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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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8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4
页码: 1233-12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企业注册登记、企业管理、市场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公平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商行政管理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经济 工商行政

内容

第一节 企业注册登记
  内资企业注册登记
  1988年初,有工商登记企业5418家。同年7月1日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取代工商企业登记,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进行法人登记,对不具备法人条件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其他经济组织予以营业登记。是年,新登记法人企业1013家、注销248家,新登记营业单位265个、注销50个。1990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市工商局”)制定《支持企业发展,搞活经济的若干意见》,支持能源、原材料工业、支农工业、出口创汇产业、生活必需品产业发展,核准登记法人企业629家、营业单位532个,注销法人企业2709家、营业单位378个。年末,全市注册登记法人企业4804家,营业单位1268个。是年,按照《宁波市农村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登记农村合作经营组织2个。
  1992年,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商品流通企业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放开,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支持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是年,新登记法人企业1137家、营业单位393个。1993年,净增法人企业1334家、营业单位450个,其中核准登记公司478家、集团公司3家、股份制企业9家。1994年,全市有注册登记企业10636家(其中法人企业7400家、营业单位3236家),为企业家数最多年,注册资金41.70亿元。1997年始,开展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登记,1998年,办理改制企业登记155家,其中注销45家、变更登记110家(改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77家、股份合作企业15家、转个私企业18家)。至2000年,共办理改制企业登记918家。
  2002年始,企业登记注册实行审查员初审和核准员核准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登记审核程序。对10个行政审批部门26个审批项目实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企业注册登记时,由前置审批部门向申请人告知相关事宜,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前置审批部门表示认可或同意,工商部门履行登记手续)。支持企业组建集团、申报无行政区划名称。2006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当年新登记公司1772家,其中1人公司111家。
  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企业兼并升级,全市内资企业数量下降,但规模扩大。2000年、2002年、2004年、2006年、2008年工商企业分别为5238家、3037家、2393家、2093家、1751家,注册资金依次为57.01亿元、51.77亿元、50.09亿元、61.69亿元、72.45亿元。2011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规范升级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升级登记为企业。2011年10月,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简称“市工商分局”)出台《关于发挥登记职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放宽准入门槛,支持发展服务业和新兴行业。并登记全国首家试点的保险互助社和宁波市首家资金互助社。2011年,全市注册登记工商企业1605家,注册资本(金)
  102.50亿元。其中国有企业190家,注册资金3.68亿元;集体企业299家,注册资金5.15亿元;股份合作企业388家,注册资金12.80亿元;公司721家,注册资本80.75亿元;其他企业7家,注册资本0.13亿元。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1988年始有外商投资企业,时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由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宁波市工商局”)直接办理。是年,有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8家。
  1992年,市工商局设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1993年5月1日始,代宁波市工商局直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年末,全市外商投资企业254家,其中合资经营229家、合作经营12家、外商独资13家。投资总额2.96亿美元,注册资本1.87亿美元。1996年,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97家,歇业43家。1999年,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36家,变更登记66家,注销登记34家。年末,全市外商投资企业292家,投资总额4.81亿美元,注册资本2.78亿美元。
