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决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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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重要决策
分类号: D601
页数: 17
页码: 1295-13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中共慈溪市委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作出事关慈溪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发挥中共慈溪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和推动慈溪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等重要决策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重要决策 共产党

内容

1988—2011年,中共慈溪市委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作出事关慈溪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发挥中共慈溪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和推动慈溪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市委重视决策过程,建立决策机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般由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全体(扩大)会议或党的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坚持决策民主化;建立政策研究室,推行决策调研座谈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有的咨询决策参谋机构,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基础工作,实现决策科学化;实施决策提出、拟订方案、听取意见、集体决策等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发布、督促检查、反馈总结等制度,做到决策规范化。决策通过市委文件形式发布,文件文号1988—2000年主要有“市委”“市委干”等,2001—2011年主要有“慈党”“慈党发”“慈干任”等,部分市委文件以市委与市政府联合文件形式行文。1988年,以“县委”文号发文41份,以“市委”文号发文17份;1989—2000年,以“市委”文号发文709份;2001—2011年,以“慈党”文号发文598份。
  2011年,市委共发文件172份,其中“慈党”文号34份,“慈党发”文号107份,“慈干任”文号31份。2确立区域发展目标
  区域发展目标具有多向性、层次性,主要为社会发展目标、城市发展目标。
  区域发展目标一般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规划)为主提出五年和中长期发展纲要(简称“纲要”)。1988—2011年,慈溪作出并实施“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纲要,在政府组织制定、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前,市委分别在1987年4月、1991年7月、1995年12月、2000年12月、2005年12月、2010年12月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作出专门决议,就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内容、主要措施等提出建议,每次建议的主要内容体现在纲要中。城市发展目标一般包含在社会发展目标中,同时制定市域发展、城市发展等专项规划,在城市发展目标确定过程中发挥统领作用,组织调研,召开会议,提出意见,把握大局。1989年9月,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慈溪市1989—200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建设社会稳定、环境优美、文明富庶、多功能、开放型的城乡一体新型城市的目标,并成为1991年12月通过的《慈溪市“八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的指导思想。1992年12月,市委八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以撤区扩镇并乡为契机,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中等城市。1993年2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今后5年主要奋斗目标,争取提前5年建成小康市,并为把慈溪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等城市打下基础。1994年12月,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大局,力争到20世纪末初步建成城乡一体化中等城市,构建由中心城市、小城市、重点城镇、一般集镇、重点村庄有机组合的、用现代化交通通信网络联结起来的组团式城市体系。1995年12月,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00年初步形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五级城市体系框架和现代化城市格局,提高慈溪在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的战略地位,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迈进,在此基础上,到2010年经济发展达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时中等发达国家水平。1998年1月,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步伐。2000年12月,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2002年1月,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抓住镇级行政区划调整和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中等城市建设步伐,并按照突出内涵提高、适度外延扩张的思路,修订城市总体规划,高起点编制中心城区详细规划。2002年4月,市委、市政府通过的《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确定建设花园式生态城市目标,把杭州湾新区纳入中心城市范围,城市空间实现“东延北扩”。2003年1月,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以大建设、大开放、大调整、大提高为总抓手,主动迎接大桥经济时代,初步建成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全力打造长江三角洲南翼特色制造业基地、都市创汇农业基地、休闲旅游基地、现代物流基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05年12月,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6年4月,市委、市政府同意《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把慈溪市定位为全国知名的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经济节点区域,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余慈地区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1月,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全面创新发展模式,坚持创新发展、开放发展、集约发展、协调发展、民本发展五大发展,力争实现综合实力从全省前列向全国前列跨越、市域经济从速度型向效益型跨越、人居环境从基本舒适到宜居宜业跨越、社会建设从总体有序向内在和谐跨越、人民生活从初步富裕向全面小康跨越的五大跨越,建设成一个以人为本、充满活力、文明诚信、不同群体和睦相处的和谐家园。
  2010年12月,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中共慈溪市委关于制定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以富民强市、文明和谐为根本目的,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打造现代中等城市、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加快提升生活品质,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生态、更具活力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制定发展战略
