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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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4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财政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4
页码: 1131-1144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财政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扶持政策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市志 财政

内容

第一节 财政收入
  1988—2011年,市财政综合收入累计1349亿元,年均增长22.8%(以1987年为基年);其中财政预算内收入累计760.50亿元,年均增长30.0%;财政预算外收入累计238.44亿元,年均增长15.5%。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始,预算内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累计收入分别为365.87亿元、329.56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20.1%、22.5%(以1994年为基年)。1997年始征收基金,收入累计350.05亿元,年均增长51.0%(以1997年为基年。2011年,取消预算外收入,年均增长计算至2010年止)。
  预算内收入
  1988年,预算内收入1.64亿元,市实得财力0.68亿元。1990年,经济滑坡、市场疲软,财政收入仍实现小幅增长,预算内收入2.05亿元,市实得财力1.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0%、9.5%。1993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预算内收入3.41亿元,市实得财力2.99亿元,增幅分别为40.5%、130.6%,其中市实得财力增幅为历年之最。1994年,实行分税制,预算内收入4.05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2.11亿元、1.94亿元,增幅均在17.6%以上;是年,市实得财力出现负增长,增幅﹣27.4%。1996年,预算内收入超过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首次超过中央财政。2000年,预算内收入超过10亿元,为12.86亿元,增幅46.2%。2001年,预算内收入17.70亿元,居全省县(市、区)第四位;地方财政收入再次超过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收入居全省县(市、区)第二位,增幅为70.4%;市实得财力超过10亿元,增幅63.3%。2002年,预算内收入超过20亿元,为26.60亿元,比上年增长50.3%,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14.22亿元、12.38亿元,增幅分别为84.0%、24.2%,中央财政收入增幅为历年之最。2003年,克服“非典”(非典型性肺炎)、限电、缺水影响,落实“抓小管大”治税措施,全市预算内财政收入35亿元,比上年增长31.6%,财政收入居全省县级第一位(不含区)。2005年,财政收入上升,结构优化;全年实现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50亿元,比上年增长23.5%。2011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宁波杭州湾新区完成108.98亿元,增幅3.9%;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47.68亿元、61.30亿元,增幅分别为﹣0.03%、7.2%,市实得财力58.21亿元,增幅10.0%。自2002年始,一般预算收入在全省县级排列一直保持第一位。
  预算外收入
  预算外收入主要来源为农牧业税附加(2004年取消)、盐税提成(1989年取消)、教育费附加(1992年归入一般预算收入)、粮食附加税(1997年取消)、集中国有企业折旧基金、集中事业收入、土地征用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事业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1988年,预算外收入0.27亿元。1989年,预算外收入增长较快,为0.42亿元,增幅57.5%。1993年,预算外收入超过1亿元,为1.07亿元,增幅43.7%。1997年,预算外收入6.98亿元,首次超过预算内收入,增幅176.5%为历年之最。1998年,预算外收入6.68亿元,出现负增长,增幅﹣4.3%。1999年,预算外收入超过预算内收入,超过额3.51亿元,增幅84.2%;次年,增幅为﹣26.1%。2005年,预算外收入为负增长,增幅—14.2%。2007年,预算外收入33.75亿元,为历年最高。2008年,政府为加强服务,取消较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预算外收入明显下降,收入为10.37亿元,增幅—69.3%。2011年,取消预算外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归并为一般预算收入。
  基金收入
  1997年开始征收基金税,时基金主要来源为城市教育费附加收入、文化建设事业费、排污收入;是年,基金收入0.32亿元。之后基金征收项目有所调整,基金收入起伏明显,2000年基金收入2.60亿元;2002年基金收入0.43亿元。2005年,开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后,基金收入大幅增长,当年再次超过1亿元。2011年,基金征收项目有文化建设事业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农村教育附加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等,基金收入103.12亿元,为历年最高。
  第二节 财政支出
