掌起、观海卫中心、附海、逍林、新浦、胜山、宗汉、坎墩、崇寿、浒山、古塘、白沙路、桥头、匡堰、横河、周巷中心、天元、长河、庵东、杭州湾、公交22个派出所。
  第二节 户政管理
  1987年12月,县公安局设户政科,乡镇设户政管理员,村会计、居委会文书为兼职户政员。1991年,各乡镇建立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管内迁移、变更、更正7项户口登记制度。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65个乡镇的户籍资料清理移交,归并到23个乡镇。1993年始均由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
  常住人口管理
  1988年初,慈溪有常住人口31.72万户93.6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59万人。1992年10月为鼓励农民进城发展经济,符合生活基础已在城镇等7种情况的,由本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允许农村户口转为城镇非农业户口(简称“农转非”),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蓝色印章,俗称“蓝印户口”,首批办理469人;“蓝印户口”人员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履行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义务,至1994年办理1570人。1996年开始,全国各地逐步改革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二元户口管理。1997年9月启动以落实居住地户籍登记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和其他类型户口,按照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小城镇居民户口,当年批准办理小城镇居民户口3882户1.10万人。2000年下半年开展户口整顿,调查摸清核准人口情况,发现漏登记102人,重复登记63人,未申报8334人(其中超生441人、领养397人、其他出生未报7496人)。2001年6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我市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户籍制度。2003年3月实行户口网上迁移。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人口管理信息平台录入实有人口54.27万户198.38万人。至2011年,市内各派出所间网上户口迁移2847人,因投靠亲友、投资购房等原因“农转非”623人。1988—2011年的户口迁移中,多为升学、就业、婚嫁等经常性的正常迁移,年均迁入和迁出的户口数基本持平,总量逐年增多。
  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
  1986年9月正式启用计算机管理人口信息;同年,公安部确定慈溪县公安局为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试点单位。至1992年,全市人口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电脑。1996年11月,所有派出所建立常住人口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年慈溪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2003年,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升级。2010年10月开始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城乡社区警务e超市建设,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相配合,在信息系统内虚拟建房,采集实有房屋的地理信息、房屋信息、房屋内居住人员(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信息。至2011年共采集标准地址信息45.65万条,全部完成上图标注,建虚拟住房109.36万间,导入警务e超市的常住人口信息103.92万条、居住人口有效数据85.12万条(不包括儿童),与警务e超市地址相关联185.34万条,全部有效数据的关联率98%。完成出租房屋地址标牌上墙32.73万间,出租房屋实际地址与警务e超市地址虚实对应率90%,各项工作指标居宁波各县(市、区)前列。
  居民身份证
  1988年1月,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通告》,6月完成身份证集中发放,12月1日始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全年制作身份证底卡68.09万张,发放居民身份证65.89万张。之后经常性开展查漏补缺,换领补领,依法发放新满16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1997年开始换发10年期身份证,当年换发16.33万张。2000年完成居民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至18位。2004年,为配合居民身份证二代证换发,进行户口核对,全面清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登记重号差错、人口重复登记;调查39.42万户100.53万人,核对率100%。登记户在人不在4.13万人、人在户不在4.13万人、外出人口3.06万人、应销未销人口3430人,纠正身份证重(错)号3787人。2005年,受理换发二代证信息45.90万张,下发证件43.90万张。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增加指纹信息,2012年1月1日始正式实施。至2011年12月,办理二代证6.48万人,更换二代证6.50万人次,16周岁以上人员二代证发证率99.1%。
  第三节 安全保卫
  政治安全保卫
  1988年查破政治案件3起,其中反动标语案1起、与敌特挂钩案2起。1989年发生各类政治案件13起,其中反动传单、标语、匿名信案11起,与敌特挂钩案1起,反动道会门复辟案1起,查破12起,逮捕1人。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家政治稳定,政治案件明显减少。1990—2011年发生政治案件31起,其中反动标语传单案件14起,与敌特挂钩信件案8起,邪教宣传、发展教徒和反动道会门复辟案9起,侦破31起,依法处理69人。
  取缔邪教组织查处宗教违法活动
  境内以呼喊派为主的邪教组织1983年已被取缔停止活动,1988年初,部分地区恢复活动,3月依法处理为首分子、主要骨干10人,教育一般骨干和教徒50余人。1991年后,呼喊派、观音法门、东方闪电教等邪教组织在市境内仍有秘密聚会,传播反动思想,进行渗透腐蚀,组织非法活动,公安机关组织打击非法活动。1997年根据省公安厅和宁波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制止宗教非法活动专项斗争,依法取缔宗教地下活动点、私设聚会点,打击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渗透;收缴各类非法宣传品3000余份,取缔地下聚会点71处,判刑2人,治安拘留6人。2001年开展“打邪制非”(打击邪教制止非法)专项行动,取缔私设聚会点42处,依法处理违法人员8人,收缴非法宣传品133份。2005年查处邪教人员13人,缴获反动光盘、传真等40件,查处利用互联网发送反动电子邮件案1起。2007年查处邪教宣传品案件35起,收缴邪教书籍1.90万册;通过网上侦察,发现和阻止境外非法组织、境外媒体在境内非法活动。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前夕,查处以印刷、制作、销售为一体的邪教犯罪团伙2起,抓获涉案主犯8人,收缴邪教书籍6.28万册及印刷设备等物品;查破邪教煽动性案件11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9起。2010年阻止邪教骨干赴境外参加特会活动4起18人次,警告训诫邪教骨干人员35人,掌控邪教非法活动点26处、宗教私设聚会点13处。2011年推进呼喊派分化瓦解、教育引导工作,遏制邪教活动蔓延,处置邪教人员互联网渗透事件2起。
  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调查排摸,依法取缔练功点2处,收缴各类音像制品300余盒、书籍100余册,谈话教育法轮功成员17人,促使多数练功人员脱离法轮功组织,对重点对象落实控制措施。2000年后继续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媒体散发传单、书刊、电子邮件等活动,做好对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实现法轮功人员零进京(北京)、零滋事。2009年查破法轮功立线案件1起,教育训诫1人。2010年查破法轮功系列煽动性案件1起,处理邪教人员2人,查获外地非在册法轮功人员1人。2011年查破法轮功邪教案件2起。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每年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公安机关预先制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部署警力履行安全保卫任务,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治安安全。1992年完成纪念浙东抗日根据地暨50周年纪念活动、杨梅节暨经济洽谈会等安全保卫工作。1996年春节及国庆前夕,市公安局组织4次治安大清查和内部单位安全大检查,加强以城区为重点的夜间治安巡逻。清明及中秋观潮期间,确定重点地段、重点区域投入警力现场管理。1999年赈灾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发行时,公安机关协同主办单位做好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2003年完成杭州湾跨海大桥奠基仪式、市第六届艺术节、市第一届和第二届优质绿色农产品展销会、体育彩票发行等大型活动及上级首长到慈溪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2004—2006年负责市第七届艺术节、中澳国际足球对抗赛、国际竞走挑战赛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46次,完成上级首长到慈溪安全保卫任务18次。2007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和各级“两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等召开期间开展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协同有关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控制化解工作,排出和上报各类维稳情报信息124条,发现对社会矛盾的网上炒作事件11起。2008年5月,杭州湾跨海大桥通车、奥运火炬接力传递活动经过大桥,市公安局组织做好警卫工作,维护通车仪式和奥运火炬传递安全、有序、畅通。2009—2011年开展各级“两会”、传统节庆、杨梅节、艺术节、上海世博会、市家电博览会大型文艺晚会、市春季人才交流会、慈溪大桥国际经贸旅游节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83次,上级首长到慈溪安全警卫任务61次。
  重点和要害保卫
  1988年根据县政府于1986年批转印发的《关于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仪器、设备、档案、枪支、弹药及危险物品的管理。1990年,《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发布实施,至1991年,全市104个内保列管单位中87个制订相应实施办法。1993年,内保列管单位减少到58个。1994年,浒山镇试点推行保险箱装甲化,次年在全市推广。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简称“创安”)活动,达标单位8个。12月,市公安局制定《关于依法保护重点骨干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被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其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企业13家,派出所重点保护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196家。1996年,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增加至16个,派出所重点保护乡镇企业增加至303家。至2004年,市公安局列管单位26个,派出所列管单位1189个。2005年3月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在天元镇开展试点工作,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建立门卫值班制,重点部位安装防盗报警器;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安装与110联网的防盗报警器;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企业安装监控录像系统;职工人数50人以上企业配备保卫干部和3名以上的专业保安值班人员。2006年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加强检查、消除隐患”要求,加强金融单位安保监管,公安机关会同各金融单位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每月抽查通报,每季召开金融安保工作例会。2007年继续开展“创安”活动,列入“创安”单位812个。2008年7月设立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桥中队,负责杭州湾跨海大桥区域范围内安全保卫等治安管理业务。2009年检查金融、电力、通信、广电、供水、学校等治安重点单位287个次,发现治安隐患56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2010年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对474所(其中无证4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学校安全基础大排查,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8处,落实整改措施。2011年,57家大型商场统一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完善系列保卫工作制度,完成商场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改善大型商场及周边的治安环境。配齐配强校园安保力量、设施,全市中小学基本形成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防控网络。
  安全保卫组织
  联防队伍联防队伍为群众性治保组织,1980年以后逐渐形成,队员由各单位、村、居委的职工、民兵、治保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经乡镇党委或派出所选定组成;起初形式各异,有常年开展治安联防,也有季节性组建开展巡逻或看护;名称也因时、因任务而异,有夜巡队、护村队、护厂队等。1990年5月,市公安局按照“重教育、纯队伍、抓培训、订制度”方针整顿联防队伍,整顿后,有治安联防队(含政法办)116个,成员503人。1994年成立宗汉镇警民联防大队。1995年增加7个镇治安联防大队。至1996年,各镇(乡)均成立治安联防大队,护村队、护厂队、护楼队业务归属治安联防大队。1997年建立市、镇两级联防委员会。2001年,21个镇成立由派出所管理的镇级夜巡队,队员273人。2004年5月,市委、市政府发出文件提出深化基层治安防范管理体制;6—8月,各镇(街道、开发区)相继成立社区保安大队。2007年有社区保安4490人,其中治安巡逻队员2896人。2008年11月,社区保安大队更名为“社区保安服务大队”,人员编制从4000人扩编到4800人,由市委综治办、市公安机关双头管理改为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同年,成立市社区保安服务办公室。2009—2011年相继开展对社区保安服务大队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2011年有社区保安队员4887人,其中治安巡逻队员1142人。
  经济民警1988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县支行建立县第一支经济民警队。1989年10月,慈溪市锦纶总公司、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2家乡镇企业成立经济民警队,至1994年5月,全市先后成立24个经济民警队。1994年6月,市公安局将全市经济民警队组建成经济民警大队,下辖2个中队、2个分队、19个小队,定编436人,实配334人。建警单位全年执行押运任务2.94万次,出动警力4.95万人次,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40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212起,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668起。1997—2001年相继批准市信用联社、宁波海威集团等5个单位建立经济民警队,调整宁波兴业集团公司等5个单位经济民警队员编制,撤销12个名存实亡的建警单位。2003年12月撤销市经济民警大队,建立宁波市经济护卫支队慈溪大队,经济民警建警单位转为建立经济护卫队。2007年清理整顿保安服务业,19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373人全部转为经济文化保安。2011年5月,金融系统、电信公司等单位140名经济文化保安分2批进行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培训,并进行宁波市保安员资格证考试。
  慈溪市保安服务公司1992年7月成立,时招聘保安人员103人,涉及聘用单位21家。1995年,保安人员总数增加至217人,为67个要害部位及工厂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2008年,保安人数增加至1300人。2010年落实娱乐场所保安派驻制,依法规范娱乐场所保安派驻行为,保安派驻率100%。至2011年,有保安人数1642人,为291个工厂、企事业单位、机关以及舞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节 治安管理
  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
  群体性治安事件也称治安突发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等。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导致社会利益格局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1988年后慈溪群体性治安事件呈上升趋势。2000年4月,公安部颁布《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对于群体性治安事件,市公安机关坚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原则,掌握事件动态,提出处置方案,维持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激化,协助疏导化解矛盾,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肇事者。1988—2011年,依法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649起。1999年7月17—22日,宗汉镇、坎墩镇11个村的部分村民因宗汉东方铜业公司试生产噪声、土地征用等问题,聚集在公司围观、吵闹,人数最多时40005000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6人,其中治安拘留4人、罚款1人、警告1人。2005年6月20日,横河镇相士地村文辉轴承厂因一外来员工工资结算争议,数百外来员工聚集横河镇相士地村办公楼门前,后发生打砸抢烧等暴力行为;公安机关作出应对,控制局势,依法移送起诉3人。2011年加大对群体上访过程中扰乱单位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故意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处置群体性事件28起,刑事拘留9人,治安拘留23人。
  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