  市委审时度势,立足市情,在不同时期制定实施发展战略,团结和领导全市人民致力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1988年1月,县委提出国有、集体、乡镇、私营“四个轮子一起转”被称为“慈溪模式”的发展战略,该模式成为与“苏南模式”“温州模式”齐名的全国7种县域经济模式之一。1989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第一次外向型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外向带动战略,重点发展嫁接型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992年7月,市委八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实施科技兴市战略,把科技工作放在整个经济、社会的先导地位。1992年9月,市委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超常规跳跃式发展战略,要求开创经济跳跃式增长的新局面。1993年12月,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1995年7月,市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外贸、外资、外经“三外”联动发展战略,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1995年12月,市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把发展科技教育摆上重要的战略位置。1997年12月,市委提出实施外贸启蒙战略,之后连续4年举行开放型经济千人大会。2000年12月,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加速实施城市化战略、增强区域对外竞争力战略、“科教强市”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抢占发展新高地,赢得发展新优势。2001年12月,市委提出“科教兴农”战略,努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2004年2月,市委提出大力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面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2007年1月,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工业立市”“三产兴市”“‘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稳市”和“开放强市”四大战略,推动新一轮经济增长。2007年7月,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决定,把慈溪建设成为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城市,争取到2011年城市化总体水平超过65%。2009年7月,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着眼强化增长支撑、抢占转型先机,把杭州湾开发区、高端休闲健身服务区、慈东工业区、现代农业园区、鸣鹤风景区五大现代产业板块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来抓。2010年2月,市委出台《关于推进观海卫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卫星城市的决定》;同年7月,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中共慈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改造更新的决定》,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发展战略实施。
  2011年1月,市委作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力争在“十二五”时期,深入开展省级生态市和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创建成省级生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标准;同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心城区改造更新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开发实施规划及前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改造更新;5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开发建设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高科技园区)的决定》,力争成为环杭州湾新兴产业的示范区、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新高地、高新科技优质人才的聚集区和新型开发管理体制的试验田;8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开发建设慈东滨海区的决定》,并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按照重点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大平台的总体要求,确定慈东滨海区的功能定位,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新型城市化、产业化、信息化、生态化融合,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宁波市海洋经济重点突破区。
  发展经济建设
  市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协调发展理念,重视依靠科技力量,推动慈溪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农业农村1988—2011年连续24年,市(县)委以一号文件指导“三农”工作,坚持以工促农、以城统乡,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1988年1月,县委把深化农村改革放在首位,重点完善双层经营(集体经营和农户承包经营)体制,提高农业竞争力,并在次年1月将胜北乡列为创汇农业试点乡。1992年1月,市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拓宽、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子,实行生财、聚财、理财一起抓,并于1996年10月、1997年2月、1999年4月、2000年9月、2003年1月、2006年2月、2007年9月、2009年12月先后8次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振兴村级集体经济。1993年3月,市委同意制定《慈溪市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三年规划》,决定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确定“稳粮、缩棉、扩蔬(果)”发展思路;12月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在原定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逐步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1996年1月,按照农业走向集约型、外向型、城郊型的总体要求,探索促进农业发展新思路,市委确定农业发展要走“移棉”(南棉北移)、适度扩粮、种(植)养(殖)并举、用地造地结合、农业产业化、装备设施现代化的路子。1998年1月,市委同意《关于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力求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1999年3月,市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慈溪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确定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和实施步骤,力争到2003年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2001年1月,市委决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外向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2002年12月,市委、市政府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以主导产业为依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2003年3月,市委提出打造都市创汇农业基地,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改造,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2004年2月,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市委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重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农民转产就业工程、村居环境建设工程、农村社会保障工程和基层基础强化工程5个强农工程。2006年2月,市委同意实施《慈溪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探索慈溪特色的新农村建设。2010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围绕率先进入城乡全面融合和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新阶段目标,大力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中心镇发展和农村社区建设;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的若干意见》,启动中心村建设。
  2011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步伐,为“十二五”时期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和建设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打下坚实基础。