  1988—2011年,全市财政总支出983.67亿元,年均增长25.7%,其中预算内总支出420.85亿元,年均增长22.9%;预算外总支出241.67亿元,年均增长16.4%;基金等支出自1997年始累计321.15亿元,年均增长48.3%。1988—2006年的预算内支出中:基本建设21.15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2.90亿元,科技三项费用5.68亿元,农林水事业费、农业综合开发和支援农村生产20.53亿元,文教等事业费41.80亿元,抚恤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障6.94亿元,公检法司12.41亿元,城市维护费10.29亿元。2007年,开始调整预算支出科目。2007—2011年,累计支出为教育58.41亿元、一般公共服务41.50亿元、公共安全25.87亿元、城乡社会事务18.20亿元、农林水事务23.44亿元。2009年,工业商贸金融等事务分列出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3.4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等管理事务1.05亿元。2010年,一般公共服务中分别列支国土资源和气象事务0.10亿元,工业商贸金融等事务分别列支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3.7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等管理事务0.30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71亿元、金融等事务0.0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单列1.20亿元。2011年,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从工业商贸金融等事务中单列1.40亿元。
  预算内支出
  1988年,预算内财政支出6635万元,其中教育事业费1430万元、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672万元、文体广播事业费523万元、卫生事业费436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225万元。1990—1992年,贯彻紧缩财政政策,预算内财政支出每年递增仅10%多点。1993年,试行分税制,财政支出规模快速扩大,比上年增长35.9%;是年,工交事业费支出1199万元,为上年的3.54倍,主要用于余慈铁路工程投入;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385万元,用于外贸贴息、出口创汇奖励和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对技术改造投入的支持。1994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经费使用包干,从严控制各单位高档专控商品采购,压缩行政事业费支出。1996—2000年,农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林水基础建设资金累计支出6.92亿元,安排二、三产业扶持资金支出7.04亿元,投入水、电、路等城市基础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城市功能建设及高速公路连接线等建设资金近20亿元。2001—2005年,由积极财政政策向稳健财政政策转变,5年累计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16.71亿元(不含负债),对实力工程、外向型经济、高新技术等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0.29亿元,落实科技三项经费和科学事业费支出3.80亿元,农业支出12.72亿元,教育、卫生事业投入18.81亿元,支持下岗工人再就业支出3.65亿元,用于“平安慈溪”建设资金支出7.16亿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费支出5.44亿元,年均增长26.8%,安排扶贫资金913万元。2006年,财政预算突出对社会公共类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支出项目资金的保障力度,逐步优化支出结构。2007年开始调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完善和落实各类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支持再就业等资金支出5.55亿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三农”(农村、农业、农民)政策资金支出8.13亿元;用于教育、科技、文体、卫生、环保及公共安全等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投入14.09亿元;围绕新型城市化和“十大民生”(统筹就业、社会保障、困难救助、健康医疗、教育均衡、城乡安居、疏通保畅、蓝天碧水、社会平安、安全发展)工程建设,保障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投入13.63亿元;安排二、三产业及科技扶持资金支出3.09亿元。2011年用于民生支出100.4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81.1%(不包括土地成本支出)。
  预算外支出
  预算外支出除一般公共事务支出外主要用于城市维护费支出、教育支出、卫生事业费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科技支出等,其特点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教育办学条件,缓解一般预算收支矛盾。1988年,预算外财政支出308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1.7%。1993年,预算外支出超过1亿元,比上年增长42.3%。1993—1996年,预算外支出稳步增长,年均增长率33.0%。1997年、1998年增长率有所回落,均未超过10%。1999年,预算外支出超过10亿元,为12.07亿元,比上年增长300.3%,增长率为历年之最;预算外支出占总支出的68.5%,超过预算内支出7.20亿元。2000年,预算外支出锐减为4.64亿元,首次出现负增长。2001—2004年、2006年、2007年,预算外支出均超过预算内支出。2008年,预算外支出9.38亿元,占总支出的11%,第二次出现负增长,增长率为﹣75.8%。2010年,预算外支出为5.95亿元。后几年预算外支出下降,主要是取消部分行政性收费所致。2011年,保留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归并为一般预算收入。
  基金支出
