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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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9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药品管理
分类号: R95
页数: 4
页码: 1262-12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2001年,开展一般药品和医院制剂的常规理化检验,热原、无菌、安全试验,杂、霉、致病菌卫生学检查,中药真伪鉴别等药品管理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药品 管理

内容

药品质量监督
  1988—2001年,开展一般药品和医院制剂的常规理化检验,热原、无菌、安全试验,杂、霉、致病菌卫生学检查,中药真伪鉴别等。每年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厂校医务室和游医、药贩进行药品监督。2002年,制订零售药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3年达标规划,确定18项整治计划,开展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骨科内固定材料、麻醉药品和医用氧、过期失效药品、医院制剂等专项检查。
  2004年7月,对3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专项检查,对30家有麻醉药品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部分无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开方及处方调剂手续不规范责令整改。全年出动3575人次,检查1605家。受理投诉107件,立案48件,办结53件,案值29.82万元,没收药品标值5.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4万元,罚款22.61万元。2007年,健全市、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有专管员41名、联络员22名、村级协管员341名,覆盖率100%。全年出动3390人次,检查1672次,抽样223批次,不合格53批次,靶向命中率23.8%,连续2年居于宁波市各县(市、区)首位。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设42个检测点,通讯员53人,报告465例。2007年,受理投诉98件,立案124件,涉案金额30.45万元,没收药械案值19.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43万元,罚款92.07万元。
  2008年,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实行网络电子监管系统,并建药品快检室、药品快检车,出动快检车144次,药品抽样227批次,不合格28批次。受理投诉74件,立案90件,没收药械案值20.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55万元,罚款102.57万元。2009年,药品抽样230批次,不合格45批次;受理投诉78件,立案75件,没收药械案值23.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66万元,罚款51.06万元。2010年,药品抽样350批次,不合格55批次;受理投诉47件,立案132件,没收药械案值10.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12万元,罚款77.28万元。2011年,药品抽样341批次,不合格40批次;受理投诉43件,立案84件,没收药械案值19.8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5.73万元,罚款107.80万元。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帮助企业按照GSP认证要求规范企业的硬件建设、内部管理和经营行为,至2004年,有149家药店通过GSP认证,认证率79.7%;29家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验收,33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52家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厂校医护室通过合格药房验收,合格率97.2%。2005年,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查。拟定统一的标准、频次、程序、方法、违规处理。出动377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52家,查获违规单位51家,并对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实行动态管理。2006年,增加规范药房1家、合格药房12家,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达标10家。2006年10月始,对全市近100家眼镜店启动经营许可工作,至2007年,有34家眼镜店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07年,开展整治批发企业挂靠走票和体外循环,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和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有2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撤销GSP证书,30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对假冒药师和不合格药师清查工作,对拟担任药品零售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能力测试,有178名药学技术人员因测试不合格不予准许担任关键岗位工作,30名药师因伪造离职证明被清退。同年,开展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资格专项检查,对无岗位合格证(ZDA证)上岗的药店给予警告和责令改正。同时开展ZDA证培训和药师继续教育,全年组织ZDA证培训3班次,培训709人次;药师继续教育3班次,培训871人次。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9.2%
  2008年,开展口腔类(牙科)村卫生室(诊所)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有63家单位达标。开展质量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测试,全年测试药师212人,合格115人,不合格91人,合格率54.2%;测试企业负责人15人,合格10人,不合格3人,合格率66.7%。同时,建立药品经营企业退出机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主动注销27家(其中乙类1家),公告注销2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主动注销1家。2009年,对400家药品零售企业安装药师网上视频巡查系统,并实施药师在岗网上巡查,当年开展药师视频巡查242家,药师到岗率98.3%;未在岗4家,对1家行政处罚5000元、停业10天,2家当场行政处罚,1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11年,完成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全市442家药品零售企业,被评定为A级45家、B级349家、C级16家、D级32家,实施分类管理。
  打击药品违法行为
  2002年8月,取缔逍林镇无证经营保健品店4家,查获药品924种,案值1.75万元。是年,立案61件,罚没款17.81万元。2003年4—6月防治“非典”(非典型性肺炎)期间,专项监督检查“非典”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出动772人次,涉药单位289家,检查药品器械1724种,立案33件,案值21.22万元,罚款17.19万元。清理销毁过期失效药品、无效期药品624批,案值106.06万元。查处使用过期义齿材料单位20家,取缔义齿制假窝点1个。并对邮寄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二类精神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检查保健品商店98家,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和销售假药商店9家。全年立案77件,罚没款55.13万元。2004年5月,药品监督部门配合公安破获1起非法制售假冒西力士药品案,案值59万元,取缔制假窝点,4名违法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1年至4年半有期徒刑。2005年,开展农村药品打假整治活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药械13件。2006年5月,查封齐齐哈尔市某制药厂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等药品4种9141支(瓶);6月,暂停使用鱼腥草等7种注射剂。2007年3月,与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协查假冒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洛赛克)案,涉案假药数量3000瓶,金额41万元,罚款160万余元;10月,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性保健品专项整治,检查保健品、卫生用品店139家,当场处罚28件,立案31件。全年立案181件,罚没款112.50万元。2010年7月,对部分区域销售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药品进行专项整治,查获位于龙山镇东渡村的中国移动通信泽轩通讯指定专营店非法经营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香港澳美制药厂生产)77袋及空包装盒、包装袋若干,购买药品货值累计4万余元,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1年,立案84件,罚没款143.53万元。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
  1989—1992年,铲除私种罂粟2823株,销毁粟浸酒400毫升。20世纪90年代,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处方、专用处方、专人使用、专用账册、专柜加锁管理,麻醉、精神药品定期检查,各交接环节双签名等制度。2009年,建立特殊药品网上监管系统,对1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1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30个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55个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实现网络化及动态监控,防止特殊药品流失危害群众。至2011年,32个医疗机构实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病人实行专用病历卡制度。
  药品安全示范创建
  2009年,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当年有11个镇(街道)、166个村(社区)通过创建验收。2010年6个镇(街道)、69个村(社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村(社区),3个镇创建为宁波市药品安全示范镇。2011年,全市所有镇(街道)均创建成为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并新增加宁波市药品安全示范镇3个。
  2011年8月,慈溪被列入首批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试点单位。是年,完善提升药品进销存系统,增设药师指纹考勤系统、单轨制处方药销售管理系统、药品销售凭证自动打印系统,建立药品标准目录数据库、假劣药品信息数据库、网上交流信息平台、药品经营企业基础情况查询系统、药品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建成监管功能齐全、日常使用正常、管理规范有序、药品流向清晰、销售封闭可控的药品流通网上监管模式。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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