  工业经济坚持以工业发展为主导,推动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1988年1月,县委七届二次全会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发展慈溪工业的重点,做到紧中求稳、紧中求活、紧中求发展,使工业生产保持适度增长。1989年4月,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围绕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发展工业经济。1990年7月,针对工业生产滑坡局面,市委决定实施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横向联营扩门路、技术进步打基础、强化管理增效益的发展对策,引导工业生产走出低谷。1992年1月,市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工业经济要努力实现由大发展向大提高的战略转变,重点提高产品质量、企业效益、人员素质。1993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六不限”“六个坚持”:即不限经济成分,不限发展比例,不限经济领域,不限组织形式,不限从业人员,凡无明文规定禁止、限制的一律放开;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坚持多轮齐驱发展的路子,坚持引导、扶持、管理、服务的方针,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按劳按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政策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勤劳致富。1994年12月,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将培植区域竞争优势作为工业发展方向,重点为推进规模效益工程、优化行业结构、发展个私工业和提高企业素质。1998年12月,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明确工业经济以调整结构为重点,围绕确立比较优势,构筑产业高地,做好扩大规模优势、提升层次优势文章,有效应对亚洲金融危机。2001年7月,市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突出工业经济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增强工业经济梯队优势。2002年1月,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围绕“质量兴市”,重点抓好加大技改投入、整合特色园区、培植规模企业、提升产品质量。2003年7月,市委提出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长江三角洲),推进工业经济新一轮大发展。2004年1月,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坚定不移实施大建设、大开发、大调整、大提高,围绕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创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打响家电之都、轻纺基地、轴承王国等产业集群品牌,提高慈溪制造的知名度。2005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到2020年前,使慈溪制造业全面融入世界现代制造业体系,加快慈溪工业化和工业现代化进程,提升慈溪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在长三角中的重要地位,形成以技术创新型、资源生态型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格局;7月,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加快发展模式转型,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统筹协调发展。2007年7月,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精神,提出走工业效益型发展的路子,重点推进区域创新能力培育、产业结构创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2008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优势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步伐,推动企业上市;7月,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制订实施工业效益倍增计划及行动纲要,以企业联合上市、区域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品牌标准知识产权战略为重点,推进工业在经济规模、科技投入、竞争能力、综合效益4方面的效益倍增。2009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力争工业转型升级走在全省前列。
  2010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
  第三产业注重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发展第三产业。1988年1月,县委七届二次全会决定加快商品领域流通步伐,继续发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主渠道作用,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农民组织进入流通领域。1992年7月,市委八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根据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精神,规划部署第三产业发展,重点为房地产、信息服务、科技咨询、旅游业等;9月,市委决定成立市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若干意见》。1993年2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第三产业要作为先导加速崛起,主要发展商贸流通、邮电通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及房地产等产业,逐步完善城乡综合服务体系。1993年12月,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把市场作为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更加主动地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主要建设市工业品批发市场、周巷副食品批发市场二期、金元文玩商城、慈溪大厦、国贸大厦等重点项目。1998年1月,市第十次党代会强调按照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要求,以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经贸为重点,放手发展第三产业,构筑符合现代化中等城市要求的市场体系、商品流通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中心城区、周巷片、观海卫片三大商贸圈。2000年10月,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调快“三产”,以城市化为依托,以发展服务业为重点。2003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休闲旅游基地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文明、舒适、生态、绿色的休闲旅游胜地建设。2007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争取“三产兴市”。2008年6月,市委决定加快城区“退二进三”(退二产用地为三产用地)工作,将部分中心城区传统工业地块改造成第三产业用地。2009年7月,市委成立杭州湾国际商务健身高端服务业业态区开发建设统筹领导小组,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板块,把桥头堡区块建成为引领余姚慈溪,联动宁波,服务大上海的特色鲜明、辐射有力的杭州湾现代服务休闲区和地标新城。
  2011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确立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科技创意产业、现代商贸业、休闲旅游业、文化体育产业、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业九大行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基本形成“一中心、三片区、多点支撑”的服务业新格局,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观海卫、周巷、龙山3镇为重点,其他镇多点发展的格局。
  外向型经济把发展外向型经济作为战略任务,持续推动对外贸易发展,不断提高外向度。1988年1月,县委建立外向型经济领导小组,重点与国外、港澳台地区开展“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2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我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规定》。1989年4月,市委提出2年内消灭“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空白区、出口创汇空白乡。1990年6月,市委同意组建市外商投资事务管理局,作为引进和管理外资的职能部门。1992年5月,市委决定在浒山镇东北设立慈溪经济开发区,主要发展外向型经济,推进经济主体转移;7月,市委提出“四轮联动、四面出击、三外齐跃、三产并举”,重点做好全方位、高档次、增力度、育人才、超常规,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12月,市委要求全面实施外向型经济翻番工程,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明确凡“三资”企业累计达到15家或年出口交货值超过5000万元的镇乡建立外经贸服务机构。1994年12月,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继续推进主体外移,发挥外向型经济的带动作用,推动对外开放向高层次、宽领域、纵深化方向发展。2000年7月,市委提出以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做好“以优引外、以外引外”文章。2001年1月,市委同意组建市农产品专业外贸公司,将对外开放拓展到农业领域,引导外资投向农业基础建设和农田改造、滩涂围垦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2002年2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利用外资的决定》,改组市招商中心,将市经济开发区作为利用外资的主阵地,把观海卫镇、周巷镇的工业园区列为全市利用外资的重点园区。2003年1月,市委决定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健全反倾销、技术壁垒、环保壁垒等预警应对机制,发挥商会、贸促会和行业协会作用,指导企业应对贸易壁垒。2005年6月,市委同意在杭州湾新区内设慈溪出口加工区。2007年6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实施开放强市战略扩大开放合作的决定》,把全方位开放合作的理念贯穿到各个领域,把全方位开放合作的任务落实到各条战线。2008年12月,市委建议以开展开放招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大规模招商引资,实施慈商回归工程,引导海外、市外慈溪籍人士回乡兴办高层次产业,实现慈溪人经济与慈溪经济的提升发展。