  2001年,市工商分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放宽外资主体准入条件,是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69家,年末全市有外商投资企业359家,投资总额6.10亿美元。2011年,全市有外商投资企业580家,其中中外合资企业324家、中外合作企业23家、外商独资企业233家,累计投资总额22.26亿美元,注册资本14.03亿美元,其中外方认缴10.53亿美元;另有分支机构188家。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1988年初,有个体工商户2.33万户,从业人员3.93万人,注册资金0.52亿元。1990年,登记发照个体工商户1.41万户,从业人员2.83万人。年末全市有个体工商户3.21万户,从业人员6.35万人,注册资金1.46亿元。
  1994年,市政府召开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是年,登记发照个体工商户1.08万户,年末全市有个体工商户3.88万户,从业人员6.68万人,注册资金3.03亿元。1995年,开始登记家庭工业,登记1.25万户。是年,全市个体工商户5.22万户,从业人员10.29万人,注册资金7.50亿元。1999年,登记发照个体工商户1万余户,年末全市有个体工商户5.73万户,从业人员10.13万人,注册资金14.25亿元。2002年,登记发照个体工商户1.02万户,注销1.65万户。2011年,登记发照个体工商户1.07万户,年末全市有个体工商户6.19万户,从业人员11.97万人,注册资金27.40亿元。
  私营企业注册登记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实施,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理和区别,雇工超过8人的,按私营企业重新登记。年末有私营企业8家,至1990年,全市私营企业发展到252家,其中独资企业121家、合伙企业126家、有限责任公司5家。投资者591人,雇工3358人,注册资金1651万元。
  1994年,个私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建立首家私营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假集体(挂集体招牌个私企业)还原为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是年,注册登记私营企业1173家,年末有私营企业1440家,注册资金3.81亿元。1999年,核准登记私营企业1208家,年末有私营企业4009家,投资者8695人,雇工3.88万人,注册资金30.35亿元。
  2004年,市工商分局制定《关于放宽准入条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至2005年,全市有私营企业1.09万家,投资者3.03万人,雇工10.77万人,注册资金175.42亿元。
  2011年,新登记私营企业2484家。年末全市有私营企业18284家,其中独资企业3807家、合伙企业1869家、有限责任公司12552家、股份有限公司56家。投资者3.85万人,雇工16.53万人,注册资金406.41亿元。
  第二节 企业管理
  年检验照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颁布,开始换发营业执照。是年,换发营业执照2262户,占应换照数的35.5%。1989年,对企业年检5803户,占应年检数的91.3%,不合格注销900户。对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验照率、换照率分别为91.0%、75.3%。1990年始,对私营企业开展年检。1993年,个体工商户验照率、换照率分别为92.4%、93.0%。通过验照换照,查处违法经营户348户,罚款3381元;查处无照经营389户,其中疏导登记148户、取缔241户。私营企业年检218家,年检率100%,其中符合条件的189家,办理歇业29家。1996年始,外商投资企业由工商、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年检。
  1997年始,企业年检分为A(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B(为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两种类别。是年,确定为B类企业57家,占年检数的0.7%。2000年,个体工商户启用新式营业执照,验换照5.72万户,验换照率99.8%。私营企业年检3971家,年检率99.1%,其中通过年检3467家,占87.3%;注销、吊销504家。2005年,全市应验照个体工商户4.53万户,实际验照3.73万户,占82.3%。验照中注销登记2421户,吊销营业执照3698户。同年,企业年检开展申报备案制。
  2006年后,企业年检实行统一网上申报、集中网上初审方式,方便企业,提高效率。是年,外资企业网上年检717家,吊销21家;内资企业网上年检1.30万家;个体工商户验照4.14万户。2011年,全市内资企业年检合格率97.2%,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合格率99.2%。
  日常监督管理
  1999年前,对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以静态管理为主。2000年后,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由静态管理转为动态管理。2003年后开展企业分类监管和责任区监管。
  1988年,检查企业3472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2起,罚没款1.72万元;查处无照经营个体工商户703户、各种违章案件29起,罚款0.59万元。1989年,查处个体工商户违章违法案件128起,涉案1214人,罚款9.31万元。1993年、1994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情况,对逾期未缴和未缴足注册资本的企业发出限期出资通知书36份,注销和吊销未按期出资外资企业10家。1995年,查处个体、私营企业违法违章案件1212起,罚没款93万元。1997年,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公司注册资本,检查公司249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28份,立案查处6家。1998年、1999年,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使用情况,检查各类公司、企业6364家,对违规违章企业责令当场改正476家,责令限期改正345家,立案查处64家,罚款42.10万元。