  1993年开始建设报警网络,329国道周巷至蟹浦及浒溪线境内段建立12个报警点。1994年5月成立巡逻警察大队(6月增挂“特警大队”牌子),建立市(巡逻警察大队)、镇(治安联防队)、村(护村队、护厂队)三级巡防体系。1996年6月建立市110报警指挥系统,12月成立专司110警情处置的处警中队。1997年,城区、横河镇等相继建立专职处警中队,城区增加3个固定卡点,形成城区东、南、西、北4卡点控制,同时开展出租车登记查验。实行责任区制度,全市划分责任区150个,落实责任区民警150人,承担责任区内管理防范主要责任。1998年有镇治安联防队23个、护村(厂)队867个,市级固定卡点8个、治安岗亭73个、治安报警点69个。2000年镇级夜巡队成立后,部分村、企业采取村村联防、村厂联防、区域联防等形式落实夜巡力量。2004年重组社区保安队伍,调整管理体制,各镇设立社区保安大队,形成由派出所所长兼任大队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教导员、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具体参与的管理格局,基本建立综合管理、职能统一、保障有力、覆盖全面的基层治安防范管理体制,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交巡警、派出所民警为骨干,社区保安和村级夜防队为主要力量,警务定点和岗卡点为依托的治安动态防控体系。2005年组建巡特警大队,城区电子监控一期投入运行,CK报警系统(财会、金融等要害部门、单位与公安110指挥中心联网的防盗报警装置)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初步形成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立体型、全时空、密覆盖的治安防控体系。
  2006年构筑立体式指挥模式,实行110、119、122“三合一”报警系统,火警、交通事故报警集于110报警指挥系统,警车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实行统一接报、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处置,提高综合接处警能力。是年,接报警电话34.53万起,有效接处警12.10万起。2007年,浒山城区实施摩托化武装巡逻勤务。开始建设“天网工程”(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各镇(街道)的交通要道、重点单位(部位)及歌厅、网吧等治安复杂区域安装电子监控。12月5日,观海卫镇师东村某网吧停车场内发生一起凶杀案,借助网吧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犯罪线索,快速侦破命案。2008年整合各警种信息资源,情报信息中心发布缉控指令185条,由此抓获网上逃犯32人,打防控专案在逃人员10人。全市建立各类警务室182个,覆盖面100%,配备民警182人,占派出所总警力的37.9%“天网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分别竣工营运、试营运和完成摄像机前端安装,全年通过“天网工程”监控侦破各类案件78起,刑事拘留85人,治安拘留34人。2009年调整治安卡点布局,设立A级卡点(宁波市局三类卡点)5个、B级卡点(出入慈溪主要道路的卡点)5个、C级卡点(中心城区的出租车出城登记服务站)4个、D级卡点(市际、镇际其他卡点)38个;自主研发“天网工程”设备营运管理软件,开展派出所指挥室建设,初步形成扁平化警务工作机制。2010年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制定考核奖励办法,社区民警专职化,共建立城乡社区警务室163个,覆盖面100%,配备民警197人,完成城乡社区警务室设置;完成配套的白昼工程建设。依托信息警务和“天网工程”进一步织密单位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场所,防控网、街面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基本建立情报信息主导、扁平化指挥、可视化调度的新型公安治安决策指挥运行机制。2011年初步构建市级(专职巡控队伍以巡特警大队为主体)、镇级(专职巡控队伍以派出所为主体)、基层社区(专职巡控队伍以社区警务室为主体)三级巡控体系,制定区域性卡点联动应急预案,明确中心城区、观海卫、周巷、杭州湾4个区域实行等级联动响应机制,全市51个治安卡点形成快速响应、快速支持、快速堵截的联动网络。建设由“天网工程”、卡口和卡口型电子警察、社会力量自行安装的监控探头、执法记录仪、车载监控5部分组成的大视频体系,直接侦破现发命案8起,2010年底发生的朱某被绑架案、2011年春节期间发生的解放后慈溪涉案价值最大的“大润发”超市特大盗窃案均通过视频侦破。
  查禁赌博
  1988年12月取缔集镇街头赌博摊点29处。1989年冬开展打击赌博专项斗争,查获聚众赌博案件355起。1990年查获赌场2103处,其中赌资1万元以上13处;参赌9459人,其中赌资1万元以上45人;没收赌资88.20万元,处理赌头赌棍1065人,罚款39.40万元。1991—1994年查处赌博案件1534起,治安处罚1337人。1997年3—10月开展禁赌集中行动,公安机关集中警力、集中时间,运用打、防、管、教等多种措施,查获赌博案件539起,查处参赌人员1807人,投案自首或登记悔过参赌人员317人。
  2001年,宾馆棋牌室容纳赌博活动的问题突出,地下赌博团伙组织性、专业性、危害性日益明显,带有恶势力性质的涉赌团伙也有出现,甚至有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护场聚赌情形。公安机关禁赌重点为群众反响大、跨区域聚众赌博案件,查处赌博案件376起,处理涉赌人员755人次。2004年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针,以涉恶赌博团伙和插手民间纠纷、收取娱乐服务场所保护费的恶势力团伙为重点,开展专案侦查。查处赌博案件460起,包括查破以王某、叶某、俞某等人分别为首的累计抽头近700万元的3个特大赌博团伙案件,逮捕、劳教、拘留涉赌违法犯罪人员849人。2005年全面排查涉黑涉恶涉赌线索,实行挂牌督办,专案侦查;查破省公安厅督办涉黑涉恶涉赌案件5起,市公安局督办涉恶涉赌案件18起,查处赌博案件174起。2006年在全市排摸出涉黑涉恶涉赌嫌疑对象753人,查破赌博刑事案件240起,其中非法经营“六合彩”赌博案件43起。2007年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聚众赌博和网络赌博,开展“禁赌三号”“烈风四号”“扫黄打非”等集中统一行动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集中清查行动22次,查破涉赌案件23起,处理132人。2008年,以城区中小旅馆包房赌博等有组织聚众赌博活动为重点打击类型,以赌博活动的组织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犯罪分子为重点打击对象,查破涉赌刑事案件16起,处理78人。2009年,查破各类涉赌案件52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93人。2010年,以慈溪北部沿海地区的赌博场所为重点,开展集中打击行动,端掉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6个,刑事拘留涉案人员55人,治安拘留40人,劳动教养6人,取保候审1人,没收赌资90余万元。2011年开展为期10天的查禁赌博游戏机专项行动,其间小范围集中清查11次,检查电子游戏机室370余家,查处利用游戏机赌博案件15起,治安拘留违法人员12人,收缴赌博游戏机379台、赌资2.28万元。
  查处卖淫嫖娼案件
  1988年查处卖淫奸宿案件2起、流氓侮辱妇女案件11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5起。1989年春夏之间,浒山、白沙、观城、龙山等地个体客栈、饭店和329国道沿线一些路边店,为招揽生意,暗中唆使、引诱、容留卖淫嫖娼;10—12月,开展专项行动,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09起,处理卖淫女和嫖客92人,治安处罚85人。1990年6—9月,公安机关集中整治4次,处理121人。
  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公布施行,公安机关加大对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处理,是年6—10月和次年6—8月加强旅店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开展以浒山镇为重点的全市区域性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专项斗争,2年共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62起,处理卖淫嫖娼人员303人。1993年通过突击治安清查及便衣侦察、走访群众等方法,摧毁卖淫窝点41个,查获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48人,查获卖淫妇女100人、嫖客311人。1994—1998年每年开展不间断清查整顿,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255起。1999—2001年开展打恶除丑专项斗争,多次组织开展对城区街头、公园、美容院等卖淫嫖娼重点部位和场所的集中整治行动,逮捕介绍、容留、强迫妇女卖淫嫖娼犯罪嫌疑人101人,收容教育及治安拘留卖淫嫖娼人员638人,遣送有卖淫嫌疑的外地妇女1181人。2001年,不法分子利用歌舞厅进行色情表演谋利成为突出问题,公安机关查获7家歌舞厅有色情表演活动,对涉嫌犯罪的8名组织者或业主依法作出处理。
  2002—2006年,卖淫嫖娼等色情违法犯罪活动时有起伏,部分美容、桑拿、洗浴行业容纳色情活动,部分娱乐休闲场所存在营业性陪侍、异性按摩、容留卖淫嫖娼,一些公园、街头有公开招嫖现象;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案件953起,其中2002年5月23日查处一有组织卖淫嫖娼团伙,刑事拘留6人,治安处罚28人。2007年加强治安管控,多次组织小规模清查或区域性的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29起,查处介绍、容留卖淫嫖娼案件6起,处罚455人。2008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44起,治安处罚680人。2009年查破涉黄案件410起,抓获涉黄违法犯罪人员823人,捣毁组织妇女卖淫窝点1个,抓获涉嫌组织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7人、涉嫌卖淫嫖娼的嫌疑人26人。2011年全面开展桑拿洗浴场所集中整治,摧毁组织、容留卖淫团伙3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人,处罚单位1个。
  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管理
  特种行业管理1988年初,按照省公安厅规定,列入特种行业管理的有5种:旅馆业、印刷业(包括经营性的印刷厂、打字、晒图、誊写、复印、铸字店)、刻字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信托寄卖业;特种行业列入治安管理,实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制度。全市列入特种行业管理单位471个,其中旅馆业229个、印刷业69个、刻字业84个、其他89个。1990年6月,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供销社联合社、市财政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金属市场管理的通知》,整顿废旧金属经营户,重新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82户,建立凭证收购制度。1991年5月,《浙江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市公安局会同工商、财税等部门对刻字业经营者进行评审,核发刻字业开业许可证46户。1996年,旅馆业建立服务员佩带上岗证制度和旅客登记簿循环送检制度。1998年,公安部把机动车修理业列入特种行业管理。1999年,清理整顿印刷业,规范印刷企业开办条件和硬件设施,符合条件的451家印刷企业重新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2002年9月对涉车行业进行治安检查和清理整顿,检查机动车修理业等涉车行业947家,发现可疑犯罪线索23条,查破刑事案件2起。2004年开展中小旅馆业大排查,制定《慈溪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规范》,落实旅馆业管理责任。2006年完成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改造旅馆534家,通过旅馆业治安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缉控信息库比对,抓获网上逃犯44人。2007年落实旅馆业实数、实名、实时、实情登记验证制度;治安信息系统全年收到旅客登记信息123.28万条,通过系统抓获网上逃犯57人、各类布控对象10人、吸毒人员21人。开展以汽车修理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修车辆的8个单位及相关人员,61个单位落实承修登记管理。2009年开展行业场所专项治安整治行动,制定《慈溪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落实印章刻制业管理责任。2010年,行业场所进行分类管理,确定A级行业场所411家、B级行业场所1026家、C级行业场所130家,分级对场所进行记分;加强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责令违规行业场所整改132家次,取缔73家,处罚不按规定登记旅馆业190家次,罚款总额29万余元。至2011年,列入特种行业管理单位1625个,其中旅馆业503个、废旧金属收购业181个、典当业10个、公章刻制业60个、印刷业164个、机动车修理业707个。
  公共复杂场所管理1987年7月,县政府制定《慈溪县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开办公共场所实行治安管理许可证制度。是年,全县核发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许可证429张。1988年8月,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文化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台球、电子游戏管理的通知》,整顿台球、电子游戏场所,至年底,核发许可证583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家,取缔50家。
  1991年3月,《浙江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实施。1992年,公共场所管理实行审批放开、管理从严,当年新批准开办286家,至1994年,列入管理公共场所1388家。1995年,按摩、美容、发廊业、运输服务代办业列入公共治安复杂场所管理范围。1995—1997年,多次组织全面检查,查处有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场所和特种行业365家(次),其中依法取缔145家,停业整顿220家(次)。2000年,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公复场所特种行业硬件设施标准》,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成立审核小组,开展整治。全市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棋牌室等娱乐服务场所993家,经整治后核准为217家。2003年制订《关于加强娱乐服务场所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歌舞厅、演艺厅等娱乐服务场所和50间客房以上的宾馆及设棋牌、美容等配备设施的旅馆实行保安派驻制度。公安、工商、贸粮、旅游、文体等多部门联动,开展娱乐休闲场所联合整治行动,检查棋牌室、网吧、歌舞娱乐场所300余家;查处超范围经营191家,取缔无证经营114家,整改安全隐患9处,处罚23家。2005年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促进上网实名制等规范经营。2006年7月开展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检查娱乐场所120家(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48份,警告处罚7家。2007年举办娱乐服务场所业主、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班,开展依法经营、安全管理教育。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查破传播淫秽物品案件3起,摧毁色情网站3个,取缔色情视频聊天网站1个,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3人。2008年开展以电子游戏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小美容美发店、小桑拿洗浴店、小旅店、小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为重点的治安大整治行动,以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打击目标,组织集中整治行动;收缴淫秽光盘6370张、淫秽书刊902份。是年列入管理娱乐场所47家。2009年以打击非法经营行业场所为主,组织开展多次集中清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排摸出非法经营活动场所816家,查处非法经营场所18家,取缔121家,查破案件123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210人,收缴赌博机739台。2010年、2011年开展以中小旅馆、桑拿洗浴、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棋牌、网吧、电子游戏等休闲场所,非法寄售行业以及其他涉黑涉恶的各类非法经营场所为重点,以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打击目标的专项治安行动;检查行业场所4.58万家次(其中旅馆业2.08万家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56份,查处1542起,取缔150家,收缴赌博机928台。
  危化物品管理
  爆炸物品管理1988年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133个,主要通过审批、检查等方式管理民用爆炸物品。1989年5—6月,市政府组织检查117座山塘、8个爆炸物品销售和使用单位,收缴炸药120节、雷管2000枚,发现隐患17处,停业整顿和整改的单位各4个,处罚4人。1990年7月,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爆炸物品和民用枪支管理的通告》,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党政干部、公安干警455人,对使用、储存爆炸物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至8月下旬结束,收缴私藏炸药18千克、导火索50米、子弹250发;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的单位各4个,处罚5人。
  1991年,114座山塘建立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责任制。1993年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14个,处罚管理混乱的山塘2座。1994年7月检查已批准的山塘92座,取缔无证开采的山塘31座,处罚11人。1995年、1996年按照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在严格保管、使用和审批制度基础上,加强清理检查,落实各个环节的防范措施,严防被盗和失少。1997年2月3日,慈溪三环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余某某在发动停放在住宅楼下的轿车时,轿车发生爆炸,余当场身亡。爆炸案发生后,组织2次爆炸物品专项治理,对全市132家山塘、窑厂等爆炸物品销售、使用单位逐个进行调查摸底和清理检查;吊销爆炸物品许可证1个,停业整顿2个,勒令6座山塘仓库重新建造,126家仓库按规定标准加固;治安拘留2人,收缴炸药640节、雷管269枚。
  2000年组建民爆物品管理服务站,在横河、观城、匡堰、三北等镇建立7个服务站。2001年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取缔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46个,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7.65吨。2006年,撤销民爆物品管理服务站,由民爆物品专营公司实行直供配送,公安机关监管。2007年,公安机关对民爆物品实行一爆一批,加强现场监管。是年有民爆物品使用单位18个,年使用民爆物品2100余吨。2008年4月为确保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期间的社会治安,对4个爆破作业点和已关闭的17座矿山进行重点检查和排查,消除隐患。2009年利用视频监控设施,加强民爆物品的现场使用监管,加大涉危单位和个人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收缴雷管202枚、烟花爆竹3276件。2010年9月集中销毁各类废旧(弃)弹药和烟花爆竹,共销毁废旧炮弹9发、木柄手雷29枚、雷管409枚、子弹433发、烟花爆竹2471件。2011年9月根据公安部《关于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取消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品种。