  2011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
  科技与人才实施“科技兴市”“科教兴市”“科教兴农”战略,依靠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1990年1月,市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要引导企业真正走技术进步的路子,重视新产品开发,使更多产品达到全省或全国先进水平。1991年1月,市委八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把科技兴农重点放在棉、粮、油新品种的引进、选育、推广、高产栽培技术的示范应用上,把科技促工重点放在调整产品结构、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和对产品质量有重要作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上。1993年2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今后5年要大力推进科技教育事业,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科技、重视教育的气候。1994年7月,市委提出尽快制订出“科技兴市”三年实施规划,重视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放手发展民营科技机构,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专利商品化。1995年7月,市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推进争创全国科技先进县(市)活动,加强“科教兴市”基础工作。1999年12月,市委提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孵化基地。2002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努力提高农业外向水平的若干意见》,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发展设施农业,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推行主导农产品标准化和安全体系建设。2003年1月,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把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任务;6月,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协工作的意见》;7月,市委提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目标,力争跻身全国科普先进县(市)行列。2005年8月,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供给,在发展支撑上更多地转到依靠技术进步、人力资源素质提高上来。2006年3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发展模式转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争取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到2015年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高科技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素质人才集聚地,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2007年1月,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实施品牌、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三大战略,大力构筑技术创新、科技应用推广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三大体系,大力抓好杭州湾新区高科技孵化中心、科技创业园区和职教基地三大创新载体建设。2008年7月,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强化人才科技支撑作用。2010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力争到2015年,成为全国有影响的科技进步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国家县域经济信息化城市、省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高科技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地,在创新投入、创新应用、创新成效、创新环境等方面居国内县级领先水平。
  2011年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慈溪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和引领作用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
  推进改革开放
  市委坚持改革开放,以改革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不断提高开放程度。
  经济体制改革1988年后,慈溪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区域经济发展。1988年1月,县委七届二次全会要求把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在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上,农村改革以加强村级建设,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制为主要内容;企业改革重点放在完善企业经营体制上,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7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在周巷镇建立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的若干意见》,明确周巷镇在规定权限内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措施,成为全县改革开放的示范区;9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推行股份制,搞好租赁制,辅以兼并、拍卖等手段,实行“两权”(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政企分开;11月,县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慈溪县委关于企业实行企业股份制的暂行规定》,明确全县不论何种所有制企业均可实行股份制。1991年1月,市委将渔业责任制完善和村级财务清理整顿作为农村改革重点。1992年12月,市委八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不能落后,允许试,带头搞,有成效的,就要尽快在面上推广。1993年12月,市委、市政府批转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若干意见的报告》,要求实施以明晰产权为核心、以推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形式的改革,加速与市场经济新体制接轨。1994年12月,市委要求抓好市属国有、大集体工商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1995年12月,市委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公司制改造、乡镇企业转制规范完善,中小企业放活搞活和镇(乡)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1997年7月开始,市委连续几年提出要加快改革,把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求1997年国有中小型企业转制面达到50%以上。1998年,基本完成国有城镇集体、重点骨干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规范灵活的企业运行机制。1999年,全面完成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逐步转到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2000年,重点做好企业资本经营和上市基础性工作,引导上规模的私营企业突破家族制,加快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组织形式公司化、管理方式科学化方向发展。