  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公路养路费支出等。1997年,基金支出369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7%。2000年,基金支出超过2亿元,为2.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8.9%,比上年增长291.3%。2001—2005年,基金支出开始回落,均低于2000年,其中2001年、2002年出现负增长。2006年,基金支出超过5亿元,为5.83亿元,增长率206.7%。2007年,基金支出超过20亿元,为23.6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3.6%,增长率305.4%,为历年之最。2011年基金支出91.8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57.8%。
  第三节 财政扶持政策
  税收优惠
  1988年,按“重点扶持、培养财源、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精神,选择部分生产势头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目标管理,是年17家乡镇企业实现目标减免税495.20万元。1989年,实行税收减免目标管理企业扩大至59家。1990年,设立省租赁公司市代理处,引进资金1000万元。1991年,全市有125家销售500万元、利润50万元以上企业,享受税收减免6000余万元。1992年,税收目标管理企业153家,享受税收减免8848万元。1996年始,以规模经济、效益经济、新产品、技术改造、高科技项目等为扶持对象,全市享受先征后退所得税企业49家,金额3900万元;规费包干企业91家,核减规费1535万元。1997年,提出扶持实力工程企业,先征后退所得税企业29家、金额5592万元,规费包干企业74家、核减规费1534万元。1998年,安排2500万元资金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外贸出口、境外设摊、科技开发等投入,提升慈溪经济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鼓励企业转制改制,减免不动产交易税收8100万元。1999年,对重点骨干企业继续实行所得税先征后退和规费核减扶持政策共计13346万元,鼓励企业转制、改制减免不动产交易税5600万元;另对企业技术改造实行贴息,确定加快发展三产扶持政策。
  借贷、奖励及补助
  1988年1月至1999年6月,财政周转金借款余额5.40亿元,其中重点骨干企业借款1.90亿元,国有二轻企业借款1.40亿元,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借款1.02亿元。2004年,引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修订出台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企业技术创新等经济扶持政策。2005年,拟定《关于进一步优化结构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扶持办法》《关于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2006年,突出对企业在科技创新、规模发展、品牌创建和三产等方面的奖励和补助;全年兑现各类扶持资金3.13亿元。2007年,扶持资金3.09亿元,其中工业1.69亿元,三产0.40亿元,检验检测、家电展示等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0.56亿元,科技0.44亿元。2008年8月1日始,停征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全市企业和群众负担0.15亿元;是年,出台《关于印发慈溪市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截至2011年累计兑现企业8家,累计兑现金额0.91亿元。2009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企业效益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截至2011年累计兑现企业68家,兑现金额2.70亿元。2009年4月1日,出台《关于印发宁波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2011年累计兑现家电下乡补贴金额0.34亿元,数量11.12万台;同年8月11日,出台《关于印发慈溪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2011年,兑现汽车、摩托车车辆1.43万台,补贴金额0.24亿元;同年9月14日,转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结束,共兑现补贴资金0.61亿元,实际补贴数量20.27万台;同年10月10日,出台《关于转发浙江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累计兑现2746辆,兑现金额0.35亿元。
  扶持资金
  1988年,成立财务开发公司,通过向上级财政争取、向专业银行拆借和内部挖潜等方式筹措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壮大发展;是年,市财政扶持资金92万元,其中挖潜、革新、改造75万元,科技三项17万元。1988—2002年,市财政扶持资金累计4.30亿元,全部用于第二产业。2003年,市财政扶持资金开始用于第三产业;同年,3.06亿元扶持资金用于第三产业0.35亿元。2003—2011年,累计财政扶持资金28.27亿元,用于扶持第二产业24.22亿元,用于第三产业4.05亿元。2011年市财政扶持资金4.13亿元。
  第四节 财政管理
  预算内资金管理