  枪支刀具管理1989年12月组织民用枪支清理整顿,核发持枪证798张。1990年7月,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爆炸物品和民用枪支管理的通告》,规定未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不得擅自销售民用枪支,责令12个未经批准销售民用枪支的单位停止销售,查封未销售枪支298支。同年8月,经登记发给持枪证的民用枪支814支。1993年加强民用枪支控制管理,实行购买许可、定点销售制度。1994年7月取缔非法生产仿真电击枪窝点2处,收缴成品100余支,收缴非法持有的民用枪支6支、管制刀具210把。1995年收缴自制及民用枪支13支。1996年,市公安局发出《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的通告》《关于统一收缴管制刀具的通告》,收缴非军用枪支431支、管制刀具306件。2001年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收缴私藏民用枪支101支。2004年8月,集中销毁2003年以来收缴的非法枪支197支、管制刀具1003件。2006年收缴管制刀具527件、猎枪7支。2007年取消2名民用枪支持枪人员的持枪资格,经审核批准合法持有的民用枪支64支。2008年查破涉枪案件19起,查处涉案人员32人。是年下半年开始,公安部发起网上贩卖枪支弹药整治专项行动,当年慈溪市查破多起网上贩卖枪支弹药的涉枪案件。2009年收缴管制刀具638件、枪支19支、子弹6087发(其中气枪子弹3000发、钢珠2812发、步枪子弹275发)。2010年查缴管制刀具1927件、枪支3587支(其中气枪、仿真枪3553支)。2011年查缴管制刀具482件、枪支36支、子弹541发、弩5支。
  危险物品管理1988年后,剧毒化学品实行使用审批制度。1996年,剧毒化学物品使用单位落实保管制度和物品使用制度,严防流失。2002年6月开展剧毒化学物品专项整治,收缴剧毒药“三步倒”1.10千克,收缴普通药“安妥”“磷化锌”共0.50千克和剧毒物品“氰化钠”61.50千克,整改剧毒物品使用单位11个。2003年,全市41个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储存库房均安装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落实双人双锁、双人收发、24小时专人看守制度。2004年检查剧毒物品使用单位98个(次),对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的10个使用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停止剧毒物品供应;责令7家未落实双人双锁等制度的使用单位立即整改。2006年,剧毒物品购买凭证实行网上数据核销。2007年有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57个;公安机关加强现场监管,每月2次治安检查,重点检查涉及危险物品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危险物品流向登记制度、封闭式管理制度及涉及危险物品单位购买、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36起,责令整改;查处有违规行为的危险物品使用单位3个。2008年开展危险物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和排查剧毒物品使用单位56个,查处危险物品案件3起,收缴剧毒物品氰化物150千克,行政罚款危险物品使用单位3个。危险物品使用单位安装视频监控,43个危险物品使用单位安装137只视频监控摄像头。2009年依法查处违反管理规定的危险物品使用单位14个。2010年查缴剧毒化学品34千克。2011年检查危险物品使用单位135个(次),依法查处案件2起。
  第五节 刑事侦查
  刑事立案与侦破
  1988年,各类刑事案件立案540起,侦破398起,破案率73.7%。1988—1994年,各类刑事案件立案9094起;刑事发案量呈逐年增长趋势,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型案件居多,为2661件;刑事侦查以重特大案件,多发性、系列性重大盗窃案件和重特大诈骗案件为重点,运用侦察、技术、特情等综合性侦察措施,侦破5989起,年均破案率65.9%。1995—2002年,各类刑事案件立案3.39万起,侦破1.60万起,年均破案率40%~46%;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大案增加,杀人案件169起,抢劫案件2377起,占总案件的7.5%。1995年9月侦破由20名江苏省东海县籍案犯组成的特大盗窃摩托车团伙,集盗、运、销于一体,在慈溪、余姚一带作案22起,盗得摩托车22辆,总价值约30万元。1998年7月,浒山城区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邮政运钞车案件,被抢现金69.50万元。犯罪恶性程度增加,破案难度加大,2000年底查获1个集贩毒、盗窃、抢劫、组织卖淫于一体的犯罪团伙,抓获的31名团伙成员均为湖南省益阳市人。2001年连续发生碎尸案2起,案犯杀人后分尸抛尸、毁尸灭迹,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外来人口犯罪和团伙犯罪突出,1995—2002年间共抓获外来人口犯罪嫌疑人9778人,占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0%以上;查破犯罪团伙1350个,成员4605人。2003—2006年,刑事案件立案5.40万起,其中杀人案件123起、“两抢”(抢劫、抢夺)案件7974起、盗窃案件3.85万起;实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侦破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挂牌督办制,侦破1.68万起,破案率从2003年的23.1%上升到2006年的45.3%。2005—2007年连续3年命案发案数、命案逃犯数、命案破案率达到公安部要求,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推荐为命案侦破先进公安局。2009—2011年,现发命案连续3年保持破案率100%,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2011年全省公安机关侦办命案工作优胜单位。2011年,各类刑事案件立案1.13万起,侦破4981起,破案率43.9%;其中,命案27起,侦破27起;强奸、放火等5类案件18起,侦破18起;“两抢”案件1106起,侦破331起;入室盗窃案件3892起,侦破1791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022人。
  专项斗争
  搜捕追逃1989年初开展打流窜、追逃犯、破大案专项斗争,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3人,其中在逃犯、带案潜逃犯20人。1991年5月至1994年12月组织治安大清查17次,抓获逃犯43人。1999年清理1990年以来各类逃犯,运用传统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架网布控和外出缉捕相结合、公开悬赏缉捕与督促逃犯投案自首相结合等多种手段,捕获各类逃犯280人,其中网上逃犯197人、省公安厅督捕逃犯2人、宁波市公安局督捕逃犯1人。2003年抓获逃犯114人,为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70人,其中公安部督捕逃犯2人。2006年、2007年组织追逃组赴江西、四川、贵州、安徽、河南、湖南等省追捕逃犯,并与30个省外县级公安局建立破案追逃警务协作,抓获各类逃犯777人。2008年追逃任务层层分解至各派出所、各警种,明确各部门的追逃工作目标和职责,全年抓获各类逃犯472人,其中命案逃犯19人。2009年依托现代警务信息资源和平台,建立健全信息警务工作机制,开展网上追逃,抓获各类逃犯626人,其中命案逃犯14人。2010年按照逃犯上网规定,符合上网条件的负案逃犯全部上网,拓展追逃工作资源、手段,开展关系人追逃,共抓获各类逃犯651人,其中命案逃犯18人。2011年组织开展清网行动,585名历年逃犯中有544名归案,清网率93.0%,列宁波市第一和全省重点地区第一。
  严打整治1988—1995年按照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组织“反盗窃、打流氓”“反盗窃、打流窜、破大案”等专项斗争,侦破各类刑事案件7334起,抓获各类案犯5754人。1996—1999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斗争的重要决定,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788起,其中大案3180起,团伙犯罪466起,打击处理1.09万人。2001年组织“打黑除恶”“反窃车”等专项行动,打击处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团伙23个,成员210人;侦破盗窃机动车案件401起,查处窃车、收购、窝藏赃车等违法犯罪嫌疑人271人,追回被盗摩托车184辆,公开发还。2002年以“反盗抢、禁黄毒”和5次“疾风”系列行动为重点,加大对多发性案件的破案投入;侦破抢夺案件216起、抢劫案件296起、盗窃机动车案件297起。2003—2011年以“平安慈溪”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将街面“两抢”等犯罪列为工作重心,相继组织“平安慈溪”一号、二号、三号等系列行动和打恶禁赌、“两抢”一盗、打黑除恶专项整治,侦破各类案件3.05万起,抓获案犯2.89万人。
  刑事技术
  刑事技术包括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法医检验、文字检验、图像处理等。1988年运用刑事技术鉴定破案7起。1989年勘查现场325起,提取痕迹物证350起625件,出具鉴定书93份。1991年利用痕迹物证直接破案39起。1992年运用刑事技术直接破案99起。1993年利用刑事技术串并案件218起,破案125起。2005年建立刑事驻所统勘制度,刑侦技术民警由20人增加至50人,其中35人派驻到各派出所,实现刑案现场统勘。同年9月选择东、中、西3个中心镇(街道)组建3个技术中队,实行分片统勘模式,分地集中办公,分别以3个镇(街道)为核心,统勘工作辐射周边,覆盖全市。2005年10月至2007年10月勘查刑事现场1.73万起,其中命案99起,提取各类痕迹物证1.06万件,出具指纹鉴定书等各类鉴定报告700余份,通过指纹远程比对系统认定案件1663起,由此连带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500起;通过技术手段共串并案件300串1500余起,侦破其中250串1270起。2007年有专职技术员39人、兼职技术员11人,配备专门刑事技术用车10辆。是年,刑事科学技术通过公安部刑事技术一级示范点验收。2008年继续推进刑侦专业化建设,完善刑事案件统勘模式。2009年推进普及应用与专业应用相结合的信息化实战应用,刑事案件统勘工作模式获得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创新奖。2010年在新浦镇设立1个技术点,技术中队(点)增加至4个,技术员编制增加至52人,配备勘查车16辆,实现全市刑事案件现场统勘全覆盖,10类案件现场勘查率100%。2011年筹备刑事技术尸体解剖室、物证保管室、伤情鉴定室建设,加强技术串并工作,在技术中队内部设立串并案专管员,探索分类串并案工作机制。是年出勘现场1.44万起,串并案件125串,现场指纹提取2813份,捺印指纹人库2.34万份,指纹认定案件1125起。
  第六节 经济侦查
  经济侦查机构
  1989年开始,随着经济犯罪案件增加,公安刑事侦查部门开始分设经济案件侦查组(队),专职查办经济案件。1996年4月单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经济立案与侦破
  1988年发生经济诈骗案件25起,侦破7起,挽回损失41万元;敲诈勒索案件29起,立案查处18起。1989—1993年立案84起,侦破63起,挽回经济损失671.21万元。1994—1996年,经济犯罪案件明显上升,3年立案174起,侦破167起,查处经济犯罪嫌疑人112人,追回赃款赃物折价3235.67万元。1997年立案47起,侦破43起,破案率91.5%,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50人,追回赃款赃物折价4227.15万元。1998—2000年,经济犯罪以经济诈骗案居多,涉税、金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案、串通投标案、非法经营案、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受贿案等新的经济犯罪种类增多,立案369起,侦破3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0人,挽回经济损失3602.10万元。2001年侦破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案件79起、合同诈骗案32起、假冒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案6起。是年5月侦破市内首例虚开伪造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查实发票2060份,涉案价税1.70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追回税款2000余万元,端掉开票窝点4个。此后,涉税犯罪案件增加,合同诈骗犯罪、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上升,2002—2004年立案308起,其中涉税案件126起,占立案总数的40.9%;合同诈骗案63起,占立案总数的20.5%;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5起,占立案总数的4.9%;侦破案件2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3人。2005年立案85起,侦破80起,其中侦破生产企业假冒注册商标案7起,为国有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251.76万元。组织开展“2005反假币工作年”活动,受理假币违法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行政拘留9人,罚款3人,缴获假币2.52万元。2006年,建立和完善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防控、协作工作机制,侦破经济犯罪案件94起,挽回经济损失1499万元。2007年受理案件143起,立案129起,破案78起,破案率60.5%;涉案金额338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315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53.60万元,追赃率49.2%;查处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63人,抓获网上逃犯29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涉税犯罪、商业贿赂犯罪等专项行动,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同开展,全年侦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起,涉案金额40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2008年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行动;犯罪案件总量呈下降趋势,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仍呈高发态势,2006年始连续3年每年发案均在70起左右,占每年立案总数的50%以上;作案手段出现网络化遥控指挥、人货分离等地下经营模式。2009年受理案件117起,立案97起,破案69起,破案率71.1%,涉案金额8209.9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4068.58万元,追缴赃款赃物折合3502.37万元,追缴率86.1%;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人,其中逃犯21人。开展打击假币犯罪、整治发票犯罪等专项行动,公安与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立案侦查假币案件5起,缴获假币43.1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摧毁出售假币团伙1个,移送起诉案件4起4人。2010年立案109起,破案96起,侦破率88.1%,涉案金额4865.37万元;同年3月抓获5名苍南籍非法制造发票犯罪嫌疑人,捣毁窝点3个,缴获假发票62万份;7月侦破市内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案,抓获嫌疑人4人,劳动教养3人。2011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打击银行卡犯罪、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是年立案222起,破案210起,破案率94.6%。
  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1988—1994年,城区逐步采取设置单行线、货车绕行、客车限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1995年5月始限制客运机动车辆进入中心城区道路。1999年11月始,城区道路内实施禁止机动车辆鸣号、禁止拖拉机驶入。2001年,城区参加实施“城市畅通工程”评选,当年被省公安厅、省建设厅评为C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2004年升为二等管理水平。2008年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疏堵保畅,城区主要道路采取中心隔离、部分路段路口拓宽渠化、强化疏导整治等措施。2009年,慈溪被公安部等6部委评为全国“平安畅通”县(区、市)。2010年,329国道城区段、三北大街、开发大道等城区主要道路路口实施路口渠化改造。2011年以慈吉小学为试点,推出快速驶离车道,安放临时停车指示牌,规定车辆依次、顺向、靠右、前进式停车,禁止逆向和单边双排停放;取消东山路、车站路单行线;扩大城区禁行区域,引导过境车辆绕行,部分通行国道的客运车辆调整到南二环路和前应路行驶。
  乡镇交通秩序管理
  1988—1996年,乡镇交通秩序管理以整顿国道沿线“三乱五场”(乱停放的车辆、乱搭建的屋棚、乱设摆的店摊,占道的木材市场、晒场、堆场、停车场、交易市场),重点清理整顿人车流量集中的周巷、樟树、观城、淞浦等车站附近的主要交通路段,保障超负荷承载的境内国道线的交通畅通;其中1988年清理占道堆场1200余处,拆除违章搭建棚屋112处,搬迁木材市场75个。1993年,各镇(乡)设立交警值勤室(除浒山镇),1995年,各派出所负责本镇(乡)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管理任务,交警值勤室划归当地派出所。1996年,全线完工国道拓宽工程,主辅车道设防护栏,缓和国道保畅压力。2001年开展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路治安管理、道路设施建设及警队建设规范化等内容的创建“平安大道”活动,2003年通过省公安厅验收。2006年,各镇(街道)成立道路交通管理警务工作站。2008年建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交警大队向农机部门派驻交警,开展联合执法。2008年7月至2010年开展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整改交通安全隐患,至2010年,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分别完成335处、35处。2011年,市公安局会同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治理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45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64处。
