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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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0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督
分类号: X924
页数: 7
页码: 1272-12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安全监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安全生产 监督

内容

第一节 安全监管
  1987年,设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劳动局。2001年,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市经济发展局,设在市劳动局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安全生产监督科成建制移交。2003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增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负责综合监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2004年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全监管局”)单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明确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和镇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市、镇、村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1988—2003年,实行事故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事故控制目标,落实安全责任,行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2004年,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当年,市政府与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分别与所属企业或村(居委、社区)签订责任书1.83万份,并在宁波市内率先采用亿元工业生产总值死亡率、非煤矿山百万吨死亡率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等指标,增加安全生产管理相对指标内容。2006年后,把亿元GDP(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宣传教育培训
  宣传教育1991年始,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通过黑板报、广播、横幅、标语、简报及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为期1周的安全生产宣传,在职工中增强“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意识。每年宣传周有不同的主题内容,1991年第一个安全生产周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1992年主题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1993—2001年的主题分别为“遵章守纪、杜绝‘三违’”“勿忘安全、珍惜生命”“治理隐患、保障安全”“遵章守纪、保障安全”“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安全·生命·稳定·发展”“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纪”“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2002年始,活动形式基本不变,名称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期1个月。2002—2011年活动主题分别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2003年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慈溪日报》、慈溪电台、慈溪电视台、慈溪市安全监管局网站、路口广告牌5个宣传载体,以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及专栏等方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万名职工找隐患活动、119消防宣传日和122交通安全日5项活动,增强群众安全生产参与意识。2003—2011年,累计拍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2部,发放教育光盘1.65万张;编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选编》《慈溪市安全生产检查实用手册》《事故案例选编》等资料3.22万本;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生产导刊》等媒体累计发表通讯报道及专题文章231篇次,制作《慈溪日报》安全生产专栏56期、电视及电台公益广告39则、移动字幕389条,累计播放9800余次。
  安全培训1988—2001年,每年由劳动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电工、电焊工、司炉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培训。其中举办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工培训班15期,参加培训968人次。同时,1988—1990年每年安全培训人数在300人次左右,1991年后增加到1000人次左右。其间,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并督促企业做好新工人(包括临时工、换岗工、外包工等)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2003年始,由市安全监管局为主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工作,依托市技工学校、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等教育资源,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参训人数每年在2000人次左右;企业组织开展新职工上岗、转岗前安全培训工作,每年新职工参训人数12万~16万人次。2006年、2007年,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市、镇两级共投入培训经费360万元,集中培训市、镇(街道)、村、企业四级全员安全培训教师870人,分级培训从业人员62.30万人次,发放《安全生产基础教育读本》等培训资料60余万册。2007年始,实施为期5年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轮训工程,2007—2011年累计培训4.02万人次。监察检查整治
  安全监察1988—2001年,由市劳动局为主负责全市劳动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为矿山安全监察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1988年,审查核发采矿许可证18家,累计发证130家;成立临时压力容器检验机构,检验E级锅炉49台,核发使用许可证43台;检验压力容器37台,发证26台。1991年,检验锅炉压力容器782台,合格731台,监控使用43台,报废8台;开展锅炉房综合治理,验收合格18家。1995年,开展矿山安全整治,整顿11个镇(乡)沙石场所34家,取缔非法山塘31个。1998年,检验锅炉292台,年检率99.0%;检验压力容器120台,年检率94.0%;锅炉外部运行检验167台,化验水质800台次,校验安全阀300只。2001年,检验锅炉495台次、压力容器144台次,检验率均为97.0%;化验水质675台次。2002年,由市经济发展局为主负责全市安全监察工作。2003年后,由市安全监管局为主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2005年,市安全监管局下设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加强行政执法力量。2007年后,实施《慈溪市安全生产日常监察办法》,建立安全生产日常监察机制,市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涉业镇(街道)每年对各行业重点监察对象开展安全监察,通报监察情况,推进安全生产监察日常化、制度化。2008年,市安全监管局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党组三个集体决策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三项职能分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同时,公安交警、公安消防、质监、建设、贸易粮食、国土资源、海事、渔业、农机等部门各自组织开展相应行政执法工作。2003—2011年,全市生产安全领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1087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单位141家,依法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矿山采石企业26家。