2003年2月,市委出台《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重新构建运作体系。2004年1月,市委决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领域,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和民间资本。2007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2008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7月,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加强对金融单位考核,千方百计争取放贷规模和授信额度的稳定提高,适度收窄贷款利率上浮区间,抓紧筹建村镇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政策支持。2009年7月,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深化改革开放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保增长抓转型的体制改革,突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导向,进一步推进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帮扶企业减负增效,支持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等体制机制改革。
  2010年7月,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继续抓好以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为重点的经济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土地、金融、水务等资源要素配置改革,结合落实国务院“新36条”和省、宁波市相关要求,在激活民间投资、鼓励民资进入新农村建设、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和基础产业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
  政治体制改革根据中央部署和慈溪实际,积极审慎开展政企分开、权力下放、精简机构等改革。1988年1月,县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审慎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抓好党政分开和政府机构职能转变。1992年5月,市委八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强化乡镇政权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部署撤区扩镇并乡工作,重点是扩镇;12月,市委提出有突破、走小步思路,结合机构改革,决定允许机关干部保留编制,采取下派、借用、组织工作小组等形式,直接到企业工作。1993年12月,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率要求,市委同意实施镇乡机构改革。1999年12月,市委决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2000年7月,市委要求各镇推进行政村撤并工作。2001年7月,市委确定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和镇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2003年7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市委要求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转制任务,全面完成行政性转变体制单位的改组扫尾工作。2004年1月,市委决定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实施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2005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慈溪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规范政府部门职能。12月,市委要求推进镇级内设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完善功能,提高基层政权执政能力。2007年12月,市委出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2008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中心城区街道管理体制的意见》,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街道政府职能转型。2009年2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并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推进市级部门行政管理权限向龙山镇延伸下放的意见》,全面推进龙山镇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增强镇级政府统筹调控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6月,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贯彻做好宁波市扩权强县(市)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扩权事项自2009年6月1日始运行,扩权事项共计310项涉及29个部门;7月,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围绕扩权强镇建城,加快市级部门职权延伸下放,拟订实施中心镇扩大审批权限的指导性意见;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政策环境,把慈溪广电建设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充满活力的现代传媒集团,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力争用5年时间,使市广播电视事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县(市、区)级先进水平。2010年7月,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县级行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和企业职能分离、管办分离,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10月,市委出台《关于开展乡镇党委换届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长河镇开展乡镇党委换届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2011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7个,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
  综合配套改革实施社会领域等配套改革,提高社会事业开放程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步子。1990年5月,市第八次党代会要求深化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1992年7月,市委提出实施周巷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部署金融、财政、土地使用、房地产开发、劳动人事、教育卫生等配套改革。1993年12月,市委决定推进财税、金融、外贸、计划、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逐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1994年7月,市委要求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领域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1995年7月,市委要求加快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进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加快发展信托租赁业、证券业和融资业。1996年12月,市委要求完善全市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推进再就业工程和医疗保障制度等。1998年7月,市委决定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体制改革,引导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聚,不断提高小城镇经济辐射能力和城镇化水平。1999年12月,市委要求实现城镇养老、失业保险全覆盖,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1年7月,市委要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稳步推进医疗机构产权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2003年1月,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5年内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2007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慈溪体制竞争力,为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提供强大的动力和体制保障,努力以改革的领先造就发展的率先。