  交通违法处理1988年,交警路面执勤9871人次,处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章2053起。此后,机动车辆和驾驶入数量逐年增加,查处的交通违法量逐年递增。1998年,路面值勤2.78万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章28.67万起。1999年始,道路交通管理逐步应用电子设备,利用电子设备记录的数据、图像、照片等处理违法行为。2004年3月,城区慈百路与西二环路口、慈甬路与新城大道等8个路口安装交通违章自动拍摄系统,当年处理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信息6.92万条。200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所有被查获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输入计算机处理。2005年、2006年相继在中横线、329国道等道路路口、路段安装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装置。2005年5月始,宁波市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异地处理。2006年处理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信息28.82万条,首次超过民警现场查处数28.40万起。2007年,交通管理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多项重点整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60.06万起。2009年开展“平安”“蓝盾”“决战五十天”等集中整治活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14万起。2010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09万起;每周一次在《慈溪日报》曝光交通违法数、超速各前10位及醉酒驾驶人。2011年,全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7.35万起,其中现场纠违14.36万起,非现场纠违22.99万起,行政拘留672人。
  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交通事故预防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推行交通安全责任制等,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988年组织宣传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0年,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成立以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发动商业系统职工、共青团员等上街宣传。1991年,市公安局与浒山南门小学共建儿童警校。1999年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厂)活动,至2000年,有36个村(小区、学校)通过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交警支队检查。2001年结合交通环境整治大会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比2000年下降32.9%。2008年9月,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交通局、慈溪电台联合开设直播交通台,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期间直播城区及全市道路交通状况,传播交通安全知识。2009年,市公安局在《慈溪日报》、电视(电台)、新闻网开设交警提醒、交通违法曝光台、交通红绿灯、交通论坛,与慈溪电台合办的直播交通扩版,由每天2小时扩为4小时。2010年3月,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举办“与春天同行、做文明市民”“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2011年,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广播电台和16个家庭代表联合举办文明交通活动,以“警民总动员”“空中大擂台”“车技大比拼”等形式,通过广播、电视向市民传播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理念,倡导市民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1988—1993年,主要通过整顿各类违章占道、清理路障等,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系数。1994—1996年,329国道拓宽改造时期,调整和补设各类交通安全设施。2000年,师桥镇政府出资120万元,率先在329国道师桥段全线安装路灯,当年该路段未发生重大死亡交通事故,事故总数下降25.6%。其后,范市、掌起和周巷等沿线各镇投入资金,329国道慈溪境内路段均安装路灯。2001年完善和调整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增加交通标志140块,改版60余块,施画交通标线3215平方米,增设信号灯4组,329国道沿线增建16个停车场。2003—2006年每年排查道路安全状况,对排查出的事故“黑点”(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路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2006年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5年内首次实现下降。2008年对排摸出来的57个事故多发点段、594个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按道路辖区各镇、各交警中队和各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至年底,累计投入资金1000万余元,部分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治理。2009年增加交通信号灯52套、电子警察27处,安装护栏2万米,施画标线5万平方米,城区408块指路标志改版,增设各类标志789块,东外环线、开发大道等部分路口进行渠化改造。2010年以交通指挥中心建设为龙头,加快红绿灯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建设。2011年完成孙塘路、锦堂师范进修学校等4个停车场建设,增加停车位近600只;城区36条道路的路边停车位重新规划和设置,施画免费车位3157只。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2003年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16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列入各镇、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镇(街道)和部门实施,对11个交通事故“黑点”、39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及整治。2005年,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在329国道、中横线配设路口协警员,劝导驾驶人和行人安全通过路口,维护路口交通秩序。2008年7月成立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客运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始为期3年的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工作。2009年,市公安局联合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对列入省重点督办的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路段(329国道K140+850—
  K141+400、329国道K139+250)进行全面勘查、调研、整治。2010年,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排摸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共排摸中小学校和幼儿园445所。2011年5月下发《慈溪市2011年度省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方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和相关镇对宁波市级挂牌督办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的路段(329国道K165+900、寺马线K23十200)进行挂牌督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1987年12月始,交通事故查处由县交通监理部门负责转为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负责。1988—1994年,一般以上事故年均不超过200起,死亡人数不超过100人;事故发生地主要集中在329国道一线。1995年始,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超过200起,死亡人数超过100人。1998—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增加,2000年一般以上事故超过1000起,为1342起。2002年6月1日始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2003年经过交通秩序整治和城区道路部分路口电子警察投入使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回落,但事故死亡人数继续增加。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00人,被省政府列为全省交通事故重点县市。同年5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可由当事各方自行选择(自行协商、共同申请交警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7月,市人民法院在交警大队开设交通巡回法庭,受理和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2005年,省政府提出交通事故零增长的目标,市政府投入2000余万元资金,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监控设施。2006年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一般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连续6年下降。2008年5月成立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可依法调处交通事故中的民事纠纷案件;9月,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试运行,全市17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和交警大队1名事故处理民警在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实行事故车辆定损、定责、理赔一站式服务。2010年、2011年实现交通事故零增长目标。2011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续第六年保持下降,慈溪被公安部等评为部级“平安畅通市”。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机动车辆管理1985年前,车辆登记和牌照核发由宁波车辆监理所办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后三轮、方向三轮和简易机动车的牌证核发、异动变动、补换牌证、报废管理等由县交通监理所办理;拖拉机管理由县农机部门负责。1987年10月,县交通监理所划归公安部门,业务随所移交,设县公安局机动车辆管理所。1988年,登记在册的汽车4618辆、摩托车3345辆、拖拉机5091辆。1994年7月始停止后三轮、正三轮车辆发牌,并分期报废,至1998年6月全部报废。1995年5月始停止核发农用四轮载客运输车(简称“农四轮”)新增车辆的牌证,已上牌的按其使用年限逐年报废。1997年7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发出《关于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辆的通告》,集中整治未登记机动车辆,至9月,登记摩托车2.22万辆,办理数超过历年登记总数。2000年强制报废“农四轮”360余辆,至年底,农用运输车从事客运现象基本消失。
  1988年5月,县交警队从日本引进车辆安全技术检测设备1套,在县汽车修配厂建立机动车检测站。1992年,在329国道匡堰段筹建市二轮、三轮机动车技术检测站,1994年4月更名为“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增设汽车检测项目,当年检测各类机动车辆8166辆。2003年11月,慈溪设汽车上牌点,群众就近办理汽车注册登记,至年底,登记汽车732辆。2004年后除规定必须到宁波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的车辆外,均在本地汽车上牌点办理登记,其中9座以下小车以每年超过1万辆的数量增加。2009年11月,逍林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机动车牌证业务。至2011年,登记在册的汽车16.83万辆,其中9座以下小车16.29万辆。
  外地车辆管理 1995年成立外来车辆管理办公室,实行暂住慈溪登记挂牌制度,当年办理外地车注册登记269辆,发放“驻慈”牌证。1998年核发“驻慈”外地车辆临时牌照457辆,离开慈溪或返乡退回登记86辆;次年该措施在全省范围推广。2002年、2003年,公安、交通、水利、农机、开发区、杭州湾大桥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组织整治,特别对运输沙石等建筑材料的工程车在装载质量、行驶时间、实行登记、落实安全责任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统一规定。2004年后,外地车辆、驾驶人的基本信息可通过公安网查询。至2011年,登记外省籍货运车5358辆、外地驾驶人1.03万人。
  非机动车辆管理1988年后继续根据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联合发出的《关于非机动车行驶公路的若干规定》(1980年)、《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的联合通告》(1981年)等开展非机动车辆管理。至1994年,全市登记自行车40.68万辆、人力三轮车和手拉车3809辆。1998年3月,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管理划归市城市管理办公室。2005年8月开始,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发牌登记与管理委托所在镇城市管理办公室。1998年5月,自行车换发新式分合式号牌,至年底换发(新登记)自行车4.17万辆。2000年后未开展自行车登记注册、上牌发证。2001年12月31日开始电动自行车登记。2006年6月1日始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改为由销售单位编号、敲印、登记,定期报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因缺乏制约措施和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执行。2010年11月对电动自行车实行防盗备案登记,至2011年1月实际登记电动自行车21.01万辆,其中录入非机动车登记系统12.53万辆。
  机动车驾驶入管理培训考试。1988年,交警队设立二轮、三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当年轮训新驾驶员1300余人次。同年3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后,组织已取得驾驶执照的驾驶员培训考试。1996年,二轮、三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下乡至小安、龙山等镇(乡),培训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车管所组织考试;以后每年组织下镇(乡)培训考试。2003年12月,交警大队设立汽车驾驶员理论学习培训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安全学校慈溪分校),当年培训4期1200人;至2011年举办456期,教育培训11.19万人次。2011年,培训摩托车驾驶员1446人次,培训汽车驾驶理论2.44万人次。
  安全教学。1988年继续设立以镇、乡为单位的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片组,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通报交通安全情况,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每个安全片组指定交警联系人,驾驶证审验和驾驶员转户、转正、轮训等先由片组签注意见,至1992年组建片组56个。1997年5月成立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以各交警中队管理区域为范围建立分会,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片组相应归入各个分会。2004年后,交通安全教学开始社会化、普遍化,协会、片组的活动和作用减少,组织逐渐消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和交通违法记满分的驾驶人,依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驾驶员审验。每2年进行1次驾驶员审验,又称年度审验。主要内容为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交流安全行车经验;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安全行车情况、执行安全制度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审验;审验合格在驾驶证上签注盖章,准许继续驾车,不合格重新考试;经常违章肇事,驾驶作风恶劣的,缓期审验。1999—2003年审验汽车驾驶员9.80万人次、摩托车驾驶员11.41万人次。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年度审验改为换证审验,至2007年,审验11.15万人次,正常换证3.46万人次。2008年补发、更换、注销驾驶证19.11万本。驾驶人管理依法实行记分制度,因交通违法被处罚的同时给予记分,1个周期内(12个月)记满12分的暂扣驾驶证,接受1周交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后,给予消除记分,发还驾驶证。2004—2011年,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5370人,参加学习考试2389人。
  第八节 消防
  消防组织
  消防大队 1988年,县公安局设有消防科,与消防警察中队一套班子。1989年,消防警察中队编有干部5人、民警20人,为义务兵役制现役官兵。1994年7月,消防警察中队升建为消防警察大队,编有消防官兵26人。2002年11月在观海卫镇师桥设立慈东消防警察中队,主要负责慈溪东部的观海卫、掌起、范市、三北、龙山5个镇及相邻地区的火灾扑救。2008年4月设杭州湾跨海大桥消防执勤点。2011年,市消防警察大队有官兵100人,其中干部20人、战士80人,另有合同制消防员36人;消防专用车辆21辆。
  群众性消防组织 1988年初,县石油公司、县第一棉纺织厂、县第二棉纺织厂建有专业消防队,有队员16人。1990年5月、12月,宁波市公安局批准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慈溪微型轴承总厂等34个单位的42人为专职消防干部和消防员。1991年12月,各镇(乡)成立防火指挥中心。1992年10月,建立市消防联防大队,次年1月召开首届消防联防会议,市、镇(乡)两级消防联防组织开始形成。至1996年,各镇(乡)建立消防联防队,有专职消防干部75人,义务消防队395支,成员2495人。1997年,观城、周巷、庵东3个镇建立专职消防队。2001年后,龙山、天元、逍林、宗汉等镇(街道)相继建立专职消防队,至2005年10月,各镇(街道)均建立有组织、有队伍、有车辆、有执勤、有训练的专职消防队。2011年有镇(街道)专职消防队17支,队员217人,配备消防车24台,消防泵30台;义务消防队218支,队员1689人,配备消防泵288台。
  消防管理