  2000年4月,市工商分局成立工商巡查大队,各工商所成立巡查中队,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方式,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是年查处个体私营企业违法违章案件650起,罚款68.90万元。2003年始建立企业分类监管。是年查处企业违规案件137起,罚款116.20万元。2004年开展巡查责任区建设,104名工商干部与辖区416个行政村实行联村责任制。2005年查处个体私营企业违法违章案件544起,罚款294.72万元。同年4月成立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开展工商所责任区监管,是年查处违规违章案件259起,罚款345万元。同年6月开展全市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普查,查获无证无照经营1.74万户。2008年,深化工商责任区监管,依托工商基层管理系统,加强巡查痕迹管理,全市划分责任区107个、责任区网格373个。是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4586户,其中引导登记2516户、取缔981户、立案查处1089户,罚没款252万元。2011年始,开展工商特殊主体责任区监管,重新划分特殊主体责任网格72个,实行分层分类监管。1988—2011年,市工商部门查处无照经营6.16万户,规范登记4.67万户,取缔1.22万户,罚没款2764.66万元。清理整顿
  1988—1990年,开展清理整顿公司及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全市179家公司,经清理整顿,保留127家,占70.9%;撤并改52家(撤销30家、合并10家、改名12家),占29.1%。1990年,清理整顿商业批发和供销企业,全市涉及企业456家,经清理整顿,保留批发业务271家,占59.4%;转零售82家,占18.0%;改为非独立核算8家,占1.8%;撤销95家,占20.8%。1994年,整顿粮油批发企业,纳入整顿的粮油批发企业71家,经整顿,保留36家,撤销批发业务的35家。同年,整顿矿产企业、小电镀企业,撤销违章开采矿产企业6家,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小电镀企业31家。1996年,清理整顿浒山城区废旧物资行业,取缔和注销14户,动迁10户。1998年,清理整顿粮食市场,对取得粮食批发经营资格证的48家企业重新登记发照,对56家不符合批发条件企业取消经营批发业务资格。
  2001年、2002年,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取缔无照网吧139家、游戏机房7家,立案查处125起,罚款49.30万元;开展易燃易爆行业整治,取缔无照加油站9个,查处无照经营打火机案件5起、无照经营汽油柴油案件25起,共罚款16.66万元。2003年,开展公司注册资本专项检查,规范公司资本运作,查处案件8起。2005年,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查处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64个,收缴食品生产经营工具819件。2007年,清理桥头镇956户废塑料经营户,其中整改762户,经整改后基本合格625户,停业41户,其余取缔。2008年,开展无证无照油漆经营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149户,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22户,疏导登记78户,立案11户。2009—2011年,开展无照网吧查处取缔工作,全市查处取缔无照网吧718家,没收电脑主机3841台,抄送互联网营运商予以切断网络信号312家。
  第三节 市场管理
  1979年后,各类市场应运而生。1988年初,有各类集贸市场76个。至2011年全市有各类市场143个,年成交额395.02亿元,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5倍,成为商品流通重要渠道。
  市场管理规范与市场年检
  1990年,市工商局制定《慈溪市直管市场管理办法》。1992年,市工商局明确市场规范化管理内容、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各市场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奖惩办法。1993年后,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国家工商局”)出台的《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场进行规范登记。1994年,市工商局对全市市场协管员实行统一聘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待遇,对市场实行统一考核。同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省工商局”)要求开展市场年检工作。1996年,贯彻国家工商局有关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管理办公室分离精神,成立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实行经营和管理分开运行。是年,年检市场102个,注销3个。2001年,年检市场121个,合格92个,合格率76.0%。年检中办理变更11个,注销2个。是年12月,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市场管办脱钩要求,市政府与市工商分局签订市场移交协议书,市场移交政府举办。2003年始规范市场举办者主体资格,除村经济合作社举办的外,均按规定以企业法人登记,确定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地位。是年,年检市场122个,合格98个,占80.3%。年检中办理变更15个,注销3个。对未通过年检市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2004年,市工商分局与全市123个市场举办者签订履行举办者职责、强化市场管理责任状。同年,工商部门成立商品检测大队,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年检查经营摊位360个,检测食品3688批次。之后,工商部门推行商品准入制度。先在周巷副食品批发市场试点,后在镇(街道)中心农贸市场及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开展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副食品4大类食品准入制度。2008年,建立部门、市场、经营者联动机制,推进全类食品准入工作,逐步完善菜市场全类食品准入工作长效机制。2011年,完善食品监测工作制度,深化信用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检查考核,规范市场租赁协议,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
