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融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80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金融体制改革
分类号: F832.1
页数: 5
页码: 806-81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到2011年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关键词: 金融制度 体制改革 慈溪市

内容

第一节 金融调控监管改革
  人民银行转型
  198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县支行与中国工商银行慈溪县支行分设。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县支行脱离具体经营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职能,研究和实施辖区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1988年10月慈溪撤县设市,改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简称“人民银行市支行”“人行”)。
  分离证券、保险业监管职能 按照国家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要求,1998年6月,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市支行分离。2000年3月,保险业监管职能分离。
  分离银行业监管职能 2003年12月,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慈溪办事处,专职从事辖内银行业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市支行对银行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职能调整为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辖内金融稳定,为辖内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个人的有关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1978年前,国家外汇实行全面计划管理,分收支两条线,统收统支。实行进出口贸易许可证和银行签证制度,银行监督执行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加强对机关、企业、部队、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979年后,国家改革统收统支管理体制,实行外汇留成办法。是年,国家下发《出口商品外汇留成试行办法》《非贸易外汇留成试行办法》,实行外汇留成制度,谁创汇谁得益,调动出口企业创汇积极性。1991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慈溪市支局成立,与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1994年后,国家取消外汇留成办法,实行银行结售汇制,进行汇率并轨,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放宽人民币经常项目的限制,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并逐步退出流通。1996年,国家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的规定,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2005年后,国家再次进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从单一盯住美元改为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信贷管理体制改革
  1985年始,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各专业银行在人行开立账户实行实贷实存。
  1987年后,人民银行对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进行多次调整。1987年,人行对专业银行贷款实行“合理供应、确定期限、有借有还、周转使用”的原则,实行期限管理。1988年对专业银行发放的企业贷款实行限额管理。1989年,实行“限额管理、以存定贷”和“全年亮底、按季监控、按月考核、适时调节”的办法。人民银行市支行按照核定给各专业银行的季度贷款规模进行考核监测。是年1月,慈溪开始办理同业拆借业务。
  1993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范信贷资金和信贷计划管理,确定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资金管理基本原则。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年,缩小信贷规模的控制范围,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
  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1998年1月1日始,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管理体制。自此结束对国家专业银行贷款规模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体制。
  第二节 银行业体制改革
  专业银行转为商业银行
  1993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在政策性业务分离出去之后,国家专业银行要尽快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行。从1994年始,市4家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
  工商银行支行改革 1985年7月从人民银行县支行分设。中国工商银行慈溪市支行为一家专业银行,其主要经营范围是办理城镇储蓄存款、吸收工商企业存款,办理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办理技术改造贷款,办理现金和转账结算等。1988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慈溪县支行可以经营专业银行以外的业务。199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慈溪市支行正式成为商业银行。2005年4月启动股份制改造,同年12月改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
  农业银行支行改革 1980年1月从人民银行县支行分设。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市支行(简称“农业银行市支行”)为一家专业银行,其主要经营范围是办理农村储蓄存款,办理农村企业贷款,办理现金和转账结算等,同时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款,并管理市农村信用社业务。1994年1月,农业银行市支行打破专业银行经营限制,可以经营专业银行以外的业务。1996年10月,农业银行市支行与市农村信用社脱钩,不再管理农村信用业。同年12月,把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政策性业务分离,正式成为商业银行。2009年改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中国银行支行改革 中国银行慈溪支行于1988年6月建立,为一家专业银行,其主要经营范围是办理人民币存贷款、结算、贴现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专司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代理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等。1994年4月正式成为商业银行。2004年12月启动股份制改造。2005年3月改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
  建设银行支行改革 1979年3月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慈溪支行为一家专业银行,其主要经营范围是办理人民币存贷款、结算、贴现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和结算等。1988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慈溪支行可以经营专业银行以外的业务。1994年4月正式成为商业银行,1996年3月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慈溪支行”。2004年6月启动股份制改造,2004年9月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
  分离政策性金融业务
  1996年12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慈溪市支行成立,为慈溪唯一的一家政策性银行。负责辖内政策性金融业务,主要办理粮食、油料、棉花的收购、储备、调销贷款,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和化肥储备贷款,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的拨付,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农、林、牧、副、渔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小企业贷款,办理农业科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结算和代理保险、同业合作中间业务等。
  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
  慈溪经济发展迅速,吸引商业银行纷纷入驻。1992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成立,为慈溪首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等入驻,随国有专业银行转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至2011年,有2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慈溪开设支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丰富了慈溪整体金融资源,扩大了金融覆盖面,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和市场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了慈溪金融业的整体服务效率和水平。
  农村信用社改革
  1983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发出《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社,其职能类似于农业银行县支行的信用合作股。1988年,农村信用合作社慈溪县联合社成立,以辖内信用合作社入股为基础,设独立营业部,兼有管理基层信用合作社任务。时在各区设立办事处,下辖65个信用社。1991年,与市农业银行合署办公。1992年,全市行政区划调整,信用合作社由65个合并为23个。1996年,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市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2005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改制成为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同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
  邮政储蓄改革
  1986年9月,县邮电局恢复办理邮政储蓄业务。1998年9月,邮政电信分营,分营后邮政储蓄归属市邮政局管辖。2005年5月,市邮政局下设邮政储汇分局,内设机构有中间业务部、资金清算部、稽查室。全市有邮政储蓄网点70个,其中国有自办网点31个、代办网点39个。2007年,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代办网点进行体制改革,39个代办网点全部转为国有自办网点。70个自办网点中,城市网点20个、农村网点50个。2008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挂牌营业。2011年有营业网点72个。
  第三节 保险证券业体制改革
  保险业
  1988年初,慈溪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慈溪县支公司独家经营,由人民银行县支行监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入,1996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在慈溪设办事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产、人寿保险分业经营要求,析为财产、人寿2家保险公司,慈溪自此打破保险独家经营局面。2000年3月,根据国家对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要求,慈溪保险业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市支行分离,以上级保险机构垂直管理为主。2000年后,各保险公司相继进行股份制改造,改称股份有限公司。多家保险机构入驻慈溪,保险类别除人寿、财产类外,有出口信用保险与保险中介类。2007年11月,慈溪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为宁波市首家县(市)级保险行业协会,先后组建企财、车辆、人寿、信息4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分别对企业财产险、机动车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银行代理等险种建立行业合作机制,制订《慈溪市执行财产险和产品责任险有关规定》《关于学平险“狗咬人”案件处理办法的自律约定》等文件,规范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保险经营质量,推动保险行业发展。
  证券业
  1988年初,境内无证券经营机构。1992年,慈溪市证券交易营业部成立,为省内县(市)级首家,时经营机构管理由人民银行市支行负责。1993年12月,宁波证券慈溪营业部成立,与慈溪市证券交易营业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98年6月,根据银行、证券分业经营政策,慈溪证券经营管理不再由人民银行市支行主管,以上级证券机构垂直管理为主,同时由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慈溪市证券交易营业部,并更名为“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慈溪证券交易营业部”。至2011年,慈溪有证券营业部4家。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