  1988年推行以系统为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乡镇自防自救。1990年推广省公安厅、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浙江省企事业消防管理标准》,确定一级防火单位34个、二级防火单位21个。消防监督实施分级管理,设立消防监督员,负责监督由市公安局列入管理的消防重点单位,各派出所确定1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联乡民警(户籍警)分片负责辖区内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粮棉油仓库和镇、村(居民区)的消防管理。2003年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界定标准》,重新调整核定692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08年成立市消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突出责任落实,细化社会消防分工。2009年选定长河镇及宁丰村为试点镇、试点村,出台消防平安镇、平安村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2010年,市政府下发《慈溪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召开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会议,市政府与200余个单位签订责任状,累计发放“四个能力”(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建设光盘400余份、资料8000余份。2011年推进平安镇、平安村建设,284个村(社区)合格,消防平安村(社区)完成率85%。493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44个关停整修外,其余449个均完成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
  消防安全宣传 1988—1991年,消防管理部门通过举办广播讲座、编发消防简报等,开展防火宣传。1992年公安部将11月9日定为消防宣传日后,每年消防宣传日开展不同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颁布实施,在11家工厂企业举办消防知识培训13次,受教育1049人。1999—2002年组织以“让家庭、妇女、儿童远离火灾”等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传播火场自救与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2003年5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到企业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宣传教育。2004—2006年组织消防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四进”活动,消防宣传采取送知识上门和接待参观、发放传单资料等方式,推动消防安全知识普及。2007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大队邀请社会各界人士24批次,累计3000余人次,参观消防展览和营区装备,体验消防生活;消防官兵开展演习,举办讲座,组织各类培训班,累计受教育群众3.20万人次。2008年组织消防授课,进行消防演练,参观消防站点,开展消防征文等,在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消防意识相对淡薄、出租房火灾多发的实际,印制发放《致新慈溪人的一封信》40余万份。2010年联合社会志愿者深入社区、镇,开展各种消防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挂图、资料5.20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000余条,发送短信2万余条,组织网民答题1万余人次。2011年与市农村合作银行合作,依托银行126个经营网点和324个金融服务网点,宣传清剿火患战役和消防知识。
  消防检查整顿 1988年组织防火检查65次,检查单位、企业115家,查出火险问题260个,落实整改237个。1989年、1990年检查347个(家)单位和企业,发现火险问题544个,解决和消除471个。1991年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2次,对重点消防单位每月组织1次检查;经省公安厅考核,市公安局消防科被评为省基层达标优秀单位。1992年5月检查发现市煤气公司灌装场、浒山镇北门居委禹记弄易燃建筑区等6个单位存在重大火险隐患,责令限期整改。1993年、1994年,防火检查237次,查出火险隐患291处,整改283处,限期整改8处。1995年检查50家公共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34处,停业整顿10家。对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关闭隐患突出的镇(乡)液化气灌装站20家,限令停业、整顿掌起镇洋山69家个体打火机厂。1997年整治被列为宁波市十大火险隐患之一的周巷中国食品城。1998年,以《消防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公共娱乐场所、无证加油站、“三合一”(车间、仓库、员工集体宿舍设在同一建筑物)企业以及集贸市场、大型宾馆、饭店的消防专项治理,整改火险隐患367个。2000—2002年组织打火机厂、加油站、娱乐场所的消防专项治理,发出火险隐患整改书319份,处罚企业、单位100余家次,侦查失火罪刑事案件1起。2005年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单位1126个次,发现火险隐患187个,当场整改78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7份,重点整治5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3个完成整改,2个搬迁。2006年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对4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政府挂牌整治。开展“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全市3117家“三合一”企业有2659家完成整改或被取缔。2007年普查火险隐患,检查单位、企业6.20万家,发现火险隐患和问题6000余个,检查整治打火机企业47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37份,办理消防处罚案件38件,警告36人,罚款12.70万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34家。2008年开展“三合一”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电气隐患综合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管理,运用分级治理、疏堵结合、技术改造、督查回访等方法,整改527家“三合一”企业及相关场所火灾隐患。2009年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公众聚集场所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铁拳一号”“铁拳二号”“铁拳三号”行动,监督检查472个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1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实施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单位23个,行政处罚76个单位(个人)。2011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会战、清剿火患战役和第九批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办等专项行动,2个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
  灭火救援
  1988年发生火灾34起。1989年,火灾次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有下降。1990年、1991年,火灾次数增加。1992—1998年,火灾次数减少,但恶性程度增加,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多起。1998年12月30日,城区南二环线一酒店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1999—2004年,火灾次数得到控制,工厂企业发生火灾较多。2002年5月14日,宗汉街道史家村一个体废打火机粉碎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当场死亡2人,伤14人,被列为慈溪消防部门负责侦查的首例消防刑事案件,业主徐某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年10月3日,宗汉街道百两村一个体装喷漆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死6伤。2005—2011年,火灾统计以起火报警计数,实际成灾与以前持平,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不同程度下降。2011年发生火灾事故74起,消防出车906次。
  第九节 缉毒
  打击涉毒犯罪
  1996年前,涉毒犯罪主要为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1989年4—5月检查发现五洞闸乡古窑一村、古窑二村、古窑三村、古窑四村及洋山乡蒋家村的9户农民私种罂粟947株,责令拔除销毁,治安拘留处罚2人。1990年在除“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中,检查发现长河镇分江市村、垫桥路村、陆家路村,大云乡六根头村,沧田乡大路门村的农民陈某、张某等8人私种罂粟1037株,令其铲除销毁,并给予法制教育。1991—1994年陆续发现私种罂粟18处,铲除罂粟5637株,收缴罂粟果子1348个,治安处罚4人,其中罚款3人,拘留1人。
  1997年,涉毒案件上升,案件类型多样化,全年立案17起,为1996年的3.4倍。是年3—10月开展禁赌、禁毒专项整治,查破贩毒案件2起,查获吸毒、贩毒和私种罂粟人员77人;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浒山、胜山等地,毒品来源为外出人员零星带入。至1999年,吸毒人员已蔓延到21个镇,毒品来源为四川、贵州、安徽、湖南、上海等地毒贩在慈溪设点贩卖;市公安局登记的164名吸毒人员中,外地吸毒人员115人,主要为“三陪”(陪酒、陪歌、陪舞)女、无业闲散人员,涉及四川、贵州、安徽、湖南、湖北等10余个省市;吸毒者年龄30岁以下的占93%。注射毒品的重度吸毒者增多,1997年因注射毒品过量死亡1人。2000年,慈溪被列为全省12个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之一。是年3—6月开展毒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侦破吸毒贩毒案件130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52人,处理吸毒人员121人,缴获海洛因266克,铲除罂粟1482株。2001年,侦破涉毒刑事案件99起。是年4月摧毁以四川人陈某某、林某为首的贩毒团伙,抓获案犯6人,缴获海洛因300余克,为宁波市历年来最大的贩毒案件。2002年开展“反盗抢、禁黄毒”专项斗争,加大对涉毒案件的侦破力度,侦破贩毒案件37起。
  2003年查获涉及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娱乐服务场所7家,查处吸毒人员52人。2004年侦破涉毒刑事案件98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6起;侦破暂住天元镇界塘村的贵州人戴某伙同其丈夫、儿子、兄弟等人,多次从云南、贵阳等地运输毒品至慈溪进行贩卖的省公安厅督办案件。2005年侦破多起较有影响的特大毒品案件,其中10月13日的特大涉枪贩毒案,抓获吸毒贩毒人员26人,缴获毒品麻古片500余粒、仿“六四”(一种型号)手枪2支、子弹2发、汽车1辆、毒资3万余元。2006年侦破涉毒刑事案件147起;开展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毒品麻古片案件51起,摧毁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员75人,缴获麻古片6.21万粒。2007年侦破毒品刑事案件193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71人;其中侦破公安部督办贩毒专案1起。2008年侦破毒品刑事案件174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44人,查处吸毒人员1152人,缴获毒品海洛因804克、麻古片5.33千克、冰毒303克、K粉60克。2009年侦破毒品刑事案件177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59人,查处吸毒人员1423人。2010年侦破毒品刑事案件215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75人,移送起诉263人,查处吸毒人员1342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31克、冰毒1670克、麻古片3841粒、大麻5克,铲除罂粟2241株。2011年侦破毒品刑事案件200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70人,查处吸毒人员1201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30克、麻古片2902粒、冰毒1000余克,铲除罂粟110株。是年2月18日联合四川警方侦破2011年度省公安厅第一起挂牌督办涉毒案件(“2010.7.21”贩毒案),抓获涉案人员30余人,缴获毒品冰毒、麻古片共6.50千克,毒资10万余元,涉案汽车4辆,捣毁制毒窝点1个。
  毒品预防教育
  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常年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1988年后,毒品预防宣传由主要针对涉毒人员向一般民众转变。2001年开始创建无毒社区,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宣传活动。2002年,各镇有线电视台连续播放《世纪之患——新型毒品》纪录片,是年有15人提供贩毒犯罪线索,有父母送吸毒的子女自首,配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强制戒毒。2004年,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召开全市歌舞娱乐场所业主会议,签订场所防毒责任状,对保安公司驻娱乐场所的100余名保安进行禁毒基本知识及识别毒品的教育培训。2005年开始为期3年(2005—2007年)的禁毒执法、禁吸戒毒、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城区虞波广场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万人签名活动;组织考核无毒社区创建,2006年镇(街道)全部达标。2007年以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易染毒高危人群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以新型毒品的危害性为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2008年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简称《禁毒法》)为重点,落实国家《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禁毒集中宣传月期间,各镇(街道)的社区、休闲广场、集贸市场悬挂禁毒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牌,出黑板报、宣传窗,分发禁毒宣传卡片、宣传海报。同年9月召集40余家歌舞娱乐休闲场所近80名业主及管理人员,续签禁毒工作责任状。2010年先后开展“庆元宵、迎三八、猜灯谜”“小手牵大手、共创无毒家园”“抵制毒品诱惑、构建和谐家园”等禁毒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以学校、大型企业、娱乐场所、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为宣传重点,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不让毒品进我家”“创无毒家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禁毒教育进课堂,制作禁毒宣传气球、文化衫、购物袋免费发放;6月开通慈溪禁毒网。2011年结合《禁毒法》实施3周年、虎门销烟纪念日、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教育、交通、工商、文化、妇联、邮政等部门,分别开展重点地区车辆检查、吸毒人员现身说法、娱乐场所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以及“我们拒绝毒品、健康成就未来”“毒品知识进万家”等宣传活动。
  第十节 看守监管
  监所建设
  1988年,慈溪县看守所监所设于浒山镇浒西村。1989年有监房36间,铺位面积288平方米,关押人犯最多时320余人。1990—1992年在浒山城区眉山村征地1.13万平方米,先后建成监房2幢,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设有监室40个,最高关押量500人。2001年,监房改扩建,至2002年,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监房铺位总面积994平方米,月均关押量876人。2005年二期改扩建完成后,监房铺位总面积1683平方米,最高关押量1589人(设计最大关押量1108人)。2011年设监房89间,拘留室16间。
  收押管理
  1988年收押犯人581人次,其中刑事拘留103人次、收容审查184人次、行政拘留294人次。监所管理注重安全防范检查,教育管理实行宽严相济。1991年3月,监所发生人犯殴打人犯致死的严重恶性事故1起;7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监区召开现场公开宣判会,打死人犯的故意伤害犯被判处死刑。1992年5月,老监所外围墙倒塌,在押人犯紧急搬迁至未竣工的新监所关押,监管到位,监所运转正常。1994年开展打击牢头狱霸的专项斗争,打击处理有牢头狱霸类违法行为的案犯10人。1995年,管教干部在监所设办公室,实行管教干部与在押案犯面对面管理,组织狱内政治攻势2次,促使在押犯交代余罪,检举揭发,获取检举线索353条,侦破刑事案件62起,其中大案48起,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6万余元。
  1996—2001年建立人犯行为规范等监管制度,对在押人犯实行规范化管理,推行一日生活制度;采用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监内教育与社会教育、正规性教育与辅助性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实行文明管理,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关心在押人员的生活。2002年上半年,监所发生多起重大监管责任事故和民警严重违纪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后进看守所和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整顿单位。2003年,监所组织2个月集中教育,中层干部被免职2人,调离试岗民警4人,调入民警6人;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投牢起解、出所就医、劳动犯管理等主要环节的制约措施,落实监管民警对在押人员的管理,组建内卫中队,加强巡视和监控。至2004年4月,经上级评定,公安部对完成整改目标的后进看守所(含慈溪市)予以摘牌。2005年继续整顿看守所。2007年评比和谐监室,强化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意识。2008年推进狱内侦查破案,获取各类检举揭发线索512条,侦破刑事案件790起。2009年开展监管场所教育转化年活动,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转化;市公安局监管大队被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评为全省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评为公安监管场所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2011年开展文明监室评比,强化在押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监管场所连续5年实现安全无事故;全年收押8079人次,其中刑拘、直捕共3215人次,寄押259人次,行政、司法拘留共4568人次,押解罪犯106批次1122人次。
  第二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构
  内设机构