  1988—2000年,预算内资金根据进度和需要由财政统一拨付,财政各职能科室进行监督和管理。2001年,进行市级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运作“电子核算、网络监控、统一结算”模式,38家一级预算单位实行银行单一账户,统一财务会计核算软件并实现联网。2002年,有146个单位纳入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市政府分中心、市教育分中心,实行资金统一结算、镇级机关集中核算和学校单位会计代理。2006年,实施市级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定。2007年,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范围扩大到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并把计划生育扶持资金补助、水库移民后期补助、土地安置补偿费分年支付资金及6个基建项目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集中支付额7.30亿元,占一般预算总支出的19.3%;同时,市财政局建立大额资金追踪问效反馈机制,对全市社区保安经费和城区水环境整治的财政专项经费支出项目和4个基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2008年,制定《财政支出指标及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实现预算、支出、国库、支付相互制约;扩大中横线绿化等5个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市民族宗教局、市农机总站全部资金纳入国库集中管理;物业管理费、印刷费等政府采购资金列入国库直接支付,全年支付额10.46亿元,占一般预算总支出的24.1%;对社区卫生服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型合作医疗统筹资(基)金等15个社会关注热点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完善部门预算例会制度,实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方案,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预算外资金管理
  自1987年始,预算外资金逐步实行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等制度。1988年,有35家单位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范围,累计储存额0.12亿元。1996年,全市525家单位全部纳入专户储存范围,专户储存收入累计8.39亿元,支出拨付累计8.13亿元。1997年,制定《慈溪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1998年公安、检察、法院、工商4家单位进行收支分离两条线管理试点。1999年,收支分离管理扩大到财政、物价等单位共39个收费项目。2000年,全市所有预算外资金均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2001年,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对预算内预算外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性资金实行统一开户、核算、拨付。2008年,清欠土地出让金3.17亿元,实现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金由地税统一代征,全年非税收入总量46.49亿元。2011年1月始,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取消《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执行《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政府采购制度
  在一直实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和非生产性支出的基础上,1998年6月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汽车、电脑、空调等16类大宗办公设备实行统一对外竞价购置,全年商品集中采购40余批,成交额583万元,节约支出44万元。1999年,政府采购节减支出105万元。2001年,对49个单位试编政府采购预算,采用询价、招标等采购方式,全年累计采购109次,金额3660万元,比预算节约350万元。2002年,拓展采购范围,147次政府采购中比预算节约231万元。2003年,政府采购金额6730万元,节减支出573万元,其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车辆保险政府采购,节减支出120万元;同年,市政府采购中心成建制划转给市机关事业服务中心。
  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管理
  1988—2000年,资金匮乏,建设项目少。2000年,综合财政模式形成后,全市调控财力加强,基本建设快速发展,基本建设资金监控日显重要。2001年,市财政局严把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概算审核和工程决算关,全年经审核净核减工程支出1696.50万元。2002年6月,设基本建设财务科,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审批程序,落实监管措施;同年,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工程决算的总投资5.58亿元,核减支出3274万元。2003年后,制定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审计、招投标,财务总监委派财务管理,工程结算审查、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等实施办法,对财政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2005年8月,成立隶属于市审计局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工程结算审计职能同时移交。2007—2011年,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批项目229个,送审总投资40.93亿元,核减投资额0.63亿元,审查应交财政结余资金1.03亿元。2000—2011年,全市使用建设资金163.60亿元。
  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分城市建设(道路建设、道路维修、城市绿化养护及公建维修、供改水及供气、公园建设及城市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城区河道治理、旧城改造工程)、交通建设、农业及水利建设(围涂工程、境外引水工程、河道拓疏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源保护工程、镇级河道水环境整治、农业开发建设)、文体卫建设(文化体育及广播建设、卫生建设)、教育建设、公检法建设和其他建设(行政办公用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垃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国债管理
