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用电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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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74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用电管理
分类号: F407.2
页数: 4
页码: 682-6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农村电力管理工作继续由县农村电力管理办公室领导。然而,在1989年,发电站的管理权被下放给了地方政府。经过多次改革,2002年,农村电站更名为供电营业网点,由供电局管理。2004年,该市实行公开电价和收费制度,2005年,管理责任移交给市供电局。2008年,所有供电窗口都达到了国家标准,2009年,该市建立了农村电工区。截至2011年,该市已调整生产组织结构,在农电区下拥有16个供电营业网点。
关键词: 能源工业 电力经济 慈溪市

内容

电价
  1988年初,电价构成有国家配电价、加工电价、集资电价等多种,电费中又加收电力建设基金、水利附加费、山区电网建设基金、低压电网维修费等,镇(乡)村有自行出台随电费收取的附加费、管理费、集资费等。时慈溪目录电价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照明用电0.15元,农业生产用电0.06元,其中排灌用电0.042元。同时除城乡生活用电与农业、盐业用电外,其他用电加收综合加价电费每千瓦时0.14元。1993年1月始,全市对1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综合加价实行峰谷电价,次年7月扩大到8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1998年,取消各镇自行加价及水利附加费等,出台《慈溪市综合电价表》。2001年,实行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每千瓦时0.53元。2007年,城乡生活用电按月用电量,实行分级电价。2008年,工业用电实行按6时段分时计价,生活用电也可申请峰谷电价。2011年12月始,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新电价,其中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34元;将非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类别;基本电价最大需量从每月每千瓦30元或变压器容量每月每千伏安28元分别调整为每月每千瓦40元或变压器容量每月每千伏安30元。2011年,每千瓦时生活用电在月用电50千瓦时及以下仍为最低0.288元,最高0.568元;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从最低0.545元、最高1.373元分别调整为0.628元、1.456元;农业用电不满1千伏从0.641元调整为0.728元。
  用电平衡
  节约用电 1988年,节约能源领导小组(1981年成立)继续按上级节约用电指令,对主要工业产品单位实行定量用电。推广节电技术与产品,改造高能耗配变电变压器,通过调整电价促进节约用电,通过电网建设降低线路损耗。其中农村电网建设经农村标准化村建设(1991—1998年)、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1999—2004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2005—2009年)等,供电半径缩短,供电质量提高,线路损失率由1988年的7.6%降至2011年的3.5%,累计线损节电10亿千瓦时。(推广节电技术与产品参见本编第四章第三节)集资办电 20世纪80年代后,电力供需矛盾日趋突出,按省计经委、电力等部门要求,慈溪参加集资办电。1984—1989年投资9068万元,认购一、二、三期集资办电816股;1990年投资2000万元,认购高峰用电权8000千瓦;1992年投资3600万元,认购次年用电权2万千瓦;1993年12月委托慈溪证券公司发放电力短期融资债券1000万元;1993年、1994年投资2.50亿元,分别认购溪口蓄能电站、台州电厂及镇海燃汽轮机合作办电7万千瓦等。至1994年累计投资4.25亿元,电量享用期限为15~20年,累计可享各类电量102.34亿千瓦时(不包括3家合作办电电量),弥补全市用电缺口。1995年后停止执行集资办电政策。
  计划用电 1988年,计划用电工作继续在“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领导小组(1980年成立)指导下进行,是年对严重超载的10千伏新界线43家计8090千伏安用户,实行限电流用电;同时对浒山城镇各主要用户安装电力定时器,实行峰谷电量考核。1990年,峰谷电量考核扩大至80千伏安以上工业用户。1991年3月,引进瑞士泽尔威格乌斯特公司制造的音频控制装置,对浒山及宗汉、新界、潭南乡等主要用电大户实行音频控制用电。2003年初,用电指标减少,省电力工业局部署有序用电工作,市政府召开首届全市有序用电工作会议,提出总量包干、镇级负责、科学调度有序用电基本原则,最大限度降低缺电带来的损失。2004年5月,成立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委员会,推行总量包干、三级控制、按线管理、鼓励自发、实行补助方案。之后,根据电网负荷分配及各地容量增长情况逐年调整具体细则,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序用电实行考核奖励和顶峰发电补贴,2004—2009年财政性资金累计支出9605.87万元。2010年,督促27家重点用能企业严格执行让电计划,整个让电周期减少用电3800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1.20万吨。2004年、2005年市政府连续被评为宁波市有序用电先进集体。
  农电管理
  1988年初,农电管理继续由县农村电力管理总站负责,协助当地政府指导65个乡镇农电站开展工作。1989年3月,农电站人、财、物管理权下放至各乡镇政府。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23个乡镇农电站仍由市农电总站实行行业归口管理。2002年6月,根据国务院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体制、实行城乡同网同价要求,乡镇农电站改名为供电营业所,归属为供电局内设机构,建立供电局、中心供电所、供电营业所三级管理体制。同时对村电工实行统一考核,择优录取,打破行政村管理界限,由供电营业所集中管理。2004年6月,全市实行电量、电价、电费公开,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统一。2005年5月,撤销市农村电力管理总站,农电管理职能分解和移交市供电局各相关职能科室,120名电管员与市供电局签订岗位责任书。是年11月,完成农村电工用工制度改革,择优录用529名专职农村电工,与市供电局签订岗位责任书。2008年,全市供电营业窗口全部通过示范窗口达标验收,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及华东电网公司示范窗口各1个、省电力公司示范窗口22个。2009年11月,根据省电力公司解决农电混岗工作的意见,成立市供电局农电工区。2011年3月,市供电局调整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农电工区下设掌起、鸣鹤、师桥、附海、桥头、匡堰、新浦、胜山、长河、庵东、杭州湾、天元、宗汉、崇寿、横河及坎墩供电营业所。是年7月,庵东供电营业区域13个行政村计1.74万户营业户,其中高压265户、低压1.71万户划归宁波杭湾供电局管理。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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