  1988年,慈溪县司法局设人事秘书股、法制宣传教育股、人民调解管理股、公证处。1996年6月,市司法局调整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2011年,市司法局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人民调解科、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5个职能科室。市司法局2002年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200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县(区)司法局”称号,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6—2010年)先进集体”称号。
  基层司法所
  1996年,各镇(乡)成立司法所,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123人,负责协助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社区矫正等工作。2011年有镇(街道、新区)司法所21个,其中10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第二节 普法教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普法教育
  1986年开始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一个“五年规划”,1988—2010年共实施5个“五年规划”,2011年开始实施第六个“五年规划”。普法教育采用培训、标语、横幅、板报、展览、资料、专栏、考试、竞赛、文艺、演讲、讲座等多种方式。
  “一五”(1986—1990年)普法教育。宣传教育先在党政干部、企业职工中进行,后在农民、居民中逐步展开;以干部、青少年为重点,以点带面地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1988年普及任务主要在农村,参加普法学习48.70万人,普及率84.0%;参加考试人数37.70万人,合格35.90万人,合格率95.2%。1989年,教育重点为各级领导干部、经济管理干部、青少年,3月在全市普遍进行1次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教育。1990年8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机关负责人,区长、镇长、乡长、司法助理员;11月开展企业经济法规岗位培训,报名参加的企业负责人701人。“一五”普法期间组织培训5次,培训1000余人。
  “二五”(1991—1995年)普法教育。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部门干部建立学法日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省企业经济法岗位培训3期1476人,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商、财税、环保、经委、水利、计生、妇联、劳动等部门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全市干部参加普法考试3481人,合格率94.8%。1996年经宁波市考核验收,“二五”普法教育全市普及率95.0%。
  “三五”(1996—2000年)普法教育。以《宪法》、基本法、经济法等13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机关干部、中小学生、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有90万余人次接受法制教育;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2315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及一般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邓小平论民主和法制建设》统一测试,参考率分别为96.5%、94.6%;组织3000余名市级机关干部进行法律测试,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率96.5%;中小学生学法经常化,中小学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观城镇北门中学率先建立法制学校,并在全市初级中学全面推开,在校学生学法率100%。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编写学习材料,进行重点辅导;对外来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推行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编写外来从业人员“普法三字经”,3.84万人受到法制教育,占外来从业人员总数的60.0%;建立镇级村级农村法制学校,镇、村设法制宣传窗和黑板报。多渠道宣传法律知识,在《慈溪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法律宣传专栏;组织各机关单位“一月一法宣传月”“以案释法半月谈”活动。1999年4月,开通1600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至2000年受理电话咨询6112只。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获得全国“三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慈溪获得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区(市)称号,观城镇五里村获得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四五”(2001—2005年)普法教育。以《宪法》为核心,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与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村干部、外来从业人员、在校学生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2001年8月,市委、市人大召开全市“四五”普法动员大会;是年始,每年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成立普法讲师团,团员538人,普法志愿者774人;建立慈溪法制宣传网站,开通法治论坛,发布主题3000余个,点击率100余万人次;创办《慈溪普法》报,电视台播出“法治时空”11期,《慈溪日报》“法制与道德”专栏刊出14期,电台法制专栏播出15期;市国土资源局、市计生局分别开展土地、人口法制宣传月活动,公安、妇联、农业等部门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全市174所镇、村、社区、居委的法制学校和179所中小学法制学校,培训各类人员8.24万人次、上法制课1959次,发放公务员学法用法作业本4500余本;对副局(镇)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对4000余名公务员作依法行政考试;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进入主课堂活动,70%的学校在课程中专门开设法制课。
  “五五”(2006—2010年)普法教育。2006—2010年召开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及全市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建设者、农村干部为普法重点对象,镇、村两级法制学校开展法律培训5776次,培训人员24万余人次;市普法讲师团举办法律讲座350余次,组织编写法制培训教案汇编,发至基层;组建市级机关普法志愿者和外来务工人员“乡音讲师团”;向每个行政村赠送“新农村建设法治丛书”、法制宣传挂图;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图板到各地巡回展览;编写《慈溪市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分发到村(社区);举办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和村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法律伴我成长”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生法制漫画比赛;组织各类法律咨询服务100余场次;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播出170余期,《慈溪日报》“法制与道德”专版刊出70余期;创办“法治在线”网站;发行《慈溪普法》报162期。2007年市司法局获得省法治理念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市司法局获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普法办被评为省先进普法办。“六五”(2011—)普法教育。2011年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调整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组建500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调整充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乡音讲师团”成员;外来常住人口普法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新任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中小学生法制小故事征集活动,依托商会平台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市图书馆创建成为宁波市法制教育基地,电视法制栏目、“法治在线”网站、《慈溪日报》法治经纬专版、《慈溪普法》报等正常运行,拓展微博、手机短信等普法新阵地。编印《综治家庭防范手册》100万册、党员集中轮训辅导材料4000册,举办禁毒、“平安慈溪”等法制文艺汇演50余场次。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999年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133个村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2000年,参与创建的行政村基本完成制定以村规民约为主的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是年底,经宁波市司法局考核,浒山镇隆兴村等5个村成为宁波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02年,9个村达到宁波市级示范村要求,30个村达到市级示范村要求。2003年重新修订印发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标准,经考核,34个村(社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2004年举办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师资培训班,集中培训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35个村申报宁波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8个村被推荐为宁波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005年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标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标活动;庵东镇振东村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逍林镇逍路沿村、宗汉街道马家路村申报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有2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宁波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个社区被命名为宁波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52个村、22个社区成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06年,11个行政村、1个社区被推荐为宁波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有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203个、民主法治社区39个,达标率分别为68.4%、84.8%。2007年召开村级民主法治建设现场会,加强镇(街道)、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指导;调研村级治理体系构建,每季度开展村务、财务公开专项检查。是年,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庵东镇振东村)、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4个(逍林镇逍路沿村、宗汉街道马家路村、长河镇宁丰村、三北镇徐福村)、宁波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2个。2008年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抽查村级村务公开,增加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2个(庵东镇宏兴村、坎墩街道三四灶村)、宁波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个。2009年启动新一轮民主法治村创建,至2011年增加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逍林镇水云浦村、观海卫镇上横街村、周巷镇周邵村、庵东镇海星村、逍林镇振兴村)和宁波市级民主法治村8个。
  第三节 人民调解
  调解组织
  1988年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1106个。1989年6月按照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要求,调整为897个。1993年建设标准化调解组织,当年达标267个,1999年达标886个。2001—2003年建设星级规范化调委会,3年中71个村调委会达到三星级规范化调委会标准。2001年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
  1998年,各镇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9个镇建立大调解机制。2000年,各镇建立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成立慈溪、镇海接边地区人民调解工作联合协调委员会。2008年6月先后成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大调解协调中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8月成立市联合调解委员会。至2011年,全市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849个,其中村级(居委、社区)369个、镇(街道)级23个、企业427个、专业性3个、其他27个。
  调解纠纷
  1988年受理民间纠纷1.70万件,主要涉及婚姻、抚养、赡养、宅基地纠纷等,调处成功1.52万件,成功率89.3%;防止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死亡21件30人。是年始,每季度开展1次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大排查。1996年后受理纠纷案件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纠纷调解成功率上升。1998年制订大调解工作制度,基本实现一般纠纷不出村(单位)、疑难纠纷不出办事处(片)、重大纠纷不出镇或主管部门、特大纠纷不出市。1999年完善例会分析制度、调处工作责任制度、疏解工作督查制度、纠纷矛盾管辖移办制度、重大情况直报制度等调解机制。1998年、1999年分别开展全市性纠纷大排查5次、6次,共受理纠纷1.55万件,调解成功1.48万件,其中受理重大疑难纠纷319件,调处成功294件,成功率92.2%;调查疏导不安定因素221起,处置突发事件25起。2000年始每月开展1次大排查,总结推广逍林镇的社会矛盾预测预防机制。2001年排查重大疑难纠纷180起,调处成功160起,成功率88.9%;排查出不安定因素181起,调处、疏导成功155起;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87起,成功调处86起。2002年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推行调解协议公证。2002—2011年定期大排查和突击排查相结合,10年间开展集中排查124次,排查并调解重大疑难纠纷4153起、不安定因素1014起。
  1988—2011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镇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受理矛盾纠纷29.63万件,调处成功28.28万件,成功率95.5%;防止非正常死亡274人;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08起、2028人,处理突发事件483起,成功调处疑难纠纷3509起,排除不安定因素1740起,协助交警调处交通死亡事故1.24万起,防止群体性事件490起。37个镇、村调委会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观城镇五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省级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宁波市级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123人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其中省级7人、宁波市级30人。2009年,古塘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王新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第四节 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
  律师事务所1988年有律师事务所2家,慈溪市律师事务所与市第二律师事务所联合办公,有律师7人;律师事务所试行经济承包,不拿财政工资,实行自收自养。1989年,律师事务所试行由市司法局统收统支下的岗位责任制。1992年2月始,律师事务所改为独立核算单位,财政供给部分不变。1993年,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分设,性质为民办集体,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担风险。1994年1月,经宁波市司法局批准,逍林法律服务所增挂“逍林律师事务所”牌子。1995年,市律师事务所更名为“诚信律师事务所”,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句章律师事务所”,组建上林律师事务所,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1996年组建金穗律师事务所,性质为个人合伙制。1999年,诚信律师事务所、句章律师事务所、上林律师事务所、金穗律师事务所分别更名为“浙江相联律师事务所”“浙江句章律师事务所”“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2000年组建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性质为个人合伙制。2001年组建浙江三北律师事务所。浙江相联律师事务所、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浙江句章律师事务所由国资、集体转制成为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社会中介组织。2002—2005年先后组建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浙江万豪律师事务所、浙江杭湾律师事务所、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2007年,浙江三北律师事务所注销,组建浙江五磊律师事务所。2008年组建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浙江达鹏律师事务所,性质为个人制;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浙江杭湾律师事务所、浙江五磊律师事务所、浙江万豪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2009年组建浙江杨柳风律师事务所、浙江丁乃章律师事务所、浙江春煦律师事务所,性质为个人制;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转制为个人制。
