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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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99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物价
分类号: F714.1
页数: 8
页码: 1265-12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价格收费管理、物价指数、物价监督服务等物价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物价 经济

内容

第一节 价格收费管理
  价格管理
  1988年,按照1987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实施价格管理。是年实行“调、放、管”相结合物价管理制度。1989年后,建立和完善价格间接调控系统,逐步放开商品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3种价格形式,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增强对价格宏观控制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探索放开商品价格间接管理办法。1998年5月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管理,除定价目录所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己制定,并贯彻执行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继制定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竞争行为,深化价格改革。至2011年,除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的、自然垄断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96%以上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
  农产品价格管理1988年,实行合同定购价管理收购的农产品有籼谷(米)、粳谷(米)、糯谷(米)、小麦(面粉)、玉米、饲料大麦、蚕豆、油菜籽(油)、油茶籽(油)、棉籽(油)、棉花、晾(晒)烟、桑蚕茧13种,销售价格实行国家定价的有米、粳米、糯米、面粉、玉米、菜油、茶油、棉油、花生油、棉絮、晾(晒)烟、菜饼、棉饼、米糠、麸皮、混合饲料16种;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收购价格的有二棱大麦、大豆、薯干、棉短绒、柏籽(油)、黄红麻、茶叶、生猪、绵羊毛、兔毛、小湖羊皮、木材、松脂、厚朴、萸肉、白术、浙贝、麦冬、元胡、白芍、桔梗、菊花、茯苓、带鱼、对虾、鳗鱼苗、珍珠27种,销售价格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的有柏油、米糠油、黄红麻、茶叶、苹果、木材、带鱼、猪肉、鲜蛋9种。1993年1月1日始全面放开粮油购销和价格,军供粮、棉花等继续实行国家定价。1996年,棉花供应价格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1997年,省物价局颁布《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农产品收购价格实行国家定价的仅有合同定购的稻谷、小麦、大麦、油菜籽、棉花、桑蚕茧、晒烟、香料烟8类,实行国家指导价的有稻种、蚕种、部分木材3类,销售价格实行国家定价的有定购的大米和面粉2种。1998年,棉花收购价格由国家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1999年9月1日始,棉花收购价格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政府不再统一规定。2001年,实施粮食市场化改革,取消粮食定购任务。至此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工业品价格管理1988年,放开13种名烟、名酒价格和提高部分粮食为主要原料的黄白酒、酱油、米醋等价格。1991年,适当提高部分计划内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放开服装、搪瓷面盆、口杯等价格,实行企业自主定价。1992年,放开由省管的毛巾、毛毯、卫生衫裤、棉毛衫裤、床单、漂色布、胶鞋、照相机、自行车内外胎、摩托车、皮革、铝锅、铝茶壶、铁锅、暖水瓶及瓶胆、肥皂、火柴、黄酒、啤酒、出口罐头及炼乳、奶粉、食用纯碱、小苏打、普通灯泡、有光纸、书写纸、打字纸、拷贝纸、单胶纸等数十种工业消费品价格。1994年,取消工业生产资料计划内、计划外两种价格,实行并轨。至此,工业生产资料价格除个别商品继续执行国家定价(如电力价格、城市供水价格)外,不再有国家定价或者国家指导价,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1997年《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规定,实行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工业消费品有食盐、报纸、中小学教材、金银饰品、凸纸、自来水等19种。2002年12月始,施行新的《浙江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的工业消费品仅保留食盐、中小学教材、天然气、城市供水(包括污水处理费)。2010年9月1日始,施行再次修订的《浙江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的工业消费品仅保留食盐、民爆器材、中小学教材、管道天然气、城市供水(包括污水处理费)。其余品种的价格全部放开,按市场调节价格管理。
  价格监测1992年始,对尿素、钾肥复合肥、Z6.5线钢、大同混合煤、水泥、家用电器、猪肉、鲜蛋、家禽、水产品、蔬菜等部分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副食品的价格实行监测,并视情调整监测品种。2007年后,宁波市内统一监测品种,每月10日采集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皮棉、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液化气、成品油、商品住宅房12大类21种品种价格变动情况。2011年6月始,宁波市内统一监测品种,每月15日采集上报粮、油、肉、禽、蛋、奶制品、水产品、瓜果、蔬菜、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液化气、商品住宅房13大类35种品种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商品价格,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决策、制定价格政策提供参考。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为特殊的价格形式。
  1988年,对全市81个单位6143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42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提高收费标准58项,颁发收费许可证227本。次年,纠正农机监管费等3项收费项目,同时,开展乡镇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
  1990—199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整顿。全市共有收费项目736项,重点检查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教育、农林畜牧、水产、广播电视、文化、土管、民政等系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取消汽车运营证工本费、商品展销会工本费、自产自销管理费等35项收费项目。换发和新发收费许可证310本。
  1993年始,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制度,是年,审验有收费行为行政事业单位288家,审验面96.6%。至2008年,共审验16次,发现不规范收费行为、擅自立项收费、超标准收费或乱收费行为161起,分别作出责令改正和立案查处的处理。2011年,对全市20个镇(街道)和78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验审,审核验讫收费许可证98本,年审率100%,审验行政性收费2.49亿元,事业性收费1.17亿元。