  专项整治1993年始,根据产业状况和行业特征,每年选择确定一批行业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1994年,开展采石场安全整顿治理,对11个乡镇127家矿山企业安全进行资格审查,关闭非法矿山企业31家。1995年,开展液化石油气、矿山和打火机行业整治,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86家。1997年,开展液化气灌装站和液化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灌装站1家,加强安全管理的5家;查禁超期钢瓶202只,强制检修2.21万只,报废301只。1999年,开展打火机组装行业专项整治,查处关闭无证经营户37户。是年始,针对轻纺服装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比较混乱现象,规划建设市华东轻纺针织城,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50亿元,相继建成年产10万吨的纺丝基地、针织圆机基地(一期、二期)和成衣中心,形成纺丝、加弹、织布、成衣产业链,至2004年成为产业集聚、信息互动、辐射周边的轻纺针织生产交易中心,吸引城区周围近4000家轻纺服装个体加工户和经营户到轻纺城内安家落户,消除一大批“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单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0年始,针对打火机行业生产条件落后、安全隐患突出现象,采用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方法,推行园区化整治方案,严格准入条件,规范打火机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企业家数由1999年100余家减少至2007年48家,通过整治验收企业43家,占89.6%。2004年,针对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安全事故频发现象,开展以实现矿山采掘机械化、规模化、技术化、专业化为目标的专项整治,通过连续数年整治活动,非煤矿山企业由2000年的93家缩减到2008年的5家,全部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推广应用分层分台阶开采技术,百万吨采石量死亡率由2000年的1.70人降低到2008年的零死亡。2006—2011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及相关镇(街道)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600余人次,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140起(其中立案调查63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49万件(案值约1700万元),发放举报奖励金68万元。2011年始,除在生产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外,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区域特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喷涂行业、“三合一”单位、毛绒行业等12项整治项目。
  隐患排查治理1988年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由企业自查自纠、镇(街道)全面督察、市级部门执法监察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分别采取整改措施。1988年6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单位11家,查出重大事故隐患8个,当年整改5个。1990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7次,参加检查人员88人次,检查单位81家,抽查32家,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353个,停业整顿企业4家,限期整改4家,当年事故隐患整改率85.0%。1999年,结合安全生产周活动,开展半年度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检查组107个494人,检查单位1234家,查出事故隐患655个,当年整改535个。2007年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当年排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或经营单位5247家,治理各类隐患2793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3个,查处、取缔非法建设、生产或经营单位85家。2008年,全市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18万家,治理一般事故隐患8.69万个、重大事故隐患114个。2009年,重点排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重点单位共2691家,治理一般隐患3885个、重大隐患8个。2010年、2011年,继续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实施隐患排查治理,2年分别排查治理一般事故隐患8994个、18986个,重大隐患10个、8个。
  第二节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统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始于2002年(2001年前安全事故也有发生,因分散未作全面统计。其中1988—2000年工矿商贸建筑企业安全事故193起,死亡159人)。2002—2011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750起,造成人员死亡2046人,直接经济损失
  6167.33万元。其中,工矿商贸建筑企业安全事故164起,死亡181人,直接经济损失2533万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8206起,死亡1833人,直接经济损失1684.96万元;火灾事故1380起,死亡32人,直接经济损失1949.37万元。2005—2011年,工矿商贸建筑企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连续7年低于控制指标,实现省政府考核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3个零增长目标。2006年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实现止高回落,2006—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依次比上年同期下降10.8%、7.0%、1.1%、8.7%、5.4%、3.2%,连续6年保持下降。
  安全事故案例1988—2011年,慈溪经济快速发展,但一些企业对安全认识不够,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加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致使每年有死亡事故发生。
  火灾事故。1998年12月30日凌晨,位于浒山镇东山路顶呱呱大酒店发生1起重大火灾事故。除1名小孩逃生外,店内其余10人均被烧死,过火面积1100平方米。据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发生事故主要原因:该酒店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意识淡薄,在通宵炖煮食物过程中无人看管,最终因液化石油气灶具输气管泄漏导致火灾;酒店从改建、装修到开办全过程均未经消防部门审批验收,存在诸多隐患;消防安全常识缺乏,消防设施不足,对火灾扑救带来不利因素。
  爆炸事故。2000年12月10日下午,鸣鹤镇某汽车配件厂在烘箱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1起较大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据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为烘箱选型、设计不当,厂方及安装、调试单位缺乏安全意识,忽视安全规程,聘请无资质电工、电焊工上岗操作所致。
  中毒事故。2003年6月20日下午,周巷镇大古塘村某造纸厂发生1起较大中毒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据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为2名职工在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硫化氢浓度严重超标的浆池检修,导致中毒医治无效死亡;现场负责人盲目指挥职工下池救人,导致5名参与救援职工相继中毒,4人医治无效死亡、1人受伤,造成伤亡人员扩大。在事故处理中,该厂法定代表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2007年10月20日下午,一辆轿车沿坎墩街道永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坎墩街道三四灶村处时与前方周某骑行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上3人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矿山事故。2007年7月3日上午,位于观海卫镇湖东村的某采石场发生1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据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现场检查和管理工作不够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违反规定擅自在危险宕面下冒险作业;事故发生前当地曾下过雷阵雨,雨水进入宕面岩石裂隙,使裂隙中的泥沙膨胀,加速宕面部分岩石滑坡。采石场法定代表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事故。2004年11月28日下午,附海镇某企业建筑工地发生1起在建房屋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据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为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意识不强,雇用无资质施工队伍参与施工;施工队脚手架搭建不规范,导致墙体突然倒塌,引发事故。
  调查处理
  1988—1991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执行。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由企业行政或者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工会基层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1991年5月1日始,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其中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生产安全事故由宁波市相关部门委托慈溪市组织事故调查。
  2006年10月后,实施事故通报制度、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整改措施报告制度和整改落实督察制度等制度。2007年6月1日始,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根据市政府授权,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派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由上级政府负责调查处理。
  对每起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企业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处。2001年始,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事故责任追究。2001—2011年,根据事故调查组建议,对83名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9人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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