  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1988年,查处市场违法违章案件1764起,罚款4521元;检查木杆秤2.11万支。1991年,查处市场违法违章案件1274起,罚没款5979.30元。是年,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度量衡器检查和复秤工作,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1995年,查处违章案件2610起,罚款5.64万元,其中取消无证经营7.07万人次,查处假冒伪劣及掺假使杂商品158起,责令停业整顿91户,吊销营业执照4户。1999年,查处粮食违法案件27起,数量41.91吨,罚款9.88万元。
  2000年,开展以打假净市场为主题的百日执法行动,检查市场165个(次),检查市场经营户1.35万户,查处案件413起,罚款12.21万元;取缔无证市场3个;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当众销毁查禁物品2.02万件。2003年,查处市场各类违章案件896起,罚款150.42万元。其中,取缔无照市场15个,查处无照经营724起、假冒伪劣104起。2008年,查处食品监测不合格案件440起,罚没款32.35万元。2011年,查处各类食品检测不合格案件289起,罚没款45.70万元。1988—2011年,查处市场违章违法案件1.46万起,罚没款399.90万元。
  创建文明市场
  1987年,国家工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集贸市场活动。1989年,在全市农贸市场推行文明设施规范化、市场管理法制化、内部管理制度化管理措施,开展创建文明贸易市场活动。1990年,师桥集贸市场被评为省五好市场;观城农贸市场被评为1989—1990年度省文明集贸市场。1992年,观城农贸市场被评为全国文明集贸市场;浒山金山农贸市场等3个市场被评为省文明集贸市场。
  1995年,贯彻《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开始组织规范化市场创建活动,浒山西门市场、观城农贸市场、三北市场、周巷副食品批发市场、胜山服装布角料市场被省工商局命名为规范化市场。1997年始,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提高市场档次、品位和知名度。是年7月,浒山菜市被省工商局命名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为市内第一个星级市场。至2011年,全市被省工商局命名的星级文明规范市场67个,其中三星级市场6个、二星级市场29个、一星级市场32个。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1988—2011年,合同管理部门举办合同法规培训班218期,受训2.27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55万份,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486起,避免经济损失7016万元,推广合同示范本9.02万本,审查各类合同自制文本2.37万种。
  合同鉴证
  合同鉴证始于1980年,当年鉴证收购杨梅合同63份,此后合同鉴证工作推广。1988年,鉴证经济合同22份,金额189.66万元。1991年,鉴证合同1896份,为数量最多年,金额589.55万元。1994年,鉴证合同1512份,金额455万元。1997年,鉴证合同268份,金额1587万元。2003年,鉴证合同562份,金额3398万元。1988—2003年,鉴证合同8703份,金额1.88亿元。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废止《合同鉴证办法》,工商部门不再办
  理经济合同鉴证。
  调解仲裁和查处违法合同
  调解仲裁1984年4月,成立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受理调解与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988年,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559起,办结549起,解决争议金额1487.08万元。1991年,办结合同纠纷725起,解决争议金额4001万元。1994年,办结合同纠纷47起,解决争议金额180万元。199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从市工商局分离成为民间社会团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开展经济合同仲裁。1998年,受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案件8起。2000年,受理合同争议案件75起,解决争议金额107万元。2004年,受理合同争议案件56起,解决争议金额32万元。2008年,受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案件1起,解决争议金额13万元。1988—2011年,受理经济合同调解与仲裁案件共12512起,其中调解12302起、仲裁24起、确认无效合同186起,解决争议金额1.18亿元。
  查处违法合同1989年,查处违法合同案件2起,金额38.98万元,罚款2.30万元。1994年,发现2起合同诈骗案,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35万元。1997年,查处违法合同案件6起,罚款5500元。2000年,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案件27起,涉案金额178万元,罚款9.70万元。2006年,查处违法合同案件3起,涉案金额183.20万元,罚款4万元。2008年,查处违法合同案件25起,涉案金额159万元,罚款6.90万元。1989—2011年,查处违法合同案件260起,涉案金额1687万元,罚款60.98万元。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1985年始,全县工商企业开展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活动。1988年,县工商局命名1987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企业183家。