  1988年,完成国库券推销517万元,为分配任务的101%。1989年,完成推销国库券570万元、保值公债630万元。1990年,完成国库券认购任务510万元、特种债券215.60万元。1991年、1992年分别完成国库券认购任务525万元、465万元。1993年,完成国库券认购任务1400万元。1994年,完成国库券认购任务600万元、5年期国债65万元。1995年,完成国债发行385万元,其中国家下达特种定向债券任务80万元;定向债券期限5年,年利率15.9%,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并实行保值贴补。1996年,完成特种定向债券290万元。1997年、1998年分别完成国库券推销任务324万元、511万元。1999年始,国债发行归银行管理。
  财政监督
  2001年下半年始,财政局增设财政监督职能。2002年6月,设财政监督科,检查医疗工作机构、建筑施工、房地产、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查补税费37.40万元,收缴该上交财政节余237.10万元、股利125.30万元。2003年,专项检查市级44个一级预算单位、69个二级预算单位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后的运行情况,有11个单位转移收入313.55万元,4个单位收入不及时转账297.86万元。2004年,专项调查享受外资优惠地价政策企业34家,查处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资金案件,追缴财政扶持资金99.12万元。2005年,专项调查土地征用出让收费和享受财政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情况;对6个单位和下属10个部门及关联企业的上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自定名目发放奖金补贴222.10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14起,金额29.54万元;通过调整账户,调增专项资金结余180.46万元,调减单位奖励资金100.94万元。2007年,检查2003—2005年立项的危桥改造项目发现各项违规资金226.73万元,收回财政资金35.23万元。2008年,完成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担保专项资金、实验三小迁建工程等的绩效评价。2010年,开始探索试行专项支出调查新监督模式,至2011年完成社区保安经费、土地整理项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经费、绿色通道及“三无”(无身份证明、无钱、无家属陪伴)欠费、居家养老经费、基本药物补助经费7个项目的专项支出调查。2009—2011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71个党政机关、57个事业单位、213个社会团体、43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自查、复查、抽查,共发现“小金库”3只,金额649.44万元;完成108个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评价金额15.60亿元。
  会计事务管理
  1988年,财政局设立会计事务管理股;同年10月成立宁波会计事务所慈溪县办事处。1989年7月,建立市会计函授站和市税务咨询服务站。1990年,会计工作达标企业16家;是年2月,市珠算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4月举办第三期全国珠算心算技术培训班,16个省市区33人参加;8月,1355名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颁发会计证专业知识考试。1992年,成立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1025户,资产评估18户,举办会计培训班6期,受训1039人次;全年发放会计证5484本,临时会计证1271本,会计工作达标企业124家。1993年7月,完成新旧会计制度接轨;经考评,获得会计师职称18人、助理会计师职称91人、会计员377人,会计工作达标事业单位20家。1994年,组织新税制培训班95期,7000余人参加培训;完成一般纳税人认定10062户。1995年4月,三北税务师事务所成立;11月,市教委、城镇职高联合成立市会计培训中心。1996年,市财政局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证管理办法》。1997年,市财政局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范围》实施意见,成立考核小组,组织会计专业考试1203人,颁发和换发会计证8349本;同年,2家企业通过电脑记账运作模式,开启全市现代化会计工作之路。1998年,试行会计委派制,组织实施会计基础规范化考核,清理会计代理市场,建立以三北税务师事务所为龙头的会计代理网。1999年,修订会计证管理办法,扩大会计委派范围,制定会计核算市场财务软件管理办法。2000年,市财政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宣传活动,对全市持证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全国第二届会计知识大赛参赛活动;8月,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和三北税务师事务所与市财政(地税)局脱钩,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2001年,市财政局对154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法》执法检查,并对涉及假凭证、假账、假报表企业进行教育处理。2002年,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681本,建立会计人员情况信息网。至2011年,全市有高级会计职称30人,中级职称690人,初级职称3393人;注册(执业)会计师53人,资产评估师37人,税务师61人,有会计证会计23737人;累计培训142086人次;会计函授学校学历教育毕业大专156人、大专专业证书班94人、中专1383人、中专自考54人,培训会计43664人次。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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