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税收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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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80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税收体制改革
分类号: F810.2
页数: 2
页码: 804-80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利改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阶段之一,从1984年开始实施,到1993年底共有32个税种。1994年,结构性税制改革开始实施,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成为税收体系的核心,同时设立消费税,调整营业税,废止工商统一税等。改革后,工商税种减少到18个,国税、地税系统划分税收征管范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统一。改革结束后,中国税收体系更加简化和透明。
关键词: 财政制度 体制改革 慈溪市

内容

利改税
  1984年10月至1993年12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1993年末,工商各税共有32个税种。流转税类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类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盐税,所得税类有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特定目的税类有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燃油特别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特别消费税,财产和行为税类有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涉外税类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同时还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粮食附加税、粮食补偿金、生猪生产稳定基金、水利基金。
  工商税制改革
  1994年,本着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国家实施结构性税制改革,实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同时设立消费税,调整营业税,废止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改革企业所得税,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合并为企业所得税;废止适用于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国营企业调节税和各种利润承包办法,统一为内资企业所得税;将对外国公民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对中国公民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个人所得税;开征土地增值税,取消燃油特别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和特别消费税;全面调整资源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改革后,工商税种由32个减少到18个。是年9月,市国家税务局建立。国税、地税系统划分税收征管范围。国税系统征管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金融、保险公司部分营业税,部分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辆购置税8类;地税系统征管营业税(除银行、铁路、保险由国税集中缴纳部分)、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金融企业)、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筵席税、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17类。2003年,农林特产税改征农业税,2004年农业税停征。2008年1月1日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合并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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