  2010年组建浙江云驰律师事务所、浙江明俊律师事务所,性质为个人制。2011年,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7家,有执业律师125人、实习律师24人、辅助人员31人。
  律师业务1988年,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161件,其中刑事诉讼65件、民事诉讼96件;担任法律顾问45家,调解经济纠纷84件,代理法律文书465份,接待法律咨询6240人次。1992年开始代理行政诉讼。1993年律师事务所转制后,业务量迅速增加,特别是民事诉讼代理。1996年,业务向非诉讼领域拓展,服务对象由乡镇企业逐步转向基层政府、村、居委会、农村信用社、集贸市场、个体私营企业。1998年,律师为政府咨询、决策提供法律参谋,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转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004年组织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2005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加大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规范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聘请律师进百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成立重大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及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法律服务指导委员会,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0年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参与劳动纠纷调解等;成立青年律师普法团,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2011年成立市工商联法律服务指导中心(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活动,组织“律师走访中小企业”“送法律送温暖律师行”等活动。1988—2011年,代理诉讼业务2.59万件,其中刑事诉讼8210件、民事诉讼17242件、行政诉讼444件;办理非诉讼代理1574件,调解经济纠纷6874件,代写法律文书8095份,接受法律咨询8.12万人次,诉讼业务收入1.91亿元。
  基层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所1988年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3家,司法助理员13人。1990年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1家,司法助理员11人。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逍林、长河、庵东、横河4个区法律服务所改为镇法律服务所,保留坎墩、浒山、周巷3个镇法律服务所,建立天元镇、鸣鹤镇、小安乡等法律服务所及市劳动法律服务所。1993年建立观城、师桥、范市、宗汉4个镇法律服务所和慈溪市法律服务中心,长河镇法律服务所更名为“市司法局第三法律服务所”。1994年建立掌起镇、新浦镇2个法律服务所。1995年建立周巷市场法律服务所。1996年撤销师桥镇、横河镇2个法律服务所,天元镇法律服务所与第三法律服务所合并,组建为长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所实行主任负责制,司法助理员全部与所脱钩。1997年,观城镇、鸣鹤镇2个法律服务所合并为观城镇法律服务所。1999年重设横河镇法律服务所,周巷镇、杭州湾镇、周巷市场3个法律服务所合并为周巷法律服务所。2001年,浒山、周巷、宗汉、庵东、长河、横河、观城、范市、逍林、新浦等镇法律服务所分别改为慈溪市中和、耕民、经纬、人和、天长、中天、慈东、方圆、林城、求是等法律服务所;劳动法律服务所与市司法局脱钩,改制为维权法律服务所(合伙制所),市法律服务中心更名为“慈溪市邦达法律服务所”。2002年撤销慈溪市天长法律服务所、中天法律服务所。2007年,慈溪市维权法律服务所更名为“宁波市维权法律服务所”。2011年有法律服务所10家,有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64人、辅助人员14人。
  法律服务所业务1988年,法律服务所以农村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在离婚、赡养、相邻关系、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代理中小企业经济案件,担任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是年代理民事诉讼334件,非诉讼代理72件,担任法律顾问47家,调处纠纷850件,挽回经济损失339万元。2000年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法律服务,拓展农村法律服务市场。2007年创建星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制定星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评定标准,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参加上街法律咨询活动。2008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联合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与257个行政村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86.0%,基本建立农村法律顾问网络;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暂行规定》,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信息联络员队伍。2011年开展村务法律体检,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1988—2011年代理民事诉讼2.95万件,非诉讼代理4255件,调处纠纷5008件,挽回经济损失10.44亿元,代写法律文书2.74万份,接受法律咨询9.29万人次。
  公证服务
  公证处1988年,慈溪市公证处为行政体制,有公证人员3人。1990年、1995年、1996年分别在龙山区公所、新浦镇法律服务所、周巷镇法律服务所设公证接待站。1994年,市公证处试行自收自支经费管理,单列账务,独立核算。是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市支行设金融公证服务部。1996年实行核实收支基数、结余提留分配的经费考核管理。2002年改制为市司法局管理的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2011年有公证人员3人、助理公证员4人、其他人员6人。
  公证业务1988年办理公证478件,其中民事公证87件、经济公证374件、涉外公证17件。1996年,公证业务重点由传统民事公证向市场服务拓展,9月开始承办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公证;在金融机构债权文书公证、计划生育合同公证、九年制义务教育家长监护合同公证和财政贷款抵押公证等方面作出探索;所办公证无假证、错证,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公证质量先进集体,立集体三等功。1997年以金融公证业务为重点,出台借贷合同公证细则;开始承办动产抵押公证、提存公证、个人遗产清点公证、证据保全公证等业务;同时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转制提供公证法律服务。1998年承办市政府采购竞标、公交车驾驶员招聘、城区乌山路段保洁承包招标、城区广告(宣传)横幅悬挂点承租权拍卖等公证。1999年为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市重点工程和消费信贷等提供公证服务,公证业务增长率109%。2008年办理遗嘱、遗赠、抚养等协议,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协议等公证。2009年建立覆盖全市镇(街道)的农村公证信息员制度。2011年开展公证服务中小企业行动。1988—2011年办理公证10.89万件,其中民事公证1.77万件、经济公证7.48万件、涉外公证1.57万件、涉港澳台公证636件。
  法律服务专线
  1999年开通1600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当年接听电话2915只,接待人员99批次。2000年开展“半月一下乡”活动,送法上门,上门服务25件。2002年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改为12348,建立148法律服务中心,全年解答电话咨询2950只,接待来访230批次345人次,协调解决纠纷65件,有关部门联动分流36件,上门提供法律服务12件。2004年后,电话咨询数下降,接待群众来访逐年增加。2008年解答电话咨询1752只,接待来访群众1548批次2301人次。2009—2011年,电话咨询年平均1350只,接待群众来访年平均1800批次。
  第五节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
  1997年设立市法律援助中心。2003年5月开始先后在各镇(街道)及市总工会、共青团慈溪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委等8个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07年,长河镇宁丰村等33个村设立外来建设者法律援助点。2008年,在市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市看守所、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7个村(社区)及61个居住暂住人口200人以上的聚居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011年,在市青年创业中心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12355青少年法律心理维权热线。是年有法律援助工作站32个,法律援助联络点345个。
  法律援助工作
  1997年,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助残、助弱、助贫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此后,法律援助案件逐年上升,2003年向全市低保线以下群众发放法律援助登记卡。2005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印发《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2007年,法律援助向农村、暂住人口聚居地、社会团体组织延伸,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2008年9月举行法律援助宣传周系列活动;在《慈溪日报》设专刊,开展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标语,到结对村授课等;建立由大学生村官兼任的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2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3阶段相结合的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制度;对弱势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援助手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86件,道路交通事故类、人身损害赔偿类等案件居多,约占30%。1997—2011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47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3次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其中2004年、2011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第六节 帮教安置
  帮教组织
  1997年前,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归镇(乡)派出所管理。1997年成立市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小组、镇(乡)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村帮教安置小组,市司法局增设帮教安置工作管理科;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档案按辖区移交给所在镇(乡)司法所。1998年建立帮教安置基地3个。1999年建立32个镇(街道)帮教安置基地,为宁波市范围内首个设立镇(街道)帮教安置基地的县(市)。至2006年,全市建有镇(街道)帮教安置基地47个。2002—2006年,帮教安置工作由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兼管。2007年,市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管理科,帮教安置工作由社区矫正管理科兼管。
  帮教安置工作
  1996年对1994年以来辖区内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登记造册。是年刑满释放人员726人,落实帮教696人,帮教率95.9%;安置659人,安置率90.8%;重新犯罪率4.1%。1997年实施“新生希望”工程,推广附海镇组织建设网络化、帮教工作制度化、安置就业多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经验。1998年成立“再扬风帆”巡回报告团,赴省第四监狱、乔司监狱、省女子监狱对近400名慈溪籍人犯开展超前帮教;此后,每年赴监狱开展超前帮教。1999年加强重点对象重点帮教,经过全面排摸,排出重点对象74人,因人制宜落实帮教措施。春节前后,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中的重点户、特困户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和资助28人;至8月,23个镇落实帮教安置专项经费15万余元。2001年有回籍人员242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2002年8月,省政府发布《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刑满释放、解教人员改称为“归正人员”;排查归正人员,落实重点帮教对象41人;重新回归社会的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落实帮教经费25.60万元,发放特困人员补助款1.77万元。是年,重新犯罪率0.5%。2004年制定《慈溪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安置帮教经费48万元,发放特困补助款2.17万元。2005年开展专项排查登记,登记归正人员;推行一帮一结对、一人一档案等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归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不同的帮教措施。2011年,归正人员2569人,落实帮教2528人,帮教率98.4%;安置2428人,安置率94.5%;重新犯罪率1.4%。1996—2011年,12个(次)单位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14人(次)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其中,3个(次)被省司法厅评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2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
  第三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节 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
  综合治理组织网络
  1985年5月建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1991年8月撤销领导小组,建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下设办公室(简称“综治办”),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1981年4月成立)和市委建设“平安慈溪”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平安办”2003年11月成立)、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维稳办”,2007年5月成立)、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安办”,1993年8月成立)、市委市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2005年11月成立)合署办公。
  1989年,各镇建立政法办公室;行政村建立治保调解组、护村队;自然村组建治安小分队,村际成立治安联防队;工厂(矿)企业组建护厂(矿)队,居民小区建护楼队。1992年,各镇(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至1996年2月,全市有调解组织6612个。1997年3月,市综治委成立市社会治安联防委员会,镇(乡)设治安联防大队,镇(乡)办事处设治安联防中队;11月成立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外口办”),办公地点在市公安局。2001年4月调整市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外口办与市综治办合署办公(2007年10月成立市暂住人口服务局后,撤销外口办);6月,社区建保安大队,取消联防队伍;各镇设立保安中队(2004年升为保安大队)。2004年9月,龙山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2006年,20个镇(街道)全部建立综合治理工作中心,343个村(社区)中有336个成立综治工作室,357家企业设立综治工作站。2010年,11个镇(街道)建成为宁波示范综治工作中心,345个村(社区)全部建立综治工作室,其中257个村(社区)达到规范化标准,60个村达到示范标准;规模企业(用工200人以上)建立综治站的有328家,均达到规范化标准,23家达到宁波示范标准;建有村(社区)警务室163个,城乡社区警务室建成覆盖面100%;拥有专职社区民警197人、社区保安队员4800人。2011年,龙山、观海卫、周巷3个镇成立安监分局,16个镇(街道)建有安监所,其中龙山、观海卫、周巷3个镇实行执法委托。
  群防群治
  群防群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1990年宣传推广诸暨枫桥经验,部署学习周巷镇群防群治做法,各地3000余名民兵参与社会治安;2月成立甸山乡方马村安全防卫协会,为全市第一个自发的社会治安自防自治组织。1991年,90%以上农贸集市建有治安办公室,订立管理细则。1994年,浒山城区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职工参与治安防范。1994年4月18日凌晨3时左右,上夜班的职工陈某和村夜巡队员邹某勇斗8名窃贼,窃贼系一伙流窜犯。1996年6月,市级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在城区夜间巡逻;当年全市组建常年护村队212个,有专职护村队员1246人;近500个村建有季节性护村队,队员2455人,宗汉等7个镇组建警民联防队,队员500余人。1997年6—7月,附海镇组织群众义务夜巡。1998年6月,100余名村级治保、调解干部参加培训。2002年3月,新浦派出所通过群众提供线索,摧毁一盗窃团伙,抓获成员2人,查破窃车案件4起,追回赃车3辆;7月开展千名政法干部联村维稳活动。2004年1月组织村民冬防值夜,保障老百姓安度春节。2005年编织群防群治乡村区域联防网、居民家庭自防网、重点场所(地段)技(物)防网、企业单位内保网、小区物业安全网。至2007年6月,有治安志愿者1.02万人、治安信息员4710人、保安4387人。2008年,各镇探索群防群治新方法,长河镇推广封闭式小区建设,浒山街道在老小区开展围合式自治管理试点。