此后每年评定1次。1993年始改为每2年评定1次。是年,市工商局命名1991—1992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企业239家。省工商局命名慈溪市大成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省“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2002年,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被国家工商总局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为市内首家。2003年,省工商局将“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更名为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实行省、市、县三级认证方式。AAA级由省工商局命名,AA级由地区(市)工商局命名,A级由县(市)工商局命名。至2011年,全市有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企业33家、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企业64家、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企业159家。
  合同检查
  1988—2011年,检查各类合同57.23万份,合同金额473.24亿元,其中不合格合同4652份,确定无效合同64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1998年、1999年,监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1522份,金额1.13亿元,协助经济合同当事人避免或挽回损失23件,金额259万元。
  动产抵押登记
  1996年7月始,办理企业动产抵押合同登记。是年,办理动产抵押合同登记338份,抵押物价值4.57亿元,主债权金额4.04亿元。至2011年,累计办理动产抵押合同登记5409份,抵押物价值216.56亿元,主债权金额53.02亿元。
  拍卖活动备案
  2000年始,拍卖活动纳入合同监管范围。是年,现场监管拍卖活动12次,拍卖成交额
  1.37亿元,鉴证拍卖成交确认书130份,鉴证金额480万元。2000—2011年,拍卖活动备案1558起,现场监拍173次,审查委托拍卖合同2506份,金额59.35亿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1689份,成交额71.78亿元。
  格式条款备案
  2003年,根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管规定》开始格式条款备案。是年,备案格式条款合同58份。2003—2011年备案格式条款合同1487份。行业涉及房屋买卖、住宅装修、旅游、供用水、邮政、摄影、汽车、服装洗涤、物业管理、农业种植收购合同等。
  第五节 商标管理广告管理
  商标管理
  商标注册198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申请商标产品增加。1988年申请注册商标78件,核准28件,年末全市有注册商标265件。后随着市场经济建立,商标注册快速增加,至1994年,全市有注册商标810件。1995年,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AAA”商标评估价值为438万元,引起工商企业对无形资产的重视,开始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商标注册企业猛增,当年受理注册商标申请代理1118件。1996—2003年8年间,每年申请代理商标注册300件以上,2004年后每年1000件以上。2011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21818件,其中商品商标20766件、服务商标1048件、证明商标2件、集体商标2件;境外注册商标1270件。2004年、2005年,“AAA”商标和“方太”商标相继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始,企业通过司法渠道认定驰名商标。至2011年,全市累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96件、浙江省著名商标74件、宁波市知名商标168件、慈溪市知名商标208件。
  商标监管1990年,验证全市注册商标,开展未注册商标普查和商标使用许可调查,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96份。1994年,验证商标770件,验证率100%;其中合法规范使用350件,占45.5%。1999年,对1996年前注册商标验证1084件,验证率87.4%;其中合法规范使用762件,占70.3%。2003年,验证商标3470件,验证率74.9%;其中合法规范使用2436件,占70.2%。
  1988—2011年,查处违反商标法规案件1762起,罚没金额4598.7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8件;其中2004年市工商分局查处的香港东芝电器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为当年全省第一家获此荣誉的执法部门。香港东芝电器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之一。
  广告管理
  广告登记1982年5月1日始施行国务院《广告管理暂行条例》。1984年清理整顿广告制作单位。1988年初,经核准登记的广告经营单位有慈溪科技报社、慈溪电视台、慈溪人民广播电台、慈溪工艺美术服务社4个。1993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16个。199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后广告经营单位较快发展,至1996年33个,其中国有单位4个、集体单位7个、个体私营单位14个、股份制单位8个。2004年、2005年,广告经营单位分别为41个、100个。2011年,全市有广告经营单位183个。