2008年1月,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完善新区综合管理服务职能、探索街道管理体制和城管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水务体制改革和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12月,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以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农民市民化、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为基本目标,以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福利为核心,以转换农民居住方式、就业方式、生活方式为重点,着力推进“三集中三置换”(工业向产业区块集中、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以承包地置换城镇社保、以农民身份置换城镇居民身份),努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2009年8月,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在中心城区和龙山镇开展农业户口人员“农转非”试点的若干意见》,通过“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全市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城镇化、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拥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享受同等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待遇,为实现城乡户籍一元化打好基础;9月,市委、市政府经宁波市委、宁波市政府批复同意印发《慈溪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明确第一阶段(2009年)为重点突破阶段、第二阶段(201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第三阶段(2011年)为完善提高阶段,同时市委、市政府建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2010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前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7月,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深化国家药物制度试点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的提速发展和城乡均衡;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实施意见》,力争在2012年形成全市范围内较为完善配套的社会管理体系。
  2011年7月,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在3个中心镇(龙山镇、观海卫镇和逍林镇)和中心城区改造区块推进农转非,从根本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发展。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等,提高经济领域、民主政治、社会事务的开放程度,营造经济活跃、政治开明、社会进步的局面。
  维护社会稳定
  市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全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委建立政法委员会,加强维护社会稳定。1988年1月,县委要求保持思想稳定、经济稳定作为全年工作的前提。1989年4月,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动乱现象,市委决定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和办法,引导党员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7月,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推广周巷镇群防群治经验,做好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1990年9月,市委决定建立和健全城乡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层层落实治安调解责任制,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基层。1992年7月,针对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市委决定把社会治安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尽早实现以镇乡为单位建立公安派出所。1993年12月,市委确定把社会治安好坏作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各镇乡派出所与综治办合署办公,要求着力抓好解除劳教人员帮教、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1994年7月,市委要求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件大事抓好,建立健全三级防范体系。1997年7月,市委要求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不稳定因素分析排查制度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强化和规范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有机结合起来。1999年7月,市委要求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主要领导)工程,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和排摸,对一些重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有效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2000年6月,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改进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建立后备干部与信访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制度。2003年7月,市委要求深人开展严打整治,实施中心城区网络化治安和重点部位电子监控,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治安问题。2004年1月,市委提出围绕“平安慈溪”建设,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集中开展社会治安大会战,深化领导干部经常性下访接待和调处制度;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维护大建设大发展时期的社会政治稳定;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完善基层治安防范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建立镇(街道)社区保安大队,与综治办合署办公;村(社区)设保安分队(暂住人口管理站)。由镇(街道)综治办统一协调派出所、保安大队和保安分队,着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2005年12月,市委要求把“平安慈溪”建设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见成效的实事工作,力争进入省首批平安县市行列。建立镇级综治中心,把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企业,逐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体系和机制。2007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党政领导每月信访接待日制度,镇(街道)和信访量大的市级部门领导接待群众每周不少于1次,市党政领导每年不少于1次到联系镇(街道)开展下访约访;建立市级领导和责任单位领导双包案制度,每年确定一批信访问题包案调处。2008年12月,市委要求深化“平安慈溪”创建,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大接访长效机制,完善预警防范调处等工作机制,重视防范化解企业债务、劳动纠纷、金融风险、环境污染等经济领域引发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10年底全市现代化和谐社区建成率达到90%以上。2011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民主政治
  市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视人大、政协工作,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动员和带领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共同推进慈溪建设。