  2009年,345个村(社区)建立常年性巡防队伍317支3308人、志愿者队伍514支1.13万人;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参加群防群治6.95万人次。建成农村封闭式小区45个,建成按居民自治运作的围合式管理小区9个,开创城镇小区防控管理新模式。是年4月至11月中旬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118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462件、行政案件1287件,查获被盗机动车767辆、非机动车349辆,为破案提供有效线索531条;社区保安服务大队参与维护重大节日、企业进场等安全保卫和处置群体性事件187次,维护重大案(事)件现场31次,为民排忧解难683件。2010年3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深化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单位、社区、场所、街面及虚拟社会防控网“五张网”建设;建立各类警务室163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197人,城乡社区警务室建成覆盖面100%;组织巡特警与武警开展中心城区联合巡逻、打击防控“两抢”(抢劫、抢夺)犯罪专业队伍侦查巡逻、城乡社区保安队伍专职巡逻,全面推广邻里守望、企企联防、户户联防、民兵巡逻、义务巡逻;推行农村区块封闭式管理模式和中心城区老小区围合式自治管理模式。是年,有社区保安4800人、村级夜巡人员6000余人、治安志愿者1万余人,有封闭式围合式小区175个。
  创建平安单位
  创建基层平安单位1989年3月,部署争创“三无乡镇”(无民间纠纷引起的民事转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斗殴闹事)、“四无村”(无民事纠纷上交、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民事转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斗殴闹事)活动,民间纠纷减少。至1991年,实现“三无乡镇”43个,至1996年,实现“四无村(居委)”570个。1996年9月开展平安居民区(社区)创建活动,设置治安卡点22个、报警点38个。1997年6月,1900余个单位的装甲化保险箱和250个单位财会室的铁窗、铁门、铁柜、警报器通过物防、技防体系考核验收。1998年7月,1000余个单位安装防盗、防抢报警器。2001年3月开展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系列创建;浒山城区在巩固32个安全小区、50个市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宁波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同时,继续开展安全小区(村)、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活动。2002年浒山城区扩大安全小区创建面,48个小区达到封闭式安全小区标准,第一季度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2002年,继续开展安全社区、治安安全单位、治安安全村创建活动。2004年,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程,有20个社区达标。2007年,20个镇(街道)中17个达到平安镇(街道)标准,达标率85.0%;345个村(社区)中336个村(社区)达到平安村(社区)标准,达标率97.4%。市委、市政府拨出专款100万元,奖励17个平安建设达标镇(街道)、20个平安示范单位、35个示范综治工作中心(站、室)。2008年,市教育局、市妇联、市经发局、市贸粮局、市建设局等部门组织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市(商)场、平安和谐工地等创建活动,全市评出平安示范村(社区)10个、平安示范校园3家、平安示范市(商)场3家。
  2009年初开展“10+X”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网络向各领域、各行业和基层最末端延伸;全面启动星级平安村(社区)、平安工地、平安文化经营场所等创建工作;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和谐)企业、平安商(市)场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2010年推进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和谐)企业、平安校园等18项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分批分组开展基层“10+X”系列平安创建督查,其中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通过验收;4家医院创建成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创建率95.5%;1.05万家企业参与创建平安和谐企业;348个较大以上工程项目完成平安工地创建;创建平安滩涂(海区),192艘渔船签订安全责任状,组织安全检查23次,实施20艘较大渔船AIS避碰终端的安装和使用培训;与余姚、江北、镇海3个毗邻市(区)民政局签署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建立界线管理联系人制度、界桩委托管理制度、定期走访联系对话制度、边界纠纷应急处理制度、界线联合检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6项制度。是年6月,坎墩街道五塘新村平安志愿服务队被评为全省首届优秀平安志愿服务队,掌起镇陈家村墙兴贵被评为全省首届优秀平安志愿者。2011年,全部镇(街道)获得平安镇(街道)称号。2006—2011年,慈溪6年蝉联省平安县市称号;2008年、2011年2次获得省颁发的“平安盛鼎”。
  和谐建设平安慈溪2003年2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平安慈溪”决定,拟订2003—2007年五年创建规划,分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良好、经济秩序稳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6个方面18项任务。2004年5月成立建设“平安慈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05年2月下旬至2006年3月先后开展建设“平安慈溪”一号、二号、三号等行动;重点建设63个“平安慈溪”示范点,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88.2%,化解、处置影响区域稳定的若干群体性事件。2006年,960个单位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4月,坎墩街道五塘新村成立首个和谐促进会(简称“和促会”);10月,在社区(村)级开展和促会创建活动。2007年4月实施“天网工程”规划方案,建立市监控指挥中心;建立DLP大屏幕显示系统,110、112、119“三合一”报警系统和各镇(街道)的分监控中心,其中一级探头2400只。2008年设立平安建设奖,用于“天网工程”建设;全年通过“天网工程”侦破刑事案件151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6人。292个较大规模村(社区)、379家规模企业(用工200人以上)的综治工作室(站)达到或基本达到平安建设规范化要求。2009年10月,周巷镇成立市首个镇级和谐促进会;全市拥有“天网工程”监控探头1.60万只,安装视频探头联网工程1.30万只;通过“天网工程”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39起,其中命案5起、“两抢”案件46起;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分别为76.9%、67.0%、91.4%。2010年,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主题活动,实现“四无”(无重大恶性越级访和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无重大影响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无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三降”(刑事发案、生产安全事故、信访总量实现连年下降;刑事发案总量下降1.5%,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3%、3.9%,信访总量下降13.3%)、“两保”(保证上海世界博览会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保证区域社会稳定)目标。2011年,以深化“三打一反”(打击“两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非法经营活动和反盗窃犯罪)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为载体,推进“平安慈溪”建设;全市刑事发案、安全生产事故和信访总量分别下降2.6%、4.4%、2.8%。
  表彰见义勇为
  1991年8月,市政府批准筹建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以后经政府拨款、企业和个人捐助,筹得基金27万余元。1992年9月,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正式成立。1993年9月印发《慈溪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章程》。2001年,市政府拨款100万元,至2011年,基金余额200余万元。
  1989年,市委政法领导小组发文表彰新界乡司法助理员吕家成舍生忘死,见义勇为。1990年9月,市委、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奖励见义勇为7人。1991年,市政法部门表彰新浦镇高桥村见义勇为1人。2003年6月,市政府印发《慈溪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嘉奖见义勇为人员,市公安局负责确认见义勇为行为。2006年9月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确认、颁奖办法等。2011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慈溪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通知》,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奖励、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1992—2011年,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表彰奖励见义勇为655人,其中4人被省政府追记一等功,16人受到宁波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表彰奖励。
  第二节 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组织、协调政法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989年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扫“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促破案统一行动。1990年1—10月查处赌博2365场次,查处贩卖复制传播淫秽录像案件36起,查处卖淫嫖娼案件57起。1996年3—5月开展制止非法建造寺观教堂、滥建坟墓专项整治,拆除非法建造的寺观教堂82处,取缔封建迷信点26处。1997年3月开展建筑工地、废旧物资回收业、出租房屋秩序3项集中整治,取缔废旧物资非法收购站(点)15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12家,限期整改建筑工地17家,处罚出租私房户37家,侦破刑事案件38起(其中大案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6人。同年3—5月开展禁赌、禁毒集中统一行动,查处赌博233场次,抓获涉赌人员379人,查获赌博点22个、赌博团伙41个150人,其中逮捕4人、刑事拘留17人,罚没赌款23万元;查获海洛因2克、精神药品24瓶,铲除罂粟2000余株;12月,以公安部门为主开展依法制止宗教地下活动点、私设聚会点的专项整治,查禁宗教非法聚会点71处,刑事拘留为首分子3人,治安拘留6人,留置审查16人。2001年4月23—25日开展“严打”整治统一行动,出动警力1800余人次,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54人,侦破刑事案件146起,查处治安案件53起,清理遣送无常住户口、无固定职业、无固定住所人员907人;收缴枪支1支、子弹21发、管制刀具57把、海洛因40克;查扣赃车及可疑摩托车40辆。2006年1月集中打击、整治地下“六合彩”赌博,查处涉赌人员175人,其中刑事拘留以上48人、治安拘留58人、治安罚款93人、取保候审2人。2007年,以夏季专项行动为载体,开展宁波市级治安问题重点部位(场所)整治,排查、整治社区(村)345个、场所543家,侦破刑事案件25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29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7万余次。2008年集中开展整治盗抢专项行动,至12月,命案、“五类”(放火、爆炸、劫持、强奸、绑架)恶性案件、盗抢案件分别侦破39起、25起、3871起;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查获涉赌刑事案件71起,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44起,查获毒品刑事案件168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37人;开展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为重点的危险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至11月通过旅馆业、网吧、暂住人口3个信息管理系统,分别抓获逃犯70人、145人、179人。
  2009年5月中旬至9月底组织“平安夏季”共同行动,先后开展出租房屋安全检查、民间高利借贷情况排摸、矛盾纠纷与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和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6月4日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集中行动,共排查矛盾纠纷47起,清查出租房屋5.59万间、中小旅馆423家、棋牌室280家、网吧229家、娱乐场所97家、其他场所248家、废旧物品收购点299个,查控汽车230辆、摩托车573辆、电动自行车762辆、管制刀具28件、其他可疑物品5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逃犯4人,破案19起,排查列出未就业暂住人口9576人、前科及高危人员9173人;6月底开展出租房屋安全检查行动,共检查11.20万户、44.21万间出租房屋的用房、用电、用气及用火安全情况,对存在隐患的出租房屋进行整治;7月开展辖区内近两年来民间高利借贷情况排摸行动,共排摸出涉及民间高利贷的个人715人、企业48家,涉及金额3.15亿元;9月开展矛盾纠纷与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一些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隐患得到治理,一些重大矛盾纠纷得到解决和稳控,保障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稳定。2010年1—11月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开展各类排查整治行动46次,发动干部群众2.74万人次,破获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案件14件、“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案件513件、黄赌毒案件307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12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3个,基本完成14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8个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2011年1—10月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取缔黑网吧259户,没收电脑主机1210台,取缔无证棋牌室18家、无证电子游戏机房48家、无证美容美发店101家、无证桑拿洗浴场所4家、无证典当店2家、无证保健品营销店61家,基本完成21个市级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的整治,完成宁波市综治委挂牌整治的大型商场(市场)经营场所的整治。
  治安大会战
  2004年1月,市委、市政府制定春季社会治安大会战实施方案,成立社会治安大会战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大会战以严打、严管、严治、化解为总体要求,1—3月,侦破“两抢一盗”案件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00人,其中刑事拘留736人;制订《慈溪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出租房上牌5.90万户17万间;登记暂住人口40.30万人,发放暂住证30.90万本;排查出无牌摩托车4.60万辆,查获被盗车辆179辆,取缔无证(照)中小旅馆34家、非法职业介绍所56家,摘除146家寄售商招牌;各村(社区)建立夜巡队,城区全面应用电子监控;各级司法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794起,其中成功调处742起。2009年2—4月开展“平安春季”万人社会治安大巡防活动及严打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1—4月共发生刑事案件2552起,同比下降3.1%,其中发生“两抢一盗”案件2153起,同比下降9.5%;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231起,其中成功调处5153起;无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严重恶性案件发生;组建各类专业巡逻队伍153支、村级常年巡防队伍225支、志愿者队伍252支,参与巡逻人员3万余人;清查出租房屋3989户,排查出未就业暂住人口3.10万人、高危人群2.07万人,劝返暂住人口2500余人;清查各类娱乐场所1472家;收集“两抢”犯罪线索104条;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9起,其中“两抢”案件1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7人,其中涉嫌“两抢”犯罪人员6人,抓获网上逃犯2人;打击团伙2个,抓获团伙成员8人。同年5—11月开展打击整治“两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非法经营活动(场所)的“三打”攻坚战,采取联合行动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共发生“两抢”案件843件,同比下降31.4%;摧毁“两抢”犯罪团伙44个,抓获犯罪成员174人;侦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7件,破案率68.8%;摧毁黑恶势力团伙21个;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场所290家。2011年4月28—29日组织以大清查、大整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统一行动,清查出租房屋及各类经营场所2.67万家,发现治安乱点、犯罪窝点、治安隐患、消防隐患等190处,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场所314家,查破盗窃案件6件、抢劫案件4件,查处治安案件2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发现重点人员35人,搜集重要情报8条,缴获刀具11把、赃车赃物12件,设置卡点72个,检查1876人、车辆1029辆,查获可疑人员61人、可疑物品13件。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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