  1997—1999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对涉及企业收费进行清理。严格收费管理权限,严把收费立项和收费标准审核关,严格收费许可证核发换发制度。实行企业收费监督登记卡制度、企业负担监测报告制度和中小学收费登记卡制度,加强收费的监督力度。其间,换发收费许可证723本。
  2000年,印发《慈溪市收费员制度实施办法》,推行收费员持证上岗制度。2001年,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涉农价费的透明度,促进收费行为规范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1997—2011年,全市陆续取消收费项目600余项,降低收费标准100余项,至2011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28个系统的98个单位,收费项目59项。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3.66亿元,仅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8%,减轻企业和群众的经济负担。
  第二节 物价指数
  1990年始,慈溪编制物价指数。是年,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102.8%,零售物价总指数102.0%,服务项目价格总指数110.9%。至1993年,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上升到123.3%,零售物价指数上升到122.3%,服务项目价格总指数上升到130.4%。根据国家统计制度,1994年始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2001年始对零售价格指数不作统计。2006年始统计工业品价格指数(IPPI)。
  消费品价格指数
  2001年始有消费品价格指数统计,是年消费品价格指数98.2%。2002年、2003年,市场物价相对稳定,消费品价格指数分别为98.8%、100.4%。2004年后物价稳中有升。2008年,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国际主要农产品价格走高、劳动力成本上扬等因素共同推动下,消费品价格指数达到108.1%。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经济增幅回落的影响,消费品价格指数降至99.6%。2010年,受上年翘尾和年度新涨价因素共同影响,消费品价格指数升至104.4%。2011年为105.5%。
  工业品价格指数
  工业品价格指数主要反映生产领域的价格变动情况,是反映工业发展状况的指标之一。慈溪2006年始统计,是年工业品价格指数101.5%,2007年、2008年、2009年工业品价格指数分别为100.6%、104.2%、98.2%,2010年、2011年工业品价格指数分别为101.8%、103.1%。
  第三节 物价监督服务
  价格监督检查1984年3月,县物价检查所建立,履行价格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此后,物价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1988年,开展以调整商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简称“农资”)价格为重点的专项检查。1989年,对农资、棉花价格进行专项检查,保证农资实行专营,整顿流通领域的棉花价格。1994年、1998年,分别开展粮食价格检查,平抑粮价改革后市场波动。之后,以“清费、治乱、减负”为检查重点,先后开展电力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交通收费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收费检查,建设项目收费检查,电信资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检查,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等。2001年后,开展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检查,资源环境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等检查。2008年5月,市物价检查所更名为“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1988—2011年,全市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432起,经济制裁总额2560.5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575.31万元、退还消费者或用户929.88万元、罚款55.39万元,累计上缴财政1630.70万元。市物价检查所1993年被评为省先进物价检查所,1993年、1994年被评为省级物价大检查先进集体,2001年被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命名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2010年,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被评为省物价监督检查先进集体。
  价格监督检查除专业队伍进行外,同时实行群众性物价监督检查。1988年初,有群众物价监督检查组、职工物价监督站2个群众性物价监督组织。1988年、1989年,根据国家物价局《关于委托职工监督组织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15个建制镇建立物价监督检查组织,聘请专(兼)职物价监督检查员32人,群众性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由城区拓展到农村集镇。至1992年,全市23个镇(乡)全部建立物价监督检查组织。1996年,镇(乡)专(兼)职物价监管人员增加至69人。2002年,市发展计划局印发《关于健全农村物价监督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健全农村物价监督管理组织,完善管理网络。2006年5月,各镇农村价格监督站对外挂牌。据不完全统计,1989—2011年,出动检查人员2.22万人次,检查店摊19.43万户次,罚没款4.24万元,收缴不合格计量器具1.19万件(次)。
  价格举报投诉
  价格举报投诉是社会监督形式,为价格监督检查提供信息。1988—2003年,受理价格信访、举报、接待来访1919起,同时开展化解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价格争议工作。2004年,建立12358价格举报系统业务平台,当年接收电话举报、政策咨询115起,其中11起举报被查处,退还消费者价款15.65万元,罚款1200元。2004—2011年,举报平台受理举报、投诉、政策咨询共5527起,接待群众来访48人次,其中2011年举报平台受理举报、投诉、政策咨询409起,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4起;实现经济制裁金额71.64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37.74万元、没收价格违法所得29.50万元、罚款4.40万元。
  价格服务
  1989年始,市物价部门开展地产工业品核价和出具价格证明服务,帮助当地企业打开产品销路。至1995年,共为市内企业1938只产品核准价格或出具价格证明。1991年,培训16个系统的企业物价员395人次。1992年6月,建立市价格事务所,提供物价工作政策咨询服务、价格信息服务、为企业办实事服务,当年与30家企业建立价格顾问服务关系,为企业提供价格信息、商品供求信息1760份。1993年、1994年,为143家企业担任价格顾问,审核215只工业品价格,出具价格证明210份,受理涉案物品、经济民事及财产纠纷物品评估4673件,评估总值1.94亿元。1999年12月,市价格事务所增挂“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2003年3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法制化、规范化。2000—2011年,受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1.40万件(次),鉴证标的金额2.26亿元;民事性质的价格认证1.87万件(次),认证标的金额8.04亿元;交通肇事车损理赔价格评估0.88万件(次),评估标的金额0.61亿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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