  1988年1月,县委强调民主建设是经常性工作,重点建立党政领导接待制度、民主自治制度等。1989年1月,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协作用的若干规定》,支持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11月,市委分别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一九九〇年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报告》和统战部《关于建立慈溪市海外联谊会的请示》;12月,市委发出《关于公布慈溪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四届执委、常委选举结果的通知》。1991年,市委发文同意建立市文艺界联合会党组。1992年1月,市委要求建立健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人大、政协工作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制度;5月,发出《中共慈溪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的通知》。1993年2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侨务和台务政策,更好地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1994年7月,出台《中共慈溪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决定》,着手制订“依法治市”规划。1996年1月,市委要求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妥善处理宗教事务,同时维护社会稳定。1998年1月,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推动民主政治建设。2000年5月,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中共慈溪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健全市委市政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友联系制度的意见》。2001年1月,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2002年4月,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及市交通局局长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6月,市委批转《政协慈溪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力争到2005年培育15个以上宁波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80个以上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2003年1月,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2004年11月,市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要求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2005年7月,市委出台《关于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加强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发挥好工青妇组织的作用。2006年2月,出台《中共慈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若干意见》;6月,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重视推进政治文明。2007年7月,市委出台《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为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凝聚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2008年4月,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公正。2009年、2010年,市委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统战组织的职能和作用。
  2011年,市委、市政府就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工作提出意见。
  加强党的建设
  市委在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宣传理论、统一战线、政法军事、党员队伍等各方面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提出实施的意见,始终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走在时代前列。市委建立直属机关委员会,加强机关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988年4月,县委出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端正党风的若干规定》,要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选派102名机关中青年干部下村任职,时间2年;11月,市委决定开展形势教育,把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1990年2月,市委决定机关干部每年要以工作组或蹲点调查的形式下基层1个月以上,并抽调168名干部组成23个工作组下乡。1990年5月,市委八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政府关于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对新班子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提出要求。1991年1月,市委决定成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农村党建工作的重点。1992年2月,市委决定举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研讨会,366名领导干部分3批参加;12月,市委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确立抓住机遇、加速发展,全党抓中心、合力保中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1993年12月,市委明确要求各级党政组织领导要转轨变型,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1994年6月,市委决定建立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12月,市委决定限期调整村支书,强化行政村富民书记队伍建设,注重在二、三产业的农村党员和乡镇企业人才中选拔干部。1996年1月,市委提出全面推进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重点实施形象工程、世纪工程、堡垒工程和反腐工程。2000年10月,市委出台《慈溪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三年规划(2000—2002年)》,提出建立健全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基层组织。2001年1月,市委出台《关于在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重视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02年9月,市委决定在全市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一次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2003年1月,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慈溪市委关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加强思想组织和执政能力建设。2005年2月,市委出台《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广大党员在慈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08年12月,市委要求扎实开展“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2009年3月,市委决定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月,出台《中国共产党慈溪市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试行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意见》,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8月,市委出台《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2010年3月,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5月,市委出台《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10月,市委出台《关于开展乡镇党委换届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扩大党内民主。2011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拉高标杆、率先发展再出发,增加激情、创业创新再奋发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效、发展大跨越,努力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12年初步建立全面覆盖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988—2011年,市委在慈溪城市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建设等方面作出相应决定,提出重要意见,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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