  广告监管1988年,清理整顿广告印制企业81家。1989年,查处广告违法案件7起,罚款2400元。1994年,对全市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检。199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是年,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起,罚款3.10万元。1997年,开展广告经营单位年度资质检查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对广告发布情况专项整治,核查发布广告企业120家;开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清理整顿户外设置广告。当年,市工商局被省工商局评为广告综合执法先进单位。2003年,对56家广告经营企业资格核查,取消4家企业广告经营许可证。2006年,监测各项广告1.20万则(次),责令停止违法电视、报刊广告32则。2007年,市工商分局制定《慈溪市公路两侧户外高架广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杭州湾高速公路连接线(慈溪段)广告设置登记规范工作。2008年,查处涉嫌虚假宣传网络广告案件17起,责令10余家网络主体限期改正违法广告内容。1988—2011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01起,罚没款973.44万元。
  第六节 公平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平交易监管
  1993年前,公平交易监管重点为打击投机倒把。1988—1993年,查处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查处倒卖粮食、票证、金银、鳗苗和走私倒卖香烟、走私文物等投机违法案件1061起,罚没款632万余元。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此后公平交易监管重点转移到查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1994—2007年,查处投机倒把违法案件(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废止)345起,罚没款304万余元。1994—2011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875起,罚没款2401.19万元。其中,1994年查处全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004年查处汽车销售企业收受商业贿赂案件13起,罚没款45万元;2006年查处餐饮行业收受商业贿赂案件35起,罚没款207.45万元;2008年查取医药行业商业贿赂案件9起,罚没款17.39万元;2009年查处物业管理行业商业贿赂案件15起,罚没款100.78万元;2011年查处酒水销售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1起,罚没款106.90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发展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时有发生。1988年成立慈溪市消费者协会(简称“市消协”),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2007年更名为“慈溪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市消保委”)。
  1989年,市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8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2万元,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208人次。1995年,市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128起,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1.13万元。2001年,市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1127起,受理来信来访1518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80万元。1989—2011年,市消协(市消保委)受理消费者投诉1.52万起,接受消费者来信、来电、来访、咨询3.46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0.13万元。
  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发,之后,在每年3月15日(简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上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行真假商品鉴别展示,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2001年始,“3·15”权益活动日确定宣传咨询主题,是年的主题为“绿色消费”;2002—2011年主题分别为“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诚信·维权”“健康·维权”“消费与环境”“消费与和谐”“消费与责任”“消费与发展”“消费与服务”“消费与民生”。1996—2011年“3·15”活动中,接受消费者咨询2.47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09起,现场解决35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10万元。
  1998年2月开通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专线电话,3月市工商局成立96315举报投诉中心。是年受理来电1605起,其中,举报295起,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案值400万元,罚没款92.65万元;投诉378起,办结率100%,处理投诉金额54万元;处理咨询电话932起。2001年,投诉电话96315名称变更为12315。当年受理电话7362起,其中,举报433起、投诉305起、咨询6624起,立案查处57起,罚没款金额10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30万元。1998—2011年,投诉中心受理电话8.05万起,其中,举报1.01万起、投诉0.95万起、咨询6.09万起,立案查处5214起,罚没款金额858.50万元,调解商品金